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译红楼时间密码_陈林【完结】(10)

2019-03-10  作者|标签:陈林

  根据这个年龄差距,小说第十八回《大观园试才题对额 荣国府归省庆元宵》所写“其名分虽系姊弟,其情状有如母子”(第246页),是合乎情理的。

  小说第十八回又写道:“那宝玉未入学堂之先,三四岁时,已得贾妃手引口传,教授了几本书,数千字在腹内了。”(第246页)对此,庚辰本有侧批:

  批书人领至此教,故批至此竟放声大哭,俺先姊先逝太早,不然余何得为废人耶?[3]

  如果这位批语者的“先姊”就是元chūn的文学原型人物,那么她死于31岁那年的确算是“先逝太早”了。

  《破译红楼时间密码》

  近二百年令人疑惑不解的错误

  最早指出关于元chūn去世时年龄安排的常识性错误的人,也许是清嘉庆二十二年(1817年)一位署名“苕溪渔隐”的红楼爱好者。他在当年刊刻的《痴人说梦》一书中指出:

  “贾妃薨逝,存年四十三岁。”(九十五回)案八十六回云元妃生于甲申年,而此回云“是年甲寅年十二月十八日立chūn”,元妃薨日是十二月十九日,已jiāo卯年寅月,甲申至乙卯仅止三十二年。年四十三岁当改三十二岁。[4]

  “苕溪渔隐”虽然指出了第九十五回的错误,但他纠正的结果却不对。“苕溪渔隐”在计算元chūn的存年数时,用的是传统虚岁的计算方法,即一出生就算一岁,由此计算得出元chūn的存年数是32岁。

  可是,后40回的作者一定是按照实岁的计算方式来安排元chūn的存年数的。只有这样,“生于甲申,存年43岁”的元chūn才会遇上丁卯年寅月。如果后40回的作者所写的“存年四十三岁”是虚岁,那么元chūn去世时遇上的只会是“乙丑年十二月十八日立chūn”jiāo“丙寅年寅月”。

  “苕溪渔隐”不但以错纠错,而且根本没有探究第九十五回这个常识性错误的由来。张爱玲女士则在她的红学专著《红楼梦魇》中对这个错误作了较为细致的分析,并对错误产生的原因提出了大胆的猜测:

  元妃亡年四十三岁,我记得最初读到的时候非常感到突兀。一般读者看元妃省亲,总以为是个年轻的美人,因为刚册立为妃子。元chūn宝玉姊弟相差的年龄,第二回与第十八回矛盾。光看第十八回,元chūn进宫时宝玉三四岁。康熙雍正选秀女都是十三岁以上,假定十三岁入宫,比宝玉大九岁。省亲那年他十三岁,她二十二岁,册立为妃正差不多。

  写她四十三岁死,已经有人指出她三十八岁才立为妃。册立后“圣眷隆重,身体发福”,中风而死,是续书一贯的“杀风景”,却是任何续《红楼梦》的人再也编造不出来的,确是像知道曹家这位福晋的岁数。他是否太熟悉曹家的事,写到这里就像冲口而出,照实写下四十三岁?[5]

  张爱玲所说的“曹家这位福晋(王妃)”,指的是曹雪芹的大姑、曹寅的长女、由康熙皇帝指婚于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嫁给平郡王纳尔苏的曹佳。在她看来,曹佳就是元chūn的原型人物。

  张爱玲坚信后40回是续书,但她并不认为程伟元和高鹗是续书作者。她提出了续书作者知道曹佳的岁数、非常熟悉曹家的事情这样的疑问,却没有作出明确的回答。其实,这个问题她是无法从“续作说”的角度来回答的。

  如果后40回的确是续书,那么这位作者究竟是谁呢?他凭什么知道曹佳的岁数,又非常熟悉曹家的事情呢?我们甚至可以问得更尖锐一些:续书作者凭什么知道小说前80回写的是曹家的事情呢?

  在《红楼梦》自乾隆中后期开始广泛流传到清末民初的大约160年间,从现在发现并公开的史料来看,没有人确切地知道小说的作者究竟是谁。虽然小说明写曹雪芹对初稿披阅增删,分章纂回,但是对于曹雪芹的身份则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广大读者对于小说所写究竟是何人何事则更是摸不着边际。

  周汝昌先生在《红楼梦新证》第七章《史事稽年》中写到,蒋瑞藻《小说考证拾遗》页五十二引赵烈文的《能静居笔记》:

  谒宋于庭丈(翔凤)于葑溪jīng舍,于翁言:曹雪芹《红楼梦》,高庙末年,和珅以呈上,然不知所指。高庙阅而然之,曰:“此盖为明珠家作也。”后遂以此书为珠遗事。[6]

  这个小故事告诉我们,乾隆皇帝也不知道小说所写究竟是何人何事,“然之”就是肯定了“不知所指”这个情况。然后,乾隆皇帝又作出了自己的推测:小说大概、也许写的是明珠家的事情吧。

  且不说历史上是否真有乾隆读红楼这回事,有一点可以肯定:在程伟元和高鹗的时代,没有哪位读者知道小说情节人物的历史原型。这样看来,张爱玲所谓“续书作者知道曹佳的岁数,非常熟悉曹家的事情”完全是毫无根据的猜测。

  1998年,首都师范大学中文系的徐子余先生在《红楼梦学刊》上发表了一篇题为《“虎兔相逢”解作康雍两朝jiāo替之年新证》的论文,也对元chūn年龄的错误作了细致的分析,但他明白地承认自己无法解释这个错误的由来:

  如果按元chūn死于甲寅年算,则存年三十一。这样才与前八十回有关人物的年龄相适应。第三十三回写贾政笞挞宝玉时,王夫人曾说:“我如今已将五十岁的人”。按此推算,年后元chūn死时,王夫人也只有五十挂零。如果元chūn存年四十三岁,那么母女相差最多只有十岁,显然不合常情。如果元chūn存年三十一岁,那么, 她比母亲小二十来岁,就合乎常情了。还有冷子兴说,王夫人先生贾珠,次生元chūn,再次生宝玉。如果把王夫人生元chūn定在二十来岁,那么,在这以前一二年生贾珠,三十多岁生宝玉,而宝玉挨打时约十五岁,元chūn比宝玉长十余岁。这样,作者介绍说“那宝玉未入学堂之先,三四岁时,已得贾妃手引口传,教授了几本书,数千字在腹内”,也就合情合理了。如果元chūn存年四十三,长宝玉二十来岁,那么,宝玉三四岁时,元chūn早已选入宫中作女史了,哪有机会教授宝玉?总之,元chūn存年三十一岁,才与前八十回所写王夫人和宝玉的年龄相适应。旧时以gān支纪年,文人都能算出从甲申到甲寅是三十一年,到乙卯是三十二年,但续作者却算错了。何以会在这种常识性的问题上出差错呢?这真使人疑惑不解。[7]

  徐先生对元chūn不可能是四十三岁的分析很细致,也很正确,可是他在推算元chūn正确的存年数时却犯了两个错误。首先,徐先生跟“苕溪渔隐”一样,不了解后40回的作者是用实岁计算方式来安排元chūn的年龄,因而错误地使用虚岁计算方式来推算元chūn的存年数。其次,也是更重要的一点,徐先生错误地按元chūn死于“甲寅年”来推算。我们知道,元chūn既然死在“甲寅年十二月十八日”立chūn之后,那么正确的说法一定是元chūn死于“乙卯年寅月”。

  无论如何,徐先生提出的疑问却很有意思:后40回的作者“何以会在这种常识性的问题上出差错呢”?从“续作说”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一定会让人感到疑惑不解。可是,这个疑问的前提——“续作说”真的成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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