蝼蚁 作者:杯莫亭【完结】(49)

2019-06-24  作者|标签:杯莫亭

  肖青河立刻就反应过来,脸上微烫,回道:“好,我马上去办。”

  临下班时,林锦接到沈定秋电话,说晚上聚聚,但林锦马上有个会议,所以时间定到了九点。

  本来想随便找个地方坐坐,但沈定秋哪儿都嫌吵,林锦被烦得不行,直接带他回了自己在公司附近的一套公寓。

  沈定秋一进屋就去翻冰箱,里边只有一大堆矿泉水,他把冰箱门甩上,骂道:“怎么屁玩意儿没有?”

  这个房子林锦有两个多月没来了,满屋子空气不流通的气味,林锦一边去开窗一边回道:“你一天怎么破事儿这么多?”

  “总得有点酒吧!”

  林锦从冰箱里拿了两瓶水,塞了一瓶儿到沈定秋手里,说:“喝什么酒?平时没喝够?”

  沈定秋盘腿坐在地毯上,一口气喝完一整瓶,然后把空瓶一捏,发出一声长长的“哎”。

  林锦挑眉,“怎么了?你今天?”

  沈定秋表情复杂,“婉婉怀孕了。”

  林锦过了快两分钟才反应过来婉婉是沈定秋他媳妇儿,迟疑又不确定地说了句:“恭喜?”

  沈定秋苦着脸又“哎”了一声。

  林锦却是看不下去。

  “怀孕又不是一个人就能怀上的,自己开的枪难道还怪枪子儿不成?”

  沈定秋没理会林锦嘴里的挖苦,神色落寞,“我知道自己是自作自受,只是突然间才意识到,原来是真的回不去了……我们每个人都回不去了。”

  一时间,林锦似乎也被触动,沉默着没说话。

  过了好一会儿,沈定秋点了根烟,又递给林锦一根,林锦没接。

  他笑一声,“你还真戒了啊?”

  “都戒了三四年了,还有假?”

  “你这人……”,沈定秋摇了摇头,“对自己也太狠了点。”

  “我这爱惜身体怎么能叫对自己狠?

  “啧啧啧,我都戒了七八次了,实在戒不掉。”

  “抽烟除了能麻痹那一刻,百害无一利,想明白了就戒了。”

  沈定秋咬着烟,双手去拍林锦的肩膀,“你牛掰!”

  林锦一把推开他,“你他妈小心点,别掉灰在我身上。”

  林锦几乎没用力,沈定秋却顺势倒在地毯上,整个人大摊着,烟灰落到嘴边也没有擦。

  林锦嫌弃他,看到这样又有点不忍,问:“那你现在准备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好好过呗!吃饭睡觉养娃娃,人生匆匆不就几十年,多大点事儿,闭闭眼就过了!”

  说到这儿,沈定秋同情又幸灾乐祸地朝林锦说了句,“反正你也比我好不到哪儿去。”

第五十四章

  周六一大早,余风就到了。

  安乐跟着陆重去门口接她,一看到余风就扑过去,喊:“余风姐姐。”

  陆重接过余风手里的袋子,跟在她们身后,看着两个人在前边捂着嘴互相说悄悄话,忍不住脸上的笑。

  到家张池居然不在。

  安乐说:“池哥肯定回对面了,他跟余风姐姐是老鼠和猫。”

  余风去捏她的脸,“谁是老鼠谁是猫呢?”

  “哈哈哈当然你是猫他是老鼠啦!”

  余风笑着穿好围裙进厨房,陆重想进去帮她却被赶出来,余风边扎头发边说:“哎你别来添乱,你那手艺,我可瞧不上。”

  陆重做了这么多年饭,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没有加这方面的技能点,手艺仍然仅仅停留在能吃的地步。特别是刀工,简直令人发指,他们家的炒r_ou_片永远都是炒r_ou_块,炒土豆丝都是炒土豆棍,所有菜感觉都一个味道,所以每次余风来安乐跟过年一样。

  陆重是个闲不下来的人,转了一圈儿后决定去擦地。

  余风手脚麻利,一个多小时就整出来五菜一汤,安乐跟在她身边,给她打下手。

  临到饭点,张池还是没出现,余风眼皮一挑,戏谑道:“嘿,那人还真不吃啊?有骨气!我喜欢!”

  陆重真是受不了这俩人,一见面就夹棍带木奉,无奈地说:“你有时也少说两句,别硬挑他刺儿,张池人真不错。”

  安乐在一旁附和点头。

  “什么叫我硬挑他刺儿,那也得他有刺儿我才能挑啊……反正我就是看不惯他,自己当个大爷,成天那么懒,你还得伺候他,跟养了个祖宗一样。”

  陆重却是摇头。

  “张池他本来就x_ing格就这样,有点懒散,我平时多做点也没什么,反正都是做嘛,又不累人,张池,真的帮了我很多,我妈当时治病他把所有积蓄都给借给我,还有这个房子,买的时候首付不够也是他卖了城里那套房子给我补上的,要是那房子还留着,现在可能都涨到四五万一平了,哪里是他现在手上在这两套房能比的……所以,说他是我的恩人也不为过,我平时多照顾点多做点又有什么关系?”

  这些事情余风不是不知道,可就是一看到张池那大爷样就来气,蔫不拉几地说:“好了好了,知道啦!”

  陆重转头让安乐去叫张池。

  过了差不多快十分钟,才看到安乐拖着张池过来,张池满脸不自在地摸头发,一看到余风就说:“我可是给安乐面子,才不是为了吃你的饭!”

  余风嘴巴刚张开准备说什么又合上,闭紧嘴转头去盛饭。

  这不科学啊!

  张池愣了一秒,然后立马趾高气扬地坐到餐桌边,那小人得志的模样看得余风咬牙切齿。

  吃饭的氛围还算愉快,主要是张池和安乐都吃得极度投入,压根没有时间讲话,只有陆重和余风有一搭没一搭地边吃边聊。

  最后,六个盘子扫得一干二净,连渣都不剩,张池直接撑得挺着肚子摊在椅子上,站都站不起来。

  陆重刚准备把东西收到厨房去洗就被余风拉住。

  “我跟陆重做饭,这碗总该你洗了吧!哪能一点儿力都不出,吃白食不是这个吃法?”

  张池估计也觉得有点过意不去,继续挺着肚皮说:“放那儿吧,我待会儿洗。”

  余风冲陆重挤眼睛,陆重笑得无奈。

  中午,林锦午觉醒来去洗手间,正好看到肖青河站在门口镜子前,脖子上挂着五六条领带,各种颜色,五彩缤纷。

  两人面面相觑。

  肖青河把领带一把扯下来,挺直背,喊了声“林总”。

  “……那个……今天不是有联谊会嘛。”

  林锦略微点了点头。

  晚些时候,肖青河进办公室送文件,系着刚刚那堆领带里最丑的一根,偏暗的红色,窗帘一样的材质,底纹还故作凌乱地c-h-a了几根宝蓝色的线条,十分有小县城二婚新郎官的气质。

  这审美……

  也是本事……

  林锦忍不住想捂眼睛。

  肖青河送完文件,小心翼翼跟林锦请假。

  “林总,下午我们几个人……可能得早点走,那个联谊会,工会要求三点半出发。”

  “知道了。”

  抬头的瞬间再一次被那条领带闪瞎,林锦下意识闭了眼,忙叫住正准备出门的肖青河,从旁边抽屉里拿出个盒子。

  “这条领带是我备用的,还没打开,跟你今天的衬衫比较搭,送你,祝你旗开得胜。”

  肖青河的表情从懵逼变成惊喜,感动得溢于言表,大声说:“谢谢老板!”

  林锦颔首,赶紧把他赶走:“去吧!”

  一出门,肖青河就把新领带给系上,虽然他觉得跟之前好像并没有什么区别,可是,人不识货钱识货,这条看起来就很贵。

  林锦安安静静过了一个下午,突然想起之前项目部报过一个项目,因为改规的问题搁置了,拨内线让肖青河去找一下当时的资料,拨了两次没人接,才反应过来秘书室那几个小年轻都联谊去了。

  ……

  哎,他叹了口气,认命地继续看报告。

  破天荒地,六点刚过林锦就离开办公室,回家路上,有个路口本该右转,他一个怔忪,径直上了环城高速。

  车停下时,是月亮山庄门口。

  红灯笼从门口一路蜿蜒到深处,降低窗户,能听到里边传来的笑声闹声,他不知道为什么会来这里,手在某一刻好像忽然有了自己的意识。

  林锦看着远处,不知过了多久,蓦地低下头笑了一声,启动车。

  为什么会做这种毫无意义的事情?

  时间还早,林锦没回家,反而走了去老城的一条路,开了快一个小时才到目的地。

  那是个学校的家属区,老式板楼,种满洋槐,像是记忆里每个人小时候都住过的地方。路窄得车都开不进去,林锦把车停在路边,穿过一条两边全是摊贩的小路,又经过一条小巷,才终于到小区门口。然后右转进第一栋楼,径直上了顶层。

  敲门,里边传来靠近的脚步声,“谁呀?”

  “我,芳姨,小锦。”

  门马上从里拉开,芳姨笑得眼睛发亮,“哎呀,小锦啊,今天怎么有空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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