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镜狂想曲 by killer(下)【完结】(26)

2019-05-21  作者|标签:


  得不到就自己造一个,这就是写小说方便的地方。


  
  看过名著“炎之蜃气楼”的读者,应该都知道上杉第三号大将安田长秀又名千秋

修平,是个非常类似保姆的角色。虽然为人机智,嘴巴坏又爱捉弄人,当两个主角高

耶和直江的感情纠纷搞得满城风雨的时候,总是得靠他来当和事佬、做心理谘询、收

烂摊,甚至还变成出气筒,总之是悲情到令人心痛。正因如此,我对他的爱远胜过两

个没事就虐待自己**的主角。这就是本篇主角命名的由来,这名字感觉就是用来照

顾人的啊。
  


  “鬼镜”在网路上连载的时候,有读者反应这篇明明是灵异,却又写得很现实。

我想是因为我希望能把实际生活中的困境搬到小说中来解决,“写出有可能会实现的

故事”就成了重要的功课。如果内容完全脱离现实,例如千秋直接附身到志恒身上痛

整他一顿,或者让他也变成同性恋,这种小说写起来也许很爽,但也会让我更清楚地

意识到现实的艰难而更加沮丧。所以我的设定就是:千秋身为幽灵,可以不受社会规

范束缚放手一搏,但是手法不管再夸张再离谱,绝对不能超过人类能力所及的范围。

看来我真的没什么浪漫细胞啊,唉唉。


  
  昨天去参加一个文艺营,老师耳提面命:“写小说就写小说,绝对不要说教讲道

理,不然小说就会被秒杀。”我心中大叫不妙:娘啊,鬼镜整篇都是千秋教训小翎,

那不就等着被瞬杀吗?不要啊啊啊啊啊..〈泪奔〉
  


  如果真要辩解的话,我只能说虽然说教场面很多,但我不是想教化世人,只是在

发泄心中的不爽。基本上我写小说最基本的原动力就是“不爽”,几乎每一本小说都

在吐槽,所以脑充血的危险性很大。〈汗〉


  
  我最不爽的,就是那句在书中出现几百遍的“不能当**还是可以做朋友”。总

觉得好像退而求其次,呒鱼虾也好的感觉,难道“朋友”是这么廉价的东西吗?友谊

贵在真诚,在还没有死心,仍然对对方有期待的状况下,怎么可能成为真正的朋友?

别的不说,“做朋友”这三字本来就很奇怪。朋友不是应该彼此投缘,自然而然被牵

引在一起吗?有办法“做”出来吗?对我而言,那种明明没有什么交集,硬做出来的

朋友顶多只是一年寄一次贺年卡而已,感情绝对不会好到哪里去。


  
  另外就是“你爱的是这个人本身还是他的性别?”我知道这句话曾经感动过许多

纯情的读者,包括我在内。可惜我现在没那么纯情了。说到超越性别的爱情,我自问

我做不到,相信天底下大部分的人都做不到,同志族群自然也做不到。因此佳沅的回

答正代表我的心声。不管千秋对他再好再痴情,他就是不会回应千秋的爱。并不是他

存心要伤害千秋,而是他根本做不到。同样的,志恒也做不到。〈应该不会有人相信

他真的变成同志吧?〉
  


  一般人的看法,总是比较容易同情爱情中的弱势者。好像一个人爱得深、付出得

多,伤得重,就表示他〈她〉是值得支持的一方。但是我总是觉得,“爱人的权利”

也许重要,“拒绝的权利”跟“平静度日的权利”不是更重要吗?爱上一个人被拒绝

固然伤心,但是他总可以调适疗伤,可以转移目标,总之主控权在自己手上,伤愈后

还是一条好汉。被不爱的人纠缠却会造成生活上的不便还有心理的负担,而且不知该

如何结束,有时还得背一个“无情”的罪名,岂是一个“惨”字了得?当爱跟付出变

成别人的困扰跟重担的时候,又何来“权利”可言?


  
  千秋对佳沅的爱也许很真挚,但是他身为成年人、身为老师、身为主动付出爱的

人,一旦知道佳沅不能接受他,他就应该要负责节制自己的感情,而不是一昧耽溺下

去,把责任和烦恼推给一个刚上国中的孩子。就像莲对娜娜说的:“你老是独自期待

一些不可能的事,因此让自己得不到幸福,这样不是很空虚吗?”所以我对千秋的判

决就是死,因为活着的他已经没有救了。


  
  曾经有人问我是不是很讨厌千秋,所以这样虐他。我当然不讨厌千秋,也不讨厌

小翎,但是小说主角并不是拿来疼的。我必须让千秋和小翎做出许多我不喜欢的事,

并且藉着修理他们两个化解我的怒气,这是写小说的最深层功用。
  


  看到不止一位读者反应,看不出小翎跟千秋是几时开始相爱的。看到这话作者实

在很想切腹谢罪,写爱情小说却让读者看不出主角在相爱,真是大失职啊!〈泣〉如

果要再拗一次的话,我想小翎真正喜欢上千秋的契机是在叶太太出现的时候,那时他

直接感受到千秋的心情,感觉就像两个人合而为一那样奇妙,那一刻他对千秋的感觉

就改变了,而那天也是他第一次成功阻止千秋使用他的身体。
  

  之所以这样安排,因为我觉得两个人的地位必须是均衡的,至少必须各占胜场。


如果他们的关系永远是一面倒,小翎必须依靠千秋保护,又任千秋予取予求,那么他

们就不会有交流,也没有尊重,那么又何来火花?只有当小翎逐渐成熟,有办法跟千

秋交涉甚至抗衡,他才有自信去爱千秋,千秋也才会真正注意他并被他吸引。
  


  其实,如果我早一点复习钢之炼金术师的话,我可能会让千秋跟小翎一辈子维持

朋友关系。看了豆子兄弟的互动,深深感觉到世界上最强烈的感情不一定是爱情。爱

德跟阿尔无疑是深爱着对方,但是这种爱无关嫉妒、**跟占有,只是相依为命和彼

此了解,把对方放在第一位的真诚之爱。虽然远比一般的手足之情深厚,却没有**

的成分,让我非常感动。写到这里忽然很想再次改结局,千秋小翎不要配对永远当哥

儿们,让小翎直接爱上安修平算了..〈被亲爱的编辑追杀中〉

  

  说到结局,老实说我已经改了好几遍了,现在的结局也不见得是“最好的”,而

是最能说服我自己的一个。小说出版固然是件开心的事,可是我却一直有种想要畏罪

潜逃的冲动,因为真的很怕读者看到最后结局会想宰我。


  
  其实我一开始是准备让千秋复活的,连身体都准备好了,用脚想都知道,自然就

是安修平。所以他总是像个幽灵一样到处晃来晃去,没事就忽然冒出来吓陈小翎一大

跳,而且生不如死,感觉就是专门为领便当而生的。


  

  但是我一路写下去,心情却越来越矛盾。真的要这样吗?这孩子太可怜了啊!其

他角色的遭遇多多少少都有点自食恶果的成分,只有安修平可说是百分之百的无辜,

什么事都没做却恶运连连,而且没人帮他,最后甚至自杀身亡,只为了把身体交给某

个恶鬼使用,这还有天理吗?此外我对“借尸还魂”的想法也越来越反感,总有一种

阴气森森的感觉,所以原案就出局了。可是如果让千秋直接升天,小翎跟安修平配对

,我又会舍不得小千千。

  

  我写小说有个大毛病,很容易对角色用太多感情造成写作方向失焦,这次又是个

明证。


  

  最后我就想出“吸收”的作法,让千秋成为安修平的一部分继续活下去,乍看之

下好像两全其美,其实内心深处的我有一部分正在自我嫌恶..原本是让小翎发现千

秋在安修平体内后马上答应跟他交往,转念又觉得太草率。才刚守寡〈?〉没多久,

一发现别的男人身上有阿娜达的味道就阿莎力地倒入那人怀里,这种感情不是太廉价

了吗?所以我决定让他再考虑一阵子。仔细想想,对此时的两人而言最重要的原本就

不是谈恋爱,而是重新开始。我想,就姑且让他们先成为“重新开始的伙伴”吧。


  
  再恳求一次:请大家不要砍我..


  
  在BBS上连载的时候,我最大的乐趣就是去看网上各位大人的推文,大家都超有

创意,常常让我笑到肚痛。这么一本充满怨念的小说,却为我带来这么多的笑声,实

在让我觉得非常幸福,在此再次谢谢大家。


  
  其实本篇最重要的主题是“成长”,我常扪心自问:写完这篇小说,我自己到底

有没有成长呢?只好等时间来证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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