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星际宠婚[娱乐圈] 作者:莫晨欢(四)【完结】(13)

2019-06-21  作者|标签:莫晨欢 娱乐圈 星际 重生 豪门世家

  “港城规矩,不沾毒,不沾人,不沾红。忠爷,你沾了毒。”柯元宇站在裘复身后,笑着回答。

  不沾毒,即不碰毒品;不沾人,即不贩卖人口;不沾红,即不和政府做对。

  这忠爷痛恨地骂道:“你这个外来的东西闭嘴!那是你们洪义社的规矩,不沾毒谁他妈能混下去,知道你们洪义社为什么现在变成这副死样子吗,就是那老东西硬要整个港城和他守一样的规矩,他不想赚钱,别拉上我们!”

  这次回答忠爷的,是柯元宇一个冷漠的笑容和裘复慢慢抿下的唇角。

  在脏乱残破的港口旁,海浪声不断响起,海鸥低鸣。东边的天空已经泛起了鱼肚白,似乎要开始新的一天。这个冷峻y-in狠的青年面色平静地望着被自己踩在身下的人,忽然平白无故地说了一句:“向阿华道歉。”

  忠爷一愣:“阿华是谁?”

  裘复面不改色,语气淡漠:“向阿华道歉。”

  忠爷挣扎道:“阿华是谁,我不认识,你搞错人了,疯狗……啊啊啊痛!!!”

  一脚踩下去,让脚下的人被踩得吐了一口鲜血,忠爷痛苦得不断扭动身体,却听一道低沉平静的声音在自己的头顶响起:“他叫阮阿华。”

  萧瑟凄凉的海风吹过港城,吹过站在港口处的每一个人。这个俊朗挺拔的少年穿着一件米黄色的麻布外套,微风让这外套被吹得猎猎起舞,发出唦唦的声音。

  这声音似乎让裘复猛然愣住,过了片刻,他忽然笑了起来。然后一脚踩上了忠爷的胸膛,冷血至极的声音响起:“放干净你的狗嘴!给老子记住了,他叫阮阿华!”

  话音落下,泛着寒光的匕首出现在裘复的手中。他双目冰冷,一刀刀轻轻地划开了忠爷的脖子,让他感受自己正在被人残忍杀害,感受到那慢慢流失的生命。

  影院里,是一片寂静,有的人看着那濒死的忠爷,对可怕的疯狗心生胆颤;有的人则忍不住地凝视着那个邪俊美丽的青年,望着他那双古井无波的眼睛,心中微微颤抖,总感觉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到底有什么不对呢?

  忠爷死后,洪义社吞并了肇兴帮。柯元宇仍旧是大当家,裘复却没有留下。

  他走的时候仍旧穿着那件破旧普通的麻布外套,米黄的颜色在时间的磨合下泛了点灰。

  柯元宇的目标是让黑帮洗白,真正地跨入普通人的世界。他五年来从未改变过的真情打动黎然,两人最终走到了一起,站在港口边,目送裘复乘着一艘破旧的小船离去。

  黎然靠在柯元宇的怀中,忍不住地问道:“裘复变化真大,我不敢相信,那个曾经说过‘我裘复就是港城的天’的人,居然会变成这个样子。”

  柯元宇低笑道:“这样不好吗?”

  黎然摇头:“好,不过总觉得挺难过的,裘复能变成这样?他到底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对了,阿宇,昨天我看裘复那件衣服有点脏了想帮他洗洗,但他居然差点把我踹出门去,那件衣服是什么东西,这么重要?”

  闻言,柯元宇微微眯了眸子,半晌后,他轻笑一声:“每个人都有自己最重要的宝贝,大概对于裘复来说,那件衣服对他的重要x_ing,完全不亚于你对我的重要x_ing。他很看重它,很珍惜。”

  归来的时候有多么惊天动地,离去的时候就有多么平淡萧瑟。

  一艘残破不堪的小渔船,一个孤独冷寂的年轻人,穿着那一件再平凡不过的外套,一个人孤伶伶地坐在船头,看着那缓缓下落的夕阳。

  温暖的阳光和昏黄的颜色,这一幕温馨温柔,让人忍不住陶醉。就连那个冷血冷心的疯狗似乎也沉浸在其中,他慢慢拉紧了衣服,一只假手非常简陋,明显不是什么高昂的假肢,可是他至始至终却一直戴着,没有退去。

  五年前,一个普通平凡的渔夫救上了一个濒死的人,在茫茫大海中,他带着这个人坐上了自己的小渔船,为他包扎伤口,给他耐心地擦拭身体,从死神手中抢过了这个生命。

  那这个人醒来后做的第一件事是什么呢?

  ——忽然伸手,双指勾起,直接剜目!

  渔夫惊恐地往后倒退一步。他不可能躲过这个人的招式,所幸此时对方正处于虚弱的状态,剜目的动作都慢了几分,于是渔夫的脸颊上被勾出了两道长长的血印,躲过一劫。

  吓了许久后,这渔夫一连几天都不敢靠近黑发年轻人的身,等看到对方实在需要换药,也饿得快要昏迷时,这个老实人才下定决心,再次走了过去。

  “我叫阮阿华,我对你没有恶意,我不会害你,你让我给你换个药,好不好?”

  回答他的是年轻人一个狠厉的蹬脚,直直地踹在渔夫的肚子上,让他疼了一天。

  农夫与蛇的故事,阮阿华没文化,没听说过。可是他却也没想到,自己救回来的这个人,居然会这么没良心。

  这个人伤得太重,昏迷了半个多月,阮阿华就在旁边守了半个月,可是对方一醒来,居然想要了他的眼睛!

  之后的一周,阮阿华都没能近得了这个人的身。直到对方真的饿死过去后,阮阿华才赶紧地跑上前去,又是喂米粥,又是赶紧包扎伤口,等这个人醒来后,再次地是拳打脚踢,决不让阮阿华近身。

  “我说你这个人哩,我又不害你。”

  “你就不能讲道理吗,都说你们城里人读过书,有知识,你怎么这样呢?”

  “你叫什么,你要我帮你找家人吗,你怎么会弄成这样的?”

  一连三个月,重复着这样“一方不让近身,另一方等对方饿晕了再去行动”的事情。等到黑头发的年轻人再次醒过来时,他发现那个平凡的渔夫正在给自己修剪指甲。

  一见到对方醒来,阮阿华立即后退三步,结巴着说道:“我……我是看你指甲长了,帮你剪剪。”

  复杂深邃的目光凝视在对方身上,俊美漂亮的年轻人沉默了许久,最后终于开口说了两个字:“裘复。”

  被砍断了右手,伤口发炎;在海中被无数大鱼啃咬过,身上的r_ou_少了一半。

  这都能从鬼门关里爬出来,已然是一种幸运。

  裘复在床上足足躺了一年,阮阿华太穷,请不起医生,只能找渔村里的大爷买点药膏。但是就算他已经这样掏心掏肺地对这个年轻人好,对方也照样不领情,一天都说不了一句话,从来不理会他,只是每天都沉默地望着东方的位置,望着一片茫茫的大海。

  “你来自东边?你是港城人?我听说那里老繁华哩!好多漂亮的大姑娘,好多好多汽车。是不是城里人都和你一样,长得这么好看?你长得真好看,比咱们村的王小妹还要好看……啊!”

  话音落下,一个狠烈的勾拳便停在了阮阿华的眼前。

  俊美漂亮的青年危险地眯了眸子,冷笑一声:“再敢说我的长相,老子把你废了!”

  不过裘复也就只能在这种时候逞威风了,很快他的伤口再次复发,右手手腕处严重发炎,整个人昏迷不醒,脸色惨白,似乎真的要熬不过去了。阮阿华急得不知该怎么办,最后竟然卖了家里头唯一的一头驴,送裘复去了他从来没去过的医院。

  当裘复醒来时,看见的便是阮阿华满是泪水的眼眶。

  “老天爷真好,你醒了,你真的醒了!”

  这一刻,裘复整个人怔住,双眸颤动,足足看了这个人很久,才闭上双眼。

  三个月的拳打脚踢,一整年的不理不睬,到最后,换来了一个人全心全意的信任。村里头的人都说:“阿华,你把娶媳妇的驴都卖了,以后怎么办啊!”对此,阿华嘿嘿一笑:“又不能不救阿福,阿福不是病了吗。”

  众人笑骂:“你这个傻子!”

  阮阿华,长得算不上多么好看,只能说是不丑,比柯元宇差远了,更不用说和裘复比。可是,这个人却拥有全天下最好的心肠。他扶着裘复,每天锻炼身体,早日恢复;他买不起高昂的进口药物,他便努力地出海打渔,想要多买点药膏,说是涂多了也不比那些西方人的东西差到哪儿去。

  第二年的时候,裘复还是不爱说话,只是每天看着东边。

  第三年的时候,他已经能正常行走,除了不可以做剧烈运动外,与常人无异。

  第四年的时候,他开始帮阮阿华一起下海打渔。他凌厉可怕的身手让同行人惊怔不已,纷纷表示:阮阿华不得了,救了这么一个厉害的捕鱼能手,几年前还一副要死不活的样子,现在居然这么厉害!

  真正让整个渔村被震慑到的,是有一次,一条疯狗追逐一个小女孩,就快咬上女孩的脖子。电光火石间,那个冷峻好看的年轻人一个扫腿,将那疯狗直接踹死,全村人震惊。

  裘复从来都是裘复,即使曾经伤重得快要死去,他也是洪义社的二当家裘复。

  平静的生活,让这个人似乎化为了一个普通的村民,但是无论是那恐怖的身手还是出众的长相,都让其他人无法用普通的去对待他。在某个秋天的夜晚,阿华煮了黄酒,庆祝自己捡到裘复整整四年。

  他从来不知道,裘复和阿福有什么区别,他不认识“复”,倒是知道,一到过年,大家的门上都贴着一个“福”字。

  所以他叫这个人阿福。

  喝着喝着,阮阿华就喝多了,嘴里咕哝地念叨着:“村口李叔家的闺女想嫁给你,村尾刘爷爷的孙女也想嫁给你,就连咱们村最好看的王小妹也想嫁给你。阿福,你真有福气啊,那么多人想嫁给你哩!”

  回答他的是裘复意味深长的眼神,没有吭声。

  醉鬼还在继续说话,裘复却一口口地喝着酒,似乎没有听见这些话。等到阿华真的醉晕过去后,裘复认命似的将他扛了起来,扔到了床上,然后薄唇一勾,轻笑了一声,俯下身不知道做了什么,接着转身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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