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恨刀 作者:梁白开(上)【完结】(25)

2019-03-29  作者|标签:梁白开 江湖恩怨

  再睁眼已是清晨。传志身子一歪,发觉自己偎在阿笙肩上,还披着薄毯,面前火上正煮着一锅开水。他慌忙坐直,阿笙倒是面色如常:“雨已停了,你吃些东西,咱们这便走。”传志不好问他自己睡了多久,又听一人道:“两位哥哥救了我一命,小的没啥东西报恩,还请再留一会儿吧!”

  说话的正是那乞儿,他拄着一支木杖走进屋来,晃晃手中物事,笑道:“嘿嘿,我在山里装了捕兽夹,今早一看,竟抓了只兔子!我自己也吃不完,两位哥哥不嫌弃,我这就去讨些酒来。”

  传志喜道:“你醒了?身体可还好?”

  乞儿将手中兔子扔在火边,笑道:“吃了哥哥给的药,一早就好了。我起来时哥哥你还在睡,那位哥哥给我诊了脉,已经不妨事了。”

  传志不好意思道:“我竟睡着了。”

  “嘿嘿,我有什么事?倒是这位哥哥,”他看看阿笙,从怀里摸出一只薄薄石片,开始处理兔子,“也不知道你肩膀酸不酸,要是我,早就受不了啦!”

  不等传志开口,阿笙便站起身来:“无碍。传志,我们得早些启程。”

  乞儿愣住,看看双手,又看看传志,低下头去,讪笑道:“哥哥生得跟神仙似的,自然瞧不起我这种脏兮兮的小乞丐,您要是嫌脏,我,我这边去好好洗一洗,我……我只是想,想谢谢两位哥哥,前夜里全凭这位哥哥出手相救,昨天你们又救我一场,我,我真的……”说着说着,他眼泪便滚落下来,在一张黑乎乎的脸上滑下两道水渍。

  传志不忍,拉住阿笙衣袖,轻声道:“我们姑且留一晌,好不好?”

  阿笙扫一眼那孩子,又对传志道:“我还当你在山里住过,早吃腻什么兔子野鸟了。”

  传志不禁失笑:“我哪会馋他一只兔子?离八月十五还早,小兄弟又这样留我们,我觉得还是留下好些。”

  乞儿忙道:“哥哥说的是,人家都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两位哥哥多次救我x_ing命,还请受了这顿饭,我也没什么好东西招待,千万不要嫌弃。”

  阿笙看传志目露哀求,重新坐下,冷声道:“你要杀,便到别处杀去。”

  乞儿高声一应,提起兔子走向屋外,又喊传志:“传志哥哥,还请你过来帮我,我去村里讨些酒来!”传志答应,正要出去,听阿笙低声叮嘱:“你还是提防一些。”传志笑道:“他不过十二三岁,又断了腿,提防什么?”阿笙不耐,挥挥手要他快过去。

  传志本说不必麻烦,那孩子却执意要请两人喝酒,他只得答应,坐在屋外将兔子细细清理洗净,拎进屋内,见火边放了些黄泥、槲叶、香Cao之类,便问:“要这些做什么?”

  阿笙正在拨弄火堆,也不抬头:“我还当师叔祖也是讲究之人,你竟不曾吃过?”传志不解,他也不多解释,要传志在兔子肚里塞满香Cao,用槲叶将整只兔子包好,再涂上一层拌了柴Cao的黄泥,最后埋进火下灰烬中。传志这才明白:“这样烤,一定很好吃。”

  阿笙添些柴火,淡淡道:“我娘厨艺很好。幼时我们坐在火边,妹妹喊饿,娘随手便能做些好吃的;便是荒山野岭,也吃得很讲究。我爹总笑她贪嘴,我娘却说,人活一世,能喂好这张嘴已属不易,当然要吃好的,吃得精致些。她若见我这样烤兔子,定骂我暴殄天物。”

  传志心生向往,在他身边坐下,轻轻地说:“你爹娘一定待你很好。”

  “那已经是很早之前的事了。”阿笙说完,停顿片刻又道,“人生各有祸福,有的人父母双全,却多灾多病;有的人生就沉鱼落雁之姿,却沦落风尘。不如意事常□□,不必忧愁。”他见传志神情落寞,今日与师叔作别时也是这幅表情,是以多说一些,又不肯说得太明,始终冷着脸,口吻淡漠。

  传志听出他安慰之意,笑道:“我知道。我原先觉得自己身世很苦,一直很羡慕你,觉得你哪里都很厉害,哪想后来才知道你双腿有疾,很为你难过。现在想,倒是我多虑了。”

  阿笙冷哼一声:“我倒宁愿能有一双可以走路的腿。”

  传志一愣,又慌了:“我,我不是,你知道,我心里……”说到一半,忽看他弯着眼睛,唇角翘起,知他故意消遣,才松口气道:“唉,你脾气真怪,我觉得惹你生气了,哪想你并不在意;有时候我不觉得哪里做错了,你却不肯说话了。”

  阿笙笑意更深,道:“分明是你不够聪明,我几时这样反复?我始终都是一样的。”

  许是此时没有旁人,既不用担心王雅君的计策,也不慌忙赶路,何况骤雨初歇,山间气息清新,两人相处几日已经熟稔,阿笙这一笑虽然浅淡,却很是放松,竟令传志看得呆了,脱口道:“阿笙,你真好看。”

  阿笙一愣,转过脸去:“你是真的不聪明。”

  传志侧身探头端详他神色,笑道:“你看,我又不知道哪里错了。不过我看出来,你并没生我气,对不对?”

  阿笙淡淡道:“若总是生气,岂不是要气死。我并不爱生气。”

  传志道:“那便是了,你只是不爱搭理人,让人误以为你在生气。我知道这个,以后便不担心了。我一点也不想让你生气。”

  “我有一个妹妹,叫筝儿,”阿笙忽道,“她脾气倒是大得很。”

  传志又看他眼睛,得意道:“这次我看出来了,你在笑。你一定待她很好,很喜欢她。”阿笙摇头,并不应声。传志便与他说些别的。

  直到兔子已经烤好,那乞儿才拎着酒回来。火已熄了,传志将兔子从灰中扒出,拍开泥壳,霎时香气四溢,惹得小乞儿涎水直流,手舞足蹈。三人摆开酒盏,也不用碗筷,直接用手撕兔肉吃。乞儿自称无父无母,只因被丢在李子树下,便姓李,名小娃,在京城乞讨为生,已有十五岁,只是长久忍饥挨饿,身形与十二三的孩童无异。传志看他可怜,取出钱袋,送了他半袋碎银。乞儿感激不尽,连连道谢,给传志敬酒,阿笙却始终滴酒不沾,推说不胜酒力。

  传志不曾喝酒,三两杯下肚,已是头晕眼花,摇摇晃晃再坐不直,半倚在阿笙身上,口齿不清地说些胡话。李小娃看他醉了,又执意要阿笙喝,传志亦举着酒盏送他嘴边。阿笙一手揽着传志腰背,防他摔倒,一手吃过兔肉,油腻腻的,给他扰得没法,只得就着他手一饮而尽。喝罢片刻,便面露迷茫之色,双眼迷离,歪过头,下巴靠着传志头顶,不多时沉沉睡去。

  传志头昏脑涨,迷蒙中觉得颠颠簸簸,不知身在何处,只能继续睡,挣扎着想要醒来,却觉得如有重物在身,无法睁开眼睛。反复数次,方从梦中醒来,睁眼看去竟是烛火耀目,眼前红纱暖帐,身下软榻香被,已不在那破屋之中,当即大惊失色,想要坐起,又发现手脚都有绳索紧缚,难以动弹。他只记得在破屋避雨,同阿笙和乞儿喝酒吃肉,思及此处,忙大声喊道:“阿笙!”

  脑后有人道:“可算醒了。”阿笙那清冷淡漠的嗓音,此时听在耳中却如闻天籁,传志挪动身体,半晌才翻过身去。这一翻身,两人脸对着脸,鼻尖几要挨上。传志向后靠靠,才发现他腕上、腿上也给绳索缚着。阿笙勉强举起双手,冷冷道:“你那好兄弟在酒里下了药,将咱们卖给魏二虎,换了三百两白银,你值七十。”

作者有话要说:  崇明门是随口说的,不要在意orz

  ☆、人生自是有情痴

  两人被捆在纱帐内,视线所及不过一张床榻大小,外头人声鼎沸,热闹非凡。手脚被缚,费了许久功夫才坐起,一同靠在墙上。阿笙将传志昏睡后的事情大致讲过,原来那魏二虎是开封青虎门二把手,素来横行霸道,气焰嚣张。李小娃似乎早想加入青虎门,只是苦无门路,这次偶遇传志两人,便与魏二虎手下合计,故意在酒中下药,等两人睡着,前日里的双刀、长杖二人便进来将两人捆上马车,一路送回开封。李小娃也一同前来,换得三百两白银,留在青虎门中做了小厮。听罢,传志脸色已是刷白,喃喃道:“我们那样待他,他为何要陷害我们?”

  阿笙蜷起腿,被捆的双手用力探向右靴,并不答话。传志没有在意,垂着头沮丧之极:“世上怎会有这样的人?为了一己私利,就谋害不相关的人,何况,何况他还说……”他想到李小娃黯然垂泪,说想要报答两人的神态,如鲠在喉。

  细微的摩擦声响起,阿笙不知从靴子里摸出了什么,这才漠然道:“人之趋利,若水之就下,本是常事。自己太笨,就莫怪别人算计你。”

  传志初次遭遇这等境况,怎样都想不通为何,又想到王雅君,在风月阁中何其温文尔雅,内里却深不可测,一时间只觉得世上都是笑里藏刀的可怕人物,不免大失所望,听到阿笙此言,也无力反驳,丧气道:“是我太笨了。九叔说的对,从开封到苏州去这点小事,我就做不好,还连累你也被抓。你分明嘱咐我提防他的,要不是我……”

  “我岂会受你连累,区区乞儿能奈我何。”阿笙用手中东西对着双腕间一划,绳索应声而断,“栽在旁人手里也就罢了,若被小乞丐算计,未免丢我青石山面子。”传志大惊,转头看去,他手中竟是一把寒光闪闪的匕首。阿笙稍稍活动手腕,划开两人绳索,将匕首c-h-a回靴中,见他不动,抬眼道:“愣什么,还不起来。你还想留在这里等他魏二过来?”

  传志回过神,忙掀开纱帐,探头看去,房中空无一人,跳下床来惊道:“阿笙,你竟料到会有这时,特意备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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