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家花店[重生]+番外 作者:闻香识美人(上)【完结】(18)

2019-02-09  作者|标签:闻香识美人 甜文 重生 天作之合


  李兰英准备地很精心,还特意问了姜绍辉的口味。人还没到,满满的一桌菜已经上了一半,剩下的还在锅里,等苏镜他们进来时,李兰英正在舀汤。
  汤炖的是最普通的玉米排骨,从下午就开始煲,本来是留给两个孩子晚上喝,这会儿正好派上用场。开饭店久了,经手过的食材多,眼光也就特别好。哪怕只是普通的材料,餐馆买到的也是市面上品质最好的那种。好的食材,又足够新鲜,慢火细炖了几个小时,这会儿才一揭盖,香味就已经透过门窗,沁到街面上去,飘出老远。
  因为暂停营业,小餐馆的店门早关了,三人走的就是后门。一般店面的后门,不管是卖什么东西的,哪怕前面的门面弄得再干净整洁,后门的小巷也免不了脏污杂乱。有的是因为楼上居民总往下丢弃生活垃圾,有的是店里自己往那堆积杂物,总之看起来一片污秽,让人难以下脚。
  但小餐馆不一样,李兰英勤快,时常收拾后巷。小餐馆说小,只是住在这边的老人念旧,叫惯了嘴不曾改口而已。
  餐馆的地理位置极好,客流多,再加上英婶手艺好,生意自然客似云来,很是赚钱。赚了钱又投进来,再加上前几年李遇在外打拼后带回来的那一笔,小餐馆早已经改头换面,单独占据了三层小楼不说,装修得也极有品味,不掉档次又温馨。
  小餐馆变得又大又漂亮,说是座小酒楼也不为过,并不是顾名思义的那种苍蝇馆子,倒是有点儿几年后流行的那种私房菜的影子。这楼是早年盖的,总共就只有三层高。李兰英是买的店面,三层都拿来做餐馆了,没有当住宅,并不存在居民。没人高空抛物,平常收拾的又勤快,小巷的干净也就得以保持。要不是这样,苏镜他们也不好意思带着客人从这走。
  没有垃圾异味的干扰,玉米排骨的浓香霸道地占据了整条巷子。才一进来,苏镜就忍不住露出笑容,和姜绍辉打赌,猜今晚的菜色里肯定有玉米排骨汤。
  那认真的小表情十分可爱,姜绍辉目光自然,丝毫不惹人怀疑地看了又看,并毫无原则地表示肯定会有排骨汤,加了玉米的那种。
  ……在一旁的李遇面无表情,两人回答一致,都这样那赌还打得起来?虽然一闻味道,他就闻出来那是他妈的手艺,显然晚上肯定会有玉米排骨汤。他能闻出来的,苏镜自然也能,但姜绍辉怎么也这么肯定?巷子后面还有那么多家店,指不准就是别人在炖。心里疑惑,李遇却没开口问,毕竟不算熟。
  虽然赌没打成,但得到附和的苏镜还是很高兴,到了餐馆进去一看,汤煲好了李兰英正在舀,果然是玉米排骨。
  餐馆的后门是开在厨房那,一进门就是后厨,方便平时采购食材,回来后可以直接卸货。平常买的那些生鲜,毕竟不好直接从前面大堂经过,活鱼会溅得地板到处是水,来往的客人们一个不慎,容易滑倒。
  餐馆大,需要的人手也就多。服务员不说,光是厨师就不止一个,李兰英手下还带着几个徒弟,可惜除了李遇,别的手艺都不太到家,学的时间太短,最好的那个都要再磨砺半年才能挑大梁。平常他们都在店里,今天要招待客人,不需要这么多人,李兰英索x_ing就给他们放了假。因而这会儿,偌大的后厨里,就只有李兰英一个人。
  没有别人,视线不受阻挡,苏镜一眼就看到那锅汤。汤色清澄,玉米嫩黄,和排骨一起在锅中浮沉,看着就诱人。排骨汤正好舀好,苏镜走过去正想帮忙,被李兰英避开:“让你哥来,你带姜先生找个喜欢的包厢先坐着,我好把菜挪过去。”
  “偏心!”李遇小声地嘀咕了句,却还是伸手接过汤,谁让他是当哥的!
  李兰英只当没听见,继续说道:“放着让你哥来。这里烟大,你快把人带出去,别再熏了,等会儿饭还没吃着,就先惹一身烟火味。姜先生的衣服料子好,别糟践了。”
  苏镜看了看姜绍辉的一身衣服,做工精细,虽然他对奢侈品不关注,看不出是什么牌子,但看这样子,就算不是什么大牌,估计也是名家大师的手工制作品。要是自然磨损也算了,放在这烟熏火燎的确实可惜。
  反倒是姜绍辉自己不太在意,比起衣服,他更为关注那锅被端走的,看表现明显是苏镜爱喝的玉米排骨汤。苏镜爱喝,在心里牢记住这点后,他的注意力也没被衣服转移走,而是放在李兰英话里的是姜先生上。
  如果是路上遇到的某个认识他的人,或者是合作方的老总,他们这样称呼他,那当然没什么值得注意。姜绍辉平常也不会在意称呼这种小事,不管别人是叫他姜二少,姜总,还是姜先生,或者别的什么,他都无所谓。称呼就像名字一样,只不过是一个代词而已。但今天不一样,眼前的妇人虽然十分普通,就只是一家小餐馆的老板娘。但经由‘罂粟’一事,仔细调查过苏镜的人际关系以后,姜绍辉十分清楚地明白李兰英母子在苏镜心里的地位。
  说句让人不开心的,哪怕他给苏镜拉了那么多笔大生意,在苏镜心里,目前的他,也没有李遇他们一半重要。也就是说,他和苏镜要想还有以后,获得这两人的好感十分重要。而现在,李遇还好,看起来就是开朗话多的x_ing子,虽然在他面前很少说话,但也能看出因为苏镜而爱屋及乌地把他当朋友。可李兰英,这还是他们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见面,以前来这吃饭隔着透明玻璃看到的不算。
  小餐馆来来往往客人那么多,李兰英又忙着炒菜,哪有空注意外面,就算偶尔无意间瞄到了,也不会放在心上。李兰英不认识姜绍辉,姜绍辉单方面地认识李兰英也没有用,没见这会儿李兰英对他的称呼都还是姜先生吗?
  不是小姜,也不是大姜、生姜、老姜,更不是喊名字的绍辉或者小绍小辉,而是极其生疏的姜先生!
  姜、先、生。这三个字从李兰英嘴里说出来,一一放大,沉甸甸地砸到姜绍辉心上。在李兰英心里,他就只是个帮了自家孩子的陌生人。
  姜绍辉神情柔和,他觉得自己有必要做点什么,改变这一切:“阿姨,您叫我小姜就好。”
  真礼貌,好感度上升十个百分点,李兰英的笑容越发大:“小姜你快和镜镜出去,这里烟大,又热,别被熏了。去外面,外面有空调。”普市是亚热带气候,夏天热得吓人,厨房里开着火,比起外面,温度只会更高,站一会儿就一身汗。说完李兰英又催着苏镜把人带出去:“菜快好了,你们吹会儿空调差不多就能上齐。尤其是镜镜你,不需要你帮忙,快带你朋友出去,这里有我和你哥就够了。”
  两人只好顺从地被‘赶出去’,直到进了包厢被空调一吹,带走了热气,姜绍辉这才想起来,他好像没带礼物。
  作者有话要说:  生姜:去见很重要的长辈,第一次上门拜访却忘记带礼物,怎么办,长辈会不会对我印象不好?
  
  第21章 二十一家花店
  
  上一次来时,是作为食客。哪怕挑了个相对空闲的时间段,但餐馆的生意一直很好,即使不是饭点,也时常有人来。姜绍辉夹在其中,自然不显眼。但这次不一样,这次是上门来拜访,虽然是对方请客吃饭,但第一次见面,意义到底不一样,没带礼物似乎有些失礼。
  “在想什么?”菜还没上齐,干坐着有些无聊,苏镜正想着先聊会儿天解闷时,就注意到姜绍辉若有所思的表情。混熟以后,他已经能成功地从那张情绪不明显的脸上看出对方的心情了。
  “没带礼物。”姜绍辉下意识地回答,反应过来后也不尴尬,直接问道:“来得有些突然,忘记带礼物。不知道现在出门去买还来不来得及?阿姨喜欢什么?”
  这会也没外人,包厢的门是开着的,方便人出入上菜。苏镜还没来得及回答,李兰英刚好端着一大盆水煮活鱼进来,闻言笑道:“用不着买,咱这没这规矩,哪有请人吃饭还要人送礼的道理?阿姨什么都不喜欢,今天你吃得开心阿姨就高兴了!”之前听说姜绍辉喜欢吃辣,这才特地做的鱼。普市沿海,水源也充沛,海鲜河鲜都多,只不过口味偏清淡,也就最近几年,外地人和在外念书的年轻人多了,辣食这才开始渐渐流行起来。
  李兰英放下大盆,顺手撩起围裙擦手:“别看我是个开餐馆的,水煮活鱼却做得不多,凑合着吃,别嫌弃。你们先吃,还有两个菜,我弄完就上来。”
  李兰英说完就又急急地下去了,显然还有菜在锅里,即使有李遇在下面看着火候,她也不放心。人没到齐,虽然李兰英不介意这个让先吃,但两人谁也没动筷。因为李兰英的话,姜绍辉打消了现在出去买礼物的想法。临时买,也买不到合适的,干脆下次过来的时候再补上。
  因为事先有准备,菜上得很快,即使总共就四个人,也弄了满满当当的一桌。一桌十来个菜,菜色多分量足,荤素搭配,一半清淡一半麻辣,满足了所有人的要求。苏镜其实也能吃辣,不过那是几年后的事,现在的他还是个本地胃,饮食清淡。
  因为这个,清淡些的菜色,几乎都摆在苏镜面前,不过餐馆的桌子可以转,想吃什么倒也方便,并不影响什么。李兰英忙了半天才一坐下,说了没两句,自己都还没来得及吃,就先用公筷给姜绍辉布完菜。招呼完客人后,又给苏镜舀了一大勺鱼子酱蛋羹,再给李遇夹了块糖醋排骨,一轮下来,最后才顾得上自己。
  姜绍辉口味重,爱吃辣不说,舌头还挺挑剔。上次在这吃时,醉翁之意不在酒,点的又是普市的本地菜,清鲜甜嫩,但那是李兰英的拿手菜,味道自然好。普市少辣,再加上李兰英上菜的时候又说了不常做,即使卖相看起来不错,鱼r_ou_片片匀称透薄,姜绍辉心里的期望值也没敢拉太高。
  然而一入口,姜绍辉就知道人家那是谦虚。水煮鱼的味道十分好,辣子j-i也好吃,麻婆豆腐软嫩麻辣,夫妻肺片鲜香脆爽,干煸四季豆也十分解腻,菜色难得不像酒店里的那样精致匠气,十分家常不说,还色香俱全。姜绍辉吃得有些停不下来,嘴巴被辣得发红,明明人在空调房里,额上却已经沁出层薄汗。
  姜绍辉随手解开衬衫最上面的两颗扣子,并没有停下吃饭的动作,连汗都顾不上擦。苏镜看了也被勾起馋意,夹了块辣子j-i。
  “嘶!”好辣,不同于几年后的饱经锻炼,苏镜现在的味蕾并不适应这么重口的菜。看姜绍辉吃,他还以为是微辣口感,这才把持不住想要尝试。苏镜灌了一碗排骨汤,又接过李遇倒的饮料,连续干掉两杯,这才勉强止住舌尖上不断翻腾的辣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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