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游 by 应九【完结】(2)

2019-05-05  作者|标签:

一人留 两人疚 三人游   
☆、第一章 婚礼

薛彤拾起桌上的喜帖,指尖抚过那上面的烫金大字,蓦地,仿佛被烫着似的又将它丢到一边。去,还是不去,这是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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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雨季节将至,薛彤本来以为今天会一如既往的阴雨绵绵,推窗一看,却是艳阳高照,晴空万里。啧,果然是精挑细选过的黄道吉日。他从衣柜里翻出那件米色polo衫,外面随便罩件深咖色西装,揣了红包在怀里,出门去了。
婚礼六点开始。薛彤到达酒店的时间是下午五点半,已经陆陆续续有人涌进酒店的大门。
即使离得有些远,他还是一眼就看到那行“恭祝XX先生与XX女士新婚快乐,百年好合“的大字,写在大红色的背景里,真是——醒目又刺眼。
“YO!”身后有人忽然拍他的肩膀,回头看,是个高高瘦瘦的男子。格子衬衫灰毛衣,中规中矩的职场打扮,偏生长了一张娃娃脸,咧开嘴角还有两颗小酒窝争先恐后地露了出来,于是他的表情就有一瞬间的挫败。
“怎么,认不出了?”
“怎么会?化成灰我都认得!”
“大喜的日子,你说什么呢!”
“反正说的是你。这身打扮,倒还挺人模狗样的嘛。唔,不过三年不见,怎么觉得你又变矮了点?哦,不对不对,是我又蹭高了,嘿嘿。”
“方墨!”
“走吧走吧,一起进去!”一看薛彤无力招架只瞪圆了他那双漂亮的桃花眼,方墨这才笑嘻嘻地拽着他的胳膊大步朝酒店走去。
站在酒店大堂中央的新郎看到薛彤和方墨一齐走近,眼中异样的情绪一闪而过,回过神时,已走到他们跟前。
“怎么一起过来了?”
“刚巧在门口遇到。”方墨伸出手,笑得无懈可击,“陈珂,新婚快乐!”
“方墨,你见外了。”陈珂却笑得微微僵硬。
站在一旁的薛彤撇过头,忍不住向陈珂的身后望去。
都说女子一生,最美即是此刻。原来,是真的。那是将要陪伴陈珂度过一生的人。原来,是这个样子的。
新娘好像终于注意到薛彤探究的目光,转过脸,冲他们点头一笑。眼角眉梢,是说不尽的甜美幸福。只是那样的神色,仿佛洞悉了一切又仿佛胜券在握,薛彤忽然有种拔腿就逃的冲动。
“来来来,先一起来合张影吧!”热情的摄影师连连催促。薛彤茫然无措地被推到新郎的左边,方墨站在新娘的右边。摆好姿势,刚咧开嘴角,“咔擦”一声,还没完完全全挤出的微笑就定格在脸上,从此成了胶片上的一张图。一切还未开始,便已结束。
时下流行婚庆策划,东方的年轻人争相赶着潮流了一回。于是所有的婚礼,都变得大同小异。以司仪心惊肉跳的爱情旁白开场,以新人站在台上的深情拥吻收尾。
“最近连着赶了好几场,啧,审美疲劳啊!”薛彤听到方墨对他小声嘀咕,然后就看见新郎新娘朝他们这桌走来。
“哎哎哎,咱这里都是好哥们儿,新郎,这酒,你得亲自喝吧!”王子如今是春风得意的书店小老板。正和一帮同学春风得意着,酒也喝得半高了,看到端着酒杯的新人就带头嚷嚷起来。
“切!”方墨指着王子嗤笑,一副“谁不知道你”的模样。一旁几个同学也是知情的,纷纷跟着起哄。
“就是舍不得,怎么了?!”王子在杜衿杀人的视线下临危不惧,率先站起来冲着陈珂嘿嘿笑。
“当然当然!”陈珂也笑得畅快,举起那倒得满满一杯的酒,和一桌的兄弟逐一相碰。
周围一片闹哄哄,薛彤却觉得自己可以清楚听到和他酒杯相撞时传来的清脆声音。感到身边的方墨已经豪气干云地仰头一口干尽,自己也只好仰头一口一口艰难咽下,喉咙火辣辣的,实在,不觉得这五粮液好喝啊。
新人去其他桌敬酒了,这一边大家将王子好好调侃了番,夹了几筷子菜,就又天南地北地聊开了。旁边几桌已经有人开始退场,薛彤琢磨着时间差不多,就对一旁的王子说:“你等杜衿,我先走了。”
“现在就走?你不和我们去闹洞房了?”话一出口,王子就一副恨不得咬掉自己舌头的样子。
另一旁的方墨凑过来呵呵一笑:“我也要走了,薛彤我们一起。”又对王子说:“有你打头阵,我们还不放心?”
众人不免挽留一番,方墨爽快地再喝下两杯酒算是赔罪,就追着薛彤出来了。
没有梅雨相伴,初夏夜晚的风吹在脸上也少了一丝黏腻。方墨对薛彤说:“一起去倚马桥坐坐吧!”
薛彤觉得自己现在确实是不想回家的,于是点头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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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哟!好久没见你俩一块出现啦!”
倚马桥的老板娘徐氏正坐在店门口的长凳上,边嗑瓜子边同对面那间酒吧的林老板聊天,看到他们忙热情地起身迎接,一不小心撞翻了那一盘瓜子壳,泼了林老板一身。
八点过后的倚马桥,客人已渐渐稀少。再加上如今对面这间名为“红袖”的酒吧自开张之后就生意红火、人满为患,夜风里荡着小红灯笼的倚马桥不免显得有些冷清。
“快进来,快进来!”徐氏扭着已然粗了一圈的水蛇腰,得意地瞟了林老板一眼,拉着薛彤和方墨就往里走。
薛彤和方墨在二楼靠窗的老位子前坐下,徐氏满意于他们刚才为自己在林老板跟前长了脸,特地还给他们加了菜。
爆炒海瓜子,盐水虾,凉拌海蜇,全是方墨爱吃的下酒菜。
“太好了,其实刚才我真没怎么吃饱!”方墨叹了口气,迫不及待地拾起筷子。
“吃货!”薛彤举起啤酒杯,小声嘀咕。
“呵呵!”方墨抬头冲他一笑。不是职场上习惯了的公事化一般的微笑,是少年时经常挂在脸上的微笑,真诚的,干净的。
薛彤看得心里一暖。
真好,一个大快朵颐,一个抿着小酒,仿佛一切如昨。只不过,少了那第三个人。
这个时候,薛彤想起他们三人初次见面的情景。


☆、第二章 问名

薛彤和方墨的初次见面平淡无奇。参加完开学典礼之后,大家相继回各自的班级报到,举行新生入学的第一场班会。薛彤刚坐下不久,就看到一团火红的小东西扑面而来,在离自己不到半米的地方稍息、立正、坐下。过了一会儿好像又突然想到什么,半抬起身子仰着头朝周围看了一圈,最后才小心翼翼地转向薛彤,轻声问道:“同学,这是初一二班的教室吧?”
薛彤有些无语,但还是冲他点了点头。
“太好了!我以为又走错教室了。”他抓了抓脑袋,有点不好意思地冲薛彤一笑,“我叫方墨。”
“薛彤。”
初次面对一个陌生的集体,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总有人喜欢裹上不同的外壳来保护自己的真实面目。就像薛彤不擅与陌生人打交道,所以直到初三毕业,还有人给他留言说他就是自己心中的那一个纯洁而冷静,神秘又孤独的王子,自己一颗渴望热情的少女心每时每刻都为他而跳动澎湃。。。唔,留言的是隔壁班的胖姑娘二红。那时正好有一部宝岛青春偶像剧红遍大江南北,她信手拈来就是这么一段,最后被其他暗恋薛彤的初三女生给围殴了。
刚升上初中的方墨则是羞于与陌生人打交道,所以薛彤对他的第一印象是——一个腼腆害羞的小个子。薛彤认为,这样的人,大多不难相处。所以他们相谈甚欢,放学之后还一起回家。
就在这同一天,他们遇到了陈珂。薛彤,方墨和陈珂的初次见面有那么点惊心动魄。
那时流行的港剧是古惑仔。那时东方街头小混混流行的打扮是白背心,短裤衩,人字拖。这其中,混混赵小实又是数一数二的一朵奇葩。
西市菜场猪肉涛的大儿子赵小实和谢太后街上倚马桥老板娘徐氏的儿子徐家是东方家长们教育孩子的两个典型模板。每每哪家的孩子拿到小红花了,领回小奖状了,成绩考满分了,家长就摸摸他的脑袋和颜悦色地说,很好很好,以后要争取像徐家哥哥一样优秀哦。每每哪家的孩子逃学翘课了,钻进网吧了,考试考砸了,家长就揪着他的耳朵淡定地吼,看看人家赵小实,你以后也想和他一样啊?啊?!
赵小实那天穿一件洗得惨白的背心,一条花花绿绿的短裤衩,和一双百年不变的蓝色人字拖,顶了个刚刚染成的金黄脑袋,带着一帮混混大刺刺地分布在T中初中部的校门口的小巷子边。开学第一天的小雏儿们,急于独自振翅飞一段,却还没有丰满的羽翼,兜里揣着的人民币倒是满满的新新的。
“喂,小弟,开学啦?不错不错,以后在大哥的场子上有大哥罩着你!来来来,先交几个保护费上来!”
“哇!老大,这是谁家的小哥啊?长的真不错,要不以后给我当小弟吧?”
方墨一把将薛彤拉到身后,警惕地扫了一圈围住他们的三五个人,最后冲站在他们当中的大高个呵呵一笑:“赵小实你是不是皮痒了,又想让猪肉涛操两把杀猪刀追出几条街啦?”
赵小实平生最怕的就是他爹,最恨的就是别人拿他爹追杀他的趣闻说话,尽管全东方的人都有幸目睹过那么几次。
赵小实不知从哪里摸出一把弹簧刀,拿在手里耍出几个花样,突然一顿,直直指着方墨说:“小个子我看是你皮痒了吧?兄弟们,给我揍!”唔,颇有些大佬风范。
“赵小实,你说谁小个子!”
方墨就这点不好,他的火爆性子,也真是一点就火。跟着周围就炸开了锅。
方墨虽然是小个子,但不代表他不灵活,甚至还算得上打架的一把好手。他能轻巧地躲开那乱七八糟的拳头,还能浑水摸鱼趁机在这个身上踢一脚,往那个脸上挥一拳,甚至还不忘朝身后吼一句“薛彤你先走”。
“你们在玩古惑仔么?”这时候巷子口又响起一个声音,微微有些低沉,带着玩笑一般的口吻。
薛彤转过头去,就看到了陈珂。那天陈珂穿一件白色衬衫,领口松了两粒扣子,袖子卷到手肘处,正斜挎着书包倚在巷子口。金黄色的夕阳懒懒地斜照在他身上,薛彤就那么呆呆地盯着他看——直到不知谁又大吼了一声,“臭小子不想混了,给我一起揍!”
故事的结束,是陈珂一脚踢飞了赵小实手里的弹簧刀,方墨一头把赵小实撞倒在地,然后两人一边一个拽住薛彤,在一片骂骂咧咧声中飞窜出小巷,跑出几条街,最后气喘吁吁地躺倒在江边的一段城墙下。
再坐起身来时,头顶已是满天星斗。三个人抖落了一头一身的草渣子,视线相对,不知谁先“噗嗤”笑出了声,笑谁的一只眼睛青黑一大圈像西市菜场里整天四处溜达的土狗大白,又笑谁的嘴角肿得像谢太后街上刘家早点铺里刚出笼的大馒头。于是又倒在草坪上哼哼哈哈笑作一团。不想回家,回家铁定挨骂。肚子饿了,也懒得起身。就这样幕天席地,感慨如此新生入学日真真痛快淋漓!
“喂,你们也是初一二班的吧?我也是!陈珂。”
“恩,方墨。”
“薛彤。”
多年之后,辞去第一份工作的薛彤回到东方,第一个遇上的竟是当年的大混混赵小实。如今他子承父业,和媳妇在西市菜场开出家有机猪肉铺,那一对杀猪刀舞得虎虎生风,小日子照样过得红红火火!只是薛彤记得的,还是那个人高马大的赵小实,站在混混们中间把玩着弹簧刀的古惑仔模样,以及转过头时看到的,那个金黄色夕阳下的白色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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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我对你的第一印象吗?”薛彤一手托着下巴,转过头望着窗外满天的星斗,突然没头没脑地问道。
“是什么?”方墨摘掉一只虾的虾头,蘸上一点醋扔进嘴里。
“一个腼腆害羞的小个子。”薛彤回过头,笑眯眯地说。
“哼。那现在呢?”方墨的火爆性子如今收敛了很多,至少在身高的问题上,他不再一点就火。可见,好脾气有时候也是建立在个人自信的基础上的。
“现在只恨我当年有眼无珠,错得离谱。”
“呵呵。”方墨笑了。
就这么成为了朋友。陈珂性格开朗豪爽,凡是男生喜欢的玩意儿,他样样拿手,在班里人缘极佳。方墨腼腆害羞,但仅止于陌生人前。相处久了之后才发现,小个子方墨那性子,不要太奔放,那一张嘴,不要太聒噪!那时方墨对陈珂精湛的篮球技术佩服得五体投地,一切唯他马首是瞻。顺带着,身高也逐渐向他看齐。薛彤还是不擅与人打交道,无奈地被陈珂和方墨从某个角落揪出,顺水推舟地跟随他们上场打个尽兴的比赛,或是一起跟着一群人跑到某间网吧大战三百回合,再乘着晚风在龅牙妹的油炸铺子里站成一排,啃完各自十几串的油炸。
就这么一晃而过,是三年又三年的青葱岁月。


☆、第三章 伴郎

“我以为,他会请你做他的伴郎。”
方墨一愣,随即打了个饱嗝,那一双如蝴蝶翩翩穿梭在花丛中的筷子也停顿下来。
今晚新郎的伴郎有六个。一个是杜衿,一个是新郎的堂弟,一个是新郎的同事,还有三个是新娘那边的亲友。没有他,方墨。
将来我们要做对方的伴郎。当年他和陈珂约誓般的玩笑话犹自回荡在耳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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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他们初中毕业,顺利升入T中。老学校紫藤亭里的紫藤花争相吐艳,闹得正欢;倚马桥老板娘的儿子也大学毕业,在省城谋得一份安稳工作,还带回家一个媳妇儿准备行大礼。徐氏大喜之余,扬言要在谢太后街摆上一路的流水席,还要仿照省城里时兴的派头举办个像模像样的婚礼,让东方的小老百姓们也好好热闹热闹。
方墨的表哥李溪将担任伴郎一职。方墨和陈珂盘腿坐在房间里玩游戏,李溪站在他们对面的镜子前,皱着眉头转了一圈又一圈,转得他们头都晕了。
“我觉得你今天真帅,表哥。”方墨中肯地评价。
“我刚才看到新郎了,我觉得你今天比新郎还神气。”陈珂也跟着狗腿地称赞。
“得了吧!”李溪一听却更不乐意,皱起一整张脸做哀怨状,嘴里小声嘀咕我还宁愿当那不神气的新郎呢!大学里的初恋**今朝嫁做他人妇,再神气的装扮有个P用啊!
刚结束一番畅快淋漓厮杀之后的两个少年却对李表哥苦涩又伤感的心酸往事毫不在意。两人不约而同地转过脸,对视几秒后猥琐一笑。陈珂用胳膊撞了撞方墨,说,我就等着做你的伴郎啦!方墨一本正经地点头答应,我也要当你的伴郎,比你更帅更神气!
“你们这俩不要脸的小子,找到了媳妇再说吧!”李溪听了他们的对话放声大笑,那皱巴巴的一张脸瞬间抚平,最后往镜子前一站,完全是一副神清气爽的模样。
那天徐家的喜事可真热闹。
红地毯从谢太后街的街头一直铺到街尾。新妇羞红了一张脸,被新郎拉着逐一到长辈跟前磕头敬酒,再双手捧回一个大红包。
而情窦初开的毛头小子们,则尾随其后或踩在凳子上瞎起哄,趁机再偷偷幻想一把自己将来的某一天,也穿上笔挺的西装打上领带,牵起着一袭大红嫁衣的姑娘的纤纤小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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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在初中毕业的那个暑假,陈珂突然告诉方墨比起牵着一袭大红嫁衣的姑娘的纤纤小手,自己似乎更想牵一牵薛彤的手。不见面时,会想念;见了面,就想时时刻刻和他待在一起。看他坐在他身边写作业时的安静脸庞,看他靠着他流露出只在玩游戏时才有的十足疯狂,看他接过他买的巧克力,剥开亮闪闪的锡纸,用白皙的拇指和食指夹起一小块放在嘴边慢慢浅浅咬一口时的漫不经心又微微享受的表情。即使只是短短半个暑假不见,即使知道他们还会升入同一所高中,就开始细数那初中三年相处的分分秒秒,开始怀念那个人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那不是喜欢,又是什么?
方墨花了一年的时间,对兄弟惊世骇俗的坦白进行了艰难的消化和深思熟虑,之后还是决定坚定地站到兄弟的一边。
而高二时的陈珂,刚通过王子的“保媒拉纤”,和薛彤再续前缘不久,一切也正处在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朦胧阶段。
有一天,方墨问陈珂:“你确定现在还喜欢他?”
“恩!”陈珂不假思索地点头再点头。
“可你怎么知道他也会喜欢你呢?我说的是,那种喜欢?”
“我不知道啊。”
“所以?”
“所以不试试怎么知道?!”陈珂回答得自信满满。
方墨沉默了许久,忽然严肃地问道:“那你说有一天你和他真成了,我是做你的伴郎好呢,还是他的?”
陈珂对方墨从长达一年的不置一词但明显不赞同的态度,到突如其来为他们的未来勾画出浪漫的蓝图有一瞬间的不知所措,想了想才严肃地回答:“你不知道我和他要真成了,也根本结不了婚的!你消遣我啊!”
“我不是,挺期待的么!”
“期待什么啊?”
“期待你和他‘大婚’啊!”
在少年方墨单纯而朴素的爱情观里,喜欢了之后若是相爱,相爱之后便是相守。相守,就意味着婚姻,和责任。而那应该是一辈子的事。
伴郎的职责是陪伴和代表。
方墨觉得,作为未来的伴郎之一,自己理应帮助陈珂,为他们创造合理的机会,顺便试探薛彤的想法。
于是撇开和一大帮哥们出去胡吃海塞不谈,周末的时候两个人兜着零花钱跑到倚马桥改善伙食的例行小聚自然而然就演变成为三个人的。
“哟,这是谁家俊秀的小后生哟。”倚马桥那不服老的老板娘徐氏,抹了厚厚一脸脂粉,扭着还算纤细的水蛇腰,凑过来往薛彤粉颊上捏了一把。那力道,看得方墨胃疼。
“小子,来来来,帮姐姐端菜去。”
这辈分,真是乱了,乱了!
方墨平时总是要苦着脸挣扎几下,那一回倒是爽快,屁颠屁颠地就跟着徐氏进了小厨房,嘴里还直嚷嚷:“徐姐你今天又做了什么好吃的呀?我表哥今天还去了小侄子家,说我那侄外孙长得可水灵了呢!他们都盼着要把您接过去好吃好喝地供着呢!”
“呸!你这没脸没皮的臭小子!还真打蛇随棍上了!”
“嘿嘿嘿嘿。”方墨端着一盘虾爆鳝背站在楼梯口仰头朝上望,透亮的阳光打在窗边的两个人身上,也不知陈珂说了什么,逗得薛彤呵呵直笑。
再于是,周末三个人的聚会就又变成了两个人的。


☆、第四章 对戒

“薛彤,你穿了这么件情侣T恤,我也以为,你今晚是去砸场的呢。”
“方墨,你就尽情刺激我吧。”
“放心,我也是知道分寸的。”方墨靠向椅背,一副吃饱喝足的样子,静静地看着薛彤。
薛彤今天穿着这件对他和陈珂来说,所谓的情侣T恤,他颈间银链的最底端,还挂着一对对戒。这条银链,从他戴上那天起,好像就没想过要摘下。无法否认,或许潜意识里,他真的是打算去砸场的呢。这个时候,薛彤突然想到了叶琇。
于是他问:“方墨,你还记得叶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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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住在薛彤家隔壁的叶琇,东方的男女老少都会不约而同地叹一口气,然后讳莫如深地摇一摇头。
叶琇是东方最美的女人,也是包括薛彤在内许多东方少年心中,曾经偷偷肖想了许久的女神。
她一个人独居在东方,说这是她丈夫的家乡。她的丈夫,很小的时候就出去闯荡。然后功成名就,回到东方置了一处房产,让她住进他们的小家里,等他每年一次的回来。可是提起她丈夫的名字,东方没有一个人认识。而自她住到薛彤家的隔壁之后,东方的小老百姓也从没见她的丈夫回来过。
可叶琇似乎从不着急,每天一早七点,她穿戴整齐准时下楼,只有脚上还汲着一双永远不变的粉色绣花拖鞋。那上面绣的是并蒂莲花,衬得她一双小脚愈加莹白如玉。穿过两条街,在谢太后街的刘家早点铺买回两只菜包一袋豆浆,有时心情好,她就坐在铺里吃早点。每每这个时候,整间刘家早点铺里的男士们的心情也必然随之高涨。早点铺的老板刘留甚至可以冲着他那母夜叉的媳妇哼上一整天的《甜蜜蜜》,哼得他的媳妇气得直咬牙,却有气无处发,迎着他软绵绵的笑脸,那拳头就如同打在了棉花上。吃完早饭,叶琇就拉上窗帘,大约是躲在屋里再睡个回笼觉。
中午十二点,叶琇又准时下楼。依然汲着她那双粉色绣花拖鞋,穿过两条街,到谢太后街上买午饭。叶琇从不去倚马桥。东方的人都知道,倚马桥的老板娘徐氏简直把叶琇当做死敌,见了她都要冷嘲热讽几句。叶琇便在谢太后街上慢慢地逛,看哪家店人少就走进去打包一盒盒饭。
吃完午饭,睡完午觉,叶琇这才下楼来露个脸。她刚睡醒,慵慵懒懒。一头乌发随意披散在肩膀上,却遮不住白皙脸蛋上浅浅的红晕,夏天的时候,那浅浅的红晕里还会多出几道枕席的印子,一双眼还朦朦胧胧的,抬眼看人的时候就把人看得心里痒痒。她常常走到院子的一处角落,挨在薛彤的妈妈身边坐下,看薛妈妈打毛线,同薛妈妈讲她和她丈夫过去的事。薛妈妈的脾气在东方是出了名的好,听了那么多次也从没抱怨过一句,有时候还会笑着附和几句。
“这是我们结婚时他买给我的戒指,他手上也有一枚,是一对的。”每每在她说完准备上楼回家时,她都会伸出左手,再给薛妈妈看一遍她左手无名指上的那枚银戒。
“是很简单的银戒指。那时他还没什么钱,是个穷小子。我就和他说,买个最简单的就好,只要我们是一对的。”
叶琇的丈夫大约确实是出息了的。东方的小老百姓从没见过叶琇出去工作过,但据附近几个常常聚在一起打毛线,搓麻将的阿姨太太们考证,叶琇每个月末必然会拿着存折去一趟最近的银行。她也很少上街买衣服,但她身上的衣服却是一天一件不重样,据有一次回家过节的王子妈妈说,还都是省城里的时新款式,“一点也不便宜”。
在叶琇住到薛彤家隔壁的第六年,陈珂也搬进了这栋楼。陈珂家住得离市区比较远,所以上了高中之后便成为住校生。不过高三那一年,在陈珂的软磨硬泡之下,他的爹娘终于答应让他在T中附近租了一套小居室。那套小居室,就在薛彤家楼上。
“阿姨,我又来你家吃饭了,你可别嫌我麻烦。”有一个傍晚,陈珂就像往常一样笑嘻嘻地往薛彤家厨房探进一个脑袋,同薛妈妈打一个热情的招呼。
“傻孩子,阿姨早做好你的饭了。今天下课有点晚啊,快去洗洗手,我们就开饭了。”薛妈妈的声音也如往常一样温柔。
而倚在门外的薛彤则露出了然的微笑,转身走到院子里。
陈珂也忙跟着走过来,脸上却挂着与往常不同的神经兮兮的笑:“好吧——我翘课去网吧上网了。不过,今天还奇遇了!”迎向薛彤疑惑的目光,陈珂就得意洋洋地朝薛彤摊开手,“有个墨镜男,说要借我的手机一用,还摘下左手无名指上的一枚银戒,说暂时押在我这里。”
薛彤低头一看,他的手心里果然躺着一枚银戒指。
“你拿了他的戒指?”
“他借了我的手机出去打电话,之后就没再回来。等我跑出去看,连个鬼影都没啦!”结果就是,手机没还回来,戒指也不要了。
于是,本着一物换一物的心态,陈珂干脆坦然地也将戒指收了。
“给你要不要?”陈珂把戒指放到薛彤的手心,那戒指之前被他的手捂烫了,放到手心里时,薛彤还觉得暖暖的。
“我不要——”
“这戒指怎么会在你这里?!”
蓦地一个尖利的声音打断薛彤的话,然后只见一个人冲过来,一把夺过薛彤手心的戒指。
叶琇这天化了妆,柳叶眉,樱桃唇,一头乌发高高挽起,穿一袭绿底小碎花的真丝连衣裙,看上去更美了。可是她大红的长指甲划过薛彤的手心时,痛得薛彤微微皱眉。
“你干什么?!”陈珂的本能反应就是拉过薛彤,顺便再夺回戒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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