饥饿的盛世_张宏杰【完结】(51)

2019-03-10  作者|标签:张宏杰

  意思是说,商鞅对在道路上扔垃圾者施以重刑,是治国的好办法。把灰倒在道路上,这是小小的过错。对此小错而施以重罚,可以起到更好的宣传效果。乾隆认为,为了达到这种效果,冤枉几个小民,甚至几个官僚,都是无足计较的成本。因为他胸怀的,是整个国家,整个社稷。

  皇帝果然达到了目的。“字贯案”有力地推动了禁书运动。在此案之后,各省的禁书工作都雷厉风行地开展起来,各地先后设立“书局”,专门负责查缴“不法违碍”书籍。各地官员放下手头其他工作,把禁书当作当前最重要的核心工作来抓。他们在地方广贴告示,恫吓藏书之人,如果再不jiāo出违碍之书,将“贻累及身,更累及于子孙”。许多地方官员充分发挥创造性,想出了种种yīn毒的办法。比如浙江巡抚三宝说,他将全省的教职人员都分派回老家,让他们深入各自的亲戚家里,“因亲及友,细加访询检查”,并且把缴书的成绩作为将来升官的依据:“将来即以缴书之多寡为补用名次先后。”在三宝的启发下,各地官员也命令工作人员深入居民家中,甚至穷乡僻壤的农民家中,逐户搜查。整个大清王朝几乎被掀了个底朝天。

  随着禁书运动轰轰烈烈地进行,越来越多的违禁图书被送到北京。成果是如此丰硕,以致朝廷原来暂时存放不法书籍的方略馆居然书满为患,无法容纳,甚至院子里也堆积如山。

  那么,这些如山如海的书籍中到底都有些什么内容,让皇帝如此兴师动众去搜罗并消灭呢?

  康雍两代,禁书大约有以下两类:

  一是有反清思想的书籍。汉人历来有狭隘的民族观。huáng宗羲说:“中国之与夷狄,内外之辨也。以中国治中国,以夷狄治夷狄,犹人不可杂之于shòu,shòu不可杂之于人也。”那些宣传“华夷之分,大过于君臣之伦”的传统历史观,以及宣传“夷狄异类,近于禽shòu”的狭隘民族主义的图书当然是犯忌讳的。

  二是记录了满族人征服中国过程中种种bào行的野史。明末清初的书籍中,记载满人bào行,咒骂诋毁者,为数颇多,这都是清代统治者十分在意的禁书。

  而到了乾隆朝,文字狱的范围在这个基础上又大大扩展。乾隆皇帝做事的特点是通盘考虑,斩草除根。康熙、雍正所针对的,主要是已故作者的作品,而乾隆却把矛头扩大到了所有活人的“违碍文字”。他要修正的,不仅是反满情绪,还包括汉族人对所有少数民族政权的“错误看法”。所以,他要禁绝的,不只是明末清初的野史,而且还包括宋元明时代所有指斥少数民族的字句。

  因此,在乾隆的标准下,文字禁忌可谓多如牛毛:要忌虏、忌戎、忌胡、忌夷狄、忌犬戎、忌蕃、忌酋、忌伪、忌贼、忌犯阙……对于事涉“女真”“满洲”字样的书当然要求更严。女真在中国历史上活动很长时间,从宋至清,凡书中有涉“女真”“女直”“满洲”,甚至“辽东”字样的书籍,哪怕只提一个地名,都有违碍的可能。用这个标准来衡量,“忌讳”文字当然比比皆是,不法图书当然也就处处都有了。在宁左勿右心态的支配下,各地官员凡遇涉嫌“忌讳”的图书,不管三七二十一,一律收缴,请示“一体送毁”“概毁全书”。

  皇帝为什么对民族情绪视如大敌呢?原因是清王朝与历代汉人王朝的建立过程不同。

  清代帝王最爱说的一句话是“我大清得天下之正”,也就是说大清之取天下,是有史以来最光明正大、顺理成章的。

  清代君臣这样解释这个“正”。他们说,曹魏、西晋、唐、宋诸朝,都是原来的臣子趁着混乱从孤儿寡母手中抢得了政权,有偷和骗之嫌,实在称不上光明正大。至于汉朝和元朝,则是赤luǒluǒ凭头颅和鲜血建立的,比前述诸朝实在硬气得多。“然汉自灭秦,元自灭宋,虽未尝不正,而与鼎革相接。”(章学诚《丙辰劄记》)比如宋朝本来没有过错,元朝qiáng抢,是不是有点不好意思?再比如明太祖虽然是一介平民,但毕竟是元朝的子民,“以纲常伦纪言之,岂能逃篡窃之罪”?(《大义觉迷录》)

  只有清代皇帝不存在这个心理负担,因为他们的天下是得之于“流贼”,而非得之于明朝。他们与明朝本是“邻国”,见邻国奴才起来造反杀了主子,出于义愤出兵镇压了奴才,替这家主人报了仇,“明朝天下亡于流贼李自成之手,是qiáng盗劫去家财,赶出明之主人者,李自成也。我朝驱逐流寇,应天顺人,而得天下,是乃捕治qiáng盗,明罚敕法之天吏也”。(《大义觉迷录》)“于故明但有存恤之德,毫无鼎革之嫌”。所以说起来,别人得天下都是靠抢和骗,而“我大清”则是因为“见义勇为”而顺理成章地得了这么大一片家业,实在是“正”得没法再“正”了。

  枪杆子在手,什么谎话都可以说得理直气壮,甚至能把说谎者自己感动得一塌糊涂,这本是中国政治的一个通例。不过清王朝统治者的巧言佞辩还是出人意料。

  其实,历代少数民族入主中原,背后的心理动力都是对财富的掠夺。而清王朝建立过程中的血腥、野蛮和残bào在许多方面都创造了少数民族征服过程中的历史纪录。

  满洲人入关,并非像他们自己所说,是看到天下无主,才来“为内地人民服务”。明代满族本来处于奴隶社会时期,经济落后。从明朝初年开始,他们就经常从汉地和朝鲜掠夺人口,充当奴隶。明宣德八年(1433年),锦衣卫指挥吴良出使海西,亲见当时的“女真野人家,多中国人,驱使耕作”。到了明末,女真人更是不事生产,全民皆兵。对外抢劫,成了后金国最主要的经济来源。

  朝鲜使者在他访问东北后写作的《建州见闻录》中描述他看到的情景说,满洲人最高兴的事是出兵抢劫。战争是满洲人的节日,一听说有仗可打,每个满洲人脸上都是抑制不住的亢奋。全城的满洲人都兴高采烈地穿上自家准备的原始盔甲,相互传告说:“抢西边儿去!”

  “出征之时,满洲人无不欢跃。连军士的妻子亦皆喜笑颜开,惟以多得财物为愿。如军士家中有四五人者,皆争先恐后要求出征,专为财物故也。”

  在实力壮大到可以征服整个中国之前,满族人的最大志向不过是掠夺内地的金帛子女而已。明崇祯二年(1629年)至十六年(1643年)的十五年间,满洲皇帝皇太极组织了五次声势浩大的抢劫。他们绕过山海关,从北长城的缺口袭入汉地,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横扫北京、河北、山东、山西数省。每一次都是积尸如山,血流成海。1639年那次,满洲士兵屠城济南,留下了十三万具尸体和被洗劫得空无一物的城池扬长而去。

  满洲人那个时候还不知道什么叫“重义轻利”,还不懂得装出一副“吊民伐罪”的大义凛然状。他们丝毫不为自己的物质欲望脸红,不为自己的凶残野蛮可耻。每次回来,都得意扬扬地大肆显摆自己抢来的东西。比如第五次抢劫凯旋后,领兵的阿巴泰等奏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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