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天恋爱日记 by:琅叔【完结】(11)

2019-02-19  作者|标签:琅叔

卫易扶额,放下书走到我面前蹲下来,耐心的开始慢慢解着我身上的毛线。

我挂着两行清泪虚弱的倒在地摊上,时不时用尖锐的爪子抓着地摊。

「辰辰?怎么又没精打采的?」卫易终于发现我的不对劲,担心的戳着我的耳朵。

「喵~」家里闷死了。

「是不是想出去玩?」

「喵喵!」卫易你让我出去你就是好人!

卫易思索了几分钟,说:「好吧,不过马上吃晚饭了,吃了晚饭再带你出去散步吧。」

「喵!」没问题!只要答应带我出去,什么时候都没问题!

我一下来了精神,正襟危坐的对卫易一点头,乖乖的叼着我的专用小方巾跳上桌子等待晚饭。

卫易的神情有些复杂,转身去厨房时嘴里嘟囔着:「难道我是我错觉吗?总觉得……辰辰不像一只猫,倒像是一个,一个……」人。

「喵喵~喵~」是嘛!我本来就不是猫当然不像了。

饭后,因为冬天的白昼短,这才七点多不到八点外面就已经黑了,我蹲在玄关眼睛闪着亮光看向卫易。

结果我那一闪即逝的最坏想法发生了。

卫易看了看窗外说:「天黑了啊,要不辰辰我们明天早点去吧!」

我嘴角一抽,弓起身体黑毛竖立,「喵喵喵喵喵!!!」不行!你说了吃完饭就带我去不能骗人!!!!

「可是现在已经黑了,万一你走丢怎么办?」

「喵喵!」我这么大个人怎么可能走丢!

「辰辰,听话,我这是在关心你。」

「喵!喵喵喵!」你的关心我接受!但还是得带我出去!

「辰辰……」

「喵喵喵!!」撒娇无用。

「你撒起娇真的好可爱~」卫易一把把我抱进怀里。

撒,撒娇?我有吗?没看见我这是在发怒吗发怒?老子哪儿像是在撒娇了卫易眼睛是有问题吗?我挥着爪子想要挣开卫易的双臂。

卫易把我抱进浴室,将我放在浴池里,说:「好啦辰辰,大不了明天下午公司里我请假专门带你出去玩好不好?现在洗洗澡我们在床上去玩行吗?」

我能说不好吗?明明是在征求我的同意,对我来说根本无法说不,卫易这种变相的霸道让我十分郁结。

仗着他是人我是猫,我还不是只能随他怎样。

要反抗,也只能耍耍猫类特有的傲骄,打不赢骂不了,于是越来越对九十天后期待的更浓烈,等我变回人了,哼哼,看老子不整死你丫的!新仇旧账咱到时候一起算!

第二天上午,卫易上班,我依旧被独自关在家里。

睡了一个回笼觉起来已经十一点了,我发现自从变成猫后,卫易上班不在家我每天就有十八个小时在睡觉,他休假在家的话,也有十五个小时要么躺在他的大床上要么就在他的怀里,无一例外的睡觉。

打个哈欠走到地毯上滚过来滚过去无所事事,突然就那么灵机一动,我漫步走到卫易的书房门前。

门没有关,开了一条小缝,我的身体恰好从门缝中溜进去。

走到电脑桌下面,我仰望着上面的电脑──好想玩游戏~不过,就算我有本事打开电脑,也没那个本事用猫爪玩游戏啊。

先试试开机再说,我笑的一脸邪恶的举起爪子亮出坚硬又尖锐的指甲,为了避免在主机开机按钮上留下抓痕,我特地用一张纸巾按在地上把爪子裹起来,朝着按钮使劲一按,看见灯光一闪,我兴奋的就差叉腰大笑了。

世界上第一只会开电脑的猫诞生了!

啊呸!有什么好得意的!老子本来就是人不会开电脑才会很奇特!

我先跳上椅子,再从椅子上跳到电脑桌上,就是这种灵敏轻盈的身体和反应我很喜欢,围着键盘走了一圈,我趴在鼠标旁边静静等待。

不过我刚眼里闪着绿光嘿嘿笑着准备试试用猫爪敲键盘按鼠标,外面的开门声把我吓了一跳。

「辰辰,我回来了!」是卫易的声音。

不能让他发现!我慌乱的抱着鼠标点关机,可是急得满头是汗怎么也无法点到开始菜单上面,正暗骂自己笨有键盘可以用,卫易似乎发现我在书房,便推门而入。

我脚下被鼠标线勾住,一个踉跄惨叫一声抱着从电脑桌上摔倒地面的绝望──身体却突然停在半空。

卫易扶额,挂着黑线走到电脑桌前,指指半空中左右晃荡着的我死死抱住的让我不至于摔到地面的东西说,「辰辰,那是鼠标不是老鼠,要玩的话,等等我去找找看有没有小老鼠的玩偶。」

第九章

我是邹东辰,现在是被卫易饲养名叫辰辰的俩巴掌大怀疑属于幼儿期的黑猫一只。

在卫易家里这十天的囚禁生活,我终于知道了‘主人是宠物的唯一,宠物永远把主人排在第一位’这句话的含义。

亲身经历过才能知道,因为──卫易要给我饭吃我才能活下去,卫易要给我洗澡我才能干干净净,卫易要陪我玩我才不会无聊到郁结至死,卫易要带我出去我才能遇见除卫易外的其他生物。

总之,作为一只猫的我离不开卫易,所以那句话对宠物来说绝对是十分有道理的。

距离恢复人类,还有──八十九天……

抬腿,放下,抬腿,放下。

我大摇大摆的跟在卫易身后走着正步,一旦距离卫易稍远我又不得不小跑跟上,然后又重复正步慢走。

卫易没有食言,中午早早就下了班回来给我吃了午饭就带我出门散步。

天气ok,风景ok,步姿ok,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我头上挂着青筋,猫脸上人类看不出的笑容有些僵硬的很诡异。

导致我十分不爽的原因──脖子上的项圈,以及把我和卫易连在一起的绳子。

他丫的居然用绳子拴着我出门散步!我那男人的自尊心在卫易的手中一点一点被摧毁。

我又明白为什么大部分的宠物都那么乖的跟在主人身后,如果跑远一点,挂住脖子上项圈的绳子完全可以把弱小的我给勒死!

我不满的一屁股坐在地上,好在卫易记事发现没有继续拖着我走。

他蹲在我面前,说:「辰辰怎么不走了?」

「喵!」我要自己走不要你这样牵着!

「这才走了十分钟啊,辰辰是累了吗?」

「喵!喵!」别那么看不起我!

卫易无奈,不懂我的猫语于是就自作主张的把我抱在怀里,然后继续前进。

我瞪!然后头一偏不再理他,享受不用自己走路的特权。

以前作为一个警察,警察到处巡逻是常有的时,这个城市不小也不算太大,一年来轮换着已经把这个城市都走了一遍。

之前也许是因为太久没出门或者视角降低的原因导致看起来周围有点陌生的味道


加入书架    阅读记录

 11/44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