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曲_七堇年【完结】(14)

2019-03-10  作者|标签:七堇年

  离婚后,余年也判给了你。六年之间我过着一个人的日子。六年。厂里女同事传我是痴情种,男同事传我是性变态:可能人们认为六年单身的男人,不是痴情种,就是性变态。

  自渎解决还好吧,不算性变态。但我真的不是为你痴情,真的不是,起码不全是。我只不过是好想耳根清净地过日子。半辈子不到,我简直把该不该听的噪音都听完了,女的惨叫,孩子哭嚎,老婆咒骂,摔盆砸碗,连工作的车间天天也是剧烈噪音……这年头真是没有一天的安宁。

  我天天耳鸣得厉害,只想回家之后能够清清静静。

  如此清净了六年,后来有天余年突然来我们的老房子找我。

  我瞠目结舌地看着眼前的这个小男孩,八岁,他长这么高了,我差点没认出来。他拽我,去看你。你住在厂招待所里,陪同的是你弟弟。

  你静坐在轮椅上,与我四目相对。你我咫尺之间,横置着一截六年时光,仿如一根弹簧,被重逢倏地猛力压缩,瞬间轻易抵达昨日。

  时光隧道般的幻觉,你我面面相觑,我脑中一片空白,回过神来,这弹簧又弹回原形——你我之间毕竟还是隔着了六年光yīn。

  发生了什么?

  你弟弟说,脑子里面先天性的瘤子,以前毫无影响也没有察觉,长大了它就压迫了神经,下半身瘫痪,全无知觉。

  我脑子里嗡地一声,差点背过脸去,不忍睹。

  ACT ONE THE SONG OF THE DUST(12)_尘曲

  看来齐明也不容易……终于盼来了你抛家携子离婚奔他,刚刚甜蜜了半年不到,你就开始发病。剩下整整六年,疲于奔波中药铺,西医院,手术室,大病房。

  微青啊,久病无孝子,何况露水夫妻。你们的瓜葛近六年,已经够意思了。

  我重逢你坐于轮椅,那一刻险些背过脸去不忍睹,但瞬间的震惊之后,我这样真切地感到了幸灾乐祸……真正是幸灾乐祸地……在头脑中轻易就勾勒出了你们的日子:原来并不比我们的好,甚至不比我一个人的好。我是凡人,所以我倍感心酸如蚀,又幸灾乐祸。你们落得这个下场真是因果,报应。

  但见着余年,我一下子就心软了。他湖蓝色的眼睛里除了无辜还是无辜,像是一条被钓上了岸的小金鱼,嘴巴一张一翕,陆上世界令他困惑又窒息。

  这些年他目睹了什么?他度过了怎样的童年?齐明有没有给他一个父亲的怀抱?生日礼物可曾窝心?学校生活可曾快乐?

  我不敢再想,心如刀割。

  我蹲下身,伸出双臂揽过我的儿子,牢牢地望着他,像是要把逝去的阔别都望穿回来。余年闪着星星一样的眼睛看着我,聪慧又安静。我qiáng忍一股泪盈之酸,不由得渐渐将他抱紧,祈愿化身为水,还给他一个金色池塘。

  Scene IX

  换回那个陌生的人称吧,你不再是你了。你不再是叶微青三个字。

  微青的目光又冷又愣,空空如也。我知道这个女子此生是就此结束了,而今留下的只是这具残缺肉身在细细反刍去日的浮梦美好,若曾几何时也有过的话。

  我的生活陡然换了天地,顺其自然地又照顾起妻儿来,老好人的样子,然而我的善良是由于无可选择。

  照顾了半年,后来有天晚上,余年在书桌边乖乖地做作业,我在为微青洗脚。我端着她湿淋淋的脚——那双脚我到现在都记得,真是好看,细长白凈,安安分分的样子,无一丝旅世的颠簸或风尘。

  我忽然一阵势不可挡的酸楚柔情,竟然脱口而出:我们复婚吧。她愣了一下,牢牢地看着我,后来点了头,好像我们都只不过是在商量晚饭吃面条还是吃饺子。

  第二天我推着她出门去民政所登记,就这样我们又一次结婚了。那天很冷,刮风,我替她带了羊绒帽子出门,起风时候给她戴上,把鬓发一丝丝揶进帽檐,又站在背后抚了抚她的脸。微青默默不言,低着头很顺从,如同一个自闭症儿童。而今她的确更像我的孩子了……而非我的妻子。

  ACT ONE THE SONG OF THE DUST(13)_尘曲

  我从没有见过这样的微青,因突如其来的落魄而不得不对命运顺从——如折蹄的骏马不再嘶鸣奔驰,伏厩等死。我抚着她的发犹如抚摸骏马曾飞扬在风中的鬃毛,生命的无能令我心里一阵无言酸楚。我推着她慢慢走,好像眼前便是我们的后半生,一路茫茫,而我亦不知道这段姻缘是何宿命,抬头一眼就看到云层铅灰色,低低得仿佛要落到肩上……异常萧瑟。后来我们又去照相馆,一路依然沉默,沉默到连结婚照上两个人都没有笑。

  婚礼是三个月之后操办的,我说服了她三个月,她才同意办一个小小的同学会式的婚礼,请几个老朋友来聚聚。我本来是不在乎什么婚礼不婚礼的,可那个时候我看她实在是太寂寞了,一个人对着窗户喃喃自语,也听不清在絮叨些什么,总之让人担心。我说了很久,她才同意办个婚礼,可是当天早晨她又死活不肯出门了,我真是受够了yīn晴不定的折腾,一怒起来,我们又开始吵架,一直吵架,吵到中午。她像疯了一样,摇着轮椅在房间里转来转去,撞翻好多东西,挥手又摔又砸。

  我内心感觉撕裂之痛,咬着牙铁青着脸,随手抓了件衣服出门去餐厅。

  那是我复婚以来头一次抛下她离开。在饭馆,老同学都刷刷到齐,见不到微青,问我她怎么没有来,我说不出话,端起酒杯就跟大家喝酒……一杯一杯不停,喉咙和胃都在烧,酒jīng灼得我痛,热泪噙在眼眶里,像酒在杯中晃,我就这么通红着双眼还在灌……老同学们拉着我,拍我的脸,你喝醉了,你喝醉了。

  世上痴情一时大有人在,但无人可以痴情一世。无人可以。人言:我自倾杯,君且随意——最深情的话莫过如此了。

  而我感情倾杯至此,所剩无多,余下几滴浑浊沉淀,全是恨。

  等恨也挥发至净,她与我的缘分就真的该灭了。

  那是我与微青最后的日子了,共度一年……度日如年,所以好像压在塔底三百年,不见天日三百年。短短一年如熬了几辈子……几辈子不见天日,太难捱了。

  她把一个从健康沦为残疾的人所能遭遇的全部孤独,怨愤,恐惧,烦躁,都统统jiāo予我……想必也如此jiāo予过齐明。太沉了……我不堪重负,也无心再肩负:

  别忘记我早就说过,我只是有点儿替你可惜,你没我了。真的没了。

  我非情圣,也不是西西弗斯,爱情也担当不起这等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何况我们已经没了爱情。复婚是我一时心酸难忍脱口而出,但离婚是我认认真真提出来的。

  ACT ONE THE SONG OF THE DUST(14)_尘曲

  受够了。她这一次是被命运qiángjian,我再不想牵涉进去了。

  那次终于寻到了时机,我bào力打断她的絮叨,止住她继续:“好了,好了,不跟你吵了,你清静点儿,听我说,你听我说:余年jiāo给我养大。我房子给你,再给你找个保姆。我们离婚,自己过自己的日子。我认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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