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孩子 by 三十而萝莉【完结】(3)

2019-02-17  作者|标签:三十而萝莉


  
  三个人的晚饭,徐枫掌勺。他手艺很好,偏爱酸甜口味,鸡蛋番茄,糖醋鱼,糖醋排骨,糖醋白菜。
  
  施野兀自挂心这不齿的行为被女人发现,笑容格外灿烂。
  
  女人用筷子拨了几下菜,脸色阴沉而哀怨,蓦地摔了筷子夺门而去。临走留下一句,全是他爱吃的!!!
  
  施野看徐枫,不解。
  
  “吃吧,凉了起油,会坏肚子,”徐枫夹了块鱼放进施野碗里,
  
  “他是谁,”施野知道,这个他,不是自己。
  
  “小孩子别问太多,”徐枫笑意盈盈,伸手揉了揉施野的头,宠溺非常。
  
  “我是谁?”
  
  徐枫默默看着施野,忽然发狂般把他拖起,扯进浴室,抓着他的头发仰面朝向镜子,
  
  “你说你是谁?看清楚了,你是谁......”
  
  施野任他肆意侵略,灯光黯然,瞟见门后面的睡衣,蓝白条纹,棉质。
  
  啪的一声,灯灭了。
  
  野兽嘶吼回荡在狭小空间,徐枫一口咬在施野背上,凛冽痛处袭遍全身。施野探手回去抓他,紧紧扣住,不得脱离,发出哀鸣,
  
  “徐枫,我是施野啊,看不见了......我是施野,不是他......”
  
  滴答滴答,水龙头没有关紧,透过漆黑镜面,施野分明看见睡衣上滴下血来。
  
  


第七章

  徐枫又恢复到往常那般,待施野一如既往的好。
  
  只是不要提起那个他,那个横在两人中间的透明人。
  
  施野无心窥探,他像只找着洞穴的兽,亟待冬眠。没有人能阻止他,亦没有人能唤醒他,这般自甘沉溺,谁也救不了。
  
  女人的歇斯底里日渐深重,有时候甚至连施野也不能幸免。
  
  她像只欲把幼崽抢回的母狮,终究也只是怒吼,面对她世界里的主宰,毫无办法。
  
  而这只幼崽,其实是施野。
  
  她来徐枫家带走他,动作粗野,攥得施野手腕生疼,指尖嵌了进去,刮起一层皮。毕竟是男生,第一秒可以措手不及,待回过神反手给了她一耳光,震得两人皆是惊愕。
  
  “我在帮你,”好一幅救世主的姿态,施野不屑。
  
  “我没有犯错,更没有陷入错误,何须你帮?”
  
  女人神色漠然,全无先前那般狰狞,只静静说道,“我和他下月便结婚,到时候没有错的也错了,”
  
  “婚期提前了?”
  
  “对,我怀孕了,”
  
  “不是他的孩子,”施野一语道破,狠狠报复一般,目光直戳女人心底,“他没有办法和女人睡觉,”
  
  一刀不够,再洒一把盐。
  
  女人终于濒临崩溃,泪流满面,跌倒在地。施野不忍,伸手去扶,却让她一口咬住,痛彻筋骨。
  
  “我不过问你们的事,你也不要管我,结了婚,好处到手,你会离开的吧?”
  
  这个场面有些可笑,自诩前来救人的圣母,反让恶鬼救了。
  
  女人抬起头,慢慢松开嘴,心疼的看着施野,“你可以找到更好的,他没有办法给你完整,何苦呢,”
  
  “人各有志,时间太久,我等不及,”
  
  不完整又如何,世间的事,有哪一样可以完整。
  
  婚礼那天,施野虽没有受邀,却也是座上宾。奢华至极的婚宴在城里最豪华的酒店摆了上百桌,施野和一群陌生人坐在角落,偶遇几个学校的老师,只规规矩矩道了声老师好。
  
  一场闹剧刚刚开始,主角粉墨登场。
  
  新娘一身白纱,纯净自然,谁又想得到那背后怀着别人的孩子。新郎西装革履,俊雅不凡,却是个只碰男人的主。
  
  夫妻喝过交杯酒,那般模样,羡煞了在场宾客。
  
  施野夹一块糖醋鱼,一根刺卡在喉咙,忙起身离席朝卫生间奔去,剧烈咳嗽过后,双目还在泛红,巨大的洗手台前,镜光反射,他看见了那个人,有着和自己一般轮廓的人。
  
  他的父亲。
  
  十八年了吧,当真至亲血脉如何也割不断,分离十八年,还能一眼辨出来。
  
  男子也有错愕,盯着施野半晌,“小野?”
  
  幸好,还记得自己的名字,不算输得一败涂地。
  
  “施成一?”
  
  算是认了亲,男子有些无措,惴惴的从兜里掏出烟点上,“你...和爷爷还好吧?”
  
  “好,”施野偏头笑,
  
  “高几了?”
  
  “大二,”
  
  “噢,”
  
  长久的沉默,施野实在控制不住,一连看了两场好戏,竟都如此喜剧,笑着笑着落下泪来。
  
  “小野......”男子动容,以为亲人相认,感激涕零。
  
  “有钱没?”
  
  男子悬在半空的手像个可笑的道具,缓缓收了回去,拿出钱夹,一叠红色钞票毫不迟疑递给施野,怕他不接受这恩惠,补充一句,
  
  “今后要钱就找我吧,”
  
  “好,”施野坦然接下,转身正要离开,主角之一的新娘急急走了过来,没有看见一侧的施野,只朝男子娇嗔道,
  
  “累死了,鞋跟太高,膈脚,”
  
  背光处阴影覆在脸上,施野一拍手,声控灯亮了起来,此时此刻,他是否也成了戏里的一个角色?
  
  路人甲,抑或路人乙,出场便成为炮灰的那种。
  
  徐枫站在走廊朝施野招手的时候,他又看见那束光,前路血迹已经斑驳,他不介意踏着别人的痕迹寻找温暖,不介意那温暖曾经属于谁,明天会如何,没有人会知道。
  
  像小学时代的五十米冲刺那般,他从一个世界奔向另一个世界。
  
  洞房成了困兽场,两人在床上殊死搏斗,奋力撕咬。那种贯穿身体的疼痛和快感是一剂迷幻药,让人欲罢不能。
  
  此时此刻,他替换了新娘的角色。
  
  


第八章

  蜜月旅行那天,徐枫和女人签下了离婚协议。
  
  同时交付的还有一纸公务员录取通知书,女人如愿,徐枫向家里也有了交代。
  
  女人和施成一坐上机场大巴,他们的目的地是巴厘岛。而施野和徐枫,将飞往澳大利亚。
  
  靠在徐枫的臂弯里,施野笑着说,“我有弟弟或妹妹了,却成了你的孩子,”
  
  徐枫眉间尽是宠溺,低下头,“你也是我的孩子,”
  
  爱会使人眼盲,心盲。那么习惯呢?习惯是慢性毒药,一点一点渗透骨髓,无知无觉,杀人无形。
  
  大三那年,施野变成了徐枫的影子。
  
  会和他一样,抖一抖烟盒,用嘴叼住一支再点火。或是在清晨四五点醒来,睁眼所见,全是那人侧脸,四目相对的时候,凝视对方眼里的自己,虚虚实实,辨认不清。
  
  徐枫带施野回他父母的家,两个老人都是离休干部,在职的日子里受尽尊重,如今却不得不面对生平头一次来自亲子的耻辱,对整个家族的耻辱。
  
  施野还未踏进门,老人便狠狠摔了个烟灰缸,粉末漫空飞舞,落在施野头上。徐枫丝毫不肯妥协,硬生生把施野拉进门去,扣在自己怀里,像个王者,正在宣示疆域。
  
  “滚!”一个老人怒吼,另一个躲在角落哭泣。
  
  “我要和他结婚,”
  
  施野看见徐枫唇角印出一抹阴冷,自己也打了个寒颤,扭头问他,“结婚?我们?”
  
  “对,这里不行就出国,”
  
  施野猛然推开他,跌跌撞撞跑下楼,身后人的叫声已经听不见,他只想逃离。
  
  灯红酒绿的世界,第一次乱了施野的眼。
  
  那夜,他爬上陌生人的床,集体419,各色人等脱光了衣服,毫无避讳。
  
  就在那样刺眼的光晕里,下坠,下坠。
  
  不知什么时候被徐枫带回家,施野还沉溺宿醉中,迷 药后劲尚在,本能的缠了过去,肉体贪欢,实在是件刺激的事,**来得比任何一次都真实,直到徐枫一盆冷水兜头浇下,施野才睁开迷蒙的双眼。
  
  “我会忘了他,好好待你,”这大概是施野有生以来听过的最最诱人的承诺,却深知它的脆弱。
  
  人的语言,最是信不过。
  
  “你别忘,把我当做他就好,我没办法许你长久,这样比较公平,”
  
  从一开始就知道自己会离开,施野已经不是那个歇斯底里乞求爱人怜悯的小兽,他牙尖锋利,会还击,会报复,更会把伤害挡在到来之前。
  
  感情若是一笔交易,过程会简化得多,结局也不尽伤人至死。
  
  徐枫当真明白,他不再逼迫施野,只是一双眼睛日渐消沉,越陷越深。他被恐惧围困,不知何时会失去的恐惧。
  
  他给施野最好,金钱,快乐与自由,毫不吝啬。
  
  “你老了,”施野仰头看着镜子里的人,他的双手紧紧扣住自己双肩,却不再像从前那般有力,腰上有了赘肉,眼角也爬上细纹。
  
  喘息幻灭,一寸一寸喷在镜子上,升腾起一层蒙蒙白雾。
  
  施野笑着看那人垂死挣扎,在自己体内冲撞,越来越老,越来越老......


第九章

  爱情最终若变成不了亲情,只有走向灭亡。
  
  徐枫开始带别的男孩回家,之所以称作男孩,因为大多还不满二十岁。
  
  每当这时候施野便会坐在客厅巨大的波西米亚毛毯上打游戏,魂斗罗,马戏团,坦克大战,独独不玩超级玛丽。
  
  那种一蹦一跳,躲避危险,获得奖励的游戏实在不适合他。
  
  每每打到疲乏,两手发酸,会为自己泡杯蜂蜜柚子茶,或者煮一包海鲜味方便面。
  
  起初那人还挑施野上课时间往家里带人,后来似乎自己也觉无趣,因为施野不吵不闹,淡若死水。
  
  听着卧室里淫 靡的喘息与呻 吟,施野感觉指尖脉搏突突跳动。
  
  他走进卫生间,扯下门背后的蓝白条纹睡衣,轻轻拧下徐枫的手动剃须刀,用刀片一下一下,将它撕裂成条。
  
  然后熟视无睹的闯入卧室,从柜子底翻出来时带的那只热水袋,穿着人字拖,头也不回离开了那里。
  
  徐枫到学校找到施野时,在做最后一次努力。
  
  他说,你在乎我,为什么不让我知道。
  
  施野想笑,在乎和爱不是一码事。
  
  在乎的终点是占有,爱的终点却是......
  
  或许连他自己也不明白,何谓爱?
  
  跟我回去,徐枫试图去拉施野。到底上了年纪,加上醉生梦死的生活,如今已经没有力气再制服他。
  
  施野说,就这样吧,我还有事,再见。
  
  让那个人得到过,却从未得手,得到与得手,是两个概念。
  
  大四一整年,施野除了忙正课和毕业论文外,报了雅思班。
  
  一星期四节课,价格不菲。
  
  好在他有个还算富庶的父亲,他给施野钱,施野还他心安。
  
  价格公道的一笔交易。
  
  繁华的城市街头,施野每天穿梭于大街小巷,穿着灰色长风衣,大大的斜跨帆布包,偶尔指尖夹一支烟,埋头不问世事。
  
  学校里,他像个异类,没有朋友,没有聚会,甚至连亲切打声招呼的人也没有。
  
  可这并不妨碍他的成长,抑或称作蜕变。
  
  茧由自己做,也由自己破,旁人未可闻,如鱼饮水,冷暖自知。
  
  很多个夜里,听着宿舍的轻微的鼾声,施野撑起身子坐在床上,是谁忘了拉好窗帘,点点灯光透进来,世界如此静谧,他却发现狂躁激越的另一面。
  
  那些逝去的年华承受过太多,最终都将成为碎片,留在脑子里的,却是混乱不堪,或许该离开这里了,到另一个地方去。
  
  这里的人和事,语言和街道,食物和规则,压迫他的神经,不得片刻安宁。
  
  那么多场命中注定,只拉开了序幕,便戛然而止。
  
  驻足回眸,除了回忆,身后空无一人。
  
  终于在那个夏天,施野拖着只装了三两件衣服的行李箱,踏上下一站旅程。
  
  目的地,伦敦。


第十章

  接待施野的房东是对上了年纪的老夫妻,两人皆已斑白了头发,老太太穿件米色针织衫,笑起来很温暖。
  
  房间在二楼,走廊尽头还住着另外一名来自意大利的学生。古朴建筑透着股消毒药水味道,施野的那间已经整理干净,连床单被套也是新的。
  
  午餐是培根番茄卷,不辣不咸,却有股浓郁熏肉香味,微微泛着酸。
  
  老夫妻饭前会做祷告,双手合于胸前,默念些什么。这时候意大利学生会偷偷抓起一片番茄塞进嘴里,坏笑的看着施野。
  
  那个男生玩摇滚,染一头红发,耳钉唇环,连眉尖也穿了颗小小的钻石亮圈。
  
  人却很友好,会在清晨叩开施野房门,递上一块起司蛋糕,他说做多了,吃不完。
  
  他搞怪时候会夸张的叫施野“yeah!”,然后自己在一旁哈哈大笑。
  
  施野去他的学校,一所音乐学院,那里有古典,流行,美声,摇滚,看得他眼花缭乱。
  
  晚饭两人去吃西班牙菜,贵得咋舌。乘地铁左绕右拐,足足三小时才到达目的地。
  
  伦敦的地铁冗长繁复,施野常常拿着地图,看那一圈圈的路线,觉得头疼不已。
  
  独自在异乡一开始总会不习惯,清晨醒来听到的是陌生的语言,待张口才发现,原来自己也可以和他们一样。
  
  说着流利英文,施野喜欢这种变化。
  
  日子久了,施野学会和老夫妻一样在饭前祈祷,尽管并不希冀什么,却享受那个过程,自己的愿望有人倾听的过程,尽管听的人,远在天上。
  
  红毛男生总爱和施野说话,用他并不纯正的英文,偶尔也会带出几句意大利文。
  
  他说,你真是个安静的男孩,我喜欢你。
  
  施野只是笑,西方人的喜欢,总是很轻易便能开口。
  
  男生带他去地下酒吧看演出,恍然间又回到了大一,那个时候他和戚龙终日不归,混迹各种娱乐场所,灯红酒绿,纸醉金迷。
  
  可是不会那样心跳不已了。
  
  尽管演出火爆,甚至有女歌手脱光衣服,手执内衣悬空扔向人群。尖叫声震得他头痛欲裂,推开密集的人,这个来自东方的,内敛的纤瘦男生挤到角落,点了一瓶啤酒。
  
  直到一束五色灯光投射在自己脸上,施野一瞬间错愕后,看到的是舞台上那个人在向他招手,他叫他,
  
  “MY BOY!COME ON!”
  
  人群开始起哄,施野举步维艰,刺眼的灯光不肯挪开,他几乎流下泪来。
  
  “HONEY!”他又叫他,这次不等施野做出反应便跃下舞台,直直走了过来。
  
  背光阴影里施野看不清他的脸,只有一簇红色头发熠熠发亮。
  
  他吻了他,把他按在沙发角落,头晕目眩过后,舌尖被什么咬破,是那人的舌环,冰冷尖利的一枚东西划破了施野的舌,和着血腥,以及残留唇边的缕缕丝线,吞进胃里。
  
  是一种来自灵魂深处的侵占,施野挣扎过,最终溃不成军。
  
  第二天醒来,除了身体的强烈刺痛,关于昨夜的一切,他全都忘了。
  
  打开门,依旧一块起司蛋糕,正中多了一粒草莓。
  
  红毛男生像往常那般背上吉他与他道别,临走时俯下身轻轻吻了他的额头,目光虔诚。
  
  这样的关系该称之为什么?
  
  施野坐在图书馆里认真做着笔记,对面空位不时有人走过来坐下,然后起身离开。
  
  路过巨大的书架时,仔细看着一本本浑厚的书籍,顿觉自己渺小。找来梯子,一步一步爬上去,伸手去拿,那些古旧无比的书却没有一丝灰尘,翻开一页,陈墨馨香。
  
  挑一个天气晴朗的下午,坐在特拉法尔加广场看人来人往,不知不觉,时间汨汨流逝。
  
  晚上回到住的地方,如果幸运会听到隔壁房间传出的乐器声,大多数时候响起不到三分钟便会被房东太太喝止。
  
  这时候红毛男生会悻悻的敲开施野房门,像个孩子般枕在他怀里,诉说他的梦想。
  
  他说他要像Richie Kotzen那样,做一名真正的吉他手。
  
  施野静静的听着他说,偶尔会附和几句,也不过是祝福的话。
  
  他们像朋友,更像黑暗里寻到的一丝光芒。
  
  说的久了,红毛男生便沉沉睡去,施野脱去衣服,肌肤相贴,从背后环住他的腰,一点点往上寻找。
  
  直到触碰他的唇环才安心闭上眼,小小的铁器在指尖摩挲,发出激昂暗流在地下涌动的声音。
  
  大多是这样**的拥抱,真正进入对方的时候却很少。
  
  清楚明了彼此的需要,即使语言不通,或是很多东西无法表达,都会在落寞黑暗的夜里走进他的房。
  
  这个孩子似地意大利人睡姿并不老实,偶尔也会往下缩,然后紧紧抱住施野的小腿。
  
  每每这时,施野都会被他闹醒,用脚趾尖勾勾他的胸口,男生便又一点一点往上爬,抓住施野的手,放在心脏的位置,慢慢融化他。
  
  


第十一章

  和红毛男生一块儿被房东扫地出门那天伦敦下起了绵绵细雨。
  
  起因不过是老太太上楼打扫走廊时听到房里发出的轻微嘤咛声,原以为没有人,哪知推开一看,两个赤条条的男人纠缠在一块儿,难舍难分。
  
  纯正的基督徒容不下同性相爱,一边默念两人的罪孽,一边将他们的行李扔出屋外。
  
  临走时,红毛男生死死抵住门,大声咆哮“wait,wait!”
  
  他的烤箱还在厨房,他还要做起司蛋糕。
  
  施野把散落一地的衣服捡起,替他一件件折好。幸好自己的东西并不多,只一个斜跨帆布包便能解决。
  
  两人伫立十字路口,施野问他,where?
  
  红毛男生掏出一枚硬币,凌空抛起,硬币落在湿漉漉的马路边,来不及看清正反,便被突如其来的车辆碾进下水道里。
  
  下雨的伦敦别有一番风情。
  
  雾蒙蒙的天空常年不化,人们裹紧灰色风衣打着伞疾步而行。
  
  手中是来自另一个人的温度,他将带往施野走向另一片天地。
  
  未知的旅途,自我放逐抑或是新一轮救赎,whatever。
  
  施野随他住在乐队租的一间地下排练室里,本不必如此,可他喜欢这样,前路如何,从未思忖过,过往如尘,被他藏进箱底。
  
  蒙眼蔽心,会有不一样的感知。
  
  那段时间,红毛男生几乎着了魔,夜夜练琴,电吉他刺耳的音效折磨得两人都似恶魔上身。
  
  于是肢体相亲成了最好的发泄方式。
  
  施野陪他去一家又一家地下酒吧演出,欣赏他一次又一次的疯狂。
  
  直到最后,学校发来通知,四门考试不合格。
  
  当现实照进梦想,会是怎样的情景?
  
  施野看着满地狼藉的地下室,破旧沙发边还有不久前扔掉的安全套。地上放满了成堆的快餐盒和外卖店名片,烤完蛋糕却未清洗的烤箱已经发霉,施野打开冰箱,用指尖挖了一块凝固的起司,含在嘴里,久久融化不了。
  
  如果这便是梦想,何不一梦到底。
  
  施野退了学,拿着退还的学费,一个人点了两人份的快餐,坐在伦敦街头大快朵颐。
  
  那天是他的生日,仔细一数,竟二十五岁了。
  
  二十五年,做过的事实在寥寥,可若要一一讲出来,却又如此冗长。
  
  伦敦街头的行人遵守规则,绿灯若不亮,断不会闯过去。
  
  施野坐在路边数,一个,两个,三个......直到第五百七十四个路人经过,红毛男生终于找到了他。
  
  “yeah!”
  
  看着他笑,施野撇撇嘴,怎么起了这么个喜庆的名。
  
  “U’re my pretty boy”
  
  身后是一个巨大的起司蛋糕,没有繁乱的图案和花边,这次的草莓不止一粒,鲜红铺满了整个蛋糕。
  
  红毛男生在街头唱起生日歌,引得路人驻足观看。
  
  最后人们围成一个圈,有人随声附和,跟着唱了起来。施野静静看着,裹紧脖间的围巾,只微笑。
  
  礼物是一个惊天动地的吻,颇有几分一吻定情的架势。
  
  伦敦街头,细雨纷飞。
  
  一个来自东方的黄皮肤男生,和一个来自异国的红发男生。
  
  相拥而立,凝成永恒。
  
  


第十二章

  红毛男生乐队的演出开始有唱片公司赏识,他们相约在一家高级餐厅详谈。
  
  施野捧一杯热拿铁在门外徘徊,舌尖涌起酸苦,而后味蕾馨香四溢。
  
  日子正在变好。
  
  搬出漆黑混乱的地下室,他们有了属于自己的练歌房和录音室。澄净玻璃照着一张张灿烂笑脸,梦想正在向现实靠近。
  
  大把金钱从天而降,迷得人不忍睁眼。
  
  他们出席各种商业演出和揭幕仪式,歌中的暴戾和狂傲被你侬我侬的爱情取代,似乎也越来越接近爱,众人眼中的那种爱。
  
  施野还活在过去两人编织的梦里,看着那簇红光一天天远离,他知道快要走到尽头了。
  
  一座孤岛上的两个人可以相濡以沫,视彼此为生命。
  
  一旦孤岛被侵犯,被外人践踏,种种纷繁**接踵而至,世人便无法幸免。
  
  所谓永恒,是有条件的。
  
  那夜他们吸食大麻,灵魂升腾跳跃,**撕咬摩擦。纸醉金迷烧成整个世界,万花筒一般,比五彩琉璃还要美丽迷人,他咬下他舌尖的环,滴滴血渍落在口中,贪婪的吸吮,吞噬。
  
  直到最后,一群警察将他们带走。
  
  施野嘴角还残留腥红粘稠的血液,在混沌中做完笔录,没有人来保释,阴暗潮湿的监狱角落里,还剩片刻安宁,他席地而坐,昏昏欲睡。
  
  红毛男生的前程至此搁浅,公司雪藏了他们。
  
  忘了是星期几的早上,施野拖着脚步走出铁栏大门,伦敦的天终于蔚蓝,有鸽子呜鸣而过,空洞的声音久久萦绕耳边,嗡嗡,嗡嗡。
  
  他离开了他,在他发现以前。
  
  除了护照和银行卡,什么也没带。
  
  施野没有想象他发现自己消失以后的模样,独自乘地铁,一圈一圈,在伦敦地下畅游,像个幽灵。
  
  租了一间只能容纳一张床的小旅馆,购置了几套新的行装。
  
  清晨醒来,打扮光鲜,捏着几枚硬币买一杯热拿铁,然后便是一整天的行程。
  
  地下铁成了他的第二个居所。
  
  从早到晚,日出日落,天晴抑或阴雨,躲在里面,全然不知。
  
  施野爱上了那种感觉,两条铁轨将他带往未知的地方。
  
  周围是陌生的人和物,施野想过,若有一天自己横死街头,只怕这个世上没有人会知道。
  
  无声无息的消失,着实刺激。
  
  地铁出口有小贩卖报纸,施野每天都会买一份,仔仔细细,一字不落的看完,如果时间还早,会再看一遍。
  
  不远处的广场上,有街头艺人在表演。
  
  施野站在他们面前,盯着那人一动不动的眼珠,对视,对视,看谁先败下阵来。
  
  后来他买了一台电脑,总要找些事做。
  
  地铁换成了星巴克。
  
  那里可以续很多杯咖啡,不要钱。
  
  开始学习平面设计,他有绘画功底,一切手到擒来。
  
  有时候看着眼前巨大的落地窗,也会恍惚间想起那个红毛男生,他在最美好的时候离去,时间便定格在那一刻。
  
  若往后忆起,只有满目鲜红的草莓。
  
  和无数个孤寂夜里的拥抱和穿透。


第十三章

  后来施野在星巴克遇到一个人。
  
  三十出头的女子,优雅美丽。她久久驻足施野身后,凝视屏幕上的图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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