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场文化与潜规则/道破天机_净素道人【完结】(96)

2019-03-10  作者|标签:净素道人

  我们看企业家趋向的变化,1985年国家做一个调研,46.6%企业高层管理人、厂长经理有大专以上学位,而现在有86.1%是大专以上学位。但是我们可以看到大体方向是这样的,就是说我们企业家队伍的学历越来越高,学历不是能力的唯一代表,但是仍然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指标。现在北京大学招生我想不是去政府,过去最优秀的人都往政府走,但是现在不是这样,有能力的都去银行、咨询业、企业。

  而我们也看到在这一段过程当中,中国企业家在做一些什么?我的判断是多数的企业家一个是再创造价值,创造财富,但是也有一部分企业家是在寻租分配财富,还有一部分企业家是既寻租又创造价值,两项工作同时进行;还有一些人一开始是寻租,后来转向创造价值,有些人也许相反刚开始创造价值后来拉关系寻租。这就带来了好多的麻烦,我们今天说创造价值和寻租搅合在一块,在人们心目中官僚企业家的形象。26年中国改革开放,证明我们大部分企业家实际上都是在创造财富,否则我们没有办法解释中国经济何以年增长8%以上,中国的GDP何以从300美元上涨到1000美元。

  寻租的原因何在?原因很简单,垄断。垄断可能来自于天然垄断,比如说土地、自然资源,减少寻租合同最重要就是一些明确产权界定,如果没有产权界定所有人都会为争夺资源耗费大量的jīng力、时间和资源,我们看到山西的煤矿产权界定不清楚,所以大家都在寻租。但是我想更重要是行政和法定垄断,你要办事要到政府去审批,行政手段带来的垄断。本来应该是创造价值转成租金,然后人们在寻租的过程当中和部分的工作价值创造,按照规定不能这样,但是我只好找政府,这样实际上也创造一种价值。我还要特别qiáng调国有部门,我们国有部门如果不允许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竞争,国有企业就是全员寻租,高层的企业领导人寻租,其实在国有企业垄断是全面寻租,工人也是在寻租。我们可以说企业在寻租,我们银行也是在寻租,我们银行25000亿坏帐也是因为寻租。所以我们说最大的寻租是在我们国家控制的这些行业。

  中国未来经济能不能够持续增长,很大时间取决于我们是不是由寻租活动转向创造价值的活动。因此第一必须完善产权制度,特别是企业家剩余索取权的保护。企业家权利的保护,如果没有企业家剩余索取权的保护就会有更多人寻租;第二必须减少政府对经济活动的gān预,减少审批,建立真正的自由企业制度,如果不是这样,企业家将会把更多的jīng力放在行政上;第三必须进行政治体制的改革,建立廉洁、透明的政府,如果政府部门腐败,不廉洁,政府不透明就给企业家寻租提供好机会,企业家资源就会进一步làng费掉;第四必须建立相对独立的司法制度,使政府在法律范围内行事;最后一点是必须改革国有企业,减少政府控制的资源数量。如果要使得企业家价值真正到企业里面来,如果我们不能做到这些,我们企业家大量的能力就会花在分配财富上,我们不得不这样做,我们未来政府分配财富,而不是为期也创造财富,这时候我们的天花板地基不稳,马上要夯实天花板,天花板地基不稳也是够不着天花板的,更不要说站在天花板上。如果永远是三等国民那永远是民族的悲哀。

  7.11 关于权贵资本主义

  要实现社会和谐,最关键的问题还是实现普遍的正义。而一个权力有限的政府本身,将难以利用自己充当裁判员的位置在资源分配过程中向自己的利益倾斜

  最近一段时间来,在和谐社会的背景下,“特殊利益集团”这个话题引起舆论的广泛关注。这个特殊利益集团,就是在过去若gān年中以某种不那么十分正当的方式,影响了政府决策、从而以特权方式获得了巨大利益的社会群体,人们通常提及的有垄断性国有企业、房地产开发商、医院、学校等既有垄断权又商业化经营的机构、甚至还有部分官员。对于这些特殊利益集团,民众表示了一种qiáng烈的不满情绪。

  任何现实的政治共同体,都存在不同的利益群体。相对于公共利益,任何利益群体、集团的利益都是个别的、“特殊的”。因为,正常情况下,每个人、每个集团都会本能地追求自己的利益,而很难主动地追求公共利益。这让人遗憾,而试图消除所谓利益集团,让各个利益集团一律放弃自己的利益诉求,以公共利益为鹄的,这种努力固然可敬,但却不大现实。

  一个社会良好的社会政治秩序,并不意味着不存在利益集团,惟一可取的解决办法,就是麦迪逊在《联邦党人文集》第51篇说过一句非常著名的话:“野心必须用野心来对抗。”在第10篇,麦迪逊更具体地主张,要消除各种各样、又互不相容的利益集团,就是给予每个公民、每个利益集团有同样的自由来主张自己的权利和利益。为此,需要一整套的制度安排,不同的利益集团在法律上居于平等地位,并均有能力在同一个平台上能够进行公平的讨价还价。

  今日中国的某些利益集团之所以成为问题,不是因为他们有自己的利益,不是因为他们尽力增进自己的利益,而是因为,其他人难以表达自己的利益。社会的政治法律结构存在缺陷,不同社会群体和利益集团在政治上、法律上不平等,某些群体集中了很多权力,他们就可以支配规则的制定与执行,他们享有特权,成为“特殊的”;其他群体对于他们则没有多少讨价还价能力,结果,好处全归自己,成本全由他人承担。

  这类“特殊”利益集团其实早就存在。由于权力始终主导着整个社会,控制着大部分资源,因而,官员本身就构成了一个特殊利益集团。一个很典型的例子就是,过去几十年,政府所建立的医疗福利制度,主要覆盖国家gān部。在这个集团之外,社会中凡是离这个集团距离比较近的群体,就享有一定的特权。在土地与房地产领域,地方政府官员出于政绩和税收考虑,完全与房地产商站在一起,从而让这群商人成为一个特殊利益集团,而土地被廉价qiáng制征用的农民、不得不承受天价房屋的城市居民,却有一种深深的无力感。

  这几年来,这些特殊利益集团的社会形象已经破产,民众对这些利用特权攫取财富的群体表达了qiáng烈的不满。中国共产党提出并深化“和谐社会”纲领,自然深合民心。

  但是缓解普通民众、尤其是弱势群体的不满,仅由政府给予弱势群体以格外的照顾,是远远不够的。况且,这并不是解决问题的科学思路。对任何一个群体的格外照顾,都意味着对其他群体不公,损害其他群体的权利和利益,不管受到照顾的是qiáng势群体,还是弱势群体。特别照顾政策必然导致一种恶性循环:遭到损害者终有一天会形成qiáng烈反弹,社会将一直在一些群体享有特权而另一些群体被剥夺权利的状态中周期性循环。

  因此,要实现社会和谐,固然需要给弱势与贫困多一些照顾,但最关键的问题还是实现普遍的正义。正义应当是社会治理及治道变革的惟一指导性方向。因为,正义的制度其内在地具有一种机制,让每个人都能得到其所应得的,并让一切侵害他人的人遭到惩罚,从而维持社会的长期稳定与繁荣。其实,今日贫困与弱势群体所需要的,也正是得到自己本应得到的,也即平等的权利,法律的平等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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