恨一个人 by 寒衣【完结】(11)

2019-05-31  作者|标签:

“书歌,原来你竟然在康景……”副总凝视书歌,一眼不肯少看。他目光太过灼热,书歌忍不住皱眉:“副总,您是不是认错人了?我并不认识您。”

古秘书瞪大眼睛看著这俩人,属於女人的八卦天性冒出头,脑袋里出现各种各样的猜测。

可惜这位──是叫叶书歌吧──不是女的,否则该是多麽典型的“爱人为误会奔走他方,多年後终於被痴情另一半寻回”的戏码啊,如果女方是带球跑就更好了……

不过俩男的也可以啊,古秘书回想自己在看言情时不小心租到的耽美小说,觉得俩男人在一起也不错,虽然自家副总相貌太漂亮了,不过据说“小受”都是这个样子的。至於这位叶书歌,虽然长得不是很帅,也还能看啦。两人在一起应该也好吧?

看看副总这副架势,根本就是有不正常的关系,像是王宝钗苦守寒窑多年终於见到丈夫,可怜巴巴哀怨十足地看著对方。再看这位叶书歌……

书歌表情并没有太大变化,只是微微皱著眉。他眉心处有凹下去的纹路,这麽一皱眉就格外明显,使得一张原本还算得上端正的脸有了奇异的不调和感。

副总见他皱眉,不由又退了一步,和书歌离得远了,眼光也不再肆无忌惮地停留在书歌身上。他侧过头去,古秘书可以看到他脸上神情飞速变化,俊俏的脸有些可怖。

最终他咬住嘴唇,像是下了什麽决定似的转回头去,脸上也换成平静表情:“销售部的……你愿意到总裁室里来,当我的特助麽?”

“蒙副总厚爱,但是我在销售部做得很好,并不想调职。”书歌回答,“我是上来送文件的,现在该下去工作了。”

说完便向外走去,副总在他身後,一路跟著。

两人下楼,途中遇到跟承颀打招呼的无数,认识书歌的几乎全无。

下到销售部那层,书歌先进去。

“Sidney,叫你去送个材料,你怎麽去了那麽久?”销售经理看到书歌,摆出老板架子来训人,“上班时间不要偷懒,我知道你们现在年轻人,能少做点事就绝对不会多做……啊!康总!”

他看到承颀,连忙住口肃立,脸上表情变幻得很快:“副总早上好,您怎麽下来了……”

副总大人跟著书歌走进来,斜斜看了销售经理一眼,看得销售经理一身冷汗──副总的眼光没有特意冷冽,但那种警告和不悦给人极强的压力,让人恨不得找个地缝躲进去。

销售经理再一次感觉到这位秀丽得甚至有些雌雄莫辩的副总超强气势,也终於明白“笑阎王”这个外号的由来──并非真心的笑容,有的时候比不笑更可怕。只是他心中疑惑:副总很少来销售部,即使有事,也多是他上去报告的居多。怎麽今天忽然下来了,还是跟著叶书歌……难道是刚才让叶书歌送文件,他惹出什麽乱子了?

偷眼看副总和书歌,副总又不像是对叶书歌生气,相反倒好像有些……谨慎?

书歌回到自己办公桌前,他坐在最角落,光线阴暗,位置应该是整个销售部最差的。副总眼神一敛,看向销售经理:“你跟我出来一下。”

经理跟著副总向外走去,副总脚步很疾,好像要尽快离开销售部似的。销售经理却看到,在走到门口的时候,副总用很小的幅度侧头,向著销售部角落看去。

那眼神,销售经理形容不出来,只觉得好像让人很难过。

“康总,您叫我有什麽事情麽?”

走到外面,销售经理恭敬问,偷眼看这位“康总”,揣度他的心思。

他问了销售经理一些问题,例如书歌在这里工作了多久,是从哪里调上来的,平时表现如何等等等。销售经理不知道承颀的心思,也不敢乱说,只说实话,丝毫不添油加醋。

“他来了半年多,是Q市来进修的,文凭不高就是个夜校学生,能力不错,英语很好。”销售经理把自己知道的都说出来,“性格嘛……好像没什麽特别的,平时挺安静的,谈生意的时候也还算能说,和同事没什麽来往……”

“他做的工作很重要麽?”副总开口问,“如果忽然把他调离销售部,会不会让他觉得接受不了?”

“不过是进修的,怎麽会给他太重要的事情做。Q市那分公司也真是没人才,还什麽进修,直接回去算了……”销售经理听副总意思,是要调书歌走,於是也放下心,“他有什麽可接受不了的,一个外来的夜校生……”

“那好。”副总眼底飞快闪过一丝冷冽,“明天让他来总裁室,我缺一名助理。”

销售经理傻了:“可是,康总……”

“你说了可以调他的职没有关系,不是麽?”副总扬眉,脸上很平静,却有些吓人。

销售经理在这样强大的压力下,只能吞吞吐吐:“可……可是他是分公司那边派来进修的……”

“他们不就是想要总公司这边的人麽?我想,和普通的销售员比起来,他们会更欢迎一名销售经理吧。”副总对销售经理笑了笑,“今天星期三,你周末准备一下,周一我再公布调令。”

销售经理彻底呆住,那副总也不理会他,向电梯走去。走了一两步,忽然想起什麽,又折了回来,从销售经理身前走过,走向职工电梯。

途径销售部,副总头不动,眼睛歪到可以被当作斜眼的程度,向办公室里拼命瞄。瞄到目标,眼光再也不移,唇边露出一个,只能说是极尽温柔的笑。

这位康总,当然就是康承颀。

直到醒悟自己在销售部门口停留了太长时间,他才举步走开,回到他的总裁室。

“副总,这是开发部的企划书……”一进总裁室,何秘书就起身给他一份文件。承颀并不接过,说了句“我去休息一下,不要打扰”,随後进了总裁室内间休息室。

坐在休息室沙发上,承颀仰起头,淡淡笑了。

“书歌,你还活著,就好。”

大四那时,承颀已经找好国外研究所,他成绩好又是系里骨干,奖学金很轻松就申请下来,手续也办得极顺利。

那天离开之後,承颀马上收拾行李,提前到了美国。也许报复之後应该是快乐的,应该兴奋地躲在暗处看报复的成果,但是承颀只想逃。

好像所有的力气都在碧海公园那短短的几分锺内耗尽,转身离开的那一瞬间,身体里面就有什麽东西破裂了似的,整个人都恍惚起来。之後回到家中,思绪纷乱得连他自己都无法驾驭,一会儿觉得总算报了仇,那个假装无辜的人终於有了应得的报应;一会儿又糊涂起来,想著自己一直以来爱护的那人哪里去了,怀中怎麽少了他的温度,他是不是没吃好没休息好……然後才猛然想起,什麽爱护什麽喜欢什麽深情,不过都是自己做的一场戏,怎麽自己都忘了。

有的时候,想著想著快意的场面,心头竟然又生出一种冲动,想去把那人救出来,继续抱著他爱护他。有的时候,这种冲动甚至胜过了对想象中复仇场面的快意。承颀很惊慌,於是提前坐上飞机,飞往加州。

加州有很好的阳光,有金发碧眼轮廓深邃的帅哥美女,有另一个语言和另一种文化。只是没有那个人,哪里都没有。

笑著,跟同学相处得很好,教授也赏识他。有一种人是天之骄子,不管被放到什麽场所,都能成为最耀眼的一颗。

只是明星渐渐少了笑容,在校园和那些黑黑白白外国人打球争抢时,回到住处和邻居招呼时,晚上难眠望月时……

想起的只有一个人。从他的脸他的笑想到他的身体他的性格他的脾气他的原则……最後出现的,永远是最後那天,他极度惊讶全然抗拒却心碎的表情。

於是整晚整晚睡不著,只能靠著高度的酒精来麻醉,Vodka成瓶地喝,为了不让思绪偏离正常轨道。

其实不清醒才好,迷迷糊糊的时候,才敢梦到他。清醒的时候不能,已经恨了这麽久,又做了那样的事情,他不能回头,也不敢回头,甚至连回头的想法,都是禁忌。

直到半年後,虽然没有人可以一起过年,还是回了国。和朋友在外面玩的时候,终於忍不住打电话给光华帮,拐弯抹角旁敲侧击问那个欠钱的小子怎样了。

“那小子啊,送去卖,好像死了……还好钱已经挣回来了。”

对方用很轻松的语气回答他。

承颀当时很平静,还说了声“是吗”,语气平淡得没有半点风浪,随後还去超市买了几瓶酒,然後回家。

回家就崩溃了。酒在手里,举起来喝,根本都喝不进口中,沿著手往下流,流到眼睛里,沙沙的很痛,於是流出泪来。

多好,这一次还干净了。姐姐的死,母亲因此精神失常,父亲也从此远离。这一切都是因为那人,不是麽?在六岁的时候,承颀就深深恨上了那人。虽然当时他还小,但也从父亲那里翻到书歌的地址和学校,在路边藏著,看书歌在父母接送下上学放学,见他和双亲有说有笑……

那时候,承颀就对自己发誓,一定要报复这家夥,一定要让他失去那麽白痴的笑容──凭什麽他可以过得那麽快乐,而自己就要承受一切不幸?

後来书歌升上小学,再後来,不知道为什麽,承颀再也找不到他了。

於是承颀努力上进,承颀无时不在锻炼自己的能力,为了复仇。上了高中,有能力有财力,很容易就找到了书歌。

再见到的时候,男生已不是当初快乐幸福的男孩,一双原本晶亮的眼里尽是淡漠和冷然,人看起来也不健康。承颀再去打探,才知他父母去世,抚养他的奶奶也过世了,他一个小孩子,生活得很辛苦。

这样怎麽报仇?一个什麽都没有的人,就算夺去他的生命,他也不太会在乎吧?如果活著就是辛苦,杀了他搞不好是帮他解脱。

既然如此,不如……先让他得到所有,然後,再让他失去。就像小时候的自己一样,从父母和姐姐的笑容中,一下到了孤零零的境地。这样,才越发能让他感觉到天堂地狱的差别,才算得上报仇。

最後,承颀决定亲自上场。他不是什麽都不放在心上麽,他不是从来不接近别人麽,干脆让他谈一场最离经叛俗的恋爱,让他爱上最不可思议的人,最後,让他被爱著的人背叛,一无所有。

“我没有错……凭什麽你可以正常地生活,甚至把姐姐完全忘掉,全然不知道有一个家庭因为你而破裂……难道小孩子的恶作剧就可以被原谅,可死去的人呢,可我失去的幸福呢?谁为我找回来?”承颀对著月亮研究酒瓶,一不小心把月亮看成了书歌的眼睛。

“为什麽你可以用那麽干净的眼那麽无辜地看著我,为什麽?杀人凶手……你杀了人啊!”酒瓶在地上碎裂,玻璃刺入承颀手臂,他全然没有感觉,“你明明杀了人,为什麽还可以完全没有负罪感地活著?我恨你这双眼……”

黑亮的,晶莹的,清澈的。带著全然信任和依赖看著他。

他养群群,养了六七年,一边恨著一边和它玩闹。

他宠书歌,不过宠了两三年,一边宠著他爱著他恨不得把自己的所有都给他,一边冷冷笑著冷冷看著,等著他对自己深情到无法自拔的程度,然後给他最深一刀。

只是他忘了一点。

两三年的时光,两三年的相处,可以让一个倔强而不懂感情的少年深深爱上他。那麽那个做戏宠他的人,又会怎样?

最好的戏,是把戏当真实来演的戏。可惜这样的演员,通常都无法再分清哪出是戏,哪出,是真心。

假作真时真亦假,真作假时假亦真。

“我没有爱你,我恨你,又怎麽会爱……我没有哭,没有想你……”承颀喃喃,声音越来越低,“而且你没有死,我知道你没有死,那麽软弱的事情你才不会做,对吧,书歌……”

又哭又闹了一晚上,随即大病一场。病後,承颀立刻向美国学校提出退学,开始在B市以及周边地区大规模地寻找起人来,甚至指使人挑了光华帮。

但他要找的人,始终不曾出现。

“Q市麽……最偏远的小城市之一呢,难怪我找不到。”承颀站起身来,走到落地窗边,看蓝天一碧万里,脚下是无数建筑。

他靠在玻璃上,感觉人好像悬在空中一样,没著没落的。他想,也许这一生,都会这样了吧,永远在万丈深渊的边缘,掉不下去,走不回来。

“听说那里条件很差,连飞机都没有,火车一周一趟,我派人去那边大家都不愿意……”承颀低声说,“你一定吃了很多苦,人都瘦成那样了……”

“那麽,计划开始吧。”他笑著,笑容里是渴望和满足,只是还有很轻微的,一丝绝望,“虽然有一些细节还要变动,不过,大体方向应该没问题……”

总裁室人事调令很快下达,众多同事羡慕甚至嫉妒眼神之下,书歌平静得有些不像当事人。很安静地整理手边材料,跟其他人交接。这一忙忙了整整一上午,中午没时间,也就没吃饭。终於在下午的时候搞定杂事,收拾东西上28层。

“你就是新特助吧,你好,我叫何千楚,是总裁室秘书。”敲门进来,迎面的就是一名女子,相貌姣好却又不是特别美?类型的,看上去就让人感觉很舒服,笑起来很暖,“你就在总裁室内办公,有事问我,或者问外面负责接待的白秘书……当然你座位就在副总旁边,如果他有空问他也可以。”

总裁室很大,毕竟28层只有总裁室、会议室两部分,总裁室甚至比销售部还大些。装潢摆设以庄重基调为主,又不显得太压抑。

书歌办公桌位置很好,几乎就在承颀身边,桌上设备也全,还有台笔记本。何秘书大概交代他工作内容,让他先熟悉一下,她回到座位上,继续做著她的工作。

承颀只是默默地偷偷地看著他,看著他坐下,看著他打开电脑翻开文件,看著他认真工作,一时之间心神激荡,竟然不知今昔何昔。

看著看著,见书歌皱起眉,左手向下,按在胃上。承颀一惊,连忙起身:“书歌,你怎麽了?”

书歌侧头看了他一眼,承颀伸出的手又缩了回去,正好何千楚也关心地过来:“叶特助,你不舒服吗?对了,你下午上来这麽早,是不是午饭没好好吃?”

何千楚询问中充满了关怀,书歌也就点头:“一忙就没顾得上吃。”

“这怎麽行呢,你要知道现在的上班族,最多发的病症就是胃病。压力大,三餐不规律,休息不好……这些都是问题啊。”何千楚转头问承颀,“副总,叶特助刚来,可以特许让他出去吃个饭吗?身体不好也会影响工作。”

“你陪他去吧。”承颀开口,引得何千楚一阵诧异:自家副总工作向来拼命,且公私极度分明,绝不会允许工作时间摸鱼这种事情,怎麽今日会主动让自己一同摸鱼?

诧异是诧异,机会一定要抓牢,何千楚拉起书歌:“那我们出去吃饭,尽快回来。叶特助,我知道附近有一家粥铺很不错,你要是胃难受正好可以去……”

“以後总裁室里人的午餐由公司出钱,你们吃饭的钱可以拿来报。”承颀忽然开口加了一句,“你们去吧,不用著急回来,慢慢吃。”

何千楚又是大惊,开始考虑副总是不是被什麽附身了。

她和书歌一起出门,两人的背影看起来很和谐。

只有两人都转身背对他,承颀才放纵自己的眼光,瞬也不瞬地在书歌背影上徘徊。片刻,身影从他视线里消失,只留下空空一片茫然。

他这才起身,坐到书歌的椅子中,伸手轻轻触碰书歌的东西,把他自己完全缩在椅中,贪婪汲取书歌的气息。

过了半天,承颀终於回过神来,恋恋不舍离开桌子,回到自己位子上。拨了个电话联系医院,下周一做一个全员健康检查……

中午忙著吩咐徵信社错过了吃饭,到这个时候,胃也隐隐的不舒服起来。承颀倒了杯水喝下去,回到座位前继续忙碌。

间中接了数个电话,做了不少安排,等见到何千楚和书歌有说有笑一起回来的瞬间,承颀只觉得胃疼的人,换成了他。


恨一个人 下部 第二章
章节字数:7075 更新时间:07-08-11 17:59
以欢迎新人为由,晚上总裁室两位秘书一位特助一名副总外出聚餐。

承颀半个下午都在网上查养生,查胃病相关。其实这六年间,他想过很多书歌可能的遭遇,最多的是设想少了眼睛或者其它器官,或者得了性病,总之像胃病这种小病,他根本没猜测过,也就没加准备。

幸好各种资料网上都有,也都能订到。承颀晚上订了家素膳,是平时也常去的。B市最不缺的就是各种各样的饭店,尤其这年头养生大行其道,大鱼大肉吃腻的太多,就一个个开始素食主义了。

“叶特助尝尝,他家的一指禅做得很不错,不是肠哦,是豆制品……素菜卷也好,我每次都能吃好几个,来一点……”四人坐定,何千楚给书歌推荐,“锔茄子很入味哦,还有炒蟹粉……”

一边说一边给书歌面前的餐碟里添菜,书歌当然不好拒绝她,而且这家素菜馆油并不很多,倒也合他胃口。大家说笑话活跃气氛,又说些业界的八卦什麽的,把场子炒热。

承颀身边坐著白秘书,和书歌他二人对面,眼前尽是他二人在一起的场面,耳中听到也都是他们说话的声音,心下煎熬,偏偏又不能插进去打断他们。他本是独占欲很强的人,当年书歌和别人稍微近一些他都会赌气,而现在……

现在这样,不是很好麽?书歌并不是一个很容易跟人亲近的人,现在看来,他和何千楚相处得实在不错,这样很好,不是麽?

“副总我跟你说哦,叶特助实在是太省钱了,我们出去吃饭,他就点一个素菜。我还点海鲜呢,他尽挑韭菜香菜来吃,粥喝的也不多……”何千楚见他沈默,连忙也找些话题跟承颀说,回头又跟白秘书说,“小白你是没看到,你要是像叶特助那样,就绝对不用再嚷嚷著减肥了!”

白秘书果然满怀崇拜地问书歌怎麽可以吃那麽少,万一嘴馋忍不住怎麽办。书歌想了想说:“一个月留一百生活费──包括杂费──你就会在嘴馋的时候想起,如果多吃了这一口,下一顿就要饿著,自然就吃得少了。”

“啪”一声,承颀手中竹筷断为两截,竹子的碎刺尖尖,扎进他手心。

“啊!副总你流血了!”坐在他身边的白秘书大叫,还捂住脸一副很害怕的样子。倒是坐在对面的何千楚站起来:“哪里?快把刺拔出来,我这里有创可贴可以麽?还是要去医院?”

“没事,只是扎进去了,我去洗手间处理一下。”承颀摇头,笑著摆摆左手,离开座位,“你们继续聊,我马上回来。”

他离开之後,何千楚小声对两人说:“副总今天很不对劲,你们发现没有?”

“血……流的好多……”白秘书仍然是一副恐惧表情,“真的不要看医生吗?”

何千楚看向书歌,书歌迟疑了下:“如果真的有问题,副总应该会照顾自己吧,应该没什麽。”

何千楚眨了眨眼,心下思量,继续原来的话题。

一会儿承颀回来,手上果然看不出异样。大家继续聊了会儿,吃得差不多,各自回家。

“副总,你手这样,还能开车麽?”何千楚问,“不然我送你……”

承颀摇头:“我要去的地方太远,你不是就住在公司附近,而且和白秘书可以一起走吗?我自己可以的。”

“那……”何千楚看向书歌,“叶特助会开车吗?能不能送一下副总?”

书歌当然会开,还是两人在一起的时候,承颀强逼他考的证。

想想女生的话,开车送人再回家不方便,书歌也就点头。

书歌坐在驾驶座,承颀跟著进去,坐副驾驶座。两人相隔极近,彼此能听到对方的呼吸声。

“副总家在哪里?”书歌发动车子,问承颀。

承颀报出一个地址,书歌手一颤,几乎握不稳方向盘。他犹豫了片刻,话到唇边,又不说出,开车直奔那个熟悉的目的地。

承颀规规矩矩坐著,摆弄他自己的手指。右手上有被水泡得苍白的伤口,皮和肉外翻,仔细看去有些吓人。

路越来越窄越来越颠簸,周围也越来越破烂,终於接近目的地,书歌无法再沈默:“副总,快到地方了,您是要在什麽地方停车?这一带没有车库。”

“我租了16号那家的院子,停到那里就好。”承颀回答。

书歌表情并无变化,开车停车,然後道别。

承颀下车,在他身後不紧不慢跟著,不会比他快一点,也不会慢一步。书歌拐弯他也拐弯,书歌上楼他也上楼,书歌开门他……直接跟著进去。

这楼很老旧,一楼和三楼的灯都是坏的,书歌住在五楼,也只有半昏暗的灯光。此刻开著门,一片黑暗之中,只有昏黄的小灯泡照出光亮。书歌在黑暗之中回身:“康承颀,你要做什麽?”

淡淡灯光中,承颀能看到书歌脸上不悦,看到他本来就纠结的眉更加深的陷下去,一时之间恨不得马上消失在他眼前,以求他的眉心不要那样纠结。

好像是第一次被他叫名字。

承颀握紧手,手心一阵疼痛,让他醒回神来:“不做什麽,我只是回家。”

“回家?”书歌怔了一下,随即睁大眼睛,“你是说,隔壁……你租下了?”

承颀站在门边,四下看了看,打开墙上的电表,从里面拿出一串钥匙:“是啊,今天下午已经有人帮我把东西搬过来了,以後我就和你分租这里……该说什麽,请多关照?”

书歌抬起手,“哒”一声,房厅灯亮起来,照得狭小过道一片光明。

其实还是暗一点的好,承颀心里模糊地想,现在太亮了,亮得回到了现实。

“厨房和浴室合用,水电平摊,弄坏东西自己修理。”书歌说,想了想,又补充,“浴室和洗手间一起,洗澡的时候锁门。洗手池的水龙头别关太紧,关不上容易坏……”

说完,他脱下皮鞋,穿著那种几块钱的拖鞋回房。承颀在原地站著,直到他房间亮起灯,才慢慢脱鞋进屋。

小孙做事一向谨慎而多思,他连最微小的地方都替承颀想到,因此这房间虽然异常小和简陋,但住起来已经可以比较舒适了。承颀躺在床上,床垫软绵绵的,让他想起隔壁的书歌。

不知道那间屋子条件如何,睡起来会不会不舒服,开著门好像还能听到那屋的声音,书歌还没睡。

他就在他身旁……

承颀从来不相信有神,如果有的话,他一直想问问不是神爱世人麽,为什麽对自己从来不曾有过偏爱?

不过至少这一刻,他想他是愿意相信神的,因为那个人好好地活著──至少,活著。

隔壁门开了,承颀连忙收回眼光,装作已经睡著躺在床上。书歌好像去了洗手间,可以听到水声,是在洗澡麽?

身体发热,虽然告诉自己已经没那个资格了,还是控制不住**的绵延。他记得书歌身体的每一寸,记得曾经销魂噬骨的纠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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