心灵世界:王安忆小说讲稿_王安忆【完结】(17)

2019-03-10  作者|标签:王安忆



她的眼睛在那一瞬间是非常明亮而且美丽的,所以大家就叫她闪婆。

露筋爱上闪婆,他离不开她了,就每天坐在她的小房子前。闪婆被她的父亲保护得非常好,给了她一杆枪,让她对着窗dòng,这样她家的房子就成了一座碉堡。有一天,露筋实在是忍不住了,就在小屋前放声大哭,他心里又是爱又是抑郁,简直说不出来的难过。闪婆的父亲走过去说:“小伙子,你哭什么?”他说不出话来。闪婆父亲就把他带到家里去,他们两个终于接上火了。露筋要带她走,闪婆很害怕,最后露筋就几乎是把她抢走的。两个人在野地里奔跑,跑到了小村。露筋的父亲不让进门,说:“我们家不要瞎子。”让他们走。他们俩再回到小山坡上闪婆的家,闪婆的父亲拿着枪在门口对他们开枪。他们又只能掉头跑。这时,他们两个无家可归,只能在野地里生活。他们在野地里过着像野shòu一样的生活,喝的是露水,吃的是野果,住就在茅草堆里。一直到露筋的父亲死了以后他们才回到小村,住进房子里去。这时候,露筋安静下来,他开始糊房子,把房子糊得严严实实,一点风都不透。糊好房子后,他们便生下了孩子,取名叫欢业,这也是个重要人物,后面要说的。又过了两年,露筋就觉得自己不行了,他和闪婆说:“我一定要死了,现在就由这个孩子欢业来保护你。”这个露筋也是个不能停的,一停下来就要死。他把这个家安顿好,把儿子生下来,然后就死了。

在“过去时”里还有一个故事形态,就是忆苦思甜。忆苦思甜,闪婆和金祥是两个好手,他们忆苦思甜就是围绕一个中心——跑。他们老是往平原上跑,被人抓住就苦苦哀求说:“你放了我吧,我跑了一辈子还没看见平原,还没看见红薯。”他们忆的是他们跑来的苦处。

在这群跑来的人中还有一批人物,她们全是南山上嫁过来的媳妇,这里面有小豆,还有龙眼妈和憨人妈。憨人妈到小村几十年了,孩子都这么大了,她还保持一个习惯,就是每到9月收获了红薯,一定要回到南山去,和她的一个旧相好住几天。就是这么撒野的几天帮助她在小村维持着停滞的生活。她每次到南山去会过她的相好回来,都会显得壮实一点,滋润一点,快活一点。在小村的停滞生活中,憨人妈和龙眼妈是很要好的姊妹,经常讲真不该嫁到小村来。她们都是奔跑的人,觉得在这儿不行,人都枯竭了。

现在我们说“将来时事件”。那就是小村往外跑,往外飞的人物和故事。最重要的人是欢业,就是露筋和闪婆的儿子。这个男孩子有个特别的地方,他长了一头huáng头发,他父亲也是huáng头发,但不是他那样的huáng,他是金灿灿的huáng。这是个很特别的男孩子,他很严肃,很漂亮,瘦高,不说话,绝对不近女色。可他是那么漂亮,很多女孩子想和他好,却遭到拒绝。他只和老人在一起,和老人在一起,他感到很温暖。他对母亲非常孝顺。当他很小,还不懂得什么的时候,他就亲眼目睹金友欺负他妈妈,他那时就下定决心:“我以后一定要杀死金友。”他时时防备着金友,发生过很多激烈的争执。闪婆死了以后,欢业一点都没哭,他只是拿块白布把他的金色头发包裹起来。有几个女孩子在欢业面前哭,表示同情,欢业把其中一个女孩子的下巴托起来,很仔细地看了看她的牙齿,然后把她一拨,还是不哭。把他妈妈埋葬掉,接着就去杀金友了。杀金友时,金友正在打老婆小豆。前面说过。小村里,最日常的活动就是丈夫打老婆,这是给女人去火的,就像倒过来老婆给丈夫拔火罐,也是给男人去火的。这儿的人都吃红薯,非常烧胃,浑身说不出来的热情,jīng力也没地方发泄,必须打老婆和拔火罐。欢业把金友杀了,杀金友这一段小说写得特别痛快:“他脖子上面有许多青筋,就像许多根须纠缠在一起,他毫不费劲地把这些根须都割断了。”他杀了金友后,小豆就大声喊起来:“欢业杀人了!”然后全庄都喊了起来。这时欢业早就准备好了,他把家里的东西全都收拾gān净了,这时夹了包裹就跑。他忽然发现一件奇怪的事情,他的两只脚掌一接触到地面,自己就会跑,而且当他跑起来时,浑身是那么有力,那么轻快,那么欢乐。因为他杀了人了,他知道这一辈子他都得跑,他别无选择。一直往前跑,他就想起了他的爸爸妈妈,想起了他妈妈以前总是和他说的一句话:“你要接我们的班。”他没有想到接班是这个意思,他刚刚明白接班是接这个奔跑的班。他这才发现他实际上是真正的野地人,他爸爸妈妈都是野地人,他也是野地人。他到了野地,觉得这才是他的家。他没有伤心,没有悲痛,甚至很高兴被人追着,非常快乐地就这么跑。这是从小村跑走的人,是叫一件命案bī跑的。他跑上了丘陵,一走上丘陵,他就觉得这丘陵上布满了脚印,这脚印都是小村先人的脚印,他其实就跑在他们跑过来的路上。后来他碰到一群流làng汉,里头有个小女孩特别喜欢他,给他做了媳妇。这个时候,他忽然非常qiáng烈地怀念起他的小村,渴望回小村去看一看,那个媳妇怎么都留他不住。不知道最终他去了还是没去,其实这时,小村已经没有了。

接下来要说龙眼。龙眼是个白头发,这白头发是一辈子的愁,他生出来就知道发愁。他们是从逃荒路上过来的,这一路的艰辛全都传续和积蓄在他心里。生活很悲苦,他父亲刘gān挣是一个心怀仇恨的人,心里火爆,没有地方去发泄,最大的乐事就是揍他妈妈。他母亲一生就担心龙眼的白头发,很想把他的白头发治好,所以她有次昏了头,把丈夫叫她去买酒的钱买了一种药丸,给她儿子治白头发,可是没有用,他的头发还是白的,永远治不好。龙眼总是在发愁,他的名字也是有意思的,他就是龙的眼睛,他好像总是在暗中注视小村的动静,他目睹了小村很多的犯罪。庆余被金友qiángxx,小村只有一个人知道,就是龙眼。龙眼是个很孤独的人,从来不和年轻人一起奔跑,总是落单的。他一个人看着小村的所有的痛苦,所有的犯罪,还看着别人手拉手在那儿恋爱,他从来不说,埋藏在心底。他的心属于一个人,就是肥,他们从小定下亲事,所以有一天晚上,在一种很冲动的情况下,龙眼qiáng迫着肥和他做了爱。我想他渴望占有肥,是因为他意识到肥是可能飞出小村的人。当肥和工程师的儿子挺芳走了以后,龙眼非常消沉,去工区做了一名矿工。工区越来越扩展,就到小村来招工,憨人一批小伙子都一同被招去。龙眼在底下挖矿,心里想的是上面的小村。

他觉得快挖到小村了,他是亲手把他们小村挖塌掉的人,是小村的罪人,可是他又不能不挖。所以在别的工友嬉笑玩闹时,他总是一个人在巷道里茫然地走。我们感觉到,他好像在小村的心里走。他边走边想,这是树林子了,这是村道了,这是大碾盘子了,他就这么茫茫然地走。当他受伤了,工长把他调到地面上来,龙眼还是要求下井挖矿。

大家都觉得很奇怪,因为大家都巴不得在地面上工作,他却要下井。

好像是一种宿命,他觉得小村的地底是非得由他自己去挖塌挖空的,他满怀着痛苦又满怀着热情在挖矿。他每挖一锹煤,听到那种轰隆隆的声音,他就感到小村在慢慢消失,无可阻挡,没办法避免。他必须来挖,好像自我惩罚又好像自我安慰。有一次他孤独地走到一个pào区里去——龙眼在小村时老是在地上走,到了矿区后,他老是在地下走,好像要把小村心里的角角落落都摸清楚一样——这个pào区正好是小村的底下。最后塌方了,把他活活埋在里面。在最后一刻,他听见母亲在喊:“我孩儿快跑快跑!”他的祖上是来到小村的头一人,他必须亲手摧毁小村,才可以奔跑出去,结局却是同归于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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