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场文化与潜规则/道破天机_净素道人【完结】(321)

2019-03-10  作者|标签:净素道人

  制约改革的第四个深层次因素是利益表达机制的扭曲。90年代中期以后,利益分化不断提速,冲突的社会性特征日益突出,冲突的焦点几乎普遍与不同的利益群体的价值取向相关,在基本价值参照系方面形成共识的困难越来越大。在社会发生巨大变革的过程中,思想观念的激烈冲突本不足怪,利益多元化和思想观念多样化也是社会进步的体现;问题在于,在利益平衡机制还很不完善和健全的条件下,qiáng势利益集团往往占有甚至垄断表达渠道。这种状况一旦左右现实发展方向,就会加剧社会利益关系的失衡,导致社会矛盾激化。

  上述所有制约改革的深层次体制因素无不与行政管理体制有关。换句话说,正是居于传统体制核心部位的行政管理体制,导致了改革的诸多变形。20多年来,中国的改革只是在技术层面上模仿了现代市场经济的形式,而很少吸取市场经济制度的本质特征。这种模仿在短期内可以产生较大的收益,甚至可以率先推进产品市场化。但从长远看,由于在制度机制上尤其是在行政管理体制层面,传统的制度机理仍然发挥着qiáng力作用,致使要素市场化很难向纵深推进。要素市场化改革的滞后,不仅仅是经济体制改革本身的问题,而且牵涉到经济、社会、政治的方方面面。推进要素市场化改革,实质上就是针对传统体制的核心部位展开的一场攻坚战。而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是衡量中国改革成败的关键指数。

  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十一五”建议以行政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为各项改革之首,把行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当作深化改革、推进当前和未来社会发展的关键环节。政府应该从市场中的利益主体变成公共服务的主体,把财力物力等公共资源更多地向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倾斜;并通过制定和维护公平竞争的规则,致力于创造一个有利于各市场主体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

  社会进入转型期,通常有四个显著特征:人们格外关注经济利益;社会骚动不安;犯罪显著上升;官员腐败严重。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目前面临着与西方国家当年类似的问题。

  改革低效率重复造成的最直接的结果就是:根本性的问题没有触动,最难的改革全都留到了最后。中国体制改革将处于艰难的攻坚时期,一些高难度的改革,将进入实质性的阶段。

  改革成本集中支付,必然带来一系列问题。中国进行的是渐进式改革,使得改革成本得以集中支付。但进入改革的攻坚阶段,需要大规模地支付改革成本。

  政府机构改革表面上看是人员的增减,是权力格局的重新调整,背后隐藏的是利益关系。任何改革都是利益关系的调整。

  每次新的意见、建议和方案的出台前,都会有很多争论,这表面上看是不同观点的争论,其实是各种利益的争端。

  90年代之前,社会各群体之间的利益差别不是很明显,改革能够普遍提高各群体的收益,改革有着广泛的社会基础,所以改革得以顺利进行。而近年来,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化、利益个人化的现象,还有利益集团崛起已经为人所诟病。“十五”期间,社会各群体之间的利益差别已经很明显。“十一五”时期,在利益关系日益复杂化的背景下,利益群体的分化将更严重。不同收入群体、不同阶层的人群在利益需求上与以前大不一样,他们对改革持有的看法也各不相同,这使得改革的阻力进一步增大。

  在现实生活中,政治体制改革往往是靠一种间接的力量来推动,这种间接的力量就是经济发展和经济改革的力量,还有社会的需求。

  下一步改革的重点还是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的转换。到现在为止,政府还行使着很多不属于自己的职能,比如一些政府往往代表企业进行招商引资。对企业gān预太多,这是政府职能的错位,政府部门主要应该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管理。改革不要受利益中人左右,比如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和进行垄断行业改革,最好不要由相关部门自己制定政策,应该设置一个相对独立的部门来提出改革方案。

  在改革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是必然的,不必大惊小怪。

  只要把企业财产经营权改为“法人财产权”,国有企业的一切难题就迎刃而解了。

  为了达到改革的目标,必须牺牲一代人,这一代人就是3000万老工人。

  许多国有资产是冰棍,不用也会自然消失的,只有运作起来才会产生效益。

  管理层收购国企,实现了产权和管理权合一的效果。

  即使是“零价格”甚至是负价格转让,国家也不一定吃亏,因为很多国企都有很多负债和职工负担,这就好比你带着女儿改嫁和你单身一个人改嫁时的谈判能力肯定是不一样的。

  国有企业迟早要卖。既然如此,得先卖效益好的,不然以后效益不好就没人要了。

  不妨把这些公共财产看成无主之物,谁先把它拿来卖,这公共财产的产权就算他的。你如果正好当一家国有企业的厂长,就可以和主管部门合伙把这家工厂卖给有钱人,产权就变成私有了。

  行政决策失误所造成的损失往往远比一个具体的行政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大得多。尽管教训很多,但行政决策在某些部门长期存在的主观性、随意性等弊端并没有因此而改变。行政不是政治问题,而是管理问题。在中国,政治压倒一切,行政没有相对的独立性,更谈不上科学体系,完全沦为政治的附属品。民主政治的核心是公民可以平等的参与国家管理。

  陕西省榆林市的路志qiáng是一个举足轻重的官员,他即是常务副书记,同时又是常务副市长,在中国的政治人事中,这种安排无疑位高权重,且相当少见。

  他在2005年12月27日陕西省法制办召开的一个小规模的《陕西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论证会上,放言pào轰基层行政的十大弊端,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甚至在外界引起一场讨论。

  他说的基层行政的十大弊端是:

  一是行政权万能。明明是下级的权力,明明是部门的权力,明明是副职的权力,但就是这么被上级领导给抢夺了。

  二是将法规变相、变形。明明法律有规定,但他就是不给你按这个来,甚至给你变相。这个问题在社会各个方面都比较突出,也比较普遍。

  三是法与情、法与理互相脱节。比如说,有个农民把一个年轻人撞死了,按法律规定这农民就要赔10万块钱,但他不可能拿得出那么多钱。如果给他调解成五万元,当场结清,这不就解决了?结果不这样gān,所以有法难依。

  四是一些人依法搞腐败。政府的很多部门一般都至少掌握一部法律,且好多法律自由裁量权太大,许多部门就依靠掌握的这个执法权搞腐败。权力运行不规范,现在的行政权力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按说国家行政人员,特别是行政领导,你的权力必须是法律授予,现在很多情况是,自己给自己设定权力。比如应该下属管的事,他一句话就拿过来了:“这些事情以后要经过我批准啊”,进而形成了制度,如果按照依法行政的话,这都是不适合的。比如环保超标了,我可以罚你1千到1万都行,那么我一旦抓住就按最大额度罚,拿着法律条文在你面前一念,你害怕了,赶紧找人,请吃饭、送礼。罚1万变成了罚1千。这样他也不违法,都是依照法律条款罚的,这就是依法搞腐败,利用法律的自由裁量权搞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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