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是一场渐行渐远的分离_周国平/毕淑敏/徐志摩【完结】(70)

2019-03-10  作者|标签:周国平 毕淑敏 徐志摩

  一个人有什么样的脾性,属于他的那缕风就有什么样的脾性,一个村庄的人集聚到一起,就是许多类型的风汇聚到了一起,这些风随着自己的主人,像一条条无形的狗,在人群里不停地穿行着,在村庄里静静地弥漫着,于是一个村庄便有了自己的风气。村庄人的风不同,风味自然也不相同。牧羊的贾二爷,他的风和那群他放牧的羊厮混得久了,就惹上了不少羊的膻气。夏天的huáng昏,村里的人坐在村头的皂荚树下静静地纳凉,先是隐隐约约拂过来一缕缕淡淡的腥膻气息,接着是腥膻和青草的清香混合的气息,村子的人就思谋说:“贾二爷回来了。”果然没多大功夫,就迢迢眺望到西南的山脚下,有白云一样的一团团东西缓缓向村庄旁涌来,少顷便能听到咩咩咩的羊叫声和贾二爷疲惫而慵懒的脚步声,看着走在羊群后不声不响的贾二爷,村里的人都闹不明白,究竟是他领着羊群回家,还是那些羊群一次次在huáng昏时领着他回家。但顶让村里人惊讶的一次事情是前些年的一个秋天,隔着宽宽鹳河的下湾村的羊群已经归栏了,贾二爷从隔河相望的河岸上趿踏着走过,那圈在栏里原本已经静默的羊群有十多只忽然狂躁起来,它们咩咩焦急地叫着,一个一个越过栅栏,然后狂跑着奔向河岸,不顾已经有些水寒的河水,争先恐后地向贾二爷跑来,贾二爷拥抱和抚摸着那些羊老泪横流,因为这十几只都是他卖给对岸人的羊啊。贾二爷说,隔河那么远,就是我大声说话对岸的人都听不到,一定是这些熟稔的羊看到俺的那缕风了。

  我默想贾二爷如果有一天蹓达到城里去一次,那么该有多少的城里人亲热地向他微笑,因为城里人吃掉了贾二爷养的那么多羊,城里人应该对贾二爷的风味有多少熟稔或似曾相识的感觉啊。但是却没有,贾二爷去过一次不远的县城,那些城里人挤在一个公共汽车上谁都离他远远的,鄙夷地冷冷望着他,甚至有几个年轻的女人面对贾二爷都纷纷捂住了自己的鼻子。而贾二爷却从混合的汽油味香水味中嗅到这些人的呼吸里,有许多弥漫着他的山羊气息,有许多缭绕着我们米家坪村庄山岗上的青草气息,有许多飘渺着我们米家坪村庄的风味气息。贾二爷叹息说:“城里南来北往的人太多了,人们自己的风都迷路了。不知道我进一次城,还有几只羊的魂,能跟着我的风和风味回到咱们村庄里来啊!”

  而到城里市井中生活了近二十年的我,每天被喧嚣的市声qiáng迫淘洗着,被灯红酒绿浸染着,属于我的那一缕风不知道迷路了没有,属于我的那一种风味和气息不知道是还在紧裹着我,还是已经迷散了?但让我十分庆幸的是,虽然离开泥土和村庄二十余年了,但我在嘈杂的人流中依然能看到属于村庄人的风,在香水、脂粉、洗发水、美酒、汽油、海鲜等激烈混杂的气味中,依然能嗅辨出那些熟稔且亲切无比的乡村气息。前年夏天的一个夜晚,我乘车去北京,在车窗旁一个人默默地独坐,忽然我感觉到一缕似曾相识的微风,惊愕地抬头看时,过道上静静地,并没有一个人走动。但过了一两分钟,我嗅到一种十分熟稔的气息,那气息有我故乡山岗上青草的涩香,还有我故乡鹳河边水草的温润,有我故乡夏天田野中烟棵的辣烈,亦有我故乡秋天稻田中的醇慡。我站起来,轻轻地走到火车的车厢接衔处,看到一个二十余岁的年轻人,正把两个装得鼓鼓的蛇皮包放到地上,他穿着背心luǒ露的肩膀被晒得又黑又红,憨厚的眉眼间闪着一丝期翼又露出几丝胆怯。我问他说:“是西峡的吗?”他忙点了点头,我又问他说:“是西峡米坪的吗?”他愣了一下,又赶忙点了点头。我告诉他我与他是老乡,他疑惑地说:“那你是怎么识出我来的?”我笑笑告诉他说:“是你自己的风,是你的气息告诉我的。”那夜,我俩在轰轰隆隆奔跑的车上谈了很久,从彼此相识的乡亲,到彼此熟知的农事,他庆幸在南来北往的车上遇到了一位老乡,而我庆幸的是自己并没有蜕化,能在茫茫人海中识出自己的乡风和乡味。

  很多个清晨或夜晚,当我步行着穿过城市的一条条街道去赴朋友之约的时候,或当我披满城市的灯红酒绿疲惫夜光回家的时候,我无数次臆想,如果那连绵起伏的一座座高楼是我故乡的山峦多好,如果城市的一条条街道是我故乡的一道道田塍多好,如果城市的公园和绿化带是我故乡的稻田或玉米林多好,如果这样,属于我自己的那缕风就不会迷失了,它会在我将到未到之时,告知那群正在等待我的同事和朋友:我就要到了,不用再一次次拨打我的手机号码了;它会在我将归未归时通知我的家人,不用在深夜为我未归而担心了,因为须臾间我便会站在自家防盗门上的猫眼前了。

  偶尔回到老家的时候,我最喜爱的事情就是看一看属于自己的那一缕风,我到歪歪扭扭的村巷小弄里去走动,看我的那缕风去轻轻地抚摸左邻右舍斑驳墙头上的丛丛离草,去轻轻叩动乡亲们柴扉上的古老门环,去轻轻翻动村头大树上细细碎碎却葱葱郁郁的皂荚树叶子。我喜爱到村庄后的山岗上去,让我的风缕去穿行在那静谧幽深的树壑间,让我的风缕去轻轻摇醒那些绽开得有些沉醉的山间野花。我喜欢到村庄周围的田野间去,看自己的风在我三五丈远的前方,轻轻摇动着玉米棵那宽大而墨绿的条叶,在我将要经过的稻田里dàng起一层层翠绿的琦涟,或在刚刚收割过的空旷田野里,跟着泥土的腥香弥漫和飘dàng,追随着田塍间的唧唧虫鸣或旷野间云朵投下静静云影去奔跑和飞翔……

  “乡村的路带我回家。”我自己的风领我回家,而在那迢迢远远的岁月旅途上,还有多少的人能拥有自己的风缕,还有多少浮萍般的世人能被他自己的风领着找到自己的根,和自己的家呢?

  第74章 林白:艳丽的男人

  贝克汉姆让我有一种惊艳的感觉。艳丽如花。

  此人是天地间的尤物,估计一百年才能出一个。他不笑的时候很酷,笑的时候则有一种艳丽之感。他犯多少错误你也觉得他是一个天使,他多无能你都会看不见。球打得不好有什么要紧,腿上有伤,只要站在那里就行了。他站在那里,绝色站在浊物中,谁都不能冒犯他,一旦冒犯,全世界的女球迷都要跟你拼命。

  输了无所谓,哭了有多少人心碎。当然赢了更好,那时他的笑容就会艳如花朵。

  你不可能不盯着多看几眼,美永远是脆弱的,绝色尤甚。今天像一朵花,明天花就凋谢了。你不由得多收藏他的照片,时光流逝,纸上的花朵永驻。

  日本的贝迷知道这一点,在这个漫天樱花飞舞的国度,他们对美和丑,消逝最敏感,所以要为他塑像。日本的女球迷如此公然地热爱美色,尖叫、痴迷、日夜守候,以至于忘记了自己的国家队,这太让男人郁闷了。

  为了能看到贝克汉姆活生生的美色,我希望欧洲杯在中国举行,这样顺便也能再看看意大利、葡萄牙、西班牙的美男子。但是一定要把阿根廷请来,那个巴蒂我也是很喜欢的,不过把他比喻成花,则荒谬无伦。只有贝克汉姆,能经得起这样一个艳名。在欧锦赛的赛场上,由我来当主裁判好了,同时我兼当边裁。我将身穿黑衣,手举红旗,像风一样在场上跑动。谁出界越位我都不chuī,让他们在草地上奔跑,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但是他们不能踢人,尤其不能踢贝克汉姆。他太弱了,不堪一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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