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族]修罗的城堡(第一部 血百合) 作者:Ormosia(上)【完结】(38)

2019-04-02  作者|标签:Ormosia 情有独钟 血族 报仇雪恨 天作之和

  “如何证明?”从未有人质疑过我的能力,哪怕是那群老家伙,她是第一个。

  “我的能力在你之上。”话音未落的时刻,周围的街道已经变成了浪潮汹涌的大海,她甚至都没有动一动手指,也没发出任何光芒,就是那样站立着,瞬间便场景迁移——我做不到。

  灵力光芒是贵族能力水平的象徽,不同的灵力水平会有不同颜色的光芒,我的光芒是青色的——亲王级,已经是血族中灵力顶尖的标志。

  而达芙妮在带着我瞬间移动的时候,没有拉住我,代表她的灵力运用水平已经高到可以辐射出去,而不需要身体的接触。我没见过几个血族能有这样精妙的灵力运用。

  不用手势标志着她可以仅仅用意念去驱动灵力,虽然我也可以做到,但是——转移如此长的距离,单凭意念驱动,我无法那样得心应手。

  但她好似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仿佛这对她就如呼吸对于人类一样简单。

  没有光芒——不是平民就是极为强大的血族,因为平民的灵力太微弱,以至于运行的光芒黯淡得看不出来,而对于极为强大的血族,没有光芒则是另外一种解释。本身灵力光芒是一种散耗,你使用的灵力没有全部转化为魔法阵的驱动力,而是一部分以光的形式辐射出来,所以并不是光芒越强就越好。相同的灵力水平下,光芒越弱越好,标志着你的转化力比别人更加高超,所有没有光芒是灵力运用的最高境界,因为这标志着——没有散耗!

  达芙妮的灵力不如我,我可以肯定,但是她的运用水平——远远在我之上!

  如果说我的对于灵力的掌控和运作是带着磅礴之力的暴风骤雨,那么达芙妮便是润物细无声的丝丝烟雨,每一丝灵力都运用的那么恰到好处,没有任何的浪费。

  我已经被她的能力所震撼,然而我不肯服输。

  或许我无人能及的灵力可以弥补我运用方式的不足。

  我驱动灵力,青色光芒浮现在我和达芙妮的脚下,我们御风而行,浮在波澜壮阔的大海上方,俯视着下面深灰色的暗流涌动。

  我解下披风为达芙妮系上,尽管血族人不会感到寒冷,但我还是忍不住这样做。

  达芙妮笑了,然而不像以往我常见的笑容,那笑容模糊难明,我也不知道她究竟是怎样的心情。

  等着看我如何表现的嘲弄,还是对我“体贴举动”的开心?

  我不知道,也没仔细去想,脑子里唯一的念头就是——打败她!

  这样,你就会接受我了吧。

  我凛下心神,强烈的青色光芒自我周身迸发。炫目的光如同利剑一般在空气中穿梭,来来往往,几乎要刺透那被铁灰云朵遮蔽的晦暗苍穹。咆哮奔涌的大海之上,凛冽的风在高空中肆虐,吹动我们的头发也扬起身后的披风猎猎作响。此刻,我全神贯注地调动全身所有的灵力去表演。

  我没有看到,那双碧绿色的眼睛里,是怎样悲伤又心疼的神情。

  我也不知道,此时达芙妮的心里只有自责,因为那残酷命运而来的自责。我们的命运,就如希腊神话里那对明明互相喜欢却不能在一起的男女一般,因为——命运让金箭射中阿波罗,让铅箭射中达芙妮,造化弄人,相交的直线无论多么渴望,最终必将渐行渐远。

  我不知道她此刻的所思所想——

  所以,阿波罗和达芙妮的感情,本就不是受到祝福的存在。

  阿波罗,对不起,但是我们不可以。

作者有话要说:  有个字打错了,我已经改掉了。

  感谢wene大大指出,本章的最后一句话有点问题。因为本章是以阿波罗亲王为第一人称自述,但是最后一句话的主语应当是达芙妮。这里是达芙妮的想法,即“阿波罗,对不起,但是我们不可以”。是我没有写得足够清楚,抱歉~

  欢迎大家指出我的问题和bug,如果是bug我会改掉,如果是伏笔什么的我会解释~谢谢~

  一些解释:关于“阿波罗与其达芙妮”的希腊神话引自百度百科,基本为原文无改动。

  本章里对于达芙妮的眼睛描述用了“smaragdos"这个希腊词,这是绿宝石之王,中文里叫做祖母绿,因为在我国最早普遍的看法是,这种宝石只适合年纪较大的人佩戴,所以“祖母绿”这个词带有很强烈的中国色彩,不应该出现在阿波罗的口中(他生于公元11世纪,古时的欧洲)。

  阿波罗和达芙妮注定是个悲剧,我用希腊神话里这两个人物的名字已经暗示了结局。他们在一起了,但是——终究逃不过宿命。这其实就象征着互相追逐,明明相爱却不能长相厮守的悲剧爱情。

  猜猜他们究竟是谁?

☆、Chapter 29 龙与权杖(下)

  (注:本章为阿波罗亲王第一人称自述。)

  以我和达芙妮为中心,辽阔的海面上翻涌起滔天巨浪。

  我变换着手势,操纵灵力驱动魔法阵,来完成对水的控制。天地间皆是灰蒙蒙一片,如同饱经风霜的古老城墙,带着沧桑的气息。海浪奔涌出无数出炫目的阵型,在我们四周咆哮翻滚着,水雾喷洒,气势异常宏伟,景象分外壮观。

  数百米的海面都变得不再平静。在我这个年龄,拥有如此大范围控制能力的,寥寥无几。

  最终,我张开五指,青色光芒肆意喷涌,海水在我们面前渐渐凝结成坚冰,然后呈现出龙的形状。

  首尾环绕的龙,是茨密希家族的族徽。

  “如何?”

  我对着达芙妮绽开笑容。论气势,我的灵力控制一向不乏气势,所有见过我使用灵力造“阵”的人都说我的灵力磅礴大气;论精妙,虽然我不及达芙妮,但是那条龙栩栩如生,仿佛随时会飞跃起来,对于擅长大范围控制的我来说已经很不容易。

  达芙妮没有回答我,然而那条龙却在融化。

  “阿波罗,借我一点灵力。”她向我伸出手,顿时我感到身体里的力量都被抽走,灵力如水般流逝着,而我无力阻挡。

  “谢谢。”她收回了手,我头一次发现她的眼睛不止可以看起来是温柔的,更可以是——魅惑的,惊心动魄的光芒流转在她的眼眸深处。

  她朝天空扬起手来,那些冲天的海浪变成水雾朝我们涌来,然后,我看到那水雾变成了丝丝缕缕的银线。

  明明只是水,哪怕用灵力也只能变成冰,然而,出乎我意料的是,那些冰制的银线却仿佛真的丝线一般柔软。

  银色光芒在她的指尖跳跃舞蹈,明明应该坚硬的冰却如百炼钢化成绕指柔,在空中交错缠绕着……

  一件银色的披风出现在空中,紧接着——

  达芙妮的指尖渗出了几滴鲜血,随着她的手势,那几滴鲜血融入了几根冰线中,银色的线变作鲜红,就像怒放的蔷薇带着鲜活的生命力。

  血红的线条在披风上勾勒出精美繁复的权杖造型。

  我终于明白达芙妮拒绝我的原因,我所依赖的只是我的天赋,因为天生灵力比别人充沛,我便可以仗着灵力高强肆无忌惮。然而,真正高手的对决只是在毫厘之间,抛开灵力本身的量不谈,我和达芙妮的差别,就像是一个无知小孩和博学智者的差别。

  我还是不够强大。

  “阿波罗,谢谢你的披风,也谢谢你为我展现如此美的一场表演。”她的脸上,所有的不屑和嘲讽都消失了,只留下了我们初见时那抹淡淡的笑容,“我很温暖,你就像你的名字一样。”

  银色披风飞到我的身上,系带自动缠绕出一个漂亮的蝴蝶结,然而这明明是纯粹的冰制成的披风,我却感到格外的温暖和心安,就像沐浴在金灿灿的阳光中。

  “那条龙很精致,可是,我不喜欢龙。”她的声音淡淡飘散在空气中,渐渐远去,一如她的身影消逝在我的面前。

  我的笑容凝固在唇角,好似那条结冰的龙。仿佛时间停止了,世界也变得万籁俱寂,我茫然地浮在空中,大风呼啸着,灌满了达芙妮留给我唯一的东西——银色披风。

  我不知道,达芙妮在转身的那一刻,泪水溢满绝美的绿色眼睛。

  我不知道,达芙妮消失在我的面前,手指紧紧掐进洁白的掌心。

  我不知道,达芙妮的过去和她所想,她最后一句话的真实含义。

  然而我有了新的目标,我要得到——权力。

  只有站在权力的最高峰,我才可以打破这命运的羁绊。如果规则不能让我得到我想要的,那就让我——重新书写规则!

  我开始积极地参与长老会,处理血族的各项事务。

  我大胆地创造各种魔法阵,只为我最爱的达芙妮。

  我在军队里培植我的势力,在各个领域培养人脉。

  我清楚,只凭借我自己的力量,不足以站在制高点,我需要合作者,需要伙伴,需要为我卖命的人。

  身为纯血贵族,我却提议放宽政策,给予混血血族和平民血族以政治保护,凡为梵卓家族的血族人,都可以受到庇护;想要投奔我们的人,只要真心通通来者不拒。

  此举自然深得民心,很快,我的麾下便聚集了一大批优秀的人才,为我出谋划策,为我卖命出力。

  渐渐地,我变得无比忙碌,和以前总是一人静静练习魔法阵的孤独时光截然不同,然而我的心却是满的,哪怕没有达芙妮在我身边。因为我知道,我在为她而奋战,我终将得到一切我想要的。

  军队事务不是我的长项,相比那些战场厮杀,我更擅长政治周旋,于是,我将军队的控制权交给我最为信任的亲人,同父异母的弟弟——普罗修斯。

  普罗修斯在梵卓家族里是个异类,不知为何,他的身上总透着一股阴冷的气息,让接近他的人不寒而栗。他的眼眸和我一样是纯粹的蓝色,但达芙妮说我的瞳仁像一汪清水,不含任何杂质,普罗修斯的瞳仁却有奇异的花纹,仿佛洒满了碎冰。

  我和他一样有着和阳光一样的璀璨金发,如果只看外貌,我们就如同一个模子倒出来一般,无论身形或是五官,除了瞳仁几乎别无二致。

  但是很多人说,尽管他们害怕我的异能,但在知道之前,他们在我身上感到的是天然的亲和与优雅,让人十分舒适,而普罗修斯——他们从他空洞的眼眸中看不出情绪,他们害怕他。

  哪怕普罗修斯的灵力远远不及我,他们依旧战战兢兢。毫无疑问,因为他是个混血血族,除了我和父母,没人知道。

  尽管从周身散发的威压便可以判断出血统的纯粹程度,但普罗修斯过于阴冷,因而即使是那些长老都不愿靠近他,而能够近他身的人,灵力不够强大,所以——发现不了这一点。

  对于一个贫困至极的人来说,200亿和500亿有区别吗?反正都花不完。

  但是对于我们来说,有,很大的区别,明显灵力的量是不同的。

  父亲将普罗修斯视为自己的耻辱,因为他是父亲不慎酒后乱性的产物,母亲也是纯粹的纯血万岁论支持者,自然不待见普罗修斯。而我,之所以反对纯血万岁论,也是因为我的弟弟。

  我和他一样孤独,我的孤独在于别人不敢接近我,他的孤独在于他根本就不能去接近别人。

  我们就像两只在寒风中颤抖的刺猬,互相拥抱着取暖,哪怕——彼此的刺会将我们刺伤。

  那刺正如那深不可及的孤独笼罩,像是那日海上的大雾遮盖世间,让一切变得寒冷冰凉。然而,两个同样孤独的人互相做伴,是否便可以不孤独?

  我最最信任的,就是我童年的玩伴,一直鼎力支持我的帮手,我的亲弟弟。

  终于,费尽心机,谋算无数,我一步步爬上权力的顶峰,倚仗新生的强大力量和众望所归的民心所在,我成了游戏规则的制定者。

  在我坐上长老会首席后,第一件事就是——我以增进血族联盟,共同对抗外敌的名义,娶了茨密希家族一位长老的女儿——达芙妮。

  尽管私下里,有很多人对我的决定指手画脚,但明面上,慑于我的力量和无懈可击的理由,他们无法反对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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