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王朝的七张面孔_张宏杰【2部完结】(109)

2019-03-10  作者|标签:

  自称闯王的高迎祥一次劫得了五个漂亮女人,把其中最漂亮的邢氏送给李自成做压寨夫人。张献忠则根本不要什么压寨夫人,他抢得美女,只留宿一夜,第二天早起就拉出去杀掉。

  崇祯八年(公元1635年)年初,李自成与张献忠合兵攻取了朱元璋的老家凤阳。农民军焚毁了凤阳雄伟高大的宫殿,烧掉了明皇陵三十万株参天巨松,大火燃烧数日,“光烛百里”,“士民被杀者数万,剖孕妇,注婴儿于槊,焚公私庐舍二万二千六百五十余间”。

  从凤阳撤走后,他们又奔向安徽六合。“是日围六合……luǒ妇数千,詈于城下,愧沮者磔之。”抓来几千名妇女,命令她们脱光衣服,向城上叫骂,激城内守兵出战。谁不大声骂,就把谁碎尸。这是农民军惯用的攻城手段。除此之外,他们还“聚小儿百十,环木焚之,听其哀号为笑乐”。

  同年十二月,农民军攻陷安徽霍山。“是时杀戮惨毒:有缚人夫与父,yín其妻女,然后杀之者。有驱人父,yín其女,而后杀之者。有luǒ孕妇共卜其腹中男女,剖验以为戏者。有以大锅沸油,掷婴儿于内,观其跳号以为乐者。有缚人于地,刳其腹实以米豆饲群羊,取人血和米煮粥以饲驴马。所掠子女百千,临行不能多带,尽杀而去,bào酷亘古未有。”

  人类bào力想象的翅膀飞不出同一片天空。qiáng迫父亲qiángjian女儿,解剖孕妇验证婴儿的性别,这些场面向前可追溯到商纣或者古罗马时期,以后在清军入关以及日本侵华时也屡屡再现。

  第一十三节 从良民到魔鬼

  这些围在炸婴儿的油锅前大笑的人,可能几个月前还在田里劳作。如果那个时候你在田间与他路遇,他会对你憨憨一笑,局促地给你让路。如果你是个过客,到他家借口水喝,他会热情地让你进屋,说不定还会尽地主之谊,从园子里摘几个huáng瓜让你尝尝。也许是一场天灾让他破产,也许是一次仇杀让他逃离家乡,也许他是被路过的农民军烧了房子,挟裹而来。

  然而,短短几个月时间,他就从中国社会最老实本分的农民角色,转化为一个以杀人为乐的bào徒。命运改变一个人,就像魔术一样不可思议,然而又顺理成章。人性远比我们所了解的要复杂得多。

  《水浒传》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有趣的样本:禁军教头林冲本来是一个老实内敛、温文儒雅的人。然而,在杀了仇敌准备落草之后,为人行事的风格突然大变:他去奔梁山的路上,经过一处庄院,向人家讨酒吃。人家不给,他居然拿起长枪来,冲上前一顿bào打,把庄客们都打跑了,他大大咧咧坐下,快意道:“都去了,老爷快活吃酒。”

  变化的并不是林冲的性格结构,而是他的自我角色认识。他已经自认为是“准qiáng盗”,一个要靠杀人抢劫活命的人,自然没有必要再遵循一个良民的伦理规范。自己一个要落草的人,还怕个甚!gān脆就破罐子破摔,一不做二不休,充分享受bào力给自己带来的自由。到了梁山泊,为了入伙,他急吼吼地寻找无辜的过往客商,要借人家的头来做送给梁山泊的“见面礼”。

  那些起义的农民们何尝不是如此?他们被饥饿驱使,被官府所追逐,如果起义领袖的素质不高,不能对他们进行有效的jīng神动员和纪律约束,那么他们很容易放弃伦理规范,把自己jiāo给本能,按“乱民”、“贼寇”、“qiáng盗”的活法来活。

  就像心理学家早就指出的那样,bào力确实能给人带来快感,这种快感还很容易上瘾。军事生涯是艰苦、紧张、枯燥的,折磨俘虏,放纵bào力甚至是许多军队里唯一的娱乐。小俣行男著《日本随军记者见闻录》记载,日本军人在华烧房子烧上了瘾:“有的士兵就这么说:‘队长,我不见火灾就睡不着,今晚上也让我烧它两三幢吧!’”战场往往使人——不仅仅是日本人——丧失人性。

  在明末诸军中,张献忠部对这种“娱乐”最为热衷。

  第一十四节 陕北青年张献忠

  明末农民军的著名领袖张献忠,虽大名鼎鼎,我们对他本人的了解其实很少。史家的笔墨都消耗在张的“残酷好杀”上,关于其他事迹,勾稽所得,寥寥无几。

  我们所能确切知道的,是他出生于万历三十四年(公元1606年),正是万历皇帝的消极怠工愈演愈烈趋于极致的年代,明王朝的灭亡已在此时埋下伏笔。此时欧洲经过文艺复兴和宗教革命,正处于与中国擦肩而过超越中国而去的前夜。

  那一年,除了这位后来农民起义领袖的诞生,世界上并没有其他太重要的事情发生。如果努力搜索,还可以列出勉qiáng可算做大事的几件:英国的莎士比亚在那一年写出了经典之作《麦克白》;德国的开普勒在《蛇夫足下的新星》一文中记载了超新星的爆发;欧洲人在此年东渡寻找huáng金和香料时,首次发现了澳大利亚;也是在这一年,巧克力饮料的配方开始在西方流行。

  张献忠是延安人,huáng土高原上裹着白羊肚手巾面孔黧(lí)黑两颊坨红一笑露出一口洁白牙齿的陕北青年。应该会唱几句信天游,至于水平如何,就不好说了。

  出身当然是贫苦了。祖上是军籍,也就是职业军人,那个时代军人是被人瞧不起的贱业。“好男不当兵,好铁不打钉。”到父亲这一辈好不容易脱身出来,做了个走乡串寨卖些针头线脑的小贩。母亲则在农闲时节,织炕席到集上去卖,补贴家用。从小应该挨过饿,受过冻,吃过苦,受过地主家的孩子欺负。这都是很保险的推测。

  据说是和李自成一样,张献忠被爹妈qiáng扭着脖子送进私塾读过两年书。

  无奈天性和书本不亲,坐不住。在私塾两年,和同学打了无数的架,大字却没记住几个,父母无奈,只好任他放他的羊,任由他成天和村子里的半大后生们厮混。

  在陕北定边,民风剽悍,人们农闲之余,爱舞刀弄棍,不只为防身,也是一个娱乐。张献忠于此道颇有天分,练得也投入。他天性慡快,胆大。

  “身材魁梧,剽劲果侠,声如巨雷,面目微huáng”,朋友给他起了个外号叫“huáng虎”。

  野史说他,“yīn谋多狡”,“及长,益无赖”。很快他就打遍四邻八乡无敌手,成了年轻后生里“有号”的人物。

  农村文化生活贫乏,没事时,只能纠集几个同样好勇斗狠的朋友,到镇上的小酒馆,像《水浒传》里那样,切上二斤熟牛肉,打上两角浊白酒,吃得酒酣耳热,chuīchuī牛,“教量些枪棒”,说些“江湖上好汉们的勾当”,“卖弄胸中许多豪杰的事务”。回来捎半斤残酒,顺路偷只jī,偷几把蚕豆,找个人家赌上一宿,第二天回家挨老妈一顿痛骂,这都是题中应有之义。

  第一十五节 从“基层捕快”到“八大王”

  张献忠投身起义以前的确切经历,在浩如烟海的史料里我们仅仅打捞上了四个汉字:“捕快”和“边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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