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度+番外 作者:司溟【完结】(80)

2019-06-28  作者|标签:司溟 都市情缘 豪门世家 天之骄子

莫傅司看见深蓝色的枕头上一块水渍迅速晕染开来,他将温禧往怀里紧了紧,慢慢地哄她:“我错了,我以后再也不说了,别哭了,好不好?”

温禧揪着他衬衫的衣襟,脑袋埋在他的胸口,整个人还因为哭泣而一抽一抽的。她知道自己不该哭,可是她实在是心痛得不行。莫傅司是她这一辈子最美的梦,她愿意为了这个梦永远都不醒来,可是这世上但凡是个梦,总有被打破的一天,而她的这个梦,更是朝不保夕、岌岌可危。

莫傅司一手搂着她,另外一只手却摸索着拉开床头柜,从里面拿出一个黑色丝绒的小盒子,递到温禧面前。

温禧脸还埋在他胸口,不肯抬头。

“唉,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既然你不肯收,我就只有收起来了。”莫傅司声音里带着淡淡的笑意。

温禧这才抬起脸,看见眼前四四方方的丝绒盒子,脸一下子红了,半天才轻声道:“是给我的吗?”

莫傅司微笑,“嗯,给你的。”

温禧打开盒盖,里面是一枚金镶玉的戒指,乍一看毫不起眼。不是钻戒,温禧莫名地有些失落。

这枚戒指是莫傅司自己设计的图纸,然后请比利时安特卫普最有名的切割镶嵌大师文森特打造出来的。

莫傅司似乎看穿了她的想法,钩唇一笑,“我忘记你是学英美文学的了,怨我。”

温禧疑惑地看着他,莫傅司有些狡黯地挑挑眉毛,用低沉嗓音念出一句英文来:“我如何把我的真爱辨认?”未等温禧回过神来,他又换了另外一种声音,自问自答一般说道,“谁送最大的钻石,谁就最爱你。”

温禧知道,这是《哈姆雷特》里女主角奥菲利亚临死前说的一句台词。他在调侃她!温禧连耳朵也发起烫来。

莫傅司却凑近了她的耳廓,轻声道:“钻石我可以送给任何女人,只有黄金是给老婆的。”

温禧愈发躁起来,她定定地看着那枚金光熠熠的戒指。纤细的镂空六爪柱头里嵌着莹润椭圆的羊脂白玉,两侧各有一个心形的雕饰,凹槽里还镶有璀璨的彩钻,非常精致奢华。

金镶玉,但愿这枚戒指能给他们带来真正的金玉良缘。温禧在心中暗暗祈祷,然后缓缓将左手递到莫傅司面前,双颊酩红,简直压倒桃花。

莫傅司拈起戒指,动作轻柔地替温禧套在了左手无名指上,大小刚刚好。抓起温禧的左手送到唇边亲了一口,轻笑道:“温禧,戴上了我的戒指,你这辈子也别想跑掉了。现在即使后悔也来不及了。”

温禧摇摇头,安静地看着莫傅司俊美无铸的眉目,语气异常坚定:“莫傅司,我从没有后悔遇到你,更不会后悔爱上你。至于嫁给你……”她有些羞涩地抿嘴一笑,“我从来都只敢在心底偷偷幻想一下,却没想到能有美梦成真的这一天。”

莫傅司将温禧往胸口拢了拢,额头抵着她的额头,低低道:“傻瓜,跟着我这种没有未来的人,你这又是何苦。”

温禧伸手紧紧抱着莫傅司,仿佛不这样,他就会随时消失一般。“我只要跟你在一起,其它我什么都不要。我只要你,莫傅司。”

莫傅司叹了口气,温柔地抚摸着她的背,“为了你,我也会尽力活下去的。”

“你若是活着,我就活着;你若是不在了,这个世界对我来说也就完了,我是不会独活的。”温禧语气淡淡。

莫傅司神色复杂地望了她一眼,长长地叹息一声,终是什么话都没说。

历时一周的痛苦煎熬,莫傅司终于戒掉了大麻。两个人都瘦得脱了形。

处理完了俄国的事务,莫傅司执意要出院。于是在雪后初晴的一个早上,两人坐飞机回到了蔺川。

几乎被搬空的莫宅还需要收拾整齐,所以莫傅司就搬进了他送给温禧的那间小高层样板房里。

劳斯莱斯开到楼下的时候,温禧这才想起,小狼在她去俄国前被寄养在了宠物托管中心。

“请停一下车,我要去接一下小狗。”温禧朝司机说道。

“好的,夫人。”

这一句“夫人”让温禧闹了个大红脸,莫傅司看在眼里,不由失笑,伸手揉了揉她的长发,“我和你一起下去。”

温禧拿起自己的羽绒服,又看一眼他身上穿的羊绒大衣,里面只有一件马甲背心和衬衫。这个男人,身体又不好,还这么爱臭美,死活都不肯穿多点,说是会破坏风度,不仅如此,还嘲笑她穿羽绒服像只企鹅,于是温禧没好气地说道:“你还是坐在车里吧,外面很冷的。”

司机拉开车门,温禧脚刚落地,莫傅司也从另一侧出来了。

他黑色的大衣还敞开着,在北风里翩翩飞舞,整个人在衰败的冬景里显得格外英挺不凡。温禧心里腹诽着某人的s_ao包,却还是主动帮他拢了拢衣襟,将大衣的银扣子一颗一颗扣好。

莫傅司只是安静地站着,任由她将扣子挨个儿扣好。

“好了。’‘温禧刚抬头,就对上了一双深不可测的灰色眼眸,他的眼底有什么正在凝聚。不声不响地牵起她的手,她的手又温又软,莫傅司正贪恋着这一点热度,却发现温禧已经紧紧反握住他的手,似乎要把所有的温暖悉数给他。他心里一动,将彼此交握的手c-h-a进自己大衣的口袋里,朝宠物托管中心走去。

余枕霞看到温禧和那个最初寄养小狗的男人一起出现,便知道这个年轻的姑娘终于找回了幸福,不由笑得格外温婉,“回来了?我把小狼抱出来给你。”

刚打开笼子,萨摩耶就一阵风似的冲了出来。好些时候不见,它明显长大了一些,肥白的小身子扑到温禧靴子上,快活地叫唤个不停。

温禧蹲下身,一把把它抱起来,蹭了蹭它的脸,“小狼,你有没有给枕霞姐添乱?”

“小狼很乖的,一点都不要人费心。”余枕霞轻轻拍了拍小狼的脑袋。

“它叫什么?”莫傅司忍不住蹙眉。

“小狼,你不觉得一只狗叫狼很威风吗?”温禧笑眯眯地搔了搔小狼的下巴,小狼也神情得意地扭脸,朝莫傅司吠了两声,可惜再怎么叫也是狗声,不是狼嚎。

莫傅司表情很无语。

和余枕霞告别后,温禧一手抱着小狗,一手提着装有饲养用品的小包,和莫傅司并肩出了托管中心。

八十坪的房子甚至只抵得上莫宅的一间书房,但蜗居于此,却让莫傅司感觉到了三十年的岁月里从未有过的安宁与静谧。

他们就像这个城市里最普通的一对小夫妻,相依相伴。

早上吃完早餐,莫傅司会陪温禧去菜场买菜。其实他连去超市的经历都少得可怜,去菜场这种嘈杂的市井之地,更是让素来爱洁的莫傅司忍无可忍。然而,这些个人好恶如今都无法和他心底那个强烈的愿望相比—他只想在他还活着的时候,能够多一些时间和爱人厮守在一起。他孤独得太久,以至于他比普通人更加贪心,对于到手的这一点幸福喜乐,他实在不舍得放手。

年关迫近,菜市场里人声鼎沸,简直连扎脚的地方都没有。

温禧怕他不高兴,轻轻扯他的袖子,“人太多了,要不我们去超市买吧?”莫傅司扭头深深看她一眼,握住她的手,“不要紧,这样我们就不会走散了。”

“唔。”温禧觉得眼眶又酸热起来,“即使走散了,我也会找到你的。”

莫傅司眼里带笑,“我会在原地等你,绝不乱跑。”

有家庭主妇和他们擦肩而过,听到这几乎打机锋一般的话语,有些莫名其妙地回头望了两人一眼,惊艳过后,又挤进人群买菜去了。

莫傅司口味清淡,偏爱鱼虾蟹一类的海鲜。温禧买了基围虾、石斑鱼,又去挑选时鲜蔬菜。

绿油油的莴苣、黄褐色的茨菰、雪白的萝卜、红艳的辣椒,尽管有些菜叶和块根上还沾着泥,莫傅司却头一回觉得它们也带有一种朴素的美。某种他叫不出名来的绿叶菜被放在竹蔑编的篮子里,翠叶迎风招展,让他不由联想起清晨开在篱笆上的夕颜花,而一旁金黄的面筋包则是太阳下的肥皂泡。

“凉拌莴苣,里面再放一些虾米,味道可鲜了。还有这个面筋包,把r_ou_糜灌进去蒸熟了,浇上酱汁,怎么样?”温禧回头征询莫傅司的意见。

莫傅司微微一笑,“听你的。”

“阿婆,我要一斤莴苣,还要四两面筋包。”

卖菜的阿婆手脚利索地将莴苣和面筋包分别装袋上称,温禧付了钱。老阿婆忍不住朝两人看了又看,笑得像朵经霜的菊花,“真俊的小两口,比电视里头的人还好看。”又爽快地送了一把小葱和两块生姜给温禧。

温禧脸微微一红,“谢谢阿婆。”

莫傅司也不觉微笑。温禧从没想过莫傅司会有这么温暖的笑,她不由看呆了,最后还是莫傅司拖着她的手逛到别处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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