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歌行 作者:吴沉水【完结】(2)

2019-05-15  作者|标签:吴沉水 情有独钟 江湖恩怨 布衣生活

文案

一个人有天赋,本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

但若因天赋受尽磨难,你还会不会庆幸?

一个古代音乐天才的传奇故事,一首用坚强谱写的长歌行

“到目前为止,我有过好几个名字。

每一个名字,都象一把刀子,在我心底,刻出很深的痕迹。

深到事隔多年,我每次回想起,还会疼痛。”

郑重说明:某水出品绝对不会是悲文!

内容标签:江湖恩怨布衣生活情有独钟

搜索关键字:主角:易长歌(阿黄、柏舟)┃配角:谷主、罄央、景炎、沈墨山、薛啸天、杨文骔等等┃其它:

编辑评价

一个天才乐师的传奇。

作者以第一人称描写了一位具有杰出音乐天赋的少年坎坷的成长经历,

文笔细腻,感情真挚,采用了过去与现在交c-h-a的叙述方式,

令读者更深刻地了解到主角的经历对他的x_ing格形成的影响。

第一卷

第1章

有人跟我说:名字只是一个符号。

这句话的意思大概是说,一个人叫什么,只是为了称呼上的方便,如此而已。因此,叫什么并不重要。

真的是这样吗?

根本不是这么回事。

一个人叫什么,在某种程度上,意味的东西太多。他的出身、他的家庭背景、他自身的修养、他所拥有的财富,他父母对他的期许,他内心的盼望、他站到人群里,周围的人用什么样的眼光看他。

名字绝对不仅仅是一个符号。

或者应该说,符号从来都不仅仅是符号而已。

名字只是一个符号,说着句话的人,在我看来,都属于幸运的人。

他们应该都有骄傲的资本,有过人的才能,有出众的品貌,不用为三餐烦恼,身后没有足以将自己拖垮的家庭负担,也许,还经常能从别人眼中,收到或多或少的羡慕、嫉妒、愤恨又无可奈何的神色。

这样的人,本身就是闪闪发光的金子,又怎么需要去在乎,这块金子叫什么名字呢?

我心里泛起一丝苦涩。

我从来就不是那么幸运的人。

所以,当有人问起我叫什么时,我总是很慎重,很慎重地吸一口气,再慢慢说出来。

到目前为止,我有过好几个名字。

每一个名字,都象一把刀子,在我心底,刻出很深的痕迹。

深到事隔多年,我每次回想起,还会疼痛。

毫无遗漏地疼痛。

我一度以为自己已经成功锻炼成一个冷酷的人。

可是左胸心跳的位置仍然没法麻木。

某些夜晚,一首久违的乐曲,一个脱口而出的字眼,一个似曾相识的背影,却会让它剧烈颤抖,裂开层层的旧痂,让我被迫直视那些血r_ou_模糊的伤痕。

然后我才知道,一切原该尘埃落定的往事,其实都没有过去。

往事如烟。

哪那么容易就如烟?

今日,我微眯双目,穿着领口微敞的雪白冰蚕丝袍,在三重绰约的轻纱之后,正襟危坐。前面的案几上摆着闻名天下的古琴“绿倚”,香炉内点着十两银子一两的西域异香,我闭上眼,略定了定,慢慢地将手指,搭到琴弦上。

微风轻拂,吹起淡淡烟雾,曼曼的轻纱一层一层荡漾开去,宛如被吹皱的一池春水。

我端坐轻纱内,客人坐在轻纱外,谁也不能在听琴之时进入内室打扰琴音,谁也不能随意撩开轻纱窥见我的面目。这是我定下听琴的规矩,京都胜地,多的是能人志士,谱摆得越大,名气越容易打响。

于是我不用三月,便成为誉满京师的长歌公子,我将自己摆在雅士隐者的位置,充分满足了这些贵族老爷,商贾官吏附庸风雅的心思。

是的,我现在的名字叫易长歌,是唯一一个,由我自己起的名字。

正如从此以往,我要做的事,要过的日子,都将是我的选择。

等了三个月,才终于如愿以偿,等到轻纱外那位客人。

我嘴角冷笑,既然来了,又岂能让你白来一趟?

我的拇指无意识拨弄了一下低弦,发出一声沉着悠远的回响,宛如钟声萦绕在寂寥无人的山谷。我举高手,审视自己的手:纤长温润,指甲淡红,宛如晶莹剔透的花瓣。绣有回向雷纹的长袖下,手腕光洁柔美,精雕细琢,右手尾指处套了黄金指套,为琴声偶而加了点铿锵金戈之声。

这双手,任是谁见了,都只会想到风花雪月,诗情画意。又有谁知道,这双手曾经伤痕累累,为了活命,几乎干尽天底下所有低贱的劳作?

再往下,靠近脉门的地方,有时至今日,沿用天下最好伤药也没法消除的一道淡粉色疤痕。那是我自己割的,打烂一只青花碗,用钝瓷片,来回挫磨出来的。

事隔多年,我还记得瓷片割破手腕时,那种尖利的痛感,以及那种整个心宛如漏风的破洞,空空荡荡的痛苦和绝望。

那时候我才十五岁,可已经知道,什么叫了无生趣,什么叫心如死灰。

我所受的苦,就算能白白作罢,但那被无辜牵连的人呢?难道也该死?

天道不公,我不指望,所幸的是,我有我自己。

我聚敛心神,开始弹奏。

一百两银子一曲,就算只看钱,也不能弹砸。

今天弹的是《长门怨》。

司马相如的《长门赋序》云,“孝武皇帝陈皇后时得幸,颇妒。别在长门宫,愁闷悲思。闻蜀郡成都司马相如天下工为文,奉黄金百斤为相如、文君取酒,因于解悲愁之辞。而相如为文以悟上,陈皇后复得亲幸。”

夫何一佳人兮,步逍遥以自虞。魂逾佚而不反兮,形枯槁而独居。

言我朝往而暮来兮,饮食乐而忘人。心慊移而不省故兮,交得意而相亲。

我一边弹一边冷笑。

陈皇后复得亲幸,天底下哪有那么简单的事?

薄幸之人,岂是一篇赋能够挽回得了的?不要讲一篇赋,哪怕拿你的命去拼,对那人而言,也不过是弃之鄙履。

这个陈阿娇,也不过是个傻瓜。

如此一想,原本幽怨的琴声,渐渐有了激越之意。

突然“当~”一声巨响,琴弦崩断,断了弦反弹到我的手指上,顿时拉开一个口子,鲜血直流。

我推开琴,有些愣住,看着自己流血的手,象玉石上绽开一朵妖冶的红花。

怎么回事?我今天,似乎被自己的情绪绊住。

纱帘外有异动,一个年轻人的声音嚷嚷起来:“怎么停了,这才听得好好的?”

在厅堂伺候的小厮立即伶俐地答:“怕是弦断了,列位再等等……”

“断弦?这京师第一琴的技艺,便如此不堪么?”另一位男子冷冷地开口:“本侯今日邀贵客来静聆雅音,却遇到这等状况,可见世间虚名传闻,多有不实。”

这大概便是今日付银子听取的主角阳明侯萧云翔了,我冷冷一笑,示意身后的童子执新弦而上,快手换了弦,重新试音,淡淡地说:“京师第一琴本就名不副实,若还想听便坐下,若觉着一百两银子花得不值,那便请走好。但银子是不退的。”

我一开口,帘外那名侯爷果然坐不住,拍案怒道:“清音清音,便是摈弃凡俗,你开口闭口谈银子,已落了下乘,这琴不听也罢!”

“那送客吧。”我懒洋洋地接过童子递来的巾帕,捂住手上伤口。

“大胆!”厚重的靴声传过来,“本侯今日便要瞧瞧,哪里来的刁民这般妄为!”

杂乱的脚步伴随着小厮叫着留步的声音,纱帘唰的一下被扯开,两名锦衣男子闯了进来,在见到我的刹那间,硬是呆愣在当地。

我略抬头,淡淡地看了回去,一见之下不禁冷笑,老天果然待我不薄,阳明侯萧云翔,看来这些年你保养不错,没病没灾,面色红润,甚好。

我低眉垂目,轻声问:“还听琴吗?”

“听……”他盯着我,竟然情不自禁,吞了口唾沫。

“那坐下吧。”我略指了指那边竹塌,萧云翔与那名锦衣少年忙转身坐下,我试拨琴弦,嘴角含笑,斜看了萧云翔一眼,问:“长歌试曲新曲,侯爷听听?”

他渐渐从初见我容貌瞬间的震动恢复了过来,重又换上风流倜傥的贵公子模样,竟然朝我眉目传情,暧昧一笑说:“自然,长歌弹什么,本侯就听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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