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期不会 作者:那人那狗【完结】(4)

2019-06-30  作者|标签:那人那狗 情有独钟 都市情缘 七年之痒 婚恋

  叶一陈不再等,只是坐在书房把早上宋余关了的一系列的纪录片默默看完。

  晚上宋余还是回来睡了。叶一陈不想管他,想起他下午煮的排骨就觉得闹心。叶一陈只是把醉到不省人事的宋余拖到了床上,然后把被子抖开给他盖上,转身想走的时候,听到宋余的手机在响。

  叶一陈就那么站在床边,听宋余的手机响了第一遍,又响了第二遍,到第三遍的时候,叶一陈心灵福至,突然就有些懂了。他掏出宋余的手机,接通了电话。电话那头是个清脆的男声,不等叶一陈回话,一开口就软软糯糯的朝着手机撒娇:“哥,明天我们去纽约,你早些睡呀,记得多带几件衣服……我查了天气预报,听说那边有点冷。还有还有,我想说,你明天早上不要在家吃早餐好不好我想和你一起吃……我发现了一家豆浆,可好吃……”叶一陈还没听完,就挂断了电话。捏着宋余的手机,他还有些想笑,为这小孩有些可怜的小心机,也为了他晚上等宋余的那顿排骨。

  叶一陈站着看着宋余睡觉都皱着的眉头,觉得他也不是有多么的难堪,只是宋余如果不回来,起码应该告诉他一声,这样他就不用浪费那么多的时间去煮一锅菜。

  作者有话要说:

  我竟然发现了一只收藏!!感人肺腑!!大恩大德!!于是,我又默默lū 了一章……

  原本以为根据大纲这一章三千字能结妥妥的没问题,直到我写了三千字才发现情节一半都没走完的那一刻。

  (づ ̄3 ̄)づ╭?~谢谢收藏!

第3章 第三章

  吃早餐的时候,其实宋余是有些心虚的。他咬了一口蛋炒饭,问叶一陈,“你昨晚吃的啥?”

  叶一陈用指尖戳着他的平板,语气平淡,“吃的米饭。”态度温和,就和每个早晨他们正常相处的那样。

  宋余莫名松了一口气,顿了顿,然后组织好语言,带些询问的眼神看向叶一陈,“那个……”

  “怎么了?”语带疑问,但叶一陈头抬都没抬,认真的看着平板里面的狗血电视剧,里面女人正拿着一把刀,“刺啦”一声就戳进了男人的腹部,番茄酱颜色的血不要钱似的哗啦啦从男人身上往下流,叶一陈一阵恶寒。

  “我今天要去美国出差……公司安排的……”宋余放下筷子,手指交叉放在桌前,“可能要呆三四天才能回来。”

  叶一陈想起昨晚接到的电话,恍了恍神,第一反应就是:啧,撒谎,宋余为了这么点破事还要撒谎?他不想拆穿宋余,只是暂停了播放的电视剧,坐直身子,淡淡的看着问宋余,宋余在叶一陈的注视下崩紧了身体。

  “啊,这样啊。那你行李收拾好了吗?带的衣服什么的呢?”叶一陈平静的问。

  咬了一口j-i蛋,宋余放下筷子,“还没收拾好……昨晚回来晚了……”说起这个,宋余似乎有些不自在。他拿起筷子吃完最后一口早餐,站起身说:“我吃好了,你先吃吧,我收拾东西,收拾完了直接去机场。”

  “嗯,”叶一陈还在磨磨唧唧的吃他的饭,把碗里的米一颗一颗的拨拉着,他最近胃口不是特别好。实在有点吃不下去,他觉得早上他炒的饭还不如昨晚泡的泡面好吃。于是叶一陈放下筷子,转身看着宋余倒三角的身材,坚实的t.un部,问,“需要我帮你打包行李吗?毕竟……你可是一个连内裤放在哪个柜子都不知道的男人啊!”

  听到叶一陈这么说,宋余笑了,他知道叶一陈是在调侃几年前的那件事。当时他洗碗的时候不小心喷到水,整个裤子都s-hi了,然后不小心穿错了叶一陈的内裤,其实也不是穿错,他只是没找到他自己的。那个时候还是夏天,他和叶一陈刚毕业不久,两个人都是刚出校门的小毛孩子,什么都不会,也没钱买得起房子。只好在离公司近的地方租了一个隔间。北京的夏天又燥又热,租的房子因为便宜所以不带空调,宋余在水槽里洗着碗,边洗边觉得自己要热炸了……天气又热,心里又烦,洗着洗着突然觉得很闹心,就发脾气猛拍了一下水龙头。结果他们租的房子的水龙头有点问题,本来应该是被关了的水,被宋余这么一拍,呲了宋余一身。

  叶一陈买完东西回到家的时候就看见宋余坐在凉席上,穿着个花裤衩子,扑棱着一头s-hi漉漉的头发,见到他回来,宋余抬起头,黑漆漆的眼神里带着些茫然和委屈。他问叶一陈,“小陈子我内裤呢?我没找见我的,我就把你的花裤衩子穿上了……”声音闷闷的,在烦躁的夏天格外惹人心疼,窗户外面的蝉还在叽咕叽咕的叫喊,叶一陈却什么都听不见,满心满肺都是眼前那个黑发黑眼,眼神带着些憋屈的大男孩。那个时候,叶一陈就想,他一定要努力工作,让这个男人,这个他最爱的男人,不要再受这样的苦。

  后来,他确实也办到了,他熬夜写东西,前些年也帮人当枪手,后面终于熬出来了。他写的好些剧本都卖出去了,价钱也不差,零零散散的也写书,稿费足够让他和宋余在这个一线城市,过得比同龄人好上许多。而宋余也很争气,职位一路飙升。

  这几年,两人买了大房子,换了新车,卡上的存款尾数也是好多个零,可叶一陈有时候咂摸着,却总不是那个味道。

  两个人都想起了一些事情,宋余敛下眉,垂下半抬着的胳膊,“不用了,我自己收拾,我要带哪些东西你也不清楚……”

  叶一陈回身继续拨拉着他碗里的米饭,暗搓搓的想,难不成宋余是怕收拾某些东西的时候被自己看到显得尴尬?摸摸鼻子,叶一陈突然觉得没什么意思。他写了这么多年剧本,怎么脑子里的料越来越猥琐越来越无聊……之前在学校读书的时候,他是真的想写有意义的东西的,可是他的理想他的底线,却终究抵不过现实中那一叠薄薄的钞票。想到这里,叶一陈饭都吃不下去了,隐隐觉得有些恶心,他觉得他自己就好像是个婊、子,既当又立。

  宋余把行李箱从卧室拖出来,他穿着一身正装,头发梳的干净整洁,走路的姿势特别潇洒,临走的时候握着门把手看了还在餐桌上的叶一陈一眼,嘱咐道:“我不在的时候你好好吃饭,你看看你这段时间瘦的。剧本不想写就不要写了,又不是吃不上饭……那么辛苦干什么。”

  叶一陈顺从的摆摆手,含糊道:“好的大爷,大爷走好,大爷拜拜……”

  宋余走的毫无悬念毫不留恋,只留下叶一陈一个人在房间里自我唾弃,经久不息。

  叶一陈觉得他很有必要反省一下这些年他到底做了些什么,在朋友和同学看来,他也算是跻身文艺装逼一族,工作时间不固定,钱也不缺,和宋余也算是有缘人终成眷属,可是,他真的清楚他自己要的是什么吗?二十岁的时候,他明明白白的知道,他喜欢宋余,他就要他,二十四岁的时候,他觉得自己想写东西,于是每天都抱着大部头的书仔仔细细认认真真的啃,现在呢……?

  叶一陈突然觉得有点头晕,他好像……有些想吐。

  当叶一陈再次醒来的时候,他是一脸懵逼的。他觉得他应该不是这样的人吧?难道他现在连自我批评都接受不了,一反省都能把自己吓晕过去?不,他不是这么脆弱的人。于是叶一陈决定,他必须得拿着那张忘记是谁送的医保卡去医院看看……反正放着不用也是浪费。

  北京的秋天很萧瑟,空气因为雾霾的原因,显得格外y-in沉。

  站在医院的走廊里,叶一陈握了握手心,凉到发冷。

  叶一陈握紧手中的牛皮纸袋,纸袋因为用力被握出指甲的痕迹。叶一陈觉得,这不能吧?这简直不科学……但内心又隐隐有个声音告诉他,没有不可能,这些都是有预兆的。他越来越轻的体重、他总是断断续续的咳嗽、码字的时候码着码着就脑子里一黑……亏他还以为这是职业病。

  叶一陈捏着手里的病历,医生的话在他空洞洞脑子里回荡:“叶先生,您看,您要不要通知您的家属过来?您这病……”

  啧,肺癌,这两个字在叶一陈的耳蜗里像是有回音一样,撞的他脑壳生疼。医生只是通知让他的家属过来,也不说具体的情况。然而,他不知道,叶一陈也许不是一个好的编剧,但他绝对是一个认真负责的编剧。当年叶一陈写剧本,为了让狗血剧情看着更靠谱一点,他好死不死的给女主加了一个肺癌的设定。为了这个设定,他查了好几晚的文献和资料。所以医生递给他的病历上的字,每一个他都认识,他都看的清楚。那些密密麻麻乌漆嘛黑的小字,最后都汇总成一行鲜红的字幕:大家看呀,这个人,可能只有半年好活。

  叶一陈淡定的把医用材料塞进牛皮纸袋,一步一步,稳固却又坚定的迈出了医院。他表情肃穆的走在路上,不经意抬头,看到一家又破又老的电影院,抬腿走了进去。

  荧幕上正在放的是《肖申克的救赎》,叶一陈最爱看的一部电影。曾经叶一陈最喜欢的一幕是主人公安迪和瑞德他们在屋顶晒着太阳喝啤酒的那一幕,安迪蹲在房顶,背靠着水泥墙,看着他的朋友们喝着啤酒、讲着荤段子,太阳晒在他们的头顶、发梢、刚涂完黑漆的地上洒满的金色的阳光……当时叶一陈以为他最欣赏的是对自由的向往和追求,可是此时,他却面无表情的看着银幕里老布挂死在房梁上,整个房间最终只剩下老布刻上去的“到此一游”。叶一陈觉得全身发抖,手背发凉,他轻颤着伸手往自己的脸上一摸,才发现此刻自己已经泪流满面。

  他才二十七岁啊……

  他连正常人人生的一半都没有走完啊!

  电影放印完的时候,叶一陈一个人独自在电影院坐了许久,直到他被突然响起的手机铃声惊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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