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裁令_臧小凡【完结】(35)

2019-03-10  作者|标签:臧小凡

  “从他的谈吐中我发现,他似乎对医学很在行。”

  “这个你说对了。他毕业于江苏省立医政学院,是研究人体寄生虫的高材生。”

  “怪不得呢!”

  “你想要说的是什么?”

  “有没有一种方法,让尸体消失得不留一点痕迹?”

  刘晓鸥说:“我不太懂医学,你应该知道啊!”

  简晗说:“我也不懂,但我知道,在医学上是有办法的,比如配制一种药水……”

  刘晓鸥瞪大眼睛,咬牙切齿地说:“如果钱白胤用这种惨无人道的方法对付抗日战士,那就不是杀他全家的问题了,我还要刨他家的祖坟!”

  简晗点点头,说:“答案只能在他那里,我设法找到它吧!”

  珊曼尼穿得花枝招展,在爱多亚酒店门口徘徊了一个小时,一直没见到顾文英。没有顾文英,她就无法进入酒店地下舞厅。无法进入舞厅,就无法再见到钱白胤。见不到钱白胤,之前所有的努力都是空谈。

  天色越来越暗,闷热的天气加上心情急躁,她的鼻尖爬出一层细密的汗珠,汗珠在初上的霓虹灯下闪着晶莹的光。

  我看上去像一个等得不耐烦的jì女。

  此前一个小时,她叫简晗,这一小时,她反复嘱咐自己,我叫珊曼尼,我叫珊曼尼!说实话,她对自己扮演的角色还不是很适应。上个礼拜第一次跟顾文英进去的时候她还不觉得,等回到吴宅躺在chuáng上,大脑里把跟钱白胤谈话的内容回想一遍后,她这才感觉整个过程太荒诞,太冒险了。也不知道谁给她这么大胆子,竟然“深入虎xué”主动向魔鬼投怀送抱。此前她想都没这么想过,一时冲动下她就做了,而且做得非常好。兴奋、胆怯、后怕、不可思议包围了她,她无法解释这一切。如果单纯把她的行为理解为“只要把吴瘦镛留给自己,什么条件她都可以接受”显然是不公平的,她的血已经被老沈和刘晓鸥他们搅热了,她所扮演的角色告诉她,她身上的担子比用组胺搞死吴瘦镛重要百倍。这种角色变化以及给她心理带来的冲击把她从“小我”带到了“大我”,为此,她除了兴奋,还有些许义不容辞的责任感。责任感是神圣的,可以把一个普普通通的人变成英雄。她喜欢做巾帼英雄吗?不!从吴宅救出妏秋妏夕的时候她从没这么想过,她想隐藏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实施自己的杀人计划,但现在,她不由自主来到前台,抛开狭小的母仇,而为宏大的国家——民族的母亲——报仇雪恨。站在她身后的不单单是自己的母亲,还有无数为这个国家牺牲生命的同胞。指甲被拔光,胫骨被打断的女大学生、横七竖八躺在街角垃圾堆的女尸,以及现在失踪的6个军统特工……这些画面时时浮现在她的眼前,催促着她站出来拯救自己的同胞。

  她的确站出来了,这一刻,她为自己骄傲。

  不过,想让她一下子回到一个礼拜前的状态却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首先在心理上,她必须迅速恢复舞厅时的迎客状态,尽量展现自己的风骚;其二,她必须重新痛恨那个压根儿没影儿的流氓教授,做出柳眉倒竖的怒相;其三,她实在不喜欢脸上的这些易容胶皮。高桥润一先生不但给她整了容,还教会了她一套简便的易容术,使得她可以轻易地饰演两个以上的角色。但是胶皮贴在皮肤上是个很不舒服的事儿,每次卸妆还必须用乙醚清洗,次数一多,肯定对皮肤有伤害。

  风骚也好,痛恨也好,皮肤受伤害也好,这些都是次要的,主要的还是顾文英,她不出现,什么都不重要了。通过上次接触,顾文英给她的印象还不错,心直口快,爱憎分明,是个眼睛里容不下沙子的女人,否则也不会离开电影界那个泥淖。但是,离开电影界又反身进入更加污浊的舞厅,这似乎跟她的做人标准有些出入。容不下电影界那些沙子,难道可以容下这帮汉jian吗?珊曼尼实在搞不懂她。

  不过,珊曼尼想,顾文英的话也不可完全信,她充其量是个三流演员,在一些没有任何影响力的电影里扮演过不起眼的小角色,有一句台词就可以让她回味一辈子。可想而知,这样的演员在电影界也不可能有什么太大的发展。也许正是她在银幕上久久不得志,所以才把一切怨恨怪罪到导演身上。珊曼尼相信,世界上任何行业都有好人坏人,任何人都可以分成左中右,顾文英把电影界描述得一团乌黑,估计有她的私怨掺杂在内。可以看出,顾文英是个极度虚荣的女人,不然也不会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向她炫耀那颗硕大的宝石钻戒。这样虚荣且出身卑微的女人只有在两个地方出现:一是电影界,二是舞厅。电影可以给她带来众星捧月似的满足,数不清的目光投在她身上,哪怕那目光可以扒光她的衣服,哪怕那目光来自一个叫花子,都可以让她扬起下巴。而当一个舞小姐,不但可以花天酒地,还可以最大限度满足她在物质上的需求。在电影界混不下去,自然转移战场来到舞厅。

  这两个地方惊人的相通。

  就在珊曼尼站在酒店门口不知所措的时候,一个男子经过她身边时突然对她说:“跟我来吧!快点!”

  珊曼尼吓了一跳,她定睛一看,原来是钱白胤。他大概才从一辆小轿车里钻出来,闷着头朝酒店大门走去,珊曼尼马上跟上了他。钱白胤不像上次那样,穿着黑色西装,而是一袭白色长褂,头顶麻纱礼帽,鼻梁上架着墨镜。这身打扮大概有掩人耳目的意思,但大晚上的戴墨镜,不想引人注目都难,尤其他还拄着拐杖,一瘸一拐的,特征太明显了。

  珊曼尼追着钱白胤问:“钱先生……”

  “进门再说!”钱白胤头也不回地答道。

  门口那个犬牙jiāo错的男人一见珊曼尼进门,刚想嬉皮笑脸地搭腔,大概是看到了钱白胤的眼神,立即一脸严肃地站在一边,毕恭毕敬地向钱白胤鞠了个躬。专管搜身的那个肥硕的40岁女人正好也从旁边那间小屋出来,一见珊曼尼,她的鼻头立即从暗红变成鲜红,几颗脓疮还没溃烂,仍然发着不可思议的光。她咧开肥厚的嘴唇大声叫道:“达令!我叫Rebecca,我请你……”声音戛然而止,因为她看到了走在前面的钱白胤。

  钱白胤的眼神可以让整个大厅肃然。

  电梯里,钱白胤摘下墨镜,对珊曼尼说:“酒店对面的大楼上,可能有狙击手。”

  珊曼尼吃惊地问:“什么?狙击手?”

  “是的,他们可以在几百米之外she中我的脑袋。”

  “不会吧?如果有,那他们为什么没she击?”

  “因为你在我身后,挡住了狙击手的视线。”

  一股寒意顺着珊曼尼的脊骨滑落下去,她愤怒地问道:“原来你让我跟着你进酒店,是为了让我充当你的挡箭牌?”

  钱白胤冷冷地说:“理论上是这样,但狙击手不会she击无辜,所以你放心,你没有任何生命之虞。”

  珊曼尼涨红了脸,说:“你还是个男人吗?你竟然让一个女人替你挡子弹……我不去舞厅了,我要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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