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五同人)大宋小吏 作者:拉棉花糖的兔子(二)【完结】(76)

2019-01-25  作者|标签:拉棉花糖的兔子 穿越时空 美食 七五

  这话呢,谁信谁就是傻子了。

  如今汴京城内拐弯抹角和开封府公厨拉关系的饮食业不知道多少,之所以都是拐弯抹角,当然是忌惮开封府啦,要是敢说从开封府公厨流出来的方子,早被抓去吃牢饭了。

  像这样弯弯绕绕地扯关系,本地人听得多都不信了,但是外地人还是会起几分兴趣的。

  但是博士好像又忘了,眼前这位客人对吃的很挑剔,也很懂。

  客人听了博士的话,非常刻薄地说道:“如果是这样,那开封府公厨恐怕是徒负虚名了。”

  博士:“……”

  其他好多听到了的客人都哈哈大笑起来,一点也没给店里面子。

  一旁的云雁回和郑凌相视一眼,也无奈一笑。

  这家店他们以前没来过,但是也曾经在别的店里遇到过自称和开封府公厨有些什么渊源的人,甚至连在同一个地方进菜的关系都听过,不过他们也都是一笑置之,不可能跟人较真。

  倒是这位客人,一句话把人怼得没话说了。

  这本是一桩小事,云雁回也没往心里去,和郑凌又闲聊了一会儿,就回开封府了。

  ——

  到了次日清早,云雁回打着哈欠去衙门,吃早餐时遇到了公孙策。

  公孙策一副没睡醒的样子,云雁回便问他:“先生,昨晚偷鸡去了吗?”

  公孙策瞪了他一眼,“是今日起太早了。”

  云雁回从善如流,改口道:“早晨捡鸡蛋?”

  公孙策:“……”

  公孙策看了看四下里,叫他附耳过来,小声说道:“早些时候,府尊大人要去上朝,却在房内发现了一柄不知从何处来的钢刀!”

  云雁回倒抽了一口凉气,“什么违法组织这么狗胆包天,居然敢威胁府尊?”

  听到这个,云雁回头一个想法就是觉得像现代给人寄子弹、刀片一样,但是他觉得很不可思议,除了庞太师,还有人有胆威胁包拯?而且即便是庞太师,人家也不玩儿威胁这一套,而是直接下手诶……

  公孙策摇了摇头,“对了一半,那并非是全然的威胁,钢刀附了柬帖,上写了冤,是给人伸冤来的呢。”

  云雁回头皮发麻:“血写的吗?不会又是鬼魂伸冤吧……”

  这么戾气十足的方式,总觉得很可怕啊,难道不给伸冤要索命?

  “墨写的。府尊赶着去上朝,便留待下朝查看,倒是把我叫去勘察了一番……”公孙策幽幽地说着,一副没睡饱的样子,“我还没看出来什么,你待会儿陪我一起再去看看吧。”

  “哦好啊。”云雁回应了,把粥和油条吃完了,就跟公孙策一起去包拯房里看那钢刀。

  云雁回一看,那钢刀也就罢了,寒光凛凛,旁边帖子上的确是四个字,“颜查散冤”,字倒是很有筋骨的样子,也不知颜查散是何人,又冤在何处。

  云雁回仔细看那帖子,听到公孙策在一旁说,“你看,左下角有点污渍,好像是油渍。”

  云雁回定睛一看,果然有一点油渍。

  他歪着脑袋想了一下,忽然把帖子放到鼻子下面嗅。

  公孙策袖手看着,调笑道:“好猎犬。”

  云雁回闻了半天,还真闻出了一丝问题,他认真地对公孙策说道:“不是在外面弄上的。如果不是投这帖子的人是咱们府里的人,那就是此人先在厨房偷吃了我们的秘制酱烧鸭才来的府尊房里……”

  公孙策汗颜,“还真的闻出来了?应该不是我们府里的人,府里的人若是要伸冤直接找老爷便可了,那这人还真是……伸冤饱食两不误啊,心情竟然如此悠闲?”

  何止是悠闲啊,简直是张狂好吗?到厨房吃了一顿,又把刀和字帖放过来,这行为简直狂得没边了,要不然云雁回怎么会觉得不像伸冤,像黑社会威胁呢。

  “更重要的是,咱们府里有巡夜的,虽然昨晚不是展护卫值夜,但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这个人居然连入厨房、府尊房中两大重地,而无人发现,可见功夫了得啊。”云雁回摸着下巴说道,“幸好他只是来偷吃的,他若是来杀人的,人死了我们还发现不了呢。”

  “正是。”公孙策也是深忧这一点,“然则我们不知此人来历,只知道‘颜查散’这个名字,既然他是为颜查散伸冤,想必和颜查散有些干系,若是从颜查散身上查去,也许有些线索。”

  “那怎么找颜查散?”

  “他既然伸冤,肯定会自然出现的。”公孙策背着手道,“等着吧,不出今日应该就能知道颜查散是何方人也。只是还需让展护卫这几日严加巡守。”

  云雁回:“啊,那留刀之人不会再敢来吧?”

  公孙策看了他一眼,“一则,此人是个狂徒,即便我们严守,他也会一闯。二则,即便没旁的事,你怎么确定这贼子不会再来偷吃的呢?”

  云雁回:“……”

  嗯,说得很有道理。

  ……

  果如公孙策所说,不到一天,“颜查散”身份已明。

  包拯下朝之后,回衙门来,刚到门前,就有人扑出来喊冤,自称是那“颜查散”的僮仆,说他主人被告杀人,但其实是清白无辜的。

  包拯一听是颜查散的案子,自然留心了,将僮仆带回府中审问,又叫公孙策来旁听。

  云雁回因听了上集,不想虎头蛇尾,故而也跟来,躲在后堂偷听。

  这才晓得,这个僮仆是从祥符县来的,祥符县是开封府下面的赤县之一,他的主人正是投亲在祥符县的亲戚家中,谁知道忽有一日,有衙役来拿人,说他主人杀了府中娘子的丫鬟,他主人居然还认了,叫他好生不解,因为他们待在一起,主人明明没有杀人。

  这时候的奴婢大多都是雇佣制,还有自由身,同样属于良民,至少法律意义上是这样。即便是父母欠债没钱,也无权把孩子卖成奴婢,否则会受到惩处,抑制了大量奴隶的产生,真正的奴隶是很没有地位的。

  正因此,这个属于良民的丫鬟被杀了,杀人者要偿命。

  然而包拯只管审案,叫人去祥符县拿人,却没有问起昨晚的强人,叫云雁回更加好奇了。

  这主仆两个既然外地人,来开封只有一门亲戚,还诬告了他们,那么那个帮他们的人难道只是一个过路的吃货……啊不,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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