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间故事经典_蔚家麟【完结】(86)

2019-03-10  作者|标签:蔚家麟

  厨师看到这情景,也跟着高兴,可是他知道,做的那几个菜,不够三个人吃的。杀猪宰羊来不及,就是现买也不赶趟。厨师的心肠好,总觉得不能让这刚团圆的一家人,为菜不够喝不好团圆酒啊!再做个菜吧?眼前只剩下一个海参,一小块儿猪肉,一块儿jī胸脯肉,别的什么料也没有了,做什么菜也搭不起疙瘩绾不起纂搭不起疙瘩绾不起纂:原指头发稀少的姑娘在出嫁时绾不起纂,这里泛指东西少,办不成事情。来。

  厨师想了一阵,gān脆,把剩下的这三样儿东西一勺烩,足够一个菜了。想到做到,动手改刀,然后起马勺,三炒两煎,加上佐料,出了勺,端了上去。

  老两口从来没见过海参、猪肉、jī肉合到一块儿的菜,一吃,味道好,鲜灵!就问厨师:“这个菜叫什么名儿?”

  厨师一想,儿子捡了一条命回来了,是全家的福份,顺口就说:“全家福!”这个菜名正合了全家团圆的意思,全家人都十分高兴。

  从那以后,逢年过节,来人去客,老两口都叫厨师做这个“全家福”。客人们吃了,也都说味道好,还派人来跟厨师学艺,“全家福”这个菜就这样传出去了,以后还上了饭馆儿的名菜谱。

  王荷清搜集整理

  第82章 天津“狗不理”包子

  天津“狗不理”包子,大小整齐,色白面柔,底帮厚薄相同,吃起来一咬流油,但又肥而不腻,味道十分鲜美。

  这种包子为什么叫这么一个怪名字呢?

  据说在清朝的时候,武清县杨村有一位少年,名叫高贵有。他性格倔qiáng,有一股牛脾气,逆了他的性子,天王老子也不认,任何人也不理。有一次,高贵有的牛脾气又发了,父亲吓他,母亲劝他,他硬是拧着脖子一声不哼,qiáng着性子不理不睬。母亲叹了口气,说:“你呀,真是个‘狗不理’啊!”“狗不理”的绰号,就这样叫出来了。

  高贵有到了十四岁的时候,父亲见他脾气bào躁,怕他在村里惹是生非,思谋着要让他学些手艺。碰巧有位邻居的亲戚在天津做事,便拜托他把高贵有带出去,找点事gān。

  到了天津,高贵有被介绍到一家“刘家蒸吃铺”里当小伙计。刘家蒸吃铺座落在天津旧城北边,与南运河紧紧相邻,来往的都是些船工、纤夫和小商小贩。刘家蒸吃铺便专做他们欢迎的蒸食和肉包。

  高贵有从小吃惯了苦,所以gān活很勤快,加上人又聪明,什么东西一学就会,后来铺子里就让他专门做包子。两位老师傅看他聪明好学,便处处指点他,所以他做包子的手艺提高很快。

  三年满师,高贵有已经jīng通技艺,于是便请人帮忙,在附近找了一间小屋,扯旗开张搞了一家专门经营包子的小铺。高贵有拿出了全副本事,做出来的包子特别好吃。名声一传开,真个门庭若市,应接不暇。因为人们喊惯了他的小名“狗不理”,就把他经营的包子也叫作“狗不理”了。

  俗话说:树怕剥皮,人怕揭短。“狗不理”毕竟是自己的小名儿呀,怪难听的!高贵有就给自己的包子铺起了个牌号,叫“德聚号”。

  有一次,几位外埠客商慕名而来,进门就问:“老板,这儿是‘狗不理’吗?”高贵有此时已经二十多岁了,正是年轻气盛的时候,一听连外埠人都叫自己“狗不理”,犟脾气又来了,粗声粗气地说:“咱这儿有招牌,你们长眼不长眼?‘狗不理’在那儿,要去趁早!”这几位客人是专门来吃“狗不理”包子的,一听找错了门儿,返身就走。可是过了半晌,又找回来了,对高贵有说:“你就是‘狗不理’呀!嗨!开这样的玩笑。”高贵有见“狗不理”的名字甩也甩不掉,只得让人家去叫了。

  “狗不理”的名字就这样叫来叫去的,一直叫到现在。

  第83章 馒头的传说

  馒头,又叫馒首。关于这个名字的来历,还有一段传说呢。

  早先年,相传皇宫里有一个太仆,待人善良温和。文官武将,佣人侍女们对这位太仆都有好感。

  一天午后,王子带着佩剑,出来玩耍。正遇上木雕泥塑艺人在jīng心地雕刻井唇亭子的立柱。王子见这个老艺人,就叫他趴着当马骑,老艺人说死也不应允。王子大发雷霆,随手拔出佩剑,就冲着老艺人恶狠狠地刺去。老艺人急速躲闪,围着井口转圈地跑着。王子猛刺几剑,都未刺中。王子杀人心切,突然大喊一声“杀!”忘记了是井,直冲过去,却跌入井中。这下可把老艺人吓呆了。

  这一切,都被那位好心的太仆意见了。他跑到井前,急说:“可不好了,出人命了!你快走开!一切有我安排。”

  太仆急步上朝,向皇帝启奏。皇帝马上命令郎中令们打捞。当捞上来时,王子已经死去了。

  皇帝问:“王子何故落井而亡?”太仆答道:“王子欲把老奴当马骑,老奴未应,王子发怒,拔剑刺奴,失足落井。奴罪该万死!”皇帝吼道:“刀斧手!”“有!”“把太仆押下去,明日正午时斩首!”

  满朝文武百官都来替太仆喊冤求情,皇帝硬是不肯赦免。当夜,雕刻老艺人和看押太仆的郎中令商议,想了一个好办法。

  一夜之间,老艺人用面塑了一个跟太仆一模一样的头型,又用蒲草扎了一个身子,戴上了太仆的帽子,穿上了太仆的衣裳。

  第二天,正晌午时,两名郎中令架着太仆的替身,拖出午门外,由刀斧手把头削下来。事先装在猪尿包里的血水溅了出来。刀斧手把血淋淋的人头献上,皇帝一看,果真是太仆。

  晚上三更时,太仆和雕刻泥塑老艺人会到一起,互表谢意。当下两人商定好,各自带了金银,由太仆牵出了两匹宝马,在卫士的帮助下,逃跑了。

  他们骑着马,跑了很远很远,来到一座古城住下了。为了谋生,开了一个小馆,用白面蒸了各种模样的人头,祭祀庆贺,表示吉祥,并且取名叫馒首。

  为了招引过客,他们在案前现身说法大讲馒首可以赎罪免灾,可以得到吉利。人们听了以后,争相购买,把它做为年节之日或祭祀时的祭品。古人也有珍惜米粮的习惯,不知是谁引的头,把祭过的馒首食用了。于是,专做祭品的馒首又逐渐变成日用食品了。人们为了省事,简化了做法,不再保持原先的人头状,只保留半球型。为了标志出人的七窍,就用小指提捏七个小孔,串上红枣条。不知又过了多少年,语言也有了变化,因为首和头是一回事,馒首,也就叫馒头了,做法更简单了。把蒸好的馒头,点上七个红点,算是七窍的标志。传至今天,红点也没人再点了。这就是咱们现在吃的雪花大馒头。

  焦维贵搜集整理

  第84章 酒的故事(拉祜族)

  古时候,有个寡妇带着个孤儿过日子。儿子渐渐长大了,一天,他要和别人一起到厄沙(天神)那里去献供,家里没有什么东西可拿,他就上山砍了一团熟透的芭蕉果准备作为供品。当他把芭蕉果扛回家后,满屋都散发着诱人的香味。这时,他母亲正卧病在chuáng,闻见了香味,便对儿子说:“把芭蕉给妈吃一个吧!”儿子回答:“这芭蕉是给厄沙献供的礼物,母亲不能吃!”儿子说着便扛起芭蕉果向厄沙献供去了。他走到厄沙眼前,厄沙就对他说:“小伙子,你是来献供的吗?告诉你,我是众人的厄沙,我不缺少你的一份供品;你母亲养你这么大了,她如今病倒在chuáng上,快把芭蕉果带回去给她吃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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