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合勇者与萝莉魔王 作者:玥炭(上)【完结】(37)

2019-04-02  作者|标签:玥炭 奇幻魔幻 幻想空间

  「我……」

  「又停止了呢?偶尔当个傻瓜,不要想太多不是很好吗?」

  黎沉默不语。

  如果能不去预想後果,如果能不顾一切地前进,又有谁愿意多想、费心伤神?

  依循自己所希望的道路笔直向前,不多加设想,最後真的就能幸福吗?

  头好昏,真的好昏,简直难以去思考这些问题了。

  『理智是决心的最大阻碍』吗?海棠那孩子意外的会说出这种发言呢……明明是个傻瓜。

  不想管了。

  已经够了。

  在人生这条道路上,没有人能笃定自己走的方向是绝对正确的。前往哪里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知道自己身处何方。

  即使走错了也无所谓,我只要知道我现在喜欢着海棠就够了--只要知道现在身处於爱着海棠的位置就够了!

  「海棠,我……」

  不要停止,不要犹豫,不要迷网,正视自己现在所拥有的情感:「我喜欢你!一直、一直都喜欢着你,海棠!」

  几乎是用喊得,不这麽做的话,或许我又会败给迷惘与恐惧吧?

  海棠没有回应。

  她呆愣在原地,表情呆滞的望着我。

  不知何时,两道泪光泫然而下,只留下泪迹残留在脸上。

  「我……」她伸手擦拭掉脸上的痕迹:「我也是……黎,喜欢你……,第一次有人能够接纳我,甚至喜欢我……」

  「海棠……」

  「我好高兴,真的好高兴你能喜欢我……但是,这样的我真的可以吗?我是个杂种唷!不要看我这样,事实上我的真正样貌可是很丑陋的唷!」

  「无所谓,样貌什麽的根本无所谓……!」

  「黎不讨厌异种恋吗?」

  「异种也好,同种也好,那些都无所谓!我喜欢的不是妖精或人类,还是半人半妖精什麽的,我喜欢的是你!我喜欢的是海棠啊!」

  无法抑制的冲动,我紧紧抱住了海棠。

  就在这同时,身上的绳索毫无预警地松落了--那是我无法适应毫无拘束的感触,刻意绑上的。

  不过我并没有理会,即使没有那样的束缚,我也已经找到了生活的实感。

  「我们……要永远在一起唷!如同那每日都会升起的明日。」

  作者有话要说:  插图:海棠与黎

  http://truth.bahamut.tw/s01/201303/37d98af9f2f5eac70862a755004f286f.JPG

  ☆、第19话「变态勇者与爱笑狐」

  黄金的摩氏硬度只有不到三?

  别开玩笑了,那可是世界上最坚硬的物质啊--足以磨损大多数人的羁绊。

  (by塔芙)

  有别於从前经过的那些村庄,这里四周林立着十层楼高的建筑,每个建筑都在阳光下闪着金黄色的光芒。建筑群的中央有个圆形的广场,初估大约能容纳十二万人。有一座圆柱状的黄金城堡悬浮在广场上空。

  艾尔朵拉多--是这座黄金之城的名字,同时,也是人类六大组织中位居第二的。

  当然这些事情塔芙一开始并不清楚,是一旁那位女仆大叔解说後才知道。

  为了避免大家遗忘,再次解说一下吧:现在苦命的勇者正前往北方一个名为西辽寮村的地方,前往该处的理由则是被某个腹黑巫女连哄带骗的要求去执行任务。

  艾尔朵拉多城是位於妖精公会与西辽寮村中央的大城市,也是南方的第一大城。

  「哦哦!是黄金色的!」「黄金的少女,噢噢!神啊!像神一般的少女啊!」

  自从来到这座黄金城後,那群民众就不知道在高潮什麽,啊抱歉,我是说不知道在兴奋什麽。

  说起黄金色,大概是我的发色吧?不过金发不是挺常见的吗?话说,黄金城的居民意外的都不是金发,而是夹杂着黑灰色的红发。

  正当塔芙还在观察着这城市的居民与建筑之际,突然一只金色的史莱姆从巷子冲出来,并且继续往她的方向直逼。

  「史莱姆吗?正好,我在新手时期遭遇到的耻辱,现在不报更待何时!」说着,塔芙拔出了新手剑。

  现在的我已经是堂堂18等的剑击士,怎麽可能输给这种新手怪?

  带着等级差的骄傲感,她将剑气缠绕在刀锋,直到彩虹般的光芒闪现……

  「--虹断新月!」

  在放出攻击的同时,周围的民众都为她欢呼喝采--直到发现他们不是在欢呼,而是惊呼。

  谁想都想不到:居然有勇者会因为杀了史莱姆而坐牢!

  我是塔芙,是堂堂的勇者,现在我正在名为艾尔朵拉多的黄金城中,而且是在监狱中。

  如果只是外面的建筑是金色的还能理解,想不到连内部也渡上了一层金,即使是牢房的铁栏也不例外,甚至连看守的狱卒都穿着一身闪闪发亮的金色衣装。

  但就算是再怎麽光鲜亮丽的外表,也无法掩饰那丑陋的言语。

  「让我猜猜你会被如何处置。」狱卒将手从栏杆的间隙伸进牢房,抚摸她那头金发:「将头发剃掉保存,其余的部分直接火葬掉?」

  身穿黄金长袍的狱卒一边猜测塔芙的刑责,一边抚弄她的头发,让她感到郁卒。

  「啊不,从口内灌入黄金,让你的肚子像怀孕那般撑大,露出痛苦而美丽的表情似乎更好!啊啊,光是想像就让人期待。」

  由於被枷锁束缚,而强制采取跪姿,简直就像在对这肥胖狱卒下跪一样。

  「喂喂,」他一把抓起塔芙的头发:「有什麽遗言要说吗?」

  拉扯过度让她的头皮整个痛到麻了,但仍保持着不屑的眼神瞪视。

  「遗言是没有,不过倒是有想对你说的话。」

  「哦?」狱卒没多加追问,只是闻了闻手中的金发。

  「垃圾就算渡上了金,也改变不了它的本质。」

  「!」

  似乎是听懂塔芙的讽刺而被激怒了,狱卒直接将抓着头发的手往後一拉,让塔芙整个头直接撞上渡金的铁栏。

  鲜红的血顺着额头流淌而下,滴在金色的冰冷地板上。

  「你这个罪犯有什麽资格对本大爷说三道四?」

  「……」

  「就算是垃圾又怎样?就算是再垃圾、再畜牲的人,只要渡上了金,人们就会像条狗一般舔着他的脚--这就是现实!」

  「是啊……那群现实的狗除了舔黄金外,还爱舔大便呢!」

  「还真是嘴硬啊?信不信我把你头上跟胯下的金毛扯光,只要我有钱有黄金,就算是法律也会乖乖闭嘴。」

  「哼,别以为能如你所愿……」

  塔芙这强势的回答让狱卒愣了愣,一般人应该要明白才对,应该要怕的像条哑狗才对……难道她,背後有更大的靠山?

  完了完了,该不会惹到了哪位有钱有势的大人的千金吧?说起来她从一开始态度就莫名的强势,分明就是一副有恃无恐的模样,为什麽我会没察觉呢?糟了,万一惹到什麽权势,丢了工作就不好了,我得想办法赔罪……

  不,在这之前应该先探探虚实。

  「哦?话先说在前头,只要我拿出三百公克的纯金,把你头上跟胯下的金毛扯光也没有法律能治我!不能如我所愿是什麽意思?」

  「因为我跨下没长毛。」

  「噗唔唔唔唔唔----!」狱卒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死。

  这什麽烂原因,还以为是什麽千金大小姐,原来只是单纯无毛可拔?

  「你这臭娘们竟然敢耍本大爷!给我搞清楚,我爸可是大企业的老板,敢跟我作对绝对没好下场!知道的话就快给我求饶!」

  狱卒一副趾高气昂的神气模样,将鞋面伸到她面前:「给我舔,然後哀求老子原谅你!」

  「不是每条狗都爱垃圾与黄金(大便),也不是每条狗都会摇尾乞怜……」

  说着,塔芙咬了伸到面前的脚一口:「--有些狗可是会咬人的!」

  狱卒一边哀嚎,一边急忙抽回自己的脚。

  愤怒之际,他已经不想多管什麽法律问题了,立刻拔出腰间的配刀,作势要斩了塔芙。

  即使在这里杀了她也无所谓,家里有钱的话,杀一两个人也不会被判死刑,顶多付钱就能交保。

  要不是突然一句响遍牢房的「传令」两字,那把刀大概已经让塔芙人头落地了吧!

  「城主陛下召见那名金发少女。」

  ♀                         ♀                         ♀

  狱卒虽然抱有「为什麽堂堂城主要召见一名罪犯」的疑问,却还是乖乖闭上嘴,奉命将塔芙押往城堡。

  如前所述,城堡悬浮於广场上空,但现在城堡却像个普通的建筑座落在广场。

  黄金的城门敞开着,门外站了两排守门侍卫,初估大约有四十人。

  其中一位看门的守卫见到塔芙与狱卒後,上前搭话:「你到这里就可以了,接下来这女人由我引渡。」

  狱卒没有多说什麽,估计是因为这些人的阶职比自己高上许多吧?

  至於塔芙则默默在内心吐槽着:「引渡」这个词才不是这样用的……!

  城的内部比想像中来得大许多,外面看起来明明没有那麽宽敞。这就跟「不登上高山,用看得感受不出山的高度」类似的感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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