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种田之棠梨叶落胭脂色 作者:南枝(上)【完结】(31)

2019-01-18  作者|标签:南枝 情有独钟 种田文 穿越时空 布衣生活


  
  第三十三章 首饰
  
  吃了晚饭,雨也停下来了,杜氏带着宋篱一直把朴大娘送到了大门口,两个妇人总有那么多话要说,在大门口又说了一阵,朴大娘叮嘱了杜氏去杜家给二n_ain_ai拜寿的事,这才走了,她是带了一个丫头跟着提东西过来的,此时杜氏便派了门房给送人回去,还给那位朴大娘提了一罐子杏子酒和一些鱼干让她带回去。
  杜氏和宋篱回屋的时候,杜氏盯着宋篱的头发看了好一阵,宋篱被她看得不自在,问道,“舅母,有什么不妥么?”
  杜氏笑道,“倒没什么不妥,你这头头发真是不错,只是没根像样的簪子,也少了点配饰,连耳环董武也不曾给你买过么?你到我房里来,我给你找几样东西你试试。”
  宋篱想说不用了,但又知拒绝不过,只得跟着她去了。
  杜氏的卧房就是刚才用饭的房间的里间,她拉着宋篱在梳妆台前坐了,又拿了一只盒子出来,里面装着几样东西,都是用布小心包起来的,杜氏拿了一只鎏金的簪子出来,把宋篱头上的木簪抽出来c-h-a上去,簪子的确挺好看,只是这簪子用得有点久了,加上又不是真金的,故而颜色发暗,并不让杜氏满意,连试了好几支她都摇头,于是还是给宋篱c-h-a上他最开始用的木簪。
  杜氏自然是有些首饰资本的,不过,那些特好的自然不会搬出来,毕竟,那些首饰已经算是一个女人的私房钱了,哪个女人会把私房钱都拿出来给人看呢。
  之后找耳环给宋篱戴也是,都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觉得不满意,只得作罢了。
  宋篱自己也曾觉得奇怪过,这个身体虽然是男儿身,但耳朵上却是有耳洞的,想来是小时候被当成女孩子养过,故而有扎耳洞上去。但是他对于在耳朵上戴耳环却实在无好感,现在杜氏不让他戴了正好。
  也不能说杜氏搬出来的那些首饰不好,只因宋篱皮肤太好,羊脂白玉一般,又白又嫩,因为病好了还泛着一丝红润的光泽,耳朵尤其漂亮,那些耳环戴上去全都显得黯然失色,没有一样可见人的。
  发簪也是这样,拿在手上看着还行,c-h-a在那乌黑柔亮的头发上马上就觉得这里也不够好,那里也不够好,还不如让他簪上一只木簪来得自然。
  杜氏只得叹了口气,道,“我这几年也没置办过首饰了,这些都是些老东西,颜色都不行了,明天你和我去铺子里看看,有好的给你置一套,要去杜府里见人,总不能太寒酸了。”
  宋篱既不想去置办什么首饰,又不想去杜府,便说道,“舅母,我看就算了吧!董武现在要买地也没剩钱,我还买这些东西,多不好。”
  舅母没想到他这么懂事,知道节俭持家,马上道,“这个自然不要你们的钱,你和武郎成亲,你又没爹没娘的,自然没带嫁妆,董武亲爹亲娘也去世了,就我们这做舅舅舅母的,自然要帮衬着,给你置一套首饰这个钱,我们自然要给你出。”
  宋篱赶紧道,“舅母,真不用这么浪费了。你送的镯子给我已经是重礼了。”
  杜氏捞起宋篱的手起来看,袖子下面的手腕白嫩细腻,漂亮得让人惊叹,不过,上面并没有她送他的那一只镯子。
  宋篱知道她在看什么,宋篱以前手上除了戴过手表可没戴过其他东西,很不习惯在手腕上戴一只镯子,不仅不方便还别扭,自然在杜氏送他之后就取下来了,担心杜氏怪罪,于是此时只好解释道,“那只镯子那么贵重,我怕戴着会不小心磕碰坏了,就包起来收起来了。”
  杜氏心想宋篱可真是个懂事又可心的人,不由得心早软成一滩水了,简直就要去把自己压箱底藏起来的私房首饰拿出来让他挑两样,但还是压下去了,握着宋篱的手拍了拍,道,“也不是什么特别贵重的东西,该戴着还是戴着吧!既然说了要送你一套首饰,自然是要送的,看这天色,明天估摸着会晴一晴,你就和我去铺子里看一套去。”
  宋篱还想拒绝,杜氏却已经让他回屋去洗漱休息了。
  宋篱一边在心里叹气,一边往回走。
  洗漱之后,时间还早,自然是不容易睡着的,所幸吴雪珍留下的书和文房四宝还在他的屋子里桌上,便坐下练起毛笔字来,他小时候也有经常练字,故而写得也并不是差得无法见人,比吴雪珍的要好不少。
  写着字,不由得又想起董武来了,不知道他们是不是已经到了窑云县,看田地看得怎么样了,吃得好不好,在哪里睡觉,能不能睡好之类。
  然后字也是一个也写不下去了,只坐着发呆,一直到身子冷了才反应过来,吹熄了灯爬上床去。
  以前非常向往一个人睡一张床的,现在真是一个人睡一张床了,他却又睡不着了,总觉得身边缺了点什么,甚至连心里似乎也缺了东西。
  晚上雨停了,外面的蟋蟀又叫了起来,吱吱吱吱地,在夜里非常地响亮。
  宋篱翻来覆去很久才睡着,那种明明白白的思念,即使他想不去弄明白也已经不行了。
  第二天早饭也是去舅母那边吃的,付婶儿给宋篱梳了头发,直夸他的头发好,然后又说起养发的心得来,“吃黑芝麻对头发好,夫人现在也经常吃黑芝麻,你看她头发就很不错吧!”
  宋篱附和了两声,她又道,“我还听说呀,那些真正富贵的人家里,太太姑娘们都用黑珍珠来着,那可是好东西,要好多钱才能买一颗呢。”
  宋篱又只得再附和了两声,总算是把头发梳好了,赶紧离了付婶儿去吃早饭去了。
  宋篱非常希望杜氏已经忘了要带他出门看首饰的事情,不过显然他的愿望不能实现,吃了饭杜氏吩咐了家里下人一些事情,就说起一起出门的事情了。
  吴雪珍也拉着杜氏的手道,“娘,我也要去。”
  于是,宋篱只得跟着一起出了门。
  这天果真停了雨,太阳还从云里钻出来了,耀眼的光亮照耀着整个大地,似乎任何地方都明亮起来了。
  整个珉阳县县城不仅格局设计地很得当,甚至其排水系统也很不错,在大街两边有排水沟,沟里流着清澈的水,一直流进珉河去。
  于是虽然下了很多天雨,但街上并没有积水,等天色晴一些,整个城镇就像是被水润了一番的清丽明朗。
  宋篱手里牵着吴雪珍跟在杜氏身后逛街,出门没多久,遇到的一些人无不赞扬宋篱的样貌,宋篱觉得挺窘迫,他其实是真不认为自己长成了什么倾国倾城的人物,但偏偏这些人就要认为他长得好。
  杜氏倒一直又高兴又骄傲,似乎宋篱不是她的甥儿媳妇,直接是她的女儿一样。
  珉阳县的主街是中间的一条庆阳大道和这条大道两旁的两条街,还有就是距离西边码头比较近沿河的两条街,不过那两条街是不会有人带他去的,那是不正经的地方,聚集了很多妓院和赌场,而且还有不少私娼也在那一块地方。
  珉阳县虽然是一个县城,但是因为是珉河上非常重要的一个靠岸码头,许多从下游去京城去云州城的船都得在这里补给停靠,自然就带动得这里异常繁华了,比一般的大城市也不差。
  来来去去的人多了,妓院和赌场多也是一定的。
  才刚走上庆阳大道,吴雪珍就扯着宋篱的手要吃吉明号的糕点,他正低头哄她,前面就嘭地一声,只把宋篱吓了一跳,抬起头来看过去,居然是一个挑着担子的年轻男子撞到别人推着的木板车上去了,担子被撞到了地上,车也歪在了一边,能不有那么大的一声么?
  宋篱一脸好奇和诧异,杜氏却皱了眉头,直朝那个挑担的男人骂道,“这是我家媳妇儿,有本事自己讨媳妇儿去,看别人家娘子不转眼算什么回事!”
  那个男人一看有点无赖,本要和杜氏回嘴的,但看到宋篱好奇地看过去,马上红了脸担上担子就快步走了。
  下了几天雨,这天放晴,街上人自然多,此时看热闹的人也多,宋篱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窘地脸一阵青一阵红,因为杜氏比较凶悍,男人们都不敢再看,倒是有认识杜氏的婆姨过来搭话,“吴家娘子,你家可没儿子,哪里来得这么俊俏一媳妇,哄人呐!”
  杜氏笑道,“我那外甥的媳妇,俊吧,我头一次看这小娘子也是看呆了。不过,做媳妇儿的,长得俊有什么用,还是要能干才行。”
  杜氏虽然是这样说,但那又傲又得意的神色却明明白白地表示她就很喜欢这个俊俏的小娘子。
  宋篱心想自己跟着杜氏出来完全成了她炫耀的资本了,只囧地什么也不想说,又走不得,只把吴雪珍牵着,等着杜氏说完了好离开这里。
  大家又是一番赞叹后,杜氏总算带着宋篱往前走了。
  走到吉明号面前对街,吴雪珍是脚定在那里了,拉也拉不走,杜氏只好道,“你个死丫头,只知道吃糕点,吃了糕点正经饭食又不吃,行行,这次就给你买,下次你休想我再带你出来。”
  吴雪珍才不管下次呢,赶紧笑着扑过去抱住她娘,拉她进了糕点铺子。
  宋篱站在街上晒着太阳不想进去,只听杜氏在里面唤他,“宋篱,你要吃点什么,进来看看吧!”
  宋篱答道,“不用了,买给小珍就行了。”
  吴雪珍却跑出铺子来要到他身边拉他,“嫂嫂,去看看吧,很好吃。”
  宋篱心想你就知道吃糖,还没来得及说,一辆马车从转弯处跑过来,吴雪珍被吓得一声尖叫,宋篱想也没想就扑过去把她抱住然后滚倒在了地上。
  那辆马车堪堪从摔倒的两人身边擦过去,宋篱也被吓得心都要跳出来了,吴雪珍直接被吓得嚎啕大哭起来。
  马车是跑过去一截才停下来。
  马车里一个声音训斥道,“让在城里慢点跑,快去看看是不是出事了。”
  “二少爷,有个小娘子和小女娃摔了。”那个仆役一边答着一边朝宋篱这里跑过来看。
  车上的人并没有下车,却能听到他严厉的斥责声,“在家门口出这种事!你们是不是地头蛇做久了,打着杜家的名号在城里横行霸道惯了。”
  赶车人赶紧点头哈腰苦着脸解释,“二少爷,是那女娃娃一下子冲到道上来,奴才拉马已经够及时了。”
  
  第三十四章 受伤
  
  宋篱滚到地上去要护着吴雪珍,便把手臂和膝盖给擦伤了,脚还好,手臂因为承受了太多里而非常疼,他最开始一阵几乎动不了,只听到被他护在怀里的吴雪珍哭得惊天动地,但他却无法动作来安慰一下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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