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别了武器/战地春梦_[美]海明威【完结】(26)

2019-03-10  作者|标签:[美]海明威

  “你好啊?你好啊?”她和我握手。“哈罗,”迈耶斯说。

  “跑马财运怎么样?”

  “不错。挺好玩的。我赢了三次。”

  “你怎么样?”我问迈耶斯。

  “不坏。我中了一次。”“他输赢怎么样我总不知道,”迈耶斯太太说。

  “他从来不告诉我。”“我运气不错,”迈耶斯说。他表示亲切关心。“你应当去玩玩啊。”他讲话时,你总觉得他不在看你,或是把你误当做别人。

  “我要去的,”我说。

  “我正想上医院去探望你们,”迈耶斯太太说。“我有点东西要给我的孩子们。你们都是我的孩子。你们真是我的好孩子。”

  “大家见到你一定高兴。”

  “那些好孩子。你也是。你也是我的一个孩子。”

  “我得回去啦,”我说。

  “代我问候所有的好孩子。我有许多东西要带去。我有一些上好的马萨拉酒①和蛋糕。”“再会,”我说。“大家见到你一定非常高兴。”

  “再会,”迈耶斯说。“你上拱廊来玩玩吧。你知道我的桌子在什么地方。我们每天下午都在那儿。”我继续沿街走去。我想到科伐去买点东西给凯瑟琳。走进科伐,我买了一盒巧克力,趁女店员包糖的当儿,我走到酒吧间去。那儿有两个英国人和几名飞行员。我独自喝了一杯马丁尼jī尾酒,付了账,跑到外边柜台前,捡起那盒巧克力便回医院去。在歌剧院旁边那条街上的小酒吧外,我碰到几个熟人,一个是副领事,两个学唱歌的家伙,还有一个来自旧金山的意大利人,叫做爱多亚·摩里蒂,现在在意大利军队中。我跟大家喝了一杯酒。歌唱家中有一个叫做拉夫·西蒙斯,歌唱时改用意大利姓名:恩利科·戴尔克利多。我不晓得他唱得怎么样,不过他老在说有件伟大的事就要发生了。他人长得胖,鼻子和嘴巴显出一副饱经风霜的可怜相,好像患着枯草热②。他刚从皮阿辰扎城演唱回来。他唱的是歌剧《托斯加》③, 他自己说成绩很好。“自然你还没听我唱过,”他说。

  “这儿你什么时候登台?”

  “今年秋天,就在那歌剧院里。”“我可以打赌,人家准会拿起凳子来扔你的,”爱多亚说。“你们听见他在摩得那给人家扔凳子了没有?”

  “该死的撒谎。”

  “人家拿起凳子来扔他,”爱多亚说。“我当时在场。我亲自扔了六只凳子。”

  “你无非是个旧金山来的意大利佬罢了。”

  “他念不准意大利语,”爱多亚说。“他到处被人家扔凳子。”

  “皮阿辰扎的歌剧院是意大利北部最难对付的,”另外一个男高音说。“说真话,那座小歌剧院可很难对付。”这位男高音的姓名是艾得加·桑达斯,登台歌唱时改名为爱德华多·佐凡尼。

  “我倒很想在那儿看着人家给你扔凳子,”爱多亚说。“用意大利语唱歌你不行。”

  “他是个傻子,”艾得加·桑达斯说。“他只会说扔凳子。”“你们俩一唱起歌来,人家也只知道扔凳子,”爱多亚说。“往后你们回到美国,就会到处瞎chuī你们在米兰歌剧院的大成功。其实他们在这儿登台,包你唱不完第一句。”

  “我就要在这歌剧院演唱了,”西蒙斯说。“十月里我要唱《托斯加》。”

  “我们准去,可不是吗,麦克?”爱多亚对副领事说。“他们得找些人做保镖。”

  “也许还得把美国军队开去保护他们,”副领事说。“再来一杯吧,西蒙斯?你也要一杯吧,桑达斯?”

  “好的,”桑达斯说。

  “听说你要得银质勋章了,”爱多亚对我说。“你会得到哪一种嘉奖呢?”

  “我不知道。我也不知我会得勋章。”

  ① 马萨拉是西西里岛西部的一海滨城市,这里指该地区出产的白葡萄酒。

  ② 患枯草热的人,容易伤风流鼻涕。

  ③《托斯加》是意大利作曲家普契尼(1858—1924)的杰作之一;1900 年首次演出。

  “你会得到的。科伐的姑娘们到那时候一定把你看做了不起的。她们都会以为你杀死了二百名奥国兵,或者单身占领了一条战壕。嗯,为了得勋章我得奋发图qiáng。”

  “你已经得了几枚,爱多亚?”副领事问。

  “他什么都有啦,”西蒙斯说。“战争就是为他这种人打的。”“我应该得两枚铜质勋章,三枚银的,”爱多亚说。“但是公文上说只通过一枚。”

  “其余的怎么啦?”西蒙斯问。

  “战役失利,”爱多亚说。“战役一失利,所有的勋章都给压下了。”

  “你受了几次伤,爱多亚?”

  “三次重伤。我有三条受伤的杠杠。看见吗?”他把袖管扭过来给大家看。所谓杠杠是黑底上三条平行的银钱,缝在袖管的布料上,在他肩头下八英寸的地方。

  “你也有一条,”爱多亚对我说。“佩戴这东西真好。我认为比勋章好得多。相信我,小伙子,等你有了三条,那就显得你有能耐啦。你要受了得住院三个月的重伤,人家才肯给你这种杠杠。”

  “你哪儿受伤啊,爱多亚?”副领事问。

  爱多亚拉起袖子来。“这里,”他给我们看那深深的、光滑的红疤。“还有这儿腿上。这我可不能给人家看,因为我打了绑腿;还有在我脚上。我脚上有根死骨头,到现在还在发臭。我每天早晨捡些小骨头出来,不过还是时时发臭。”

  “什么东西打中了你?”西蒙斯问。

  “手榴弹。那种马铃薯捣烂器①。把我一只脚的一边全炸掉了。你知道那种马铃薯捣烂器吗?”他转而问我。

  “当然啦。”

  “我看着那狗杂种抬起手来扔的,”爱多亚说。“我一下子给它炸倒了,我当时以为这次准死了,想不到那些该死的马铃薯捣烂器里头并没有什么东西。我就用我的步枪打死了那狗杂种。我随身总带着一支步枪,叫敌人看不出我是个军官。”

  “他的神情怎么样?”西蒙斯问。

  “他只有那么一颗手榴弹,”爱多亚说。“我也不懂他gān吗扔它。我猜想他大概只是一直想扔罢了。大概他还没参加过实在的打仗。我一枪就把这狗杂种结果了。”

  “你开枪的时候,他是什么神情?”西蒙斯问。

  “见鬼,我怎么知道,”爱多亚说。“我开枪打他的肚子。打他的头我怕万一打不中。”

  “你当军官有多久了,爱多亚?”我问。“两年了。我快升上尉了。你当中尉好久了?”

  “快三年了。”

  “你当不上上尉,因为你不够熟悉意大利语,”爱多亚说。“你只会讲,看和写可不大行。要当上尉你得受过相当的教育。你为什么不进美国军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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