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钟教你人肉搜索 by 素熙/阿素【完结】(4)

2019-05-31  作者|标签:素熙 阿素

  「真的是太邪恶了……」原来跟踪狂的教主是估狗,我现在终于领教了。

  「对吧,安乐椅侦探的好帮手。」

  Q扬起了唇角,显然他对估狗太太的人格有不同的评价。他用滑鼠转着邮局周围的道路。

  下

  Q扬起了唇角,显然他对估狗太太的人格有不同的评价。他用滑鼠转着邮局周围的道路。

  「光是凉面店和面包店,可能还不足以成为关键,但这里还有一则记事辅助我们:『我在附近的站牌搭了公车,赶去火车站和Tony会合。』」

  「凉面店、很近的面包店,以及附近的公车站牌……这三把钥匙,套用到十二家邮局的大锁上,能够开启的门只有一扇。」

  我听着Q诗意的说法,他的手像魔法师一样,拿着魔术棒,点向了其中一家邮局的连结,我屏住了呼吸。

  「后山埤站旁的港三邮局,离捷运站约十分钟脚程,这就是小龚先生工作的地方。」

  我怔怔地看着Google街景地图上的邮局,那是一间很小、小旧的邮局,外观的白色瓷砖已经泛黄了,而就在邮局旁边,孤零零地并列着一家「特制凉面馆」。再往旁边一看,则是一家相当古老的西点面包店。

  远处则是刚好被拍下的公车,正鱼贯地停入不远处的公车站牌。

  「港三邮局……」我说不出话来,强烈的虚幻感袭击着我。

  那种感觉就好像见网友一样,我有时候也会上一些女同的交友版,开始在网路上聊天时,总会觉得对方感觉不错,十分亲切,好像你认识多年的老友一样。

  但真的到了见面那天,实际看到那个女孩的脸,反而就有种疏离感。甚至会想:这真的就是每天晚上和我聊MSN的那个人吗?

  「啊啊,那这样子一来,名字、职业和工作的地方都有了嘛!」

  我发呆发了很久,才从解完谜的冲击中清醒过来,忙按了一下仍坐在电脑前的Q。

  「你就可以去找他罗?只要在邮局上班时间的话,又是内勤,应该不难找吧?」

  我觉得有点兴奋,如果真在那间邮局找到那号人物的话,感觉一定很爽,虽然下一秒可能就会被当成Stalker拖走就是了。

  Q听了我的话,却莫名脸红了一下,他显得比预想中沉寂,没有平常解完谜后的那种舒爽感。「我并没有想去打扰他的生活,最多只是去看一下,这样同时具备理性和感性的人,是怎么样一个人而已。」

  他说着,便彷佛陷入了沉思,不再搭理我了。

  解谜之后过了几天,我很快就忘了这个小小的人肉搜寻游戏,继续和我家闪光游山玩水、翻云覆雨。

  我本来以为解谜过后,Q很快就会对那个部落格失去兴趣,并像涅罗一样开始找寻新的谜面。

  但是令我惊讶的是,Q先生仍旧忠实地追踪部落格,而且感觉更投入了,他几乎整天都滚动着滑鼠,一篇篇Repeat那些恋爱记事。

  我是不知道Q先生到后来有没有去找小龚先生,但从他彷佛和椅子融为一体的身影,还有玄关那副长了灰尘的钥匙看来,应该是没有才对。

  原先这么兴致勃勃,真找到人后又如此消沉。我承认我终究是弄不懂Q先生,这大概是天才和普通的聪明人间无法跨越的那条鸿沟。

  有天我和女友在外头吃完了晚饭,她陪我回ShareHouse。才打开门,就看到Q先生竟然在起居厅里,他微弓着背,用手抓着下颚,眉头皱到都快挤出来了。

  我知道那代表他在思索什么极为难解的问题,例如鸡为什么是生蛋而不是胎生之类的(因为这样就不会有鸡生蛋蛋生鸡的谜题了),忍不住叫了他一声。

  「Q?」

  但他就像没有听到似的,半晌竟忽然回过头去,一股脑地冲向了他的房间。

  「太奇怪了……这太奇怪了!」他一边冲还一边喃喃喊着。

  我和女友对看一眼,女友经常来我家,对于我这位古怪的男性室友也早就习以为常,她摊了一下手,对我点点头,我就追了过去。

  「这不合理啊……这太不合理了……」

  Q背对着我滚着萤幕,兀自喃喃自语着。我忍不住一掌拍在他肩上,发现他还在浏览那个部落格,不禁说:「你还在看那些日记啊?不是已经解完谜了吗?」

  Q摇了摇头,他把部落格转到最新的一篇。我从他身后定睛看去,有一篇还闪着「New」的记事,竟然已经写到一百五十几天了。

  『失恋第一百五十六天,打翻了玉米汤,彷佛天地都失了颜色。』

  「天呀,他到底要写到什么时候啊?」

  我开始同意Q的话了,倒不是觉得失恋难过这么久不正常,而是这个人未免也太有恒心了,恋爱的时候一头热,怀抱着激情把和Tony之间的闪光逐日纪录下来,这我可以理解。但失恋了还可以持之以恒这么久,果然不愧是考上国考的强者。

  「你不觉得奇怪吗……?」

  Q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我女友在起居厅开了电视,自行看起她喜欢的韩剧来,看来我有时间暂时处理我的麻烦室友。

  「哪里奇怪?」

  「奇怪啊……很多东西都很奇怪。老实说那天解出他工作的邮局后我就这么觉得,有什么东西不对劲,和邪神包心菜一样,有个让人一看就浑身不对劲的东西存在于这篇恋爱日志里头……」

  我听他这样说,也不由得在意起来。Q虽然有些地方吹毛求庛了点,但通常不会无的放矢,能让他操心这么久,那这些日志就肯定有什么古怪。

  「到底是哪里不对劲?是最新的这篇吗?」

  「不只是最新的这篇,是整个都不对劲……最新的这篇也是,你看,他说『打翻了玉米浓汤,彷佛天地都失了颜色。』

  我不明所以。

  「有哪里奇怪吗?这人的记事风格都是这个调调啊。」要说为赋新辞强说愁的话好像有点可怜,但有一种故作伤春悲秋的感觉倒是真的。

  「你不觉得很不自然吗?全色盲的人怎么会写『彷佛天地都失了颜色』这种话?」

  我怔了怔,随即张大了口:「啊,你是说色盲……」

  「照理说颜色应该是他们最在意的一件事,就算这种描述方式再怎么通俗,他在写到这句话时,难道不会觉得很不自在吗?不,应该说以他的情况,压根不会在文章上选用这种等于在嘲讽自己的句子。」

  「那到底……是怎么回事?」

  「不只是这一篇,我刚刚翻到前面还有一篇,就是这个:『失恋第三天,对岸的号志灯,宛如流血的单眸。』号志灯怎么会像流血的单眸?」

  「因为是红灯不是吗?红灯有时会有种光渲染出去的感觉,远远看就很像是喷血的眼睛……啊!」

  我忽然了解了。

  「啊……啊啊,是这样吗?因为红灯对吗?因为他根本看不见红灯!」

  「没错!这种即视后把意象随笔记下的文章,我说过往往是最诚实的,如果不是看见了红色,黑白的号志灯再怎么渲染,都不会让人联想到流血。也就是说,记述这个景象的人根本就不是全色盲。」

  「等等,所以说小龚先生根本就不是色盲?」

  我茫然地问,这种推理从一开始就错了的事情也常有。开头走错方向的话,后面的推论经常不可思议地也会往错误的结论靠拢,这就是武断的推理危险的地方。

  「不,我不认为我们的推理有错,至少在色盲这件事上。」

  Q冷静地说,他又滚动起滑鼠。「我本来也是像你想的一样,于是就回去重读了前面一千多篇记事,但同样的情形却完全没出现。」

  这回我真的是毫无头绪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Q先生忽然不说话了,他在电脑桌前坐着,手肘支在桌上,就这样保持这个姿势很久,半晌才忽然开口。

  「你觉得我们要怎么知道第一人称记述者的身分?」

  「欸?」

  「读小说的时候,不是常常会读到以『我』为主角的故事吗?如果是第三人称的话,比如我当主角好了,那么开头就会写『小Q今天精神饱满地起床』,那至少读者们就会知道主角的名字是小Q,但是第一人称的话呢?」

  「唔,看小说里的其他人怎么称呼他吧?」

  我回想了一下最近看过的推理小说。

  「有的小说会在开头就自我介绍啦,像是跟观众说话一样,像是珍?奥斯汀时代的作者不就经常这样吗?会说些各位读者,你或许觉得我怎样怎样,或是各位看官,像我这样一个怎样怎样的人,诸如此类的。」

  「如果主角都没有自我介绍呢?」

  「那就看小说里其他角色怎么称呼他罗,如果是小说的话,主角总会和什么人对话吧?比如我当主角的话,小说里面写到你,就会出现像这种描述:『小Q边挥舞着双手边嚣张地向我说:「X,你快点过来一下!」』如此一来读者就知道我叫X了。」

  「对,这就是问题所在。」

  Q点了点头,好像不怎么在意我在举例中偷表他的事。

  「就拿你的例子来讲,在你写作的故事里,那个『我』的身分,反而不是随着记述者,而是随着记述者以外第三人的反应而变动。」

  「例如在那个故事里,要是你写道:『小Q边优雅地喝着红茶边温文有礼地说:「X,可以麻烦你把书架上那本书拿给我吗?」』那么读者就会认为那个『我』叫X,而如果你这样写:『小Q边优雅地喝着红茶边温文有礼地说:「Y,可以麻烦你把书架上那本书拿给我吗?」』这么一来,读者就会认为那个『我』其实是Y。」

  「这本书一定不是我写的,我认识的Q绝对不会优雅地喝红茶。」

  「这又是另一个记述者主观影响客观的问题了,不过不是今天的主题。现在设想一种状况,如果在上述这个故事里,记述者以外的第三人永远都不叫『我』的名字呢?」

  「还是有其他方法啊,比如『我拣到一张学生证,上面写着「X,21岁」,竟然是我的学生证!』这样也可以辗转地知道『我』的身分。」

  「这就是镜像了,其实第三人的反应也是一种镜像。我的意思是,如果都没有这些镜像出现的时候呢?」

  我摊了摊手,「那的确是很难知道记述者的身分。」

  「所以说,如果在上述的故事里,有一天忽然出现这样的记述:『Q忽然转过头来对我说:「Z啊,我之前那个老是把女友带回家的室友已经搬走了,你可以用她的房间没关系。」』这时候读者才会赫然惊觉,原来现在这个『我』已经不是之前那个『我』了。就像现在,搞不好你已经不是两个礼拜前和我讨论小龚的那个人了。」

  「对不起,我没有打算搬走,我想你也找不到第二个愿意当你室友的好心人。」

  Q笑了起来。好吧,我必须重申我真的是故事一开头那个我。特别声明这种事情实在很奇怪,都是Q这个九弯十八拐的人害的。

  「这个部落格也是一样的,因为从头到尾都是第一人称记述,所以实际上我们并不知道作者的身分,记事里也没有任何Tony称呼那个『我』的条项。」

  这倒是,我回想了一下那几千篇的记事,每次都是『我』说Tony如何如何,但从来没有Tony对他说了什么话的记述。

  Q交扣着双手,把脚跷到膝盖上,说出了令我震惊的话。

  「这也就是说,假如这个部落格的记述者中途换人,我们也无从得知。」

  我瞪大了眼睛。「中途换人?你是说,这个部落格的文章不是一个人所写的?」

  Q点了点头。「正是如此,所以才会出现这种不自然的状况。明明是全色盲的人,却忽然出现了和颜色有关的记述,明明是理性看待一切事情的人,却出现了失恋几百天还在无病**的举动。」

  「等等,所以部落格的作者换人了吗?从什么时候开始?不,应该说作者到底有多少人?」我茫然了。

  「我想应该就是两个人,至于从什么时候开始,应该就是这一篇开始。」

  Q说着,把滑鼠滚到了最上方。萤幕上映出了一切的开端,就是那篇失恋宣言:

  20xx年10月x日

  我,失恋了。

  「啊啊……」我忍不住**出声,「也就是说,从那篇开始以后……」

  「嗯,记事风格通常也就代表着一个人的思路模式,一般来讲很难改变,人就算失恋了也不会因此就换一颗脑袋,我一开始觉得最不自然的地方就在这里,为什么小龚先生会忽然改变分点分项的描写方式?」

  我其实一开始也曾怀疑过,但一来我对部落格之谜没这么热衷,二来我觉得失恋对一个人的打击可大可小,大起来自杀也是常听见的事。就算因此改变一下记事风格,也不是什么太奇怪的事。

  「不是作者『改变』记事风格,而是作者本身『改变』了吗……」

  我喃喃地说着,半晌整个人跳起来。

  「那是谁?后段的作者换成了谁?」

  Q这回表情稍微严肃起来,我觉得他的眉目有几分温柔,也有几分哀伤。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应该就是那个Tony了。」

  「咦咦?」我张大了口,「等等,所以那些失恋记事是Tony写的吗?他和小龚先生分手了,然后跑到小龚的部落格上贴这些文章?」

  「我想应该不是,分手的情侣还给对方自己部落格的帐密,让对方跑进自己的地盘发失恋日记,这怎么想都太有违常理了。」

  「也有可能是Tony盗取了小龚先生的帐密不是吗?可能他由爱生恨,就用骇客技术骇进小龚先生的电脑,然后强占他的部落格,让小龚束手无策啊?」

  我越想越觉得有这种可能,要是Q失恋了搞不好会做这种事。

  「我想那也是不可能的,因为如果Tony真做这种报复行为的话,小龚先生也不可能闷不吭声,这部落格并没有设禁止回应,他至少也会在下面出个声之类的。再者……从小龚这一千多篇记事看来,我不认为那个Tony是幼稚到会做这种事情的人。」

  我点头同意,小龚眼里看出去的Tony,不仅风趣、帅气,还散发着一种成熟男人的气质,经常让人有种作者觉得自己配不上他的感觉。

  「那到底是怎么样?为什么Tony忽然要接写小龚先生的部落格?」

  Q忽然低下头来,把下颚支在他折弯的手背上。

  「我想,应该是因为……原来的记述者已经不在了的关系。」

  我怔住了。

  「不在了……什么意思?」

  Q微闭了一下眼睛。

  「就是字面的意思,不在了,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小龚先生他已经死了。」

  「啊……」

  我整个人彷佛清醒过来,那几百篇的失恋记事在我脑海里闪过,遗失、消灭、抛弃、衰老、死亡……这些哀伤的意象忽然变得鲜明起来。原来他并不是为赋新辞强说愁,而是真的在哀悼,哀悼自己**的永诀。

  『我,失恋了。』,我想起最开头的那句话,感觉胃扭曲成了一团。

  「死了……为什么会死?是病死吗?」

  Q先生慢慢张开了眼睛,看着无焦聚的一方。

  「以下的事情全都是我的猜测。不过也不是胡乱猜的,我想,小龚先生应该是死于意外,而且是极突然、事前全无迹象的那种。」

  「意外……?」

  「嗯,如果像你说的,他是病死的话,那无论他再怎么掩藏,之前的记事一定都会有迹象。去医院看病什么的、或是和家人诀别什么的,但是这些在文章里都找不到。而且你看失恋前一天的记述,作者和Tony还开开心心地去听音乐会表演呢。」

  Q长长吐了口气。

  「至于什么意外,这也是我的猜测,恐怕是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

  「嗯,就是我刚刚举的那则记事,失恋第三天的时候,Tony不是这样写吗:对岸的号志灯,宛如流血的单眸。觉得红灯像流血的眼睛不是不可能,但终究有点罕见,为什么Tony一看见红灯,就会想到流血呢?」

  「虽然这也有可能是Tony思路独特,但我猜更大的可能是,他有认识的人曾经在车祸中受伤,或甚至丧生,所以当他一看到同样的号志时,不知不觉就会联想到血。」

  「啊啊……」我说不出话来。

  「至于发生事故的原因,我想可能也和他的全色盲有关。其实现行的交通号志,对色盲而言其实是极为危险的,我们的红绿灯经常不只红绿黄三种颜色,还有左转灯、右转灯,有时直排有时横排。」

  Q难掩几分感慨地说着。

  「色盲的人大多凭位置去推测号志可能的颜色,但遇到那种号志排列过于复杂的情形,或是有些私人停车场的号志不照规矩排列的情形,就很难正确判断出现在亮的是哪一个颜色的灯在闪。」

  「所以Tony先生才经常说要载他。」

  我回想着记事,经常出现:『Tony说要载我,但我拒绝他了』、『Tony为了我不坐他车的事,和我吵了一架。』之类的记述。

  「对,Tony知道以**的状况,一个人在不熟悉的路段走很容易出事。但是正如我们之前推理的,小龚出于自尊心,可能有一部分也是色盲的自卑感,不太愿意坐另外一个男人开的车,所以一直不愿意接受Tony的好意……最后导致这样的结果。

  我忽然极为感叹,没想到事情会是这样子。虽然我不认识那个小龚先生,但这些日子浏览他的部落格,和Q一层层推理下来,我竟也有一种认识他很久的感觉,好像我们和他是老朋友一样。

  没想到这位老朋友还没有见着,就已经天人永隔了。

  「我想……这个Tony一定极为自责,为什么不载他回家就好、为什么自己不能多坚持一点,所以他才像这样,连续数百天地纪录下小龚死亡后的心情,以做为宣泄。」

  「他怎么会知道小龚部落格的密码?」

  「我想他们**之间一定有什么默契,这个部落格又是为了Tony而设的,说不定Tony平常就有偷偷在看了,猜得出密码也不是什么意外的事。」

  Q沉静地说。

  「他为了让部落格不要间断,营造出小龚还活着的样子,所以还刻意模仿了小龚的笔法,他知道小龚是色盲,所以模仿的记事中也刻意避免出现颜色。但是他终究还是活在彩色世界的人,所以某些地方还是露馅了。」

  我闭上了眼睛,在脑海里最后一次描摹那两个人的形象:二十五岁、在邮局工作的公务员,足不出户、理性而安静,世界只有黑与白的男人。遇上了幽默而感性、性格阳光,总是开着跑车、对**无微不至,世界满溢着色彩的型男。

  黑白的世界与彩色的世界,交融成一千两百多篇色彩斑斓的纪录,美不胜收。

  Rest in Peace,小龚先生。我在心底默默地说。

  「我想他……搞不好也在等着有人阻止他也说不一定,所以才会这样一直不断地、彷佛要向谁诉说地写下去,他无法相信小龚就这么死了,所以说他只是失恋了。失恋了就还有转机,还可能重新找回属于他的恋情。」

  Q说了不像他会说的、极为感性的结语,然后闭上了眼睛。

  「以上,就是部落格失恋记事之谜的解答。」

  不知道为什么,以前和Q一起解各种谜,当获知最后的谜面时,总有一种通体舒畅的感觉,彷佛堵塞的毛细孔一瞬间通了那样。

  但只有这一次,听见Q久违的解答宣言,我竟觉得胸口有股块垒,沉甸甸的瘀积在那,就连女友温柔的软语,也无法化解那种抑郁。

  Q不再看那个部落格了,也不再坐在电脑前,他仍然偶尔去大学里上他喜欢的课,其他时间就宅在他的书堆里。

  但我发现他出门的次数变频繁了,以往每次回家都看得见的身影,现在我提早回来ShareHouse,还会发现灯全是暗的,Q先生不知道到哪里去了。

  有次我心血来潮,用Q先生的电脑进那个部落格,才发现部落格竟然停止更新了。长达三年半的日记,停在失恋第一百五十六天那篇,日期是20xx年5月1日,正是Q破解整个部落格之谜的那天。

  有天Q晚归时,我们一起吃晚饭,他忽然抬头说:

  「那个部落格的密码,是用Tony先生的出生年月日。」

  他说完这句话,就低下头继续吃便当,竟没有任何后续的推理与解释。我一阵错愕,同时心里也隐隐约约有了个底。

  又过了几个月,我在估狗上搜寻我和女友暑假出游要住的民宿时,资讯串里又跳出了那个部落格。

  出于怀念,我移动滑鼠,点开那些久违的日志。却意外地发现他又更新了,但更新只有一篇,还是前几天的事。

  记事的内容非常简单,只有短短四个字。

  20xx年8月x日

  我恋爱了。

  我呆呆地看着那几个字几秒,然后不由自主地笑了。

  这则记事的作者是谁呢?谁恋爱了?又是和谁呢?

  我没Q这么厉害,无法从那四个字推断出来。

  但我注意到Q最近越来越会打扮自己了,虽然整体来讲还是那副颓废样,但他在某天去理了头发,还把胡子细心地剔干净了,衣服也不再是那一千零一套,连球鞋也去买了新的。Q本来就算是个帅哥了,最近的他颇令我这个好友耳目一新。

  「喂,你有没有看到我的发胶?」

  这时Q在客厅喊我,他好像要出门的样子。

  「发胶?你什么时候买过发胶了?」

  「有啊,就上次那条……啊,算了!来不及了,我得出门了,我晚饭不回来吃,不用帮我买便当没关系。」

  我听着Q匆匆忙忙拿钥匙关门的声音,再望向部落格那则最新记事。

  『我恋爱了。』

  嘛,算了,也不急在一时。

  反正总有一天,Q也会为我解开这个小小的谜吧!

  ——正文完——

  番外:第一次玩海龟汤就上手

  大家玩过海龟汤吗?

  第一次接触到海龟汤(TurtleSoup)这种游戏,是我的T女友A教给我的。海龟汤其实是一种叫做「水平思考拼图」的游戏,光是这样讲,各位一定还是一头雾水,就举A第一次给我玩的汤为例好了。

  她给我玩的是最普遍的那个汤,叫「湖中无水草」。

  汤面是「一名男子在湖边看到一个上面写着『湖中无水草』的告示牌,回家之后就自杀了,请问为什么。」而想知道故事背后的原因,也就是俗称的「汤底」,就要经由不断地询问出题者,才能找到真正的答案。

  但说是询问,问题的型态却是受限制的,参与者只能询问出题者非黑即白的问题,也就是所谓的「Yes/No Question」。

  你不能问出题者:「湖边除了告示牌,还有什么其他的东西?」而只能问出题者:「湖边还有其他的东西吗?」

  两个问题听起来类似,其实天差地远,前者出题者可以告诉你:「湖边除了告示牌,还有A、B、C、D……」

  但后者他只能回答你:「湖边有其他东西。」至于是什么东西,你还得自己想办法问出来。

  这样的游戏极度考验想像力,而事实证明我是个极度缺乏想像力的人。第一次和女友玩的时候足足花了三十分钟,问到A子都笑着引导起我来。

  后来我知道了汤底后,才知道自己拐了多大一个弯。这碗汤的汤底是「因为当年男子的女友在湖底溺水,男子跳下湖去救,摸到了女友的头发,但却误认那些头发是水草,因此没有把女友救上来,导致女友淹死在湖底,因而发现真相后羞愧自杀。」

  但我在玩的时候,却觉得他一定是在湖边发生了什么让他绝望的事。我甚至猜想湖中无水草会不会是一个谜语,比如男子的**在信上写了什么「见水草如见我」,「我们在没有水草的地方相会吧!」之类的遗言,所以男子才会自杀。

  这种游戏就是这样,一但方向偏离,问的问题就会越来越远。

  A说有些海龟汤,在Yes/No之外,容许「这个问题不是重点(Not important)」这种答案,如此可以阻止参与者将答案越带越远。

  但正统的海龟汤其实是不能这样答的,因为问题是否重要,必须凭藉参与者自己的思考与推理,而不是由出题者告诉我们。

  「这根本就强人所难嘛!」

  我向A抗议,我和她玩到最后,往往都变成A对我循循善诱,半暗示半回答地将我引导向最后的答案。

  A是一个很聪明的人,我从开始和她交往就这么觉得。她平常很喜欢看一些推理小说,还有日剧里的刑侦推理,有时看得入迷,还会用笔记下故事里的细节,画成表格之类的东西,然后煞有其事地分析。

  像我就完全无法理解她的行为,我也不喜欢看推理剧,只要她不在的时候,我总是把电视转到韩剧,动脑这类事情完全不适合我。

  但大概是所谓近朱者斥,和A玩这种小游戏玩久了,我也渐渐有一点喜欢起这类动脑的游戏,除了海龟汤,有时也会陪A一起玩玩乙案侦查之类的活动。

  有一次,A说要带我去见她的新室友。

  她最近搬了新家,搬进一间ShareHouse,里头因为某种原因,除了她那个新室友外,其他人都搬走了。

  初次见面,我就吓了一跳,不单是A和男人同租一间屋子这件事,这个男人非常奇怪,他有着一张帅脸,但头发像是很多年没洗一样,乱糟糟地散在脸颊旁。明明是第一次和女生见面,竟然只穿了件榇衫,以一个婆的眼光看来,真的是浪费了他那张脸。

  A介绍他叫作Q,我们聊了一下天,叫了披萨和可乐当晚餐,在等披萨来的时间中,A就说想玩海龟汤。

  「海龟汤?」颓废的男人不解地问。

  「就是TurtleSoup啊,你有在逛PTT吧,我之前明明有叫你去看。」A说。

  「喔,那个啊,我只看了一下规则。」Q先生懒洋洋地说。

  「那个东西你一定会有兴趣,那可是结合了推理和想像力的游戏。」

  「推理本来就需要想像力。」

  「总而言之现在刚好有三个人,你就和我女友比个赛怎么样?」

  A兴冲冲地问,Q先生好像没有反对的意思,稍微点了一下头。

  我觉得紧张起来。「请、请多指教。」

  A先出了一个简单的题目,那好像是经典题库的题目之一,但我还没有玩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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