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你如生命 作者:梵高的日光海岸【完结】(3)

2019-01-26  作者|标签:梵高的日光海岸

  坐下后,父亲看了我好一会儿,说,“还记得这些叔叔伯伯吧?他们见了我常常会问起你呢。”

  “嗯,记得一些的,只是觉得变化很大,都老了,不过也亲切多了。”

  “是啊,人老了就跟年轻的时候完全不一样了。”父亲往后靠在椅背上,若有所思。

  那是当然令人感叹的,想当年父亲很有叱咤风云的气势,来求情的来巴结的来攀附的人无数,当年的父亲确实有点刚愎自用,有时甚至颐指气使,万事他说了算,并且把这种领导作风运用到家庭里。他把所有的热情、精力和心血都用到了他的工作上,他的朋友上,他的外边的无限宽广的天地上。

  十二年前退休的父亲开始感受到世态炎凉,十年前壮心不已的他办起了工厂,在合作人席卷了一切跑到国外去的时候,他体会了被欺骗与背叛,紧接着的几年因为拖欠工人的工资几度被提审拘留,他体会到自己的弱小无助,七年前他被一次突发性的心脏病夺去了健康,在生命悬于一线的时候,他幡然醒悟到,生命,健康,亲情,才是世间真正的珍宝。因此他日益思念被逐出家门十多年的女儿,要把她找回来日日陪伴身旁。

  我想,像父亲这样有着曲折故事的人很多,这是我喜欢在茶市静坐的另一个原因。来这里的大多是已经退休的老人,还有一些学龄前的儿童,生命衰朽的沧桑与生命初始的纯真形成强烈的对比,我喜欢从那一张张衰朽却豁达硬朗的脸上去读史,读人生。

  “二小姐,你也来啦?”

  “宋姑,好羡慕你啊,你看你跟你女儿——两姐妹似的!感情那么好!”

  父亲当年的同僚郑达夫妇过来了,父亲呵呵笑着让他们一起坐。

  “老文,有老二在身边多好!我们天天就两个老家伙你瞪瞪我我瞪瞪你的,没一点生气。”郑叔叔扯开了嗓子。

  “你的孩子个个有出息,做生意,开公司,留学……都不用你担忧了,你还愁什么呢?”父亲回答道,脸上却有抑制不住的自得。父亲一向爱面子,到老了还不变,只是所爱面子的方向转了。

  “唉,孩子大了有他们的世界,我们就开开心心的,健健康康的,不叫他们担心就算是帮了他们吧。”郑叔叔绽开着黑红的笑脸。

  “宋姑,大小姐三小姐怎么样?”郑姨问起移民新西兰的姐姐文菁和妹妹文婧。

  “挺好啊,经常打电话回家,还说明年一起回来。”

  “带女婿和小孩回来吧?”

  “是啊,大家一起回来。”母亲的脸上像开了一朵叫做“幸福”的花。

  “生女儿就是好!我那几个儿子……唉,没一个贴心的!”郑姨有点夸张地叹了口气。

  “人家宋姑会养孩子,人家的两个儿子照样那么好!”郑叔叔亲昵地白了一眼他老婆。

  “对了,文中在美国怎么样?”郑姨又问母亲。

  “哦,听说餐馆扩大了,挺忙的。”我的大哥文中很早就随着那一拨出国浪潮离开了家乡,在中美洲流浪似的辗转迁徙,最后在美国落脚,从一个赤手空拳的打工仔艰难上路,走到今天很不容易。

  “唉,这就好,大家都有了着落……”郑姨突然打住了,有点尴尬地呵呵笑了笑,目光从母亲和我的脸上飘移到虚无的不知所向的地方。

  我明白的,她无意中触及到了一个大家心照不宣的问题:我依然没有“着落”。善意的小城朋友都会很敏感地回避这个问题。人们共知的一个真理是,地方越小是非越多,却不知道这其中其实有另外的况味,是非和议论指点多的背后,往往会有着更多的关切、同情和爱意。小城确实很像邓丽君唱的“小城故事多,充满喜和乐……看似一幅画,听像一首歌……人生境界真善美,这里已包括……”

  “郑姨,什么时候带孙子们到启慧堂啊?进我的诵读班好不好?”我微笑地看着她的白皙的脸。

  “好啊,好啊!”她马上领会地接过转移的话题,眼里闪过一丝感激。

  “对啊,文华办的启慧堂越办越好了!”郑叔叔真诚地望着父亲,“老文啊,你的儿子可是帮了城里的一大拨人啊!”

  “他办的这个事是挺有意义的。”父亲双手支着餐桌,抱拳顶在下颌上,毫不谦虚地点头颔首。

  我的二哥文华开了一家大型的课后补习机构,专门为各阶段的学生作课后辅导,并为忙碌的家庭提供孩子完成作业的场地和氛围。其实这本非二哥的理想,二哥原先只办各种兴趣班,已经办得很红火了。开补习班完全是因为嫂子。二嫂本是县城一家中学的教师,因一时心动超生了一个孩子,结果饭碗就丢了,为了满足她对孩子的热情,二哥就开起了课后补习班,在小城这确是很“有意义”的事。我回来以后,他便又为我增设了国学诵读班,让妹妹有所寄托。

  谈完了儿女,接下来他们就谈孙子孙女。老人在一起就爱谈论子辈孙辈,无论是曾经的政坛商界名人还是一生潦倒困顿的游民浪子,好像到老了都切肤地感受到,孩子才是他们永恒的理想,也是他们一辈子不用上交的却自动显示着成绩的考卷,是他们唯一不变的值得自豪的“杰作”,或者是令其羞赧不堪的“伪劣产品”。

四、茶余饭后

  从茶市出来的时候已经九点多了。我突然很想到城里各处走走,走走那些熟悉的大街小巷,看看以前卖风筝的小店,卖笔墨的文具店,卖百草膏药的烟草巷,卖杂货的“猪笼街”……

  这么一路走走停停不觉就过去了两个小时,最后我来到了每天光顾的“芬芳花店”,我挑选了一支红色的马蹄莲和两只白色百合。我把花举到胸前,低头深嗅后的抬眼间,瞥见旁边的那家精品店正在搞搬迁,心里不觉有点奇怪。

  “哦,那家精品店生意挺好,怎么要搬走呢?”我问花店那个四十来岁的女老板。

  “人家赚了大钱啰,要搬到市中心开大型的精品店呢。”她不无嫉妒地笑着说。

  “那这家店……”我想问的是,这么好的地盘,新的租赁者会打算干什么呢?

  “唉,听说被一个年轻的女孩子租了,这年轻人也太不懂事了,听说也要开一家花店,这不明摆着要跟我抢生意吗!哼,什么世道啊!”她愤愤不平地哼哼着。

  “呵呵呵,不要紧,公平竞争,你的老顾客多,不用担心。”我笑着安慰道,付了钱就转身离开了。心里却有着莫名其妙的快意,隐隐的对新花店的期待的坏坏的没心没肺的快意,可能是意识到“美”在“蔓延”吧。

  父母见我笑意盈盈地抱着花回来,展开了放心的笑容。

  由于昨晚没睡好,我睡了一个长长的午觉。

  下午起来后也不想读书写字了,就跑到院子里去侍弄那些花花草草,给母亲那几小块绿油油的菜地松松土,攀着那些绿叶密匝的枝条采摘水果,早年父亲凭一时兴致种下好多棵果树,龙眼,荔枝,芒果,黄皮,杨桃……如今这些果树已经相当粗壮,浓荫一地了。

  跟父母享用完凝聚着太阳热力的甜蜜得非常**的热带水果以后,我就往启慧堂去了。

  二哥为我开设的国学诵读班是我的意愿,来这里是我每天最热切的盼望,我生命里最需要的那些淡淡的甜蜜和柔软的眩晕在这一个小时得到了充分的补给,让我每一天能安然度过。

  我不再去深思和细究这些甜蜜和眩晕背后的具体内容,只沉浸在一种模糊的满天满地的绵远悠长的喜悦和宁静中,那个只有我一个人知道的秘密的爱的故事……在声声童稚的诵读声中慢慢流淌,弥漫……

  课后,二哥说要和我一起回家跟爸爸妈妈吃晚餐。

  “嫂子来吗?孩子呢?呃,妈妈可没预备你们的饭呢——”我笑他的心血来潮。

  “小气鬼,我把你的饭碗抢过来就是啰。”二哥把手搭在我的肩上。

  “爸爸妈妈可不会放过你,我回家就先把鸡毛掸子找出来放在桌边。”

  “我的菩萨妹妹怎么忍心爸妈打在孩子身上疼在他们心上呢!”二哥说着正要去开车,突然想起来一件事,对我说:“哦,你今天不买花啦?”

  “上午漫游老城,已经买了啊。”我很享受他的细心。

  “嘿,我就奇怪了呢,花痴竟然忘了痴了……”他的玩笑里充满着爱怜。

  “哈哈哈,怎么会,我是打算痴到地老天荒的了。”

  二哥突然有点异样地看着我,欲言又止的样子。

  “怎么了?是不是发现我还是当年那个美少女的形象啊?”我打趣。

  “呃,比当年更美了,更有气质,更有内涵,更……”他夸张地瞪大眼睛,但再也“更”不出来了。

  “那是自然的啰,名泉愈深愈清,佳酿愈久愈醇,‘老’‘妹’自然愈‘老’愈‘美’……”

  “哎呀,不愧是文人,说不过你。”我们就随便扯着,不一会就到家了。

  父母自然是很高兴儿子回来吃饭的,在我回到小城之前,他们是一直住在一起的,二哥刚搬到自己新居的时候,父母还难过了好长一段时间。

  母亲照例先端上她的拿手好汤,然后用小勺子把浮在我碗面上的肥油隔掉。母亲认为我的肠胃不好,不可进食油腻的东西,但她的老火靓汤总会炖出一层不薄的猪油鸡油,于是每天餐前都要给我隔肥油。我总乖乖地享受着她细致的深情,一边看着她欢喜地表现自己的关爱。

  由于二哥来了,饭后我也就没出门,父母子女四人就一边看电视一边聊天,哥哥性格爽朗,跟父母都有很多话题,我反倒比较安静沉默。平日哥哥来总是高谈阔论的,今天却总显得心不在焉。

  在父亲和哥哥交谈政治新闻的时候,我跑到了院子里,一听政治我就头痛。我坐在果树下的摇椅上吹风听虫子叫,看高高的天上那些薄薄的飘移的云。

  “文青。”二哥走了过来。

  “嗯,你怎么也出来了啊?”

  二哥不说话,就在我对面的石凳上坐下,沉默了一会儿终于开口说:“文青,小玲回来了,听爸妈说你……”二哥不知如何措辞。

  “嗯,哥,都过去了。”我淡然。

  “真的不想回头了吗?”他有点困惑和不信任。

  “不回头,真的。”我笑着摇了摇头。

  二哥用研究的眼光看了我好一阵子,说:“你有了新的朋友?”

  我不出声。

  “哦,真的?那就好,我们就不用担心了!”二哥竟然很兴奋地叫起来。

  我还是没出声,我不知道该如何出声,只静静地笑看着二哥大男孩似的傻样。

五、最初的爱

  小玲的话题放下以后,我继续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一成不变的生活。唯一有点新鲜的是那个新花店开张了,还取了一个很雷人耳目的名字——最初的爱。那个天蓝色的“爱”字是嵌在一朵洁白的雏菊中央的,非常清新。

  为了不让那个芬芳花店的女老板感叹世人的喜新厌旧,我先到她那儿“惠顾”了两朵荷花,再欣欣然走向那个令我心动的“最初的爱”。

  这个“最初的爱”实际上不能称是一个花店,那儿的花只有一种:菊花。可这菊花却能吸引所有的过路行人,它几乎汇集了世间所有种类的小朵菊花,色彩丰富夺目而淳朴,香气馥郁浓厚甘醇,令我不免为店主担心——每个二十四小时都有可能被蜜蜂黄蜂侵犯。这些浪漫朴实清纯的菊花当很受小女生的喜爱,从而成为她们“最初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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