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候 by 古木【完结】(6)

2019-05-26  作者|标签:


“你这种女人嫁给他,只是害了他。”
“他当年只是剽窃了别人的作品——”她冷哼。
“因为他还没有发现自己的潜力,他也可以创造出同样的作品!我看过他的画,我知道他心里有些东西,一般人没有的东西,那是热情,是生命。”他有些激动,既为了他,也为了她。
“你当时不也揭穿他了吗?”
“难道你想让一幅假画毁了他一辈子?”他想甩开她。
“他的一切原本不都是你的?是你自己不要——”她又拽住,牢牢不放。
“你变了,秦雪,又笨又瞎,一个人的画里面就可以看出他到底是怎样的人,这是隐藏不了的,你跟他在一起,一定从没有用心好好看他的画;我也没那么高尚,原来是我和他都要去的,但后来我退出了,到了现在、今天,我除了我的过去能够赢他,没有一样我能比得上他!”
她的眼神变了,她松开他的衣袖,怅然若失一般,刹那地,竟然就涌上泪光。
“高志,你究竟是怎样一个人?你说你变了,但在我眼里,你还是过去那个傲慢、孤僻、自大、目空一切,但心里比谁都要明白,都要温柔的你。你的心真的死了吗?你有多久没有像刚才那样说话了?你自己恐怕都忘了,但看看我,我要到我想要的东西了,我爱他,比谁都爱,我要他,要就是要,就这么简单;你,也就是你,没有人能改变,你爱画,你爱它,你的生命中再没有比它更重要的,不是吗?”
他哑然,蠢笨掉进这个女人的陷阱,结果出乎意料,结果,他就伸手,去抹干她的泪,久违的女人温柔细致的皮肤,吸附一样粘在掌心,几乎刺疼。
“我已经没有热爱生命的感觉了,我的心里,已经什么都快没有。”她却在这个时候出现,好象上天在最后给他一次机会。
“那就去画画!只要你拿起笔,你就知道你心里到底还有什么。”
到底还有什么?他竟忘了,画里面,有他埋藏的自己,画好了,就知道究竟还剩下什么。
这个念头宛如魔咒,回荡耳边,而这个女人最后的眼泪就像是给他的调色盘里加上第一抹透明。
未知,完全是透明。

19

秦雪在一旁看着这个男人调颜色,已经快三、四年没有见过的人了,连最后一学期课都没有再上过,就整个从所有人的视线里消失掉,反正他也是谁都不在乎的,除了他的妹妹和那个女人——他等于是被那个女人毁掉了的!但他现在在调颜色,就跟他当年一样,站地笔直,下巴特别锐利,眼神从侧面看尤其不羁,像原上风,随处飘荡;她默默观察这个久违的男人,心里掠过闪电般的甜蜜和痛苦,但她知道,这些只是回忆,她永远不会像他,一辈子沉浸在只一个甜蜜和一个痛苦里,不可自拔。
明亮的大画室里,排放着石膏和画架,窗户边上还有刚栽上的鲜花,这里洋溢着的只有温情和希望。
“你在画什么?”她忍不住发问,他已经调了一个多小时的颜色,但白布还是白布。他的脸上,只是静默地空茫,她怕,他又放弃;这个他毕竟已不是过去的他。
“你怕我已经不行了?”他接口,转过身,阳光下,二十五岁的他竟然开始有了正常的色彩——是青春!好象他在画的东西已经转嫁到他自身,正在他身上完成着某种最多采崭新和不可思议的画面。他在微笑,她记得他当年稀少的笑总是有高傲的倔强,或是嘲笑,但他确实已经不是当年的他,他敦厚地,甚至近乎默默地温和地在笑,好象花豹变成了牛羚,好象有人已经拔掉了刺猬身上的刺,她不知道他还剩下什么,她也不清楚他这样是好还是不好,但只要他再画就对了。
另外,就是他对她笑的时候,她的脸还是不由自主地红了。
“我看你啊——”她斟酌着,是要取笑还是激励。
“你只要相信我就对了。”他慢慢说,悠悠哉哉地又去调他的颜色。
“你?——”她既惊且喜。
“相信你什么?再当一次逃兵?”冷冷讽刺的声音,从门口传过来。
秦雪不用回头,也听得出里面的酸味,她嘴角边微微浮出个浅笑,却不搭理,故意走近高志,挨得更近。
高志却自己后退一些,隔开来,转身,对高个子男人伸出手:“别来无恙。”
看着伸过来的手,快步走过来把自己老婆一把拉到怀里面的男人,微微愣了下,随即别开眼,粗声:“你有资格跟我握手吗?你拿支笔手都会发抖了吧。”
“郑恒!”秦雪捣捣他,不客气地用了大力气,“你胡说什么?”
“怎么我才说他两句你就心疼成这样?”郑恒本来就黑的脸黑得更难看,他紧搂住老婆的腰,现给他那个永远的情敌和对手看:“谁让你找他来的?我有同意他用我的画室吗?我有同意你整天泡在这边陪他吗?你们俩到底搞什么?”
“你再闹我生气了。”秦雪软绵绵地责备,拍拍扣在她腰上的爪子:“这么大的人,也不怕别人笑话。”
“我有什么怕人笑话的?我早就不是当年的我了,我有的是信心赢他,是他自己不敢出来跟我比试——你问他,他这么多年躲到哪个地洞里去了,你看他,他哪还有以前的半点样子?”
“我看他跟以前没两样啊,你不要看人家长得比你帅就吃醋好不好,真受不了你。”
“你眼睛有毛病啊!你看他跟个病痨鬼一样,又瘦又干,他有我高、有我壮吗?——小雪,你不要被他骗了!他过去怎么对你的你都忘了?你对他多好啊,他最后还不是跟别的女人跑了!”
“郑恒!”秦雪瞪他,“你管不着,我喜欢谁是我自己愿意;你忘记你死命追我的时候怎么跟我保证的了?”
眼前的两人打情骂俏,不亦乐乎,高志也不打扰他们的兴致,继续做自己的事。
他的头脑里有幅画,他要把它画出来,然后他就知道自己的心。
在画的时候,脑袋什么都想不起来,有些东西只有他才能表达,他就像一个滤器,摆了这么久没用,在生锈老死前想再做点看看自己还有什么能耐。
他握着笔,笔在手下震颤,可能是哀鸣。
旁边两人的声音也慢慢没了。
“走吧。”秦雪停住声,拉爱人的胳膊,“回家再跟你说。”
郑恒不吭声地站在这个昔日风流才俊的身后,看他的画,看这个突然冒出来的人,他明白这个蛰伏太久的傲慢家伙骨子里还有那么点让他佩服的韧劲。
在被老婆拉走前,他忍不住对这个总是一脸什么都无所谓,什么都不在乎的讨厌家伙,丢下那句已经在他心里埋了多年的话。
“就算我没去法国,我也不会停下来不画;但我欠你的情我会还。还有,谢谢。”
“你总算说了,那就好了,高志,我们先走了。”
门关上了,一个人能在正确的时候握住自己正确的幸福,真是大幸运。

经常看得到天空的颜色,蔚蓝。天空里面连倒影都不再有。他以前一直以为只有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天空才没有颜色,结果现在却发现原来是他的心已经看不分明,什么是要,什么是不要,究竟该怎么分清。
画的时候,手已经不发抖,沉醉的时候,已经不需要酒精麻痹,连打给露的电话,也能坦然,露知道吗?知道一切也好,背在他身上的罪已经这么多年,他自私地想卸下来歇歇,就算所有人知道好,他一个人承担的日子,他被压迫得直不起腰来的日子,已经不想再过下去——也无法忍耐,在手上有支笔的是,奔腾的情感就在心里面扎下了根——在他为所爱的付出一切后,如果还是只能被抛弃,那就是他的命;换作重新来过,他还是只能这样做,用身体、用尊严作代价,去赎罪。
他去上了惠的墓。三年来,第一次。
照片上,她对他笑。好象很久以前的那天,雨下得大了,他推开门走到她面前,她眼睛里迷惑地看着他——那个眼神,是在透过他看着另外一个男人——还从来没有女人这样看过他,透过他,在看别人——真是可怜的眼神,明明什么都有,最想要的还是无法得到,还是一心想得到;有点特别吧,直接地看着他,直接的感情。
他把鲜花放上,他摸着她墓碑上永远年轻鲜艳的脸颊。
“惠,惠。”
他有很多话想说,但看她躺在这,安静地沉睡,永远地留在这里,他什么都不能再说。
她的身体在他的手中,支离破碎,他也快支离破碎。他还是想着画画,过了这么久,竟然还是想画下去,他害了惠,他应该再也不画了,他手上已经是她的鲜血了,但现在,他还是想画,哪怕就再画一幅出来也好。

20

从墓地回来,他又埋头在画室里,他要完成他的画,离参展还有十天,再过十天就结束。
没日没夜,到第九天,秦雪来看他,满室的昏暗和呛鼻的烟味,还有踢到一角的空饭盒,他满脸胡茬,意志萧条,没精打采地躺在躺椅上,看头顶天窗上那轻轻掠过的凉风。
她先小跑过去看画,一脸的谨慎和紧张。
他的画架支在顶角落,她跑过去,在那片更昏暗无光的地方摸索,她站立在它面前,一点点看清它,几乎要伸出手触摸,但又慢慢缩回,然后,她还是继续站着,不出声音,久久看着。
“我先出去了。麻烦你帮我把它送过去吧。”他抹了把脸,拾起夹克,把烟盒揣进口袋。
走到门口的时候,秦雪的声音慢悠悠传过来——
“你给它取什么名?”
“你看着办吧。”他恍惚地把自己全扣错的扣子解开,这是久违的漫长作画后遗症。
“你自己取,这不是看着办的事。”
“叫什么,叫什么?——就叫‘守侯’吧。”
“守侯?”她的声音也学着恍惚。
他点头,迎着风,拢手把自己的烟点上,从阳光处远远望着女人纤细的背影,长长的裙摆,和画一样静止,很容易想到多年前的她急急追着走路飞快的他,他不停下,她就一直追到停车场的那幕。他捶捶酸疼的左腿,因为下雨而开始发作,现在,谁都不用也不会来追他了,只有他慢慢跟着别人的份。
“我忽然很难受啊,志,我好象看见时间在我眼睛里在我手指里溜走一样,我们跟从前都不一样了;这么的悲伤,真是太讨厌了——”
她抬起一只手,捂住脸。
“你对我,有过一点喜欢吗?”
他看着她的背影,这个既聪明又幸福的女人,他对她,是还欠一句话。
“我喜欢过。”他吐出一口烟,“我们这种人要喜欢上很多人,爱上很多人,才有作画的灵感和冲动,你是知道的,你当然是我喜欢过的人之一。”
她冷哼一声,回头——
他已不在,她的心里一下子空荡荡的,她总是追不上他,追上了,也会被他溜走。
她轻轻摸上画棱,她对他的画埋怨:
“又骗人!你这个人从来不说心里话,我当时就是不懂,才会被你骗到,伤透了心;那个女人看来比我更聪明,不仅当年得到你,还能让你这么多年都忘不掉她——什么守侯,根本是爱吧,是这种得不到的爱,让你仍然这么悲伤这么渴望的爱。”

跑到小酒馆狠狠喝了几杯,顶着风出来,又想找一个睡觉地方,手伸到夹克里掏钱包,不知多久没剪的野人指甲被卡到,手提出来,一串钥匙也跟着出来,其中一把,崭新簇亮。
睡觉的地方啊,这把钥匙还有点用处。
他有他家的钥匙,他自然是有的,那个人的房子也多,这只是靠这街区近的一把,他们用过一次,当然也是为了那个人的办事方便。
很多年了,因为一直没用,还跟新的一样。

果然,这个大房子也还是跟新的一样,没有人气,只有定时有人打扫的类似于宾馆服务的气味。
本来是想先洗澡的,但他累极,打开水龙头,就开始坐在马桶盖上打瞌睡,打到后来东倒西歪了,只能等不了,赶紧拧上蓄了半池的水,径直去睡觉,选了三间客房的最后一间,不知怎么想起白雪公主,偷吃了矮人家的饼干和水,又缩手缩脚选了第七间小床铺,睡得正香甜,最后还是被顺藤摸瓜抓个正着。
他本来困得要死,真躺在这真丝缎的蓝色大床上,竟然了无睡意——他真是蠢笨,怎么会想谁到这?光只看见身底下这蓝汪汪的颜色,他就已经立时回忆起不该回忆的,浑身不舒服。
不舒服,绝对是不舒服,还有这浑身发热一样的燥,攻心一样的急。
屋子里幽暗,除了他的味再没有别人的味,也不可能留下那个几辈子没在这留宿过的人的味,但躺在这张床上,他好象又恍惚陷在那张早在几个月前就离开的蓝色大床上;他一定要忘记的,那些火热的,被利刃穿透过的余韵,被大手抚摸过全身的战栗,男人会一点点地勾起他的**,把他含在嘴里,沿着形状一点点舔噬,他推他也没用,他会先只用口就让他**,再接着就是接吻,交换唾液和精液,牙齿揪着他的舌头,直到他的舌根开始发苦,他离开他一段距离,他知道他要拿什么,他在床上失去力气只有等待,然后床又陷下去,那个人明明知道他疼痛,还要把粗硬挤入进他的内口,他一声不吭,那人还是要开始动作,开始把全身的力量都用在到占有他上——、
全都是幽暗,全都是不堪回首,他绝不承认这些是什么见鬼的销魂。
他绝不承认他这六个月的禁欲就能要他的命。
本来是没事的,但他又开始画画,他画时,本来就像被灌满海洛因的针头戳过一样,满头脑的亢奋,画完了,那种昂扬的兴奋残留下来,融在血管里,成了生理的**,就这么简单。
他伸手,抚摩自己,想解决自己正常需要,但没用,他的**没有反映,只是他的身体在高热一样持续急燥和空茫。
手指想握住什么,紧抓住什么,却只有握紧,拼命忍耐。
他的身体显然需要另外一些东西,他的头脑并不需要的东西。
酒精加速灼热奔窜的速度,他的头脑现在不派用场,他的手自动摸上床头的电话,他拨那个号码,响了一声,他自己反被吓一跳,立刻把电话放下,愣了下,把插头也扯下。
摸了把脸,通红滚热,他简直怀疑自己刚才灌下的那些瓶瓶罐罐到底是烈酒还是春药,太离谱了!怎么会有这种反映?他这几个月都一直很正常,他根本不需要那种违合的相好,他要找也该去找个女人,他在兴奋个什么劲?
他只是画了一幅画啊,但为什么好象解禁一样开始放荡淫逸、胡思乱想?
他赤脚跑去冲冷水澡,现在只有这个办法了,果然见效,立竿见影,但他也不打算在这破地方待了,零零碎碎套上所有衣服,他逃难,要赶紧逃开这个可怕的地方。
横冲直撞,没头苍蝇一样,他仓皇拎着自己的老夹克,一只脚光秃,一只脚踩着半个鞋,裤腰带松跨着,头发乱糟糟湿淋淋,他就算赶着要到安全的的大街上丢人现眼,也不能留在这里。
他走到门边,他还没触到门边,就听到开门声了,和钥匙晃荡的回声。
刹那如雷击,不知所措,是抢先把门反锁,还是先推开门冲出去就跑?——他脑袋只是蒙住,他现在好象破门而入的小偷,自以为人不知鬼不觉,拎了一麻袋东西得意洋洋要照原路返回,谁料到只听见主人家正在开门。
他惊跳,却只照原路返回,一路扔了累赘夹克,把鞋子都踢掉,他跑过长长的走廊,经过软软的白羊毛地毯,重重跳到刚才的蓝床缎上,他头枕好,拉过被子,蒙盖住自己,从头到尾。
他在被窝里喘着气,现在还是午后吧,外面阳光亮堂,他却抖抖霍霍困在软绵绵的黑暗里——别看到他,直接就走了吧;最好也根本不是他,看到睡觉地方被占了,那样自觉就走掉算了吧——他知道自己异想天开,做贼心虚。
他咬牙,在不透气的黑里喘气、脸憋红。
什么都听不到。
他像蚕一样裹住自己,完全安全。

21


啊!
他咽下低叫。
他被人摸了,人的手,不知道怎么伸进来,已经裹得这么严实,怎么还有缝隙让他伸进来!伸进来,摸到他的皮肤,是他后背粘着的衬衫,被水和汗浸湿。
他往里面缩,手一时追不上,就没碰到。他更缩成虾米状。
他竖着耳朵——传来的,就是悉悉索索的声音,笨得像猪都能听出来是在脱衣服!——
猛地甩开被子,他就跳下床,低头,绕着,往门跑。
被拉住,一下子就被拉住,被凶猛的力道拽过去,推挤到冷冰冰的墙上,用强壮高大的身体压着,鼻子嘴巴就全是他雄性的味道,全是霸占的气息。
他扭开头,不看这个眼前活生生的人,不看这个消失掉几个月的人,本来应该永远消失掉,但他自己打了那个电话,暴露的,岂止是行踪?
他一声不吭。只手脚紧张僵硬,并不挣扎反抗。
男人都看到了,自己压着的瘦高身体,没有往常的乱动乱挥,而是跟它的主人一样,发热,潮湿,贴着他发着细微的抖。
“这么想要我吗?志。”高大男人出言挑逗,一如既往地低沉,和有意加深的性感,低身留恋着对方纤细的颈子,在脉动的熟悉地方,重重咬下去,这是老虎扑食羚牛的第一反应,第一击就必须致命。
他咬牙,不**,抬高的脖子却显出奉献的快慰,被咬着,被尖尖的舌头舔过,他再羞耻,还是被酥麻窜流全身。
他扶上男人的宽阔肩膀,脚开始哆嗦,整个身体无比敏感,每一个流连徘徊的亲吻都成了折磨。他一点都没想到,怎么会变成这样!
“连**都起不来?”男人明显是取笑,手掌贴在自己猎物脖子上的红印,慢慢抚着,细致观察对方动情的反应,确实是动情。
他光是摸着他的颈子,竟没有再强烈的举动;以往总是急于拐他上床,现在却像骤然来了慢腾腾**的兴致——他当然清楚这男人一贯的坏心眼,此刻却也无力挣扎出甜蜜晕眩的牢笼。
他的气越喘越急,贴着男人的心口像要蹿出胸腔,他闻着这个手段十足的人慢慢罩住自己的气味,熟悉的麝香,淡淡的烟味,他同样激动得全身都在激荡热流。
男人还不放过,就是在他耳朵边上吹着麻麻痒痒的气息,却没有进一步的动作。
他就是要他先动,先要求,先耐不住!
他是忍不住了,他抬头,找着男人的唇,先只亲到他的下巴,那小小的裂痕,但男人还是低下了头,带着复杂的眼神,迅速地和他交缠,高超的吻技面前,他更迅速败下阵来。
朦胧地,看到男人的眼神,像头野兽一样,热烈又残酷,他清楚,驯化需要付出代价。
“卫烈……”他轻喊着,同样付出热情的回吻和拥抱,有个东西在心里,已经按捺不住。他拉着男人的手,放在自己的上身,衣冠不整,汗湿淋漓,“给我。”他低诉,泛红的眼角挑起,只看着现在掌控自己的人,有意无意,是挑逗和迷恋的表露。
他从来没在他面前这样过,用这种动情的眼神凝视他,再费心的挑逗平常都起不到大作用,这个男人从来不会好好看他,现在,久睽了数月的珍品,终于开始松懈防线,是进占的大好良机。
扯着衣服,扯下皮带,边推倒他,在床上,他大大的喘息,微微地咳嗽,眼睛一眨不眨,只盯着推倒他的人,如果可以袒诚,他会承认这个一直霸占住他的男人是雄姿英发,是卓然不群的人中龙凤,但袒诚,不是对只能有这一夜**的他们。
摸着他身体的手,并不焦躁,他享受着,这种类似**的爱抚,他也回应了,他也伸出手,抚摸这个男人,摸索他的身体,和他相缠,和他相爱。
很自然,很真实,他真从身后进到他身体时,他几乎连痛觉都丧失,只是麻痹,可能身上都是这男人贪得无厌的吻痕和咬下的印,那人从背后进入时火割火燎的痛逐渐融在血液中,再狠命攥着他的心,跟着一起激荡。
他把头埋进被单,幽暗的室内全是情欲的滋味,这让他更陷入迷乱,腰被弓起,把脆弱全部暴露,胯骨被手掌托起,抓牢,拉近,肩膀却剧烈的疼痛,那个巨大食人兽又咬着他的肩头,边款摆、撞击,他的肠胃都绞做一团,在久违的强烈刺激面前,微微地昏厥,又被残忍地摇醒——这是场淫乱的梦,醒来就会成空。
他被翻转过身,被拍着脸,苏醒一样看眼前面的男人,明明悸动还留在他的身体内,看他的凶狠眼神却叫他不寒而栗。
“志,你是我的,我一个人的。”卫摸着身底下人湿透的发丝,**的身体被自己有意重重压伏,熏红的脸在这刻靡丽无双,现在那双从来淡漠的美丽双眼,现在就只看着他,他想起她的话,就像画中人的男人,有着高傲眼神的冷漠男人,他的男人。
“那些女人——”卫用两手按住那脆弱的脑袋,微微使力,“就把她们都从你的脑袋里挤出来吧;你只要想着我就够了,我能给你一切!”
他静静看他,在他完全的掌控中,安静地任他折磨。
“我为什么要只想着你?你强暴我,折磨我,把我变成这样,我还要想着你?”他嘴角是嘲笑,往下伸手,在和这个人的结合处,摸到那违背常理的紧密,他摸到自己收紧的部位,摸到男人的戳刺,他缓慢地挪动指尖,缓慢地抚摸,他近乎嘲笑地大胆痛斥这男人的诱降:“你能给我一切?太好了!你能把惠弄活过来?你能不伤害露?你还是能让我变回一个正常男人?你能吗?”
这么直白的痛苦,这么跋扈的眼神,这么强烈的悲哀,情感只能隐晦,再也无法言喻。
卫收紧他,他把他搂在怀抱,他几乎要扼着他呼吸地搂抱住半梦半醒载浮载沉的他。
低沉的声音响在耳朵边,低沉得快到心碎的疼痛。
“那就永远不要说爱我,我就当你的施暴者,我就永远当你仇恨的敌人,这样一直被逼迫的你就再也不敢离开我这个恶棍。”
他捂住自己的眼睛,裹住自己的声音,不想也不能清明。身体上,他要这个男人,这种侵入骨髓的快感和折磨,但堕落到追逐肉体欢乐的自己,又是多么让自己鄙弃——惠活不过来,露还是被伤害,自己也再也无法变得正常,如果这个男人是罪魁祸首,他也是造孽的帮凶。
疼痛,压抑住,这刻,身体无比接近,明明无比接近,还是只能放弃。

他先走,在卫睡着的时候,在深夜,享尽欢愉,填满情欲,卫把他困在怀抱里,真正熟睡,极尽温柔的爱抚、挑逗和律动,极尽他抗拒**的底限。
见不着光,摸上枕边人成熟深刻的五官,鼻子还是跟外国人一样高挺,削薄的唇很多遍吻过自己,额头熨贴在一起过,这个强夺走自己一切的男人,说的只有一点没错——他永远不会对他说出我爱你。
蹑手蹑脚地走到门边,沿着廊灯,看到桌上突然出现的包裹,整齐地摆在桌子中央,是用绿色纸包好,因为特意打开灯照着它,就算他忙着溜走,也会一眼发现。
他拆开来,拿出来,是一套深绿色的礼服,摸上去质地柔软舒服,盒子上附着一张纸签,在昏茫的视线里,他看着上面龙飞凤舞的字——
“明天,穿着我送的衣服,赢你的金奖。”

22

数千参赛者,选拔自全世界各地,隆重盛大的精英赛,四年才举办一届,世界画坛重要的聚会,当今的画坛泰斗都被邀请作为嘉宾与评判。
画界里多少响当当的人物,曾以此为跳板,一日之间,从籍籍无名升至举世瞩目的新星。
巨大明净的展览大厅,容纳数千人,也不显得拥挤,取光极好的玻璃窗为配合艺术气氛,特意挂上了古今中外的名画名作,在画幅下流连交谈的人也有不少。
他站在《晚祷》底下,金色夕阳的逆光下,年轻农人和妻子站在萧瑟稻田旁,对着远方的教堂,作着祷告,以前总听教授说这幅画怎么朴实怎么无华,他临摹过,没有顿悟过什么神圣的宗教感受,但现在,站在大大的玻璃窗下,远望是无际的都市高楼,自己的头顶上,却是两百年前的农村与稻田,他闭上眼睛,尽情被光照着、晒着,一片的红色,时间隔膜起来,浑身的血液都因为这种隔膜而浓缩到心脏,这是一种久违的兴奋的快感,比肉体之欢还要强烈。
“听到教堂的钟声了吗?高志。”
他睁开眼,转头——听到了吗?以前听不到的,现在有时间安静地听了。
“以前我说起这幅画的妙处,你这个孩子总是打打哈哈,现在看出点不一样来了吧。”
“陈教授。”他站在这位拄着拐杖的老人面前,仍是犯错的学生,为离学感觉羞愧:“我,……”
“米勒画这幅的时候,年近七十,处于极度贫困当中,他的妻子也过世了,他要在死之前给自己画一幅画,是给上帝看的画。”老人叹气,他也不觉就到了这个年纪,自己的辉煌变得遥远,每每看到有才华的年轻人随便就丢下了画笔,感到的是由衷的痛心。
上帝……他被阳光照射,温暖安详,他对他德高望重的恩师平静说话,褪去昔日轻狂,像个平凡庸才的温敦,慢慢说话:“老师,我不想画给上帝看,我只想让死去的人看得到。”
老人豪迈一笑,拐杖指向顶上画幅,示威般地捣捣——
“给死人看吗?好小子,我百年之后,等着你能给我画幅象样的出来。”
他和年轻人并肩站立,他们头顶上是百年前的名画,迄今还在人们心中流传,但现在,它就是座高山,无论多难,他们都要跨越过去,才能有自己的天地。

“那人好面熟?是他吗?……”
“真的是他!他腿怎么了?”
“他还跟从前一样,真帅……”
“我还以为他到国外去闯了,原来搞成这样才回来——”
秦雪矜持地微笑,她知道自己今天的装扮从头到脚无懈可击,与她成功的丈夫相得益彰,谁都会暗暗羡慕或嫉妒他们的郎才女貌,幸福美满。在自己熟悉的高尚社交圈里,她如鱼得水也当之无愧地占据着女王宝座。
但今天的主角,她知道肯定轮不到她,画院的旧日同学,今天或多或少有些名气的艺术家们,他们的眼睛都瞟向那一个地方,有那个人在的地方;他的乍然出现,如平地惊雷般,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他们默默低低地议论,或者轻蔑,或者惊奇,他的残疾,他的没落,他的谜,不管他们自己意识到没有,似乎那个人本身意味着的就是强大的压力。


加入书架    阅读记录

 6/11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