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世纪末向你走来_龙应台【完结】(62)

2019-03-10  作者|标签:龙应台

  我把剪刀扔进竹篓里,莓果藤从我手指之间“咻”的一声弹回去。老兄,自从你们在那个路口装了那个照像机之后,我已经接过两次罚单了,你这是第三次。我实在火得很,但是你只是个执行者,跟你发怒没什么意义。

  “您请这边凉椅上坐坐,”我领他到池塘边,“我给你们秩序局去过两次拒缴的信,我给您再念一遍就是。您等等。”

  警察先生摘下帽子,就在一丛紫色堇旁坐下。他身后的池塘已经抽gān,尚未注入清水,黑油油的烂泥巴上飞着细手细脚的蚊子。

  “第一次,我行驶时速十七公里,超七公里;第二次,十五公里,超五公里。

  拒缴理由是这么写的——”

  警察饶有兴味地仰头看着我念:

  第一,镇内行驶时速限制一般是三十公里,在这个路口突然变成十公里,而在路口前又无任何具体障碍(譬如路突)警告驾驶人时速改变。

  第二,路口的标志事实上只写着“步行速度”,并未注明“十公里速限”。

  第三,即使注明了十公里速限,汽车内时速仪上最低刻度是二十公里,也就是说,二十公里以下的速度己无仪表显示。驾驶人如我,无从知晓所行速度属十七或十五或十三公里。

  第四,在前三种情况之下,要求驾驶人为三公里、五公里之超速而罚款,实在荒谬、荒诞!

  本人平常乃一循规蹈矩之市民,但衡量此不合理(虽然合法)的处罚,决定采取甘地和梭罗的“不合作主义”,拒缴罚金。

  署名:龙应台

  “怎么样?”我问,“您的速仪上有十公里的刻度吗?”

  警察用手背挡着耀眼的阳光,摇摇头。

  “那您怎么能知道自己开的是十三公里还是十公里呢?”

  “凭感觉嘛!”

  我哈哈大笑,“这种感觉,您有,我没有。所以您是警察,我不是。”

  在他身边坐下,“感觉,不能作为法律的依据吧?”

  “不管您同不同意,法就是法呀!”他说着,重新戴上帽子,“天竺葵开得很好!”

  “粉红色的最漂亮!”我也站起来,准备送客,“可是法总得合理吧?!不合理的就是恶法,不是吗?”我觉得自己义正辞严,理直气壮。

  他很礼貌地和我握手,“您知道,”清清喉咙,“这样一来,您的罚金会变得更重;下个单子来,就是四十马克,再不缴,就是六十马克——三张罚单就变成一百八了!”

  他的后脚跟踩到了一只垂下来的天竺葵,我的心一痛;高涨的公民道德勇气也受到了打击:“吔,别别别只谈罚款,总有人要对我的抗议提出解释吧?!”

  他已经走到了篱笆外边,挥挥手:

  “您不会赢的,相信我!”

  “恶法非法,”我倚在栏杆上伸出半个身子,大声地对着他的背影,“恶法非法,您懂这个道理吗?”

  再见!再见!

  我压根儿不想再见到任何秩序局的人。你如果问我中国人和德国人有什么不同,答案很简单。中国人在街上碰到熟人打招呼时,说:“吃过了吗?”德国人碰到一堆朋友,开口就是:“秩序还好吧:?”(Alles in Ordnung?)中国人靠米饭过活,德国人靠秩序;所以有中国人的地方就有餐厅,有德国人的地方就有秩序局(Ordnungsamt)。

  处罚十三公里的时速,这秩序局实在走火入魔了。回到竹篓边,拎起大剪刀。

  好,奋斗到六十马克的时候,我就停止,就屈服。人家梭罗不也只坐了一夜的牢?

  抗议到底的代价太昂贵了,何况我也没有那个时间……我轻易地原谅了自己,却再也提不起兴致继续修剪莓果枝。气馁地躺进伞下的凉椅,随手翻开今天的小镇报纸,竟然,竟然有这么一篇报导:

  大半市民落入陷阱

  新置相机引起争议

  ……前任市长本人亦以时速十一公里被拍照,罚金二十元,市长拒缴。

  消防队队长以十五公里时速被开罚单,他愤怒地说:

  “二十公里以下,只能用大拇指来测量了。”

  两名律师正准备和市政府就此jiāo通标志对簿公堂,全国驾驶人协会也将采取行动。一位高级警官在接受访问时率直地说:“如果我在那个地点被照像的话,那我非打官司打到倾家dàng产不可!妈的!”

  妈的!

  人吃人的西方

  离开小冷,往北就是历史古城威玛。走出火车站,回头看看;这虽是威玛,毕竟还是东德的威玛。火车站是个灰扑扑、陈旧不堪的建筑,泥墙剥落了,窗框的木头绽出裂纹。

  迎面袭来的空气,混合着煤味和汽车放出来的废气,令人窒息。每条路都有工程,jiāo通因而堵塞不堪。车身布满脏泥,行人的鞋子也裹着一层泥。各种各样的建筑工程机械在每条街上发出巨大的噪音。

  街角有个崭新的旅行社。

  “能够帮我找个家庭旅馆吗?”

  “我们新邦没有什么家庭旅馆,只有两种旅馆,一种很破旧失修的,您大概不愿住,一种就是观光饭店了,比较贵。”

  正在打字的小姐抬头冲我笑了一下:“您早来了两年;再过两年,我们就什么都有了。”

  “再过两年,”我说,“四十年的共产东德就连影子都没有了。我来得正是时候。”

  她点点头。

  “大象旅馆有一个单人房,没有浴室,九十块一晚。就在老街广场上,五分钟就到。”

  五分钟其实走不到,因为要穿过无数的工地。粗大的水管搁在人行道上,等着埋入地下。房子围上鹰架,等着翻新。地面上的砖块被掀了起来,等着重铺。机器隆隆地震着地面。

  后共产的威玛,在机器声中震动。

  古街广场上,工人在铺地面。整个老街坊,都是青灰色的石板街,由一块一块的石头缀成。每一块石头,大约有两个拳头大,切割得不平整,显然是用手工敲的。

  工人在地上打下铁桩,绑上细绳,铁桩和铁桩之间就拉出一条直线来。工人屈腿跪在地上,一手持锤,一手挑选大小适中的石块,把石块一个接着一个地排列起来;几千几万颗石块缀连起来,就成为一条当年走马车、现在行汽车的石板街。

  几百年前路是这么铺的,今天还是这么铺,因为这是条老街。

  进入老街之后,威玛突然换了面貌。好像一个蓬头垢面的老妇人把斗篷和面具突然摘掉,露出风华绝代的真面目来。躲藏在陈旧的建筑和震耳的工程噪音后面,是威玛光彩夺目的历史。

  面对着广场的大象旅馆,只是一栋不引人注目的老房子,里面的陈设,有典型的公家机关那种保守和沉闷;可是就在这里,巴哈曾经夜宿,汤玛斯曼曾在这里写小说,用大象旅馆作背景。

  走出旅店,眼角余光瞥见隔壁墙上刻着几行字:“从一七○七到一七一七年,巴哈居住于此。他的两个孩子在此屋诞生。”

  向前信步走去,看见一栋huáng色的建筑,是威玛图书馆,墙上的牌子说:


加入书架    阅读记录

 62/70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