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子狸驯仙记 上(穿越时空) 作者:蒙莎【完结】(7)

2019-01-26  作者|标签:蒙莎

我头皮一炸——还好,他仍旧把那铁钩钩在了比较松的那一根铁丝上面。

我故意面向他,伸了个懒腰,然后趴在了两个爪子上面,开始装睡。

嘿嘿,他看我睡着了,也该自己洗洗睡去了吧?那我就有机会逃走了,哈哈!

谁知那边好久都没有动静,他似乎一直都没有再动弹——不知道是不是又发呆发得神游天外了。这本来应该是我精神最好的时候,居然给他弄得都有些真的想睡觉了。一想到这里我就警醒起来。我可是如假包换的夜行动物啊,怎么可以在晚上睡觉!

终于听到一个轻微的响声。我忍不住眯开一条眼缝看前面,只见黑心小白脸居然抱着那个药箱,还在看着我。他脸上的每一块肌肉似乎都松弛了下来,没有表情,却仿佛很舒适。

好吧,我承认他手艺不错,我的后左腿现在舒服了许多。

可是他为什么要那样看着我啊……话说像他这种年纪的男人应该对着女人发呆才对吧?可是我非但不是女人,连人类都不是啊……

窗外一道闪电劈过,一秒钟的沉静之后,轰鸣的雷声在头顶炸开。

我打个激灵,只觉浑身的毛都竖了起来。

有一句遗忘了很久的话,不知道怎么回事,突然就冒了出来。

我甚至不记得这是谁说的了。

我只记得那人留着长长的头发,穿一身土布蓝衫,喜欢在林子里闲逛。有天他轻轻抚着我的脑袋,手指还故意轻触着我的耳尖,用低沉的声音说:“怀真,怀真,这世上的人有好有坏,你倒不必一味地躲避……只是有两类人,你切记千万不要招惹……”

我把脑袋在他手心蹭蹭,这是在问:哪两种人?

他轻笑:“一是肚子饿的人,他们会吃了你;一是寂寞的人,他们会吸走你的灵魂。”

这黑心小白脸,一人独居,自言自语,无疑是后面一种。

但是现在想想……那个蓝衣人,又何尝不是。

窗外又是一道闪电劈过,雷声响得仿佛能把整个大地震成碎片。我忍不住拿爪子遮住了耳朵。只见黑心小白脸终于抱着药箱站了起来,走去一边拉上了乳白色的窗帘。

趁他背过身子,我立刻伸爪子过去挑了挑那铁钩,它很识相地动了一下。

还差那么一点点……

黑心小白脸又转回了身,眼光柔柔地从我身上扫了过去,终于走开了。然后他拉开一扇门走进去又反手关上,里面立刻便传出来一阵水声。

我再挑,那铁钩总算是肯松开了。只要我脑袋一顶,两腿一攀,立刻就可以从这笼子里出去。到时候,嘿嘿……

不久黑心小白脸出来了,关了所有的灯之后,直直地进了另一扇门。然后那门里的灯也灭了。我静静地卧在黑暗中,等着他熟睡。

我打量着周围,开始考虑从这笼子里出去以后,该怎么从这间房子里出去。然而想了没多久,突然就发觉自己的心跳慢慢地快了起来,四肢百骸都像是有什么东西在里面跳动。

心里咯噔一下——

糟了。

因为一不小心被看林人抓到,又被看林人卖给了超大号虾丸,再被超大号虾丸转手卖给了这黑心小白脸,又被小白脸带着走了半天路,我头晕脑涨之中,竟然把这顶顶重要的一件事给忘了。

倘若再想不起来,结果必定会很难看——不是我把这笼子挤破了,就是这笼子把我挤成一坨肉酱。

我再也没犹豫,趁身体发生变化之前,迅速顶起了那盖子,从笼子里面蹿了出去。

不行,现在跑出去的话,被外面的人看到就不好了。这毕竟不是在森林公园里,有茂盛的草木可以遮挡一切。

我迅速看了看周围,随即跑到了一扇门里。那里面原来是间卫生间,里面的东西简单得很,不过是一个浴缸,一只马桶,一个洗手台。我在浴缸里面放了一小半的温水,跳进去跑着,静静等着身体的蜕变。

唉,蛇蜕皮还只是每年一次呢,算我倒霉,这样的变化每个月都要来一次。

就像人类电视广告里面常听到的一句话:每个月,总有那么几天……

虽然性质完全不同,但我真的是烦透了啊啊啊——

为什么我会这样?!

我泡在温水里,骨头就像是被敲碎了又重新铸合,每一寸的皮肤都像是被剪碎了又重新缝上。我趴在那里不敢出声,牙关紧咬得满口都是血腥味。

仿佛已经过了十年百年那么长,我终于可以动动手脚,放满温水把自己洗个干净。再站起来的时候,就在浴室雾蒙蒙的镜子里看到了一个少年。

一个瘦瘦的,赤裸着身体的少年。

第四章 危机四伏的人类世界

镜中的少年顶多有人类的十三四岁那么大,脸形瘦长,眼窝深陷,皮肤有些暗,脸颊上还有几粒红红的粉刺。再往下看,只见四肢躯干都细细长长的,很无力很虚弱的模样。

我很庆幸,我在因为变成人而失去了锐利的爪子、敏锐的嗅觉还有灵活的四肢的时候,我的眼睛仍然在黑暗中看得见。

我想人类永远不会知道,他们的身体有多脆弱。

我一直都不明白自己究竟是怎样一种存在。我明明是一只果子狸,却每个月都会变成人,而且变成人形的时间越来越长。可是如果说我是一只妖,为什么我根本就没有那些传说中妖怪会有的特殊的能力?

可是如果我不是妖,我又怎么能变成人的样子,还活了那么久?

困惑了许多年之后,我渐渐习惯了不去想这个问题。毕竟在大多数时候,活下去才是第一位的。从前是要不停地躲避山林中的猛兽,现在是要不停地躲避偷猎人,我没有太多的时间可以用来思考。

后腿上的绷带早就被我用嘴扯下来了。再看下去,只见那伤口也随着我变成人而扩大了,变成了小腿上面十来公分长的一道口子。两边的皮肉都翻了起来,狰狞可怖。

我光着脚从浴室走了出去,找到了那个药箱,自己重新把伤口包扎好。做完这些,到处找了找,终于在黑心小白脸睡觉的房间找到一个衣柜,从里面翻了一身衣服出来穿上。

我虽然一直在叫那家伙小白脸,事实上他比我高了不止十五公分。他的衣服穿在我身上,晃晃荡荡的,总不觉得踏实。至于他的鞋子,我得把鞋带绑得死死的,才不至于会在走路的时候就把它们甩掉。

我还找到了他的钱包。从里面抽几张票子出来的时候,顺便瞄了一眼他的身份证。

原来他叫崔叔闻。

这名字倒有那么一点文绉绉的,早个一二百年也可去冒充读书人了。然而这对我来说没有多大意义。人的寿命实在太短,要不了多久他们就都变成一堆白骨——何况这个家伙……神经好像还不太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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