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我是月影乌瞳金丝虎——贫道A【完结】(19)

2019-06-11  作者|标签:贫道A

晌,才肯战战兢兢向上抬了一点,不见动静。又颤颤巍巍往上抬了一点……反复三五次,目之所及一张血盆大口,尖牙

森森,有微弱气息自里头钻出来,熏人的血腥臭气……真人晃了两晃,嘴中欲呼,却好似石堵喉头,半晌不得喘大气儿

。正要垂首回避,蓦地一颗狗头辍在面前,但见那黑毛似钢针、眼珠如火炬,凶神恶煞,直吓得真人魂飞魄散、心胆欲

碎!

回过头来表二爷。

那道士大喝一声厥了过去,有藏在屋中听的分明的家人,等了许久,不见异动,才探头探脑出来,把那道士抬将在厢房

中,差使人寻郎中来瞧,放下不提。

二爷此刻还哪里有心思寻芳问柳?懵懵瞪瞪出了提督府,心中有事,走起路来也摇摇晃晃,不辨东西。

那白狗究竟何方神圣?是妖是怪?亦或当真也是穿越而来?倘若还有与他一般经历的,那是否也来自同一个时代?是否

也是同一个国家?来了又有几时了?可知道有无回去的方法?

人皆是这般,若不与他希望,便作没有时,也不思量。倘若给了,少不得要胡思乱想、不肯苟安。

灵州既是古城,内中颇多屋宇,好些也无人居住,只是放在那处,主人家又去另建新屋。故此小巷、暗巷许多。平常行

路若不留神,也会错走差途。又何况是他心不在焉,全不顾方向。回过神来,面前一堵墙,想必是哪个大宅的后墙,十

分高大厚实,又没个借力之处,想越墙而走是不容易。骂了一声走背字儿,便要顺原路回返。

回身时忽然天昏地暗,方才还明晃晃的月光也不见了踪影。二爷奇道,哪里来的这好大一片乌云?忽觉不对,扑鼻而来

一股浓重的腥臭味——猛地抬头来看,但见半空中两盏绿油油的圆大明珠悬在那处,却不是一对眼珠子?此时正直勾勾

把盯着自己!二爷一颗心登时凉了半截!此情此景、何等熟悉!

四目相交,他家的雌儿喜欢得叫也叫不出来了。瞧他那幅惊喜的模样,神獒一时温情无限,就要凑在近前。不想那一只

害羞的性子又作,竟一步步后退,真真要急煞犬了。好容易追到墙角,便俯下身去蹭他。任其又抓又咬地折腾。

抱歉,尽是我的错。你必定是听见那府上有狗,便以为是我了。去寻又扑了个空,白白走了一趟。是我的不是了,下一

次一定等在你要去的地方,不教你失望。

二爷教舔的恼怒之极,只恨自己长的是爪子,不是铁钩子,不能抓烂了他那一身钢皮。一时是推也推不开、逃也无处逃

,愤怒难当,又无可奈何。心中发狠道,无妨,凭你来蹭来舔,如若再敢将你那家伙拿出来现眼,二爷就给你尝尝被阉

滋味!

那一位见他不再“害羞”,乖顺从了,却喜自己表现得足够热情。头颠尾颠,乐得心花怒放。越看越是爱他,真要是能

一口吞进肚子里头去才好,只恐见再他不到。手脚也不知该往哪里放,更不知道该将他放在哪里。

我一进城便知道你去了提督府,是从哪处听说我在那地?你去寻我,我好欢喜啊,骨头血肉也要飞出来了。只是我并不

在那里,你日后也莫要再去。那家住的并非是我族中之物,非人非狗,是个怪物。不过,你也无须担心,我方才去警告

过了他,再不敢与你无礼的。只要我在,你可安心。

他自己一时耍赖、一时严正、一时又讨起贱来。二爷虽然一头雾水,只是那巨犬十分友善,毫无伤害他的意思。就不知

怎么的,竟不再同记忆当中一般惧怕。或是因为身在灵州城内,他自己的地盘上,又或是他表现地极是友好。如今想来

,从打第一次见面,这犬子也不曾怎么,只是、只是不分对象地胡乱发情。他是个没头没脑的畜生,与他计较甚么?如

今看来,不过是体积稍大得出号的狗,到底是蠢物一条,又怕他如何?

不耐烦受他舔舐,见他头低得就在眼前,暗道,我何不去上头避一避?又偷偷去瞧那一副自得其乐表情的笨狗,到底还

是有些打怵。反复自我鼓励几次,待他不喜乐时,我自借力跳上房而逃也便是了。就一跃而上,眼见着那可及高墙,正

要再跳,忽的身体一轻,四周围景物下落了去——是他自己飞了起来。

他家雌儿肯放下羞涩,主动亲近他、肯跳在他身上,这分明就是要随他共赴爱巢的暗示!那神獒乐得几欲疯狂。还哪里

等得?撒开四腿就朝城外剑炉奔去!可苦了不明真相的二爷,飘飘荡荡伏在狗头上,拼死抓牢了才不掉下去。倘若知道

那犬子心中如何想法,二爷宁愿松开摔死下去。

这可真是,飞檐走壁吓死猫,迫不及待乐死狗。欲知二爷可是就此做了压寨的狗夫人,且待下回分解。

第16章

却说,那神獒掳了二爷在背,一路风驰电掣,要往自家窝中去一番享乐。不料临到出城,忽听城外好一群野狗狂吠,听

声极是不善,心下一沉,暗道这是有了事了。他虽心中急切,要与他雌儿亲近,终究是不肯置他于危险当中。是以磨过

头来,又将他送回铁家后墙。

那黑猫呆愣愣地模样,在个狗子眼里头,说不出地憨态可掬、诱得狗欲罢不能。一看再看,依依不舍,蹭得要去了二爷

一块猫皮。

城外或有事端,不能带你同去,便在此等我,去去就回的。

二爷云里雾里不甚明白,只晓得这狗子绕了大半座灵州城,将他送回了来。猜想概是在讨好,带他兜风。要说前世好歹

也是个热血男儿,最好的不过美女汽车世界杯。时常把他那女式自行车作跑车用,晃晃悠悠骑过了四年大学。

又赖皮了一会,才几个跨跳远去了。二爷心道,都说狗鼻子灵敏,却不曾想到,连他落脚何处也嗅得出来?自己蹲了片

刻,仰头瞅瞅正中天的玉钩,管他的。回家,睡觉。就抖一抖耳朵,甩尾巴去了。

放下这一头不提,单表那神獒的去向。

他方才所听非虚,确是他率领的狗群有难。

书中代言,这神獒未曾到灵州以前,城外的野狗分作两帮。其一便是现在他带领的这一种,体型较别个略微大些,喜食

鲜肉,惯以捕猎。天丰地厚的年月,与灵州居民也是两不相干,互不侵扰。

又有一种,专吃腐肉,与秃鹫同行,便是无甚灾荒,也要扒墓掘坟,刨出死人来,开肠破肚,啃食内脏。他们外貌比之

别个,也十分好认,额前生了个硕大肉瘤的便是。虽然体不及前一种大,却因常年吃死尸,牙口中积攒下尸毒,一旦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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