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场文化与潜规则/道破天机_净素道人【完结】(68)

2019-03-10  作者|标签:净素道人

  一旦公民的命运掌握在大权在握的人手中,那么他的升降荣rǔ就不取决于自己的努力而取决于他的运气。当他的命运和遭际仍然与别人手中的权力紧紧相联时,一个同情他、欣赏他的人可以动用手中的权力让他一步登天;一个不同情不欣赏他的人也完全可以动用手中的权力让他下地狱。

  一个人在只为自己的声望、权力、利益着想的时候,尽管他可以打出很多漂亮的旗号,但旗号终究是旗号而已,与老百姓的实际利益并不相gān。由于与老百姓的实际利益无关,也就难以持久。一个人并不因为他的地位高,就一定代表着下面人们的利益,并不因为他所处的位置高,思想就一定高。

  人民的根本利益,有时并不由最高统治者代表。

  一个人由于站得太高,常常有高处不胜寒的感觉。

  人一旦有了一定的地位,往往就极怕失去;而且由于有了地位,也就没有了内心的不平,没有了不平,也就没有了不平之鸣,这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个人的欲望往往与个人的理想jiāo织在一起,有时它们就象一枚钱币的两面,图案虽然不同,却表示着相同的价值;有时候,欲望与理想又表现为两种截然不同的价值,理想成为欲望的bào君,欲望则是理想的叛臣逆子。

  为什么计划经济时代很少有假货?恐怕与国营商业体制有关。国营商店的赢利是国家的,亏损也是国家的,职工们犯不上为了国家的利益冒险卖假货;国营企业也犯不上为了国家的利益生产假货。这种缺乏激励的机制也抑制了假货几十年。

  三人成众,五人成群。到处都有群众。群众的力量是大的,只要有了群众,事情就好办,能办。因此凡事都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

  但是,有些事情,群众只有脱离了群众才敢做,才能做;群众说真话时,站在群众堆里往往不行,还得单独跑出来。

  群众的力量是大的,群众的言论就是民情民意。群众在一起确实可以做很多事情,可这只是一方面;从另一方面说,很多时候依靠群众反而办不成事情,群众的话有时候也失真,也有水分,也不是实情;敢说不敢担的群众就更多;在很多时候群众常常还是两面派。

  群众是由三六九等的人组成的,相当散乱又极为社会化,不都是优秀的。因此,说话办事,在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的前面,应该加上相信、依靠那些正直、优秀、有头脑的群众。

  集体的力量既然能qiáng大到足以毁掉法律与规章,也一定能将个人的利益、尊严轻而易举到碾碎,在集体利益的共同诉求下,个人利益成为牺牲品,法律法规形同虚设。个人不能为、不敢为的的事情,在集体的声势浩大中无所不为。集体的利益和诉求一旦越出正常轨道,就象一辆脱轨的列车,很难再上正轨。

  有时候,多数人的意见未必就是正确意见,多数人的利益未必就是合法利益。当众多人联合起来投票让某一个无辜者下岗时;当许多人拳脚相加在街头打小偷时;当大多数人的利益“合理”地覆盖个人的正当权利时,集体的力量实际上变成了集体bào力。

  每一个人,都渴望融入集体之中;而每一个守法的个体才能构成共同的守法集体。在这一时刻,集体利益中的绝大多数,可能就是另一时孤立无援的少数人。所以,今天你对他人利益的尊重,也就是明天众人对你自己利益的尊重。同样,你对法律的维护,也就是你自己权利得到保障的根本。

  人类领导史上,有一个著名的现象:外行领导内行。“兵”肯定是内行,“官”十有八九是外行。

  外行领导内行,最大的心理障碍是担心露馅;怕被人小瞧。于是努力打扮成内行,至少别让人看出自己有多傻。

  主动离开本职工作的叫“下海”。如今这些人,大多数已经成为某公司的经理、老板。被迫离开工作岗位的叫“下岗”,现在这些人,大多数正在街头巷尾摆地摊。

  中国有句老话:“夹着尾巴做人”。为什么?因为夹着尾巴做人可以更能保护自己,它能让人在屈伸之间找到摆平关系的法宝。

  人夹着尾巴做人,是防谁呢?谁是我们最大的敌人?是“权力”。除了“权力”,谁能管得了一个人是“冒尖”了,还是“出头”了,是张扬了还是显摆了。凡人与凡人之间的嫉妒,仅仅能导致嫉妒者眼红和失眠,若没有“权力”的介入,嫉妒只能伤害嫉妒者自己,当嫉妒一旦成为权威者的心态,翘尾巴的那个家伙就该倒霉了。

  只要有专权,只要有人治,就容不得别人翘尾巴。中国自秦始皇开始,就只允许一个人翘尾巴。现实告诉我们,凡是不夹着尾巴做人的,命运都不会顺利。

  “夹着尾巴做人”是老百姓的生存“规则”。

  人们憎恨贪官,但对庸官却比较宽容,顶多就是嘲讽两句,而实际上很多时候,庸的危害更甚于贪。

  领导最怕群众没追求,群众没追求就不会紧跟领导,领导也就不好使用;群众最怕领导没爱好,领导没爱好,群众就不知道怎么对付领导。

  领导就是领导,群众最怕的就是领导深入群众,平日里高高在上,忽然要深入群众,哪个群众不怕被砸着?深入群众的时候,领导都有本领能收能放,收是集中,放是民主;收是权力,放是闲情,收是领导风范,放是与民同乐。

  6.2 民间组织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结社的基本权利,宪法支持人民自己组织起来,积极参与政治生活,参与社会事务的管理。这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方式,也是我们党治国方略的重要内容。

  公民社会的发展,一个突出的标志就是民间组织的迅速壮大。在我国,民间组织主要是指各种合法的、非政府的、非营利的、非党派的,实行自主管理的民间志愿性社会中介作葬,包括社团与民办非企业单位两种。

  民间组织在我国的快速发展,已经越来越成为一种新社会现象。民间组织的成长速度惊人,据统计,仅目前中国的志愿者组织成员就高达1000万人。

  民间组织的出现,给政党活动提出了新的课题。作为一种普遍现象,民间组织的发展给世界各国政党活动带来了新的挑战,如政党面临着利益表达和jīng英集聚功能被替代的挑战,政党面临着管理手段进一步民主化、法制化的挑战;政党面临着合法性危机的问题等等。从国外的经验来看,由于政党与民间组织都具有利益表达和利益综合的功能,所以民间组织也具有政治性质,或者说可能成为政治性组织,与政党既可以是互补的关系,也可能是对立的关系。在一些发展中国家,由于政党没有有效发挥自己的功能,民间组织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了政党,从而介入政治领域。

  从管理学的角度看,领导活动的层次高于管理活动;从区别上看,一般说来,领导活动都会挑战现状,而管理活动只会接受现实;领导活动更关注领导的对象,而管理活动更关注制度;领导需要jiāo流,而管理只是发布命令;领导需要创新,而管理只是模仿;领导是做好事,而管理只是把事情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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