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钟教你人肉搜索 by 素熙/阿素【完结】(2)

2019-05-31  作者|标签:素熙 阿素


  会开始注意那个人的部落格,是因为室友Q的关系。

  我的室友Q是个非常喜欢思考的人,做什么事情,哪怕是日常生活的小事都好,Q都可以用缜密的逻辑加以推理。

  例如把筷子伸出去夹菜时,Q会思考往右还是往左比较有利于迅速夹到想要的菜。

  例如带他那只腊肠狗出去溜时,Q会先上网查询家附近的地理环境,以规划出一条对狗最有运动效果、又不会妨碍到住居安宁的路线。又例如我带女朋友回我们合租的屋子前,Q会慎重地检讨房间的摆设,并设计出最容易让女孩子产生浪漫情怀的空间。

  有时候我觉得Q这样活着有点累,这大概也是Q活了二十二年交不到女友的原因之一,但Q先生总是乐此不疲。

  但Q最近,把全副精力都放在思考一件事情上,就是那个部落格。

  那并不是个多热门的部落格,开始只是他想找捷运附近适合聚餐的店家,于是就在Google上打了「捷运 聚餐 热门店家」几个关键字。

  但估狗就是这种个性,永远都会找一些八杆子打不着关系的垃圾资讯给你。

  因为那个网志里刚好有一句话是:『有时和同学聚餐时聊起往事,以前系上热门的科目、学校附近的店家等等,都会有种恍若隔世的感觉。上次我坐捷运……』于是我就不慎用了Q先失的电脑误点了进去。

  那真的是一个很冷清的部落格,扣掉作者,每篇文章大概只有十五六个人点阅。内容也很平凡,就是关于一个人的恋爱故事。

  部落格的主人似乎交了个男朋友,她和那个男友交往了三年,这位小姐就把和男友相处的点点滴滴,以一天一篇的方式,全数写成网志放到网路上。

  网志主大概觉得这种私人部落格不会有人看,就算不小点到也不会多留,所以连和男友一些私密情事也都写了上去,包括滚床单的经过。

  但事实证明网路无远弗届,而且无所事事的浏览者居多,像我和Q先生就是一个。

  真正让我对部落格感兴趣的倒不是炒饭过程,而是部落格主人纪述事情的风格。这个作者非常神奇,他可以用分点分项的方式纪录任何事情。

  例如某年某月某日,作者写到他和男友两个人上街买衣服。一开始是日期,然后作者下了标题:「和Tony上街购物」而后下面就开始条列:

  『一、今天天气很好,出大太阳。』

  『二、Tony今天穿了件贴身的衬衫,还戴了太阳眼镜,非常帅气。』

  『三、Tony陪我去海边,天空好干净,一片云也没有。』

  『四、中午在附近的蛋包饭连锁店随便吃吃,两人总共付了新台币985元。』

  『五、Tony在墙边偷吻我,我很害羞。』

  『六、九点的时候Tony送我到家门口,他一路目送我上楼梯。』

  『七、Tony忽然出现在门口,我吓了一跳。』

  『八、Tony他……』

  诸如此类的写作方式,我看得是啧啧称奇,特别是这种条列式的写作,遇上炒饭的情节时,就会变得很微妙。

  『一、Tony洗了澡,边擦着头发边走出浴室。』

  『二、Tony站在床边:(1)脱了上衣(2)脱下裤子(3)脱下了内裤(4)用脚将他们全都踢到一边去。』

  『三、Tony跨上了我的床,在我的床上:(1)压到我身上(2)低头亲吻我的唇(3)用唇扫过我的脖子(4)把唇停在我的胸口(5)咬住我的乳头。』

  『四、我**了一声。』

  『五、Tony把手伸到我的大腿间:(1)扯下我的里裤(2)抚摸我的大腿内侧(3)往我的体内探索……』

  我看得固然津津有味,Q先生则比我表现出更大的兴趣,他每天固定都会坐在电脑前,平常他是不太上网的人,但为了追踪那个人的网志,Q现在晚上都会准时开电脑。

  这让我十分稀奇,Q平常就算对什么东西表现出特别热衷,等他研究完了、思考通了之后,这样东西马上就会被他丢一边去。

  像这样长期地专注于一件事物,从我认识Q以来还是第一次,不知道这个部落格有什么令他思考不透的事,我还真想问他。

  部落格上的日记持续了很久,这个格主和Tony还真是打得火热,每天都可以列出几十条项,让不缺女友的我也羡慕起Tony来,有一个如此热情的女朋友。

  但有一天,那个部落格的记事忽然变了。

  那是某月的某日,我和Q一起守在电脑前,看着部落格上贴出简单到可以说是惊悚的讯息。

  20xx年10月x日

  我,失恋了。

  而接下来几天,部落格的主人仍然继续更新,但记事风格忽然变了,以那篇失恋宣言开始,开始出现这样的文章:

  『失恋第一天,为自己泡了一杯咖啡,坐在窗前看着雨景。』

  而且还不只一天,接下来数日都是如此。

  『失恋第二天,在便利商店买了三个便当,窝在房间里当三餐吃。』

  『失恋第三天,对岸的号志灯,宛如流血的单眸。』

  『失恋第四天,试着在人行道未干的水泥上留下自己的足迹。』

  『失恋第五天,邻居养了十五年的狗死了,在窗口挂一副风铃为他哀悼。』

  这样的失恋记事持续了一段时间,我看了大约一礼拜,就失去兴趣了。主要是这些记事都短短的,不如之前分点分项的日记那么有趣。我把我的电脑抛到一边,和我的新女友关门胡混,过几天就忘记这件事情了。

  但令我惊讶的是我的室友Q,他并没有放弃那个部落格,反而更热衷了。每次下课回家,Q就像是急着撇条的狗一样,放下包包就冲进房间里,打开电脑看更新。

  我本来以为部落格主有什么特别的文章,还特地打开电脑又窥探了一下,但是没有,仍是那些索然无味的短语。不过就是个失恋女人无聊的**罢了,我不懂为何Q如此感兴趣,大概和他没有谈过恋爱有关吧,我只好这么想。

  但过了一阵子,我在房间里念书,却看见Q从他房里跑出来,在起居室里打转。

  「太奇怪了,这真是太奇怪了……!」

  Q边打转边说着,我们住的是ShareHouse,但其他室友都因各种不同的原因搬离这里,所以这儿等于是我和Q先生的城池一样。

  「什么东西奇怪?」

  我问他,想说他是不是开始思考为何黏鼠胶可以黏住蟑螂之类。

  「太奇怪了,这件事整个都很奇怪……」

  Q一边说,一边掉头又冲回电脑前,弯身动着滑鼠。我感到好奇,跟在他身后进了他的房间,却见他萤幕上仍是那个部落格。

  我看着Q先生滚过滑鼠,那个部落格仍然持续揭载着,格式还是一样,而且不知不觉间,竟然已经更新到一百四十几篇。

  『失恋第一百四十五天,钥匙不小心掉进了马桶,眼睁睁地看着他冲走。』

  『失恋第一百四十六天,窗台的铃兰枯萎了,在公园替他做了个坟。』

  『失恋第一百四十七天,常去的咖啡馆倒了。』

  『失恋第一百四十八天……』

  我快速浏览着,这些记事确实是千篇一律,但我多少可以读得出来,每一则记事背后,都隐藏着部落格主人深沉的寂寞与哀伤。虽说是生活中的锁事,作者纪录的却不脱那几个意象:遗失、消灭、抛弃、衰老、死亡……大柢是这一类的资讯。

  我大概可以理解部落格主人的想法,但这种记事法说透了也就平凡无奇,我在大学里修的文学展演和剖析,教得都比这个深。我还是不懂Q为何如此兴致昂然。

  「你不觉得奇怪吗?」Q先生持续着他的提问,我谨慎地看着他。

  「哪里奇怪?」

  「从失恋那一篇开始,到现在已经一百四十几天了。」

  Q先生搔着额发,在床边坐了下来。其实平心而论,Q的外表倒真算得上是个优质帅哥,如果我喜欢的是男人的话,搞不好会跟他日久生情也说不一定。

  「一百四十几天就一百四十几天,有什么好奇怪的?」我问。

  「就是这点奇怪啊!就算是罐装可乐,保存期限也只有一百五十天。」

  「我不认为这件事和罐装可乐的保存期限有逻辑上的关联性。」

  「我的意思是,这时间实在是太长了。」

  Q叹了口气,用手揉了揉太阳穴。我感觉这个疑惑一定困扰了他很多天,因为他眼楮下都是黑眼圈。

  「不过就是失恋而已不是吗?照理说,像他这样理性到可以把交往的经过逐条纪录的人,应该一礼拜就想开了,持续这么久,还处在失恋的情绪里,这一点道理也没有。」

  我怔了怔。「这很难说,每个人失恋的复苏期不同。」这倒是经验谈。

  「但是一百四十几天也不合理啊,这么长的时间,都可以环游世界一圈了,美少女梦工厂五的女儿也可以养上十个了。」

  Q又捂住了脸。「不合理,这完全不合理。为什么她要伤心那么久?」

  我实在不懂Q的逻辑回路,他从床上跳起来,在房间里走来走去,以往我自诩脑子还不错,虽然Q先生经常不可理喻,但对于他打转的点,我多少都可以理解一二。但只有这一次,我实在不明白他为什么对这个部落格主人如此执着。

  「我决定了。」

  Q忽然停下脚步,在房间中央站直了身。

  「决定什么?」

  「我要找出这个部落格作者来。」Q先生语出惊人,他坐回电脑前,把部落格的视窗开到全萤幕,「我要找出他来,然后弄清楚她为什么会难过这么久。」

  我有些吃惊。「找出她来?怎么找?」

  Q回头看了我一眼,唇角露出神秘的微笑。

  「很多方法,常上网的人在网路上遗留的资讯,比想像中还要多,何况这个部落格写了整整三年,几篇千的资讯,再加上一点简单的推理,找出这个人的真实身分并不难。」

  我学着Q坐在他的床上,交扣着十指。

  「你别乱来啊,到时候人家女生认为你是跟踪狂怎么办?」应该说已经是了。

  「等等,这就是我们要推理的第一项。」

  Q似乎也来了兴致,他用滑鼠滚着萤幕,我们之间常用这种游戏打发时间,事实上他这种喜欢乱思考的性格,搞不好我要负一半责任。

  过去我经常拿一些像是数独或是逻辑小游戏的东西怂恿他玩,或是找本推理小说,我们各自看过前面后,说出自己的分析,最后再比赛谁的推理最接近真正的结局。无聊的冬夜里,我们还会互玩海龟汤渡过漫漫长夜。

  「为什么你认为他是女人?」Q提了第一个问题。

  「咦?因为她有男朋友不是吗?」

  Q看了我一眼。「这真不像你会说的话耶,有男朋友就一定是女性吗?」

  我怔了怔,随即明白Q的意思,不禁张大了嘴巴。

  「你的意思是……她……『他』和我一样,是同性恋?」

  Q点点头。

  「部落格的文章全是以第一人称描述,站在作者的角度纪署,通常会产生一个很大的盲点,那就是我们无法看见作者本身的真貌。第一人称文章中的『我』,往往是整篇文章最大的谜面。」

  我明白他的意思,在某些推理作品里,会利用这样的盲点,设计成叙述性诡计。Q又继续说。

  「就像如果你把自己的事情写成日记,很多读者看见你写什么『每天和女友打得火热』、『我女友今天超正』之类的描述,多半就会不假思索地把你归类为男性。这是典型的异性恋思路模组,再加上你的个性,也容易让你的记事变得比较阳性。」

  这倒是真的,我想我潜意识里一直希望自己成为男人,所以讲话也好、行为举止也好,多少都有点男孩子气。就算实际上没有,因为我潜在的**,我在写成纪录时,也会不由自主地将我的形象塑造为偏向男性。

  不过我不会把和女友打的火热这种事放上网,我女友很害羞的,我要先声明。

  「所以他是……男的?你有什么证据?」我问

  「嗯,证据是有一些,不过最多的是直觉,」

  Q举起一只手指,「比如说,部落格里虽然常说两人一起出去玩,但是却很少提到像百货公司、逛街之类的活动,虽然不排除也有不爱打扮也能交到男朋友的异性恋女人,但我认为他们的活动总体来讲比较偏阳性。」

  「嗯,说的也是。」

  我看着网路上滚动的卷轴。

  「里面还有一则,我印象还满深刻的,说到两个人去看电影,坐在最后一排,所以差点被墙上掉下来的什么东西砸到。那部电影是3D的,那天又不是假日,电影院没有满席,为什么要特意选最后一排,我当时就觉得很怪。」

  「现在想起来,应该是害怕两个男人在电影院做出亲密举止,会引人侧目,所以才选最后一排坐吧?而且他们一定习惯坐最后一排,只是因为这次是坐最后一排才会发生的事故,『坐最后一排』这个资讯,才从被掩埋的习惯中浮现出来。」

  「不错,给你八分。」Q边听边说。

  「才八分,满分几分?」我笑着抗议。

  「满分六十分。除了这个以外,每次作者遇到**场景,虽然前戏什么的都钜细靡疑,分点分项写得像申论题一样,但是遇到关键系步骤却反而含糊跳过。」

  Q先生说:「我本来猜他是不是害羞,但总觉得这个推断有违和感,要是这么容易害羞的话,根本不会把这些事放上网。后来仔细去读,才发现他潜意识里,说不定对于男性与男系的性交有根本上的排拒,所以才避免提及任何关于男性性器官的描述。」

  「十五分。」

  「满分几分?」

  「满分八十分。所以说他是被自己的同性伴侣甩了?还是他甩了他的男朋友?」

  「这点还不知道,感觉他是个非常理性的人,这也是我觉得他是男人的原因之一。」

  「这是性别歧见吧,刚刚才说我有异性恋迷思的。」我不满地嘟着嘴说。

  「男人跟女人的思维方式本来就不一样,这是有脑科学研究证明的,只是我没说有优劣的分别,理性思维未必就比较优秀,有时候反而容易被逻辑和成见所囿,女人的脑创造性和弹性都很高,这点从你身上就看得出来。」

  「承蒙厚爱。」

  「哪里哪里。」

  「那么,要怎么找出他的真实身分来?」我问。这一来我倒真的来了兴致,前一阵子PTT还是其他网际网路上流行所谓「人肉搜索」,不过那是倚靠多数人的力量,毕竟人活过必留下痕迹,根据六度分离理论要连线到某个人身上并不困难。

  但是只靠一个部落格,只靠我和Q两个宅男宅女,那就很有挑战性。

  顺带一提,Q真的是生理男性,这里并没有任何诡计。

  「这个部落格写了整整三年,文章加起来共又一千两百四十三篇……」

  「一千两百四十四篇了,他刚刚又PO了一篇。」

  Q看着萤幕说,我忙凑过去看,果然部落格上又多了篇标着「New」的文章。

  『失恋第一百四十九天,捷运跑了,我追不上。』

  「看起来他应该是个上班族?」

  我首先发难。Q点了点头,

  「不管是不是上班族,至少最明显的,他应该是个倚赖大众运输工具的通勤族。」

  「嗯,部落格里满布着大众运输工具,捷运是最常出现的,然后也有公车。但是计程车、摩托车或男友便车之类的东西却一篇也没看见。」我思索着说。

  「这也可以推断出他住的地点。」Q忽然说。

  「啊,捷运是吗?不是台北就是高雄?」我击掌。

  台湾的Subway有个别出心裁的译名,叫作「捷运」。我是不知道这个翻译是否独步全球,只是自己说自己很快的交通工具,这在世界各地都很少见就是了。

  「没错,高雄捷运通车在2008年的3月,但高雄捷运悠游卡的启用,是在2010年的4月,但你看这里的记事,作者在2009年5月有一则写着:『七、悠游卡掉了,还好有人捡到站务室。』表示他在高捷启用悠游卡前,就利用这种卡片通勤了。」

  「所以他是台北人,或至少长期居住在台北。」我点头。

  「对,再来,为什么他只用大众运输工具,却不使用任何私人交通工具呢?」

  「应该是因为他没有?」我问。

  「为什么会没有?男人到二十几还没有自己交通工具的并不常见耶。」

  「你又知道他二十几岁了?」

  「这边,20xx年6月的记事,说到Tony陪他去邮局办国民年金自动转帐。」

  台湾的国民一到25岁,在没有其他社会保险的状况下,就会被政府强制勒索国民年金,到了六十岁再像领保险金那样领回来。不过很多人宁可不缴就是了。

  「啊,国民年金,二十五岁……」我恍然大悟,「但也有可能是过了一阵子才去办自动转帐不是吗?所以他也有可能已经离二十五岁很远了。」

  「嗯,这也有可能,可是我觉得这个作者不太喜欢出门的样子,除了必要的上班或上课之类的,他不是喜欢到外头和人交通的角色。所以应该无法忍受好几年每次都得外出缴费这种事,所以所想他应该是一有这种需求就去办了。」

  「二十五岁以上的男人,不喜欢出门,然后爱搭大众运输工具吗……」我感觉脑海里的形象逐渐形塑、鲜明起来。

  「然后回到之前的问题,为什么他这么爱搭大众运输工具?」

  「不开车我可以理解,因为二十五岁的确不太买得起车,但摩托车也没有,的确是有一点罕见……啊,会不会是他觉得男友有车了,没必要自己再买摩托车?」

  记事里经常会有『Tony开车来找我』、『Tony一个人开车去公司』,所以可以简单地判断他的男友是有车的。

  「但是这样的话,他应该会让Tony经常载他才对,他连去和Tony约会,都是自己搭捷运去的,这对没有车而伴侣有车的人而言实在很不寻常。」

  我沉默下来,这的确是。

  「我猜……这只是猜测,从他对**的描述里,尽可能避免对男性性器官的描述看来,日常生活也同样如此,他很不喜欢意识到他的伴侣是男人这件事。其实由男性掌握方向盘,或是摩托车车头,这在社会上是一种潜在的权力象征。」

  「啊啊,拜托不要再跟我绕那套权力关系理论,我头会痛。」我挥了挥手。

  Q笑了起来。

  「你必需承认这对推断某些人的心理很有帮助,我想他一定很不喜欢被载,被载会让他觉得自己不像个男人,或是强烈意识到对方是男人,两样都不是作者乐见的。」

  我摊了摊手。「就当是这样好了,那他为什么自己不买摩托车?」

  「这个嘛,有几种可能,我们一个一个穷举然后再删去好了。」

  推理说穿了就是一种穷举的功夫,这点还是我教给Q的。穷举听起来简单,但其实是整个推理过程中最困难的程序,因为世事复杂,同样一个结果,导致这个结果的原因却可能千奇百怪。

  比如一颗放在厨房里的苹果,有一天忽然不见了。

  你光是坐着乾想,就能想出至少三种原因:(1)被室友吃掉了(2)被你自己丢掉却忘记了(3)被人撞倒之后滚到橱柜下了。但你会发现永远有第四种原因,而那往往就是正确答案:(4)被偶然来访的阿姨当作哄小朋友的玩具拿走了。

  有一些穷举的条项简单地就能被删除,例如上例的(3),你只需弯下腰看看橱柜底下,就能知道你的推理正不正确。但有些却很难被排斥,例如上例的(2),关于记忆的推论永远是最难验证的。有些则需要一定的调查,例如上例的(1)。

  「第一种可能,他买不起摩托车。」Q举起第一根手指。

  「可是他买得起小单眼相机,」我指着某一天的记事,「Sony Nex5配单眼变焦镜头耶!那一支至少要23K以上,那篇记事的日期还是在月底。」

  「这很难说,每个人用钱的价值观不同,有人宁可把薪水拿去买模型,也不愿意挪一毛出来打理一下自己的头发。」

  「你在说我吗?我的头发好得很好吗?」我抓了抓自己像被狗啃的短发。

  「总之,你的例子不能当作删去这个穷举条项的理由,记事里有更好的线索。」

  我实在不愿向Q认输,只好凝着眉思索,Q大概是看我想得太认真,就笑起来。

  「也不是什么太难的线索,这里,20xx年的8月有则记事,他替一个女性朋友出了去加拿大的机票钱,为了协助她逃离家里,结果被Tony知道,Tony就吃醋了。」

  「可是这也有可能像你说的,价值观不同啊?」

  Q摇了摇头。

  「这件事和前面你说的单眼相机不同,购买摩托车和购买相机一样,都是可以长期计划、储蓄的,只要作者心里觉得对相机的需求比机车迫切,他就会先存钱买相机。」

  「但是这则记事不同,女同学逃家事出突然,不可能让作者慢慢存,也就是说,这是个随时可以拿出四五万存款的男人。」

  「好吧,所以结论一样,他并不是买不起机车。还有什么可能?」

  「第二个可能,他不想骑机车。」Q举起了第二根手指。

  「为什么不想骑?啊,觉得骑机车不舒服,或是……危险?」

  我想起我有个女性同学,因为她妈妈看了太多报纸上的机车车祸,所以严禁她在台北市骑机车。因为机车出了一次事,从此吓得不敢再骑的人也所在多有。

  「我想应该不是,因为长期搭乘大众运输工具,他多少也觉得有点不便,所以像20xx年1月、20xx年2月这里都各有一则抱怨,」

  Q又指着萤幕。

  「你看,这里写着:『五、公车误点所以迟到了,要是开车就不会这样了。』还有这里:『二、路上大塞车!要是骑摩托车多好,就可以钻车阵的间隙走。』」

  「嗯,怎么看都不像是对机车有阴影的人。」我点头。

  「这么一来,就只剩下一种可能:他无法骑机车。」

  「无法骑机车?」我一怔。

  「不只机车,显然他好像也很渴望开车,虽然渴望,也有那个钱,却迟迟没有去买车和开车,那么怎么想都只有这种可能。」

  「可是无法骑机车是什么意思?他路考没过吗?」

  我想起那个惨无人道的七秒十五公尺直线前进,据说很多人死在这一关。

  「不是这个意思,机车路考再怎么难,以台湾的水准最多两三次就可以熬过。」

  「啊,难道是这样……」我的脑子里灵光一闪,几乎要从床边跳起来。

  「你该不会要说,他身有残疾吧?」

  我的脑子对于作者的形象又重新排列组合起来,我想像一个男人,二十五六岁,足不出户,有点小财产,然后坐着轮椅,凭着雨景,在窗前照顾铃兰花的景象。

  「不是你想像的那样,」

  Q好像可以具现出我的想像似地,忙说:「你看这里,他还和Tony一起去淡水骑脚踏车呢!而且脚不方便的人,每天搭大众运输工具通勤,捷运也就罢了,公车那简直就是酷刑,我想他应该至少是四肢健全的人。」

  我真的怔住了。

  「那他残疾在哪里?哑巴?聋子?啊……眼睛吗?你是指眼睛吗?」

  我站了起来,「难道说他瞎了,不,是弱视?」

  「我不认为弱视的人会若无其事地坐在电影院最后一排。」

  「那到底是怎样?」我困惑地皱起眉头,在房间里踱步,半晌才渐渐抬起头。

  「啊,啊啊!我知道了,Q!我知道你的意思了。你想说他是色盲对吗?全色盲?啊,红绿色盲就不能考驾照了。」

  Q点了点头。

  「对,我是这样想的,而且我觉得他应该是全色盲,因为全部落格一千二百四十四篇记事里,没有一篇有提及颜色。」

  我呆住了,忙抢到电脑前,快速浏览了一次所有的记事。大概是因为分条项纪述的关系,感性的氛围本来就少,我发现他即使描写天空,也只说『天空很干净』、『天空里一片云也没有』,而从没说过『天空好蓝』之类的话。

  我脑海里的作者图谱再一次重绘:男人、二十五岁,足不出户,他的眼睛看出去,只有黑色与白色,他活在非黑即白的世界里。

  「啊,这么说来,我记得20xx年有一则记事……」我飞快地滚着卷轴,「好像是12月的,有了,『十二、Tony找我去看朋友的画展,我拒绝了。』他没有说明任何拒绝的理由,我当时就觉得很怪。现在想想,他如果去看画展一定很尴尬。」

  「对啊,要是Tony的朋友要他评论什么那就糟了。」

  Q似乎有点忧郁,但我不知道他忧郁的原因。

  「知道作者是色盲之后,就可以删去不少他可能从事的行业,而且说真的,全色盲在世界上人数非常非常少,且常伴随着其他眼疾,他们的视力经常也不是很好,你知道有哪些行业是全色盲无法或禁止被从事的吗?」

  「唔,警察?」我想到前阵子的新闻。

  「嗯嗯,除此之外还有很多,像是医生、医院相关工作,多数需要驾驶的行业、美术和设计相关类科,还有化工业和电信电气业等等,以大学的分类来说,几乎二三类的行业都会被封锁,多数色盲只能从事文史、商科或是法律类的工作。」

  「没想到有这么多。」我感慨地说:「就算这样,一类科的工作范围还是很广吧,怎么判断他确切是什么职业?」

  「嗯,我研究了这个部落格很久,发现有一段记事非常值得玩味。」

  Q把卷轴拉到最下方,那是20xx年4月的文章,他指着日期说,

  「我发现作者虽然很勤奋在写日记,但在这一千多篇文章里,20xx年4月到20xx年6月这三个月间,更新的内容明显单薄很多。」

  「会不会是倦殆期?」我问,指着画面说:「经常会这样吧?比如学钢琴之类的也是,一开始很热衷,发誓每天要练习个五小时,但有一段时间会忽然都不想弹了,甚至想要放弃。持续性的东西本来就很容易发生这种事。」

  「这也有可能,但我觉得不会发生在他身上。」

  Q一边说,一边翻阅着20xx年的记事。

  「如果是倦殆的话,那应该是生活上实际发生很多事,但作者却懒得写,或草草带过这样。但这段时间的记事,给我的感觉是虽然作者想写,但却没发生事情让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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