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羡林谈写作_季羡林【完结】(26)

2019-03-10  作者|标签:季羡林

  我现在回忆起来,还有一件事情与这篇短文有关,应该在这里提一提。在写这篇短文之前,我曾翻译过一篇英国散文作家l.p.smith的文章,名叫《蔷薇》,发表在1931年4月24日《华北日报·副刊》上。这篇文章的结构有一个特点。在第一段最后有这样一句话:“整个小城都在天空里熠耀着,闪动着,像一个巢似的星圈。”这是那个小城留给观者的一个鲜明生动的印象。到了整篇文章的结尾处,这一句话又出现了一次。我觉得这种写法很有意思,在写《枸杞树》的时候有意加以模仿。我常常有一个想法:写抒情散文(不是政论,不是杂文),可以尝试着像谱乐曲那样写,主要旋律可以多次出现,把散文写成像小夜曲,借以烘托气氛,加深印象,使内容与形式彼此促进。这也许只是我个人的幻想,我自己也尝试过几次。结果如何呢?我不清楚。好像并没有得到知音,颇有寂寞之感。事实上中国古代作家在形式方面标新立异者,颇不乏人,欧阳修的《醉翁亭记》是一个有名的例子。现代作家,特别是散文作家,极少有人注重形式,我认为似乎可以改变一下。

  “你不是在这里宣传‘八股’吗?”我隐约听到有人在斥责。如果写文章讲究一点技巧就算是“八股”的话,这样的“八股”我一定要宣传。

  我生也晚,没有赶上作“八股”的年代。但是我从一些清代的笔记中了解到“八股”的一些情况。它的内容完全是腐朽昏庸的,必须彻底加以扬弃。至于形式,那些过分雕琢巧伪的东西也必须否定。那一点想把文章写得比较有点逻辑性、有点系统性,不蔓不枝,重点突出的用意,则是可以借鉴的。写文章,在艺术境界形成以后,在物化的过程中注意技巧,不但未可厚非,而且必须加以提倡。在过去,“八股”中偶尔也会有好文章的。上面谈到的唐代钱起的《省试湘灵鼓瑟》就是试帖诗,是“八股”一类,尽管遭到鲁迅先生的否定,但是你能不承认这是一首传诵古今的好诗吗?自然,自古以来,确有一些名篇,信笔写来,如行云流水,一点也没有追求技巧的痕迹。但是,我认为,这只是表面现象。写这样的文章需要很深的功力,很高的艺术修养。我们平常说的“返璞归真”,就是指的这种境界。这种境界是极难达到的,这与率尔命笔,草率从事,完全不可同日而语。这绝非我一个人的怪论,然而,不足为外人道也。

  1985年7月4日

  第27章 《牛棚杂忆》自序

  《牛棚杂忆》写于1992年,为什么时隔6年,到了现在1998年才拿出来出版。这有点违反了写书的常规。读者会怀疑,其中必有个说法。

  读者的怀疑是对的,其中确有一个说法,而这个说法并不神秘,它仅仅出于个人的“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一点私心而已。我本来已经被“革命小将”——其实并不一定都小——在身上踏上了一千只脚,永世不得翻身了。可否极泰来,人间正道,浩劫一过,我不但翻身起来,而且飞huáng腾达,“官”运亨通,颇让一些痛打过我,折磨过我的“小将”们胆战心惊。

  如果我真想报复的话,我会有一千种手段,得心应手,不费chuī灰之力,就能够进行报复的。

  可是我并没有这样做,我对任何人都没有打击、报复、穿小鞋、耍大棒。难道我是一个了不起的宽容大度的正人君子吗?否,否,绝不是的。我有爱,有恨,会妒忌,想报复,我的宽容心肠不比任何人高。可是,一动报复之念,我立即想到,在当时那种情况下,那种气氛中,每个人,不管他是哪一个山头,哪一个派别,都像喝了迷魂汤一样,异化为非人。现在人们有时候骂人为“畜生”,我觉得这是对畜生的污蔑。畜生吃人,因为它饿。它不会说谎,不会耍刁,绝不会先讲上一大篇必须吃人的道理,旁征博引,洋洋洒洒,然后才张嘴吃人。而人则不然。我这里所谓“非人”绝不是指畜生,只称他为“非人”而已。我自己在被打得“一佛出世,二佛升天”的时候还虔信“文化大革命”的正确性,我焉敢苛求于别人呢?打人者和被打者,同是被害者,只是所处的地位不同而已。就由于这些想法,我才没有进行报复。

  但是,这只是冠冕堂皇的一面,还不是一切,还有我私心的一面。

  了解“十年浩劫”的人们都知道,当年打派仗的时候,所有的学校、机关、工厂、企业,甚至某一些部队,都分成了对立的两派,每一派都是“唯我独左”“唯我独尊”。现在看起来两派都搞打、砸、抢,甚至杀人、放火,都是一丘之貉,谁也不比谁qiáng。现在再来讨论或者辩论谁是谁非,实在毫无意义。可是在当时,有一种叫做“派性”的东西,摸不着,看不见,既无根据,又无理由,却是yīn狠、毒辣,一点理性也没有。

  谁要是中了它,就像是中了邪一样,一个原来是亲爱和睦好端端的家庭,如果不幸而分属两派,则夫妇离婚者有之,父子反目者有之,至少也是“兄弟阋于墙”,天天在家里吵架。我读书七八十年,在古今中外的书中还从未发现过这种心理状况,实在很值得社会学家和心理学家认真探究。

  我自己也并非例外。我的派性也并非不严重。但是,我自己认为,我的派性来之不易,是拼着性命换来的。运动一开始,作为一系之主,我是没有资格同“革命群众”一起参加闹革命的。“革命无罪,造反有理”,这呼声响彻神州大地,与我却无任何正面的关系,最初我是处在“革命”和“造反”的对象的地位上的。但是,新中国成立前,我最厌恶政治,同国民党没有任何粘连。大罪名加不到我头上来。被打成“走资派”和“资产阶级反动学术权威”,是应有之义,不可避免的。这两阵狂风一过,我又恢复了原形,成了自由民,可以混迹于革命群众之中了。

  如果我安分守己,老老实实的话,我本可以成为一个逍遥自在的逍遥派,痛痛快快地混上几年的。然而,幸乎?不幸乎?天老爷赋予了我一个犟劲,我敢于仗义执言。如果我身上还有点什么值得称扬的东西的话,那就是这一点犟劲。不管我身上有多少毛病,有这点犟劲,就颇值得自慰了,我这一生也就算是没有白生了。我在逍遥中,冷眼旁观,越看越觉得北大那一位炙手可热的“老佛爷”倒行逆施,执掌全校财政大权,对力量微弱的对立派疯狂镇压,甚至断水断电,纵容手下喽啰用长矛刺杀校外来的中学生。是可忍,孰不可忍!我并不真懂什么这路线,那路线,然而牛劲一发,拍案而起,毅然决然参加了“老佛爷”对立面的那一派“革命组织”。“老佛爷”的心狠手毒是有名的。我几乎把自己一条老命赔上。详情书中都有叙述,我在这里就不再啰唆了。

  不加入一派则已,一旦加入,则派性就如大毒蛇,把我缠得紧紧的,说话行事都失去了理性。“十年浩劫”一过,天日重明;但是,人们心中的派性仍然留下了或浓或淡的痕迹,稍不留意,就会显露出来。同我一起工作的同事一多半是“十年浩劫”中的对立面,批斗过我,诬蔑过我,审讯过我,踢打过我。他们中的许多人好像有点愧悔之意。我认为,这些人都是好同志,同我一样,一时胡涂油蒙了心,gān出了一些不太合乎理性的勾当。世界上没有不犯错误的人,这是大家都承认的一个真理。如果让这些本来是好人的人知道了,我抽屉里面藏着一部《牛棚杂忆》,他们一定会认为我是秋后算账派,私立黑账,准备日后打击报复。我的书中虽然没有写出名字——我是有意这样做的——但是,当事人一看就知道是谁,对号入座,易如反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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