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藩的正面与侧面(公务员版)_张宏杰【完结】(50)

2019-03-10  作者|标签:张宏杰

  由于过于脱离现实,曾国藩刚刚去世,他的这套苦行僧式的家规就被儿子曾纪泽打破了。

  及惠敏(曾纪泽的谥号)主持家政,稍以文正积存俸余购置田宅,月奉太夫人湘纹十二金,两嫂各十金,两房小孩一概在内,不另给,余与两兄每月六金,各房男女用人薪资在外,均由账房并月费分发。

  每个人月费增长六倍左右,曾家才达到普通官员的生活水平。由此也可以看出曾国藩在时,曾家人的生活是如何“落伍”。

  第三节 “陋规”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一

  曾国藩在两江总督和直隶总督这两个帝国内最重要的总督位置上一共做了十二年(即使在北上剿捻期间,仍然拥有两江总督头衔)。按张仲礼的说法,如果他的总收入不超过二百一十六万两,那么就不会被判定为一个贪官。

  那么曾国藩一生到底积蓄了多少钱呢?

  同治七年十一月,他在家信中说,他所积养廉,一万八千两。

  这笔钱就是他为自己攒的养老钱:“尔等进京,可至雨亭处取养廉数千金作为途费,余者仍寄雨亭处另款存库,余罢官后或取作终老之资,以极丰裕矣。”

  曾国藩去世之时,身边所存,基本与此数相符。

  这点儿积蓄,明显与总督级官员的平均收入不符。那么,曾国藩的收入,都花到哪儿去了呢?

  二

  要说清曾国藩的收入到哪儿去了,首先我们要弄明白张仲礼先生所说的督抚“收入”中最大的那一块,也就是“规费”,到底是怎么回事。

  “规费”更为常见的叫法是“陋规”。从这个“陋”字上,可以看出世人对它的道德判断。人们有一种常见的误解,认为“陋规”完全是贪腐的产物,并且都归入了官员的私囊。

  这是一个很大的误解。事实上,“规费”的主要用途之一,是地方公务。因此,这笔费用不能直接列入官员的个人收入。

  陋规的产生,源于清代特殊的财政运转方式。

  清代的财政制度与今天有很大差异。今天的公务员福利待遇优厚。特别是高级公务员,虽然工资水平不是特别高,但是很多情况下,高级公务员们可以做到“工资基本不动”。但是在清代,即使贵为总督,国家也不配给公房、公车,甚至出门也没有差旅补助。生活中处处需要他们自己花钱。

  为了说清楚这个问题,我们不妨来给一位总督的支出大致算笔账,看看他一年要花多少钱。

  第一当然是他个人和家庭的开支。

  总督为地方第一大吏,住房、舆马、衣裘、饮馔当然都要有起码的排场和要求。张仲礼说:“一些来自日本的目击者在二十世纪初期真实的叙述,可以作为官员高消费的实例。他们提到一个知县的一套官服价值三百两至四百银两。”知县如此,督抚更可想而知。

  清代大员之家,往往是数世同堂。一旦当官,父母兄弟依靠不说,就连宗族亲戚甚至于同乡也要投奔,一个人的收入要照顾少则几十位多则上百位的消费者。

  以曾国藩为例。他到达安庆之后,就将家人先后接到自己身边。生活虽然十分俭朴,但是由于人口越来越多,生活开支也越来越大。家人刚刚搬到总督府的时候,曾国藩甚至为妻子多用了一个女仆而生气。随着夫人年龄越来越大,儿女们不断给他增添第三代,总督府内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许多新佣人,衣食之费也日益增高。特别是晚年以后,曾国藩及夫人都病魔缠身,孙子、孙女辈也经常患病,医药开支大增,搞得曾国藩担心自己的工资不够花。同治十年,他给曾国潢曾国荃写信说:

  纪鸿之次子病白喉数日,今已全愈。余合室大小平安。惟署中所用弁仆妪婢等太多,食口众,则用度浩繁。又兼治病医药,百端奢靡,入少出多,江督岁中进款竟不敷一岁之用。曩者尝怪澄弟日用太多,不能节俭,以致欠债甚巨。今余亦因用度不俭,亦将欠债,深为可讶……近嘱戒纪泽等必须从上房、厨房两处节省,而后不至亏空……余平日自誓不欲身后留余财,亦不宜留债与后人耳。

  可见这一年府中生活支出异常地多,竟至于将一万八千两养廉银全花光,还借了外债。曾国藩只好命纪泽减少厨房开支,从嘴里省钱。

  第二是给身边的工作人员开支。这是今天的读者很难理解的支出项目。

  作为一方诸侯,总督身边当然有一个直接为他服务的办公及后勤班子,由幕友、书吏、仆役家丁们组成,负责办公、顾问、保卫、勤杂事务,往往多达百人。这些人都是总督和巡抚私人聘请的,要由督抚自掏腰包,给他们开支。也就是说,督抚衙门中,只有总督和巡抚是国家承认的正式gān部,其他人都没有编制。你爱雇多少人雇多少人,爱开多少支就开多少,国家一分钱不管。

  这种状况今天听起来无异于天方夜谭,然而在清代,却是国家定制。这种奇怪的设计,最主要原因是皇帝们的小气和偷懒。除了每年给督抚们发发工资外,中央政府就不用考虑总督一级的行政经费支出了。从表面上看,这会给国家节省大量财政经费,也会迫使官员体系大为jīng简,十分符合jīng兵简政的要求。然而这种表面上的jīng简却使督抚们背上了沉重的经济压力。

  上引曾国藩信中有“惟署中所用弁仆妪婢等太多”一句,所谓“弁仆”中就包括许多承担日常后勤及行政工作的仆役。

  这项开支已经十分不合理了,清代的财政制度中居然还有比这更匪夷所思的规定,那就是总督还要自己负责一部分地方事务支出。

  清代各地的财政收入,大部分要jiāo送给中央,小部分存留在地方衙门,作为地方开支。由于专制制度的自私性和短视性,使皇帝们只重视中央财政,留给地方的数目很少。因此一个人当上了总督后,就会发现,有许多地方上开支,都没处去报销,只能由他自己掏腰包解决。

  比如,按国家规定,总督作为一省或数省绿营兵的最高统帅,要定期对绿营兵进行检阅,以保持军队战斗力。既然检阅,就要对表现优秀的士兵进行奖励。而这份奖金,国家不出,要总督自己出。

  在督抚们的诸多不合理负担中,有一项最具有代表性,那就是皇帝与督抚们的通信费。作为督抚大员,每年需要频繁地给皇帝送奏折汇报工作。奏折事关国家机密,需要多名gān员专程护送,这笔路费每年平均不下千两,路途遥远的省份花费更多。如李绂在广西巡抚任时,开列该衙门日用花费的账单中有“赍折二人路费,每次用银一百两,臣任内(一年半)共十八次,共用银一千八百两;赍表笺本章驰驿弁役,每次二人给路费四十两,臣任内共十三次,共用银五百二十两”的记录。这项支出皇帝一样不管,让督抚们自掏钱包。

  除了这两项之外,还有许多地方事务,比如兴修水利、赈恤灾伤、资给孤贫及病故人员等,虽有国家的专项拨款经费,但总是远远不够,要督抚们自行筹措。筹措的办法通常是号召大家捐款,而督、抚在捐款中自然需要带头,有时甚至gān脆就由督抚全出。这也是督、抚们常遇到的额外支出。比如:


加入书架    阅读记录

 50/74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